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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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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卫星gupiao1602 发表于 2022-10-1 00:00:00 浏览:  4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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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中路华审字[202270012号
2022/3/11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123.56.167.100/Report/ReportQRCode?Snowflakeld=2585687212559564801/1
审计报告
中路华审字[2022]0012号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铁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5189237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7层
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7层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
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
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
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
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
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5189237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7层
2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附送:
1.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
3.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
4.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5189237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7层
3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企01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元
利润表财企02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元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带△楷体科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科目为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专用。
现金流量表财企03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元
注:带△楷体科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企04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元
注:带△楷体科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科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财企04表
编制单位: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元
上年金额
注:带△楷体科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科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N3EC9L,注册
资本8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11层1105。单位办公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10层,法定代表人彭声应,财务部门负责人魏建生。
本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业务管辖地区为海淀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销售润滑
油、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
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非金属矿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
储运活动)、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池、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专用材料、智能机器人、工
业机器人、光通信设备、集成电路、再生资源、光电子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沥青及沥青制品、
矿产品、食用农产品、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批发化工产品(含
闭杯闪点>60℃的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贸易经纪与代理;经
济贸易咨询;货运代理;电力供应;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电力供应、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企业股东为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
本企业设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设置6个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市场开发部、
大宗物资经营一部、大宗物资经营二部、专用物资经营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企业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
的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企业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1
本企业采用公历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计量属性)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本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本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企业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
方式计量:①以摊余成本计量;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本企业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
3.资产负债表日,本企业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
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
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终
止确认时,计入留存收益。
(六)金融工具减值
1.本企业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权类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2.本企业考虑对方单位地理区域、产品类型、客户评级、担保物以及客户类型(如批发和零售
客户)等因素,以及外部经济、技术环境等前瞻性信息,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资产
负债表日,本企业对单项金融工具无法以合理成本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当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计
算。本企业对铁路运输企业合并范围外债务单位设置一个组合,并统一规定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见下表),非运输企业可参照执行。
2
3.对债务方为本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未到期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如果债务方存在无
法继续经营、死亡或经营现金流持续存在缺口且无其他资金来源等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迹象,应单
项计提损失准备。如果预计债务方能够按期偿还债务的,可以不计提。对逾期前未计提损失准备的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逾期后按规定计提。合同资产、应收票据以及长期应收款有关组合预期信用
损失率参照应收账款确定。
4.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予以核销。在资产负债表日,
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履行完毕的,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债务人已经破产、清算、被撤销、
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者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的应收款项,在扣除债务方净资产或
遗产清偿的部分后,仍不能收回的。(2)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依法追款后,具有败诉的法院
裁定书,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经法院裁定执行终止的。(3)其他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
收回的应收款项。
(七)存货
1.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本企业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对存货进行日常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一般采用先进
先出法。
3.本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周转材料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4.存货期末计价
本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
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本企业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存货,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处理的,
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原批准计提的程序审批和处理。
(八)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企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
同资产是本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合同负债是本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详见本附注金融资产相关表述。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
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
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
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九)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被投资单位为投资方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本企业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则视为本企业控制该被投资方。
本企业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企业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
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本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具有重大影响。
4.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固定资产
1.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不再调整,根据剩余使用年限重新确定折旧率。
4
2.本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本企业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时(包括对已逾龄资产
更新改造或加装改造),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并重新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并根据重新预计的寿命、
净残值计提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十一)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
出包建筑工程按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
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无实物形态的资产。
2.本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源自合同
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
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除有其他证据确定的使用寿命更合理外,本企业的软件和非专利技术
(专有技术)按10年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期间内暂不摊销。
3.本企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十三)预计负债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
定的不确定事项。
5
或有事项的结果可能会产生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当或有负债产生的潜在义务转
化为本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超过50%)、该义务金
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或有资产对应的经济利益基本确定(可能性超过95%)能
够流入本企业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资产。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本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
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五)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
日,本企业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
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
化,本企业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企业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
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
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企业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企业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
屋建筑物、运输工具、设备等。在租赁期开始日,本企业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在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企业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2.本企业作为出租人
本企业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
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
(十六)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是指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
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
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短期薪酬,是指本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含补充保险,下同)、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
6
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
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内,本企业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受益对象计入
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入的专门借款和占
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存货通常指需要1年及以上时间购建或
生产的存货。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
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
(十八)收入
本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本企业与客户之
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
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
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十九)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
本企业投入的资本。
本企业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
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本企业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
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
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7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所得税
1.本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本企业一般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核算。发生特殊交易和事项时,如企业合并、改
制,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认相关所得税影响。
3.本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遵循以下程序: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税法规定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
税基础。
(2)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区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按照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金额。
(3)将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金额和其相应期初余额进行比
较,确定当期应增加或转销的金额。
(4)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当期应交所得
税。
(5)以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不含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部分)和应交所得税两者
之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
4.本企业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
5.本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
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6.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长短,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均不折现。
7.当预期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时,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或所有者权益。
(二十一)利润分配政策
依据规定,2021年度净利润分配比例是: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套
8
期会计》、《金融工具列报》、《收入》、《租赁》准则,依据国铁集团财务部《关于明确新金融、
新收入、新租赁准则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函[2020]62号)要求,本企业执行上述准则,致使
资产合计年初数以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年初数分别增加24,782,654.91元,具体报表项目年初数
调整情况为:
其他应收款减少2,775,071.56元;使用权资产增加27,557,726.47元;预收款项减少10,086,856.29
元;合同负债增加8,926,421.5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160,434.79元;租赁负债增加24,782,654.91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无。
六、税项
缴纳的主要税种和执行的税率如下:
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货币资金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9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接上表)
10
3.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情况表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明细列示
2.按欠款方归集的预付款项情况表
11
(五)其他应收款(含其他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1.其他应收款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
13
(六)存货
1.存货项目明细表
14
(七)其他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分类
15
(九)使用权资产表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一)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十二)应付票据
16
(十三)应付账款
1.按账龄列示
(十四)预收款项
1.按账龄列示
17
(十五)合同负债
1.按账龄列示
2.主要债权人
18
19
20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分类
21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二十)租赁负债
1.租赁负债分类
2.租赁负债明细
(二十一)实收资本
(二十二)盈余公积
22
(二十三)未分配利润
(二十五)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
23
24
(二十八)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支出明细
(二十九)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情况表
25
(三十)现金流量表
1.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6
八、或有事项
无。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27
(一)本企业母公司有关信息如下:
十一、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十二、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于2022年02月15日报出。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5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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