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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关于“亚太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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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关于“亚太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小股 发表于 2022-9-27 00:00:00 浏览:  66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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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4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8023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太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原授信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23
2、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3、转股价格:10.24元/股
4、转股起止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日
5、根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2年8月31日起算,截至
2022年9月26日,公司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亚太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10.24元/股的85%,即8.7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述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年12月4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0.0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826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债于
2017年12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亚太转债”,债券代码
“128023”。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亚太转债自2018年6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44元/股。
2、2018年6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亚太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10.44元/股调整为10.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的公告》(2018-035)。
3、2022年5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亚太转债的最新转
股价格由10.34元/股调整为1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的公告》(2022-0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在前个18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亚太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24元/股的85%,即8.7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办公室投资者热线电话0571-
8276131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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