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2022年10月
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韩晓萍、林伟、程岚
2022年10月27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