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92|回复: 0

ST三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复制链接]

ST三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wingkuses 发表于 2022-10-31 00:00:00 浏览:  6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2-078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太力科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太力科对公司的本次增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太力科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合计可能超过30%,导致太力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太力科与公司签署的《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太力科出具的承诺,太力科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太力科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为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太力科免于发出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提起免于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
特此公告。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11:59 , Processed in 0.09075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