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充分了解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郑卫军梁上上宋建波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