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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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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10-13 00:00:00 浏览:  4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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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6证券简称:东杰智能公告编号:2022-102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发行人”或“公司”)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7月修订)》(深证上〔2022〕72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东杰转债”)。
本次发行的东杰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0月1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在T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4、投资者网上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0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张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可不为10张的整数倍。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7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71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7、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8、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9、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10、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2年10月12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和《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发行提示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28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东杰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2”。
2、本次发行57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万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3日,T-1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02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486”,配售简称为“东杰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东杰智能现有A股总股本406509381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即享有原股
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40650938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569966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4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在T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370486”,申购简称为“东杰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东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东杰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8、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
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东杰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东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380486”,配售简称为“东杰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02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张的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东杰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东杰配债”的可配余额。原股东持有的东杰智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2年10月14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申购代码为“370486”,申购简称为“东杰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张东杰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2年10月18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认认购东杰转债的数量,并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
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7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71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
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51号
联系人:张新海
电话:0351-363381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3212015/63212072
发行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14日(本页无正文,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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