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15|回复: 0

青云科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青云科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2-9-16 00:00:00 浏览:  3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2]第 28874-2-O-2-4 号
日人KN
汉坤律师事务所
HanKunLawOffices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9 层 100738
电话:(8610)85255500;传真:(8610)85255511/85255522
北京?上海?深圳?海口?武汉?香港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2]第28874-2-0-2-4号
致: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青云科技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青云科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
议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2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3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4:30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
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的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30 如期在北京市朝阳区N
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7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允松
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年9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0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在规定的期限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
《会议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会议出席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召集人资格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对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出席人员提交的账户登记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
4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资料的核查,并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提供给青
云科技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435,35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116%。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公司股东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根
据《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就审议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的
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就审议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26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88.8550%;反对股数3,16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145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其中
5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获得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394,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99.3447%;反对股数5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5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案》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379,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8052%;反对股数5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94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379,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8052%;反对股数5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94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
6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负责人:
李卓蔚
n
)
李羽佳
2022年1月1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6 06:54 , Processed in 0.133868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