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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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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9-16 00:00:00 浏览:  58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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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9证券简称:瑞普生物公告编号:2022-08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合计7057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1%,涉及激励对象
12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9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68089361股减少至468018786股。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2年7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70575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和2022年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
1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上向全
员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9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5月1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19年5月15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8人,实际授予数量为539.1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
(六)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基数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2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2021年4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此次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
(十)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2年4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十三)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3二、本次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100股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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