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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监事会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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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监事会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小包子 发表于 2022-9-10 00:00:00 浏览:  7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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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自愿放弃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3.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广福先生及徐翔先生,徐广福亦为公司董事长,徐翔先生为公司董事。徐广福、徐翔二人系父子关系。徐广
福及徐翔先生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力。另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公司董事长徐广福与董事会秘书孙逸铖为祖孙关系,公司董事徐翔与董事会秘书孙逸铖系舅甥关系。孙逸铖先生于2020年1月至6月任新疆大全投资部经理;2020年6月起任新疆大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承担了大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相关工作。孙逸铖先生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了突出的工作贡献。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徐广福先生、徐翔先生和孙逸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87名激励对象授予23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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