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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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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10-31 00:00:00 浏览:  6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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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智光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光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784615 股募集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6799992.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822246.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977745.60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1/7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用途)实施主体(万元)
1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103417.77广东智光用电投资
云平台项目有限公司
2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15680.00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限公司
合计149097.77-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7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2695170.58元,其中用于“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28901197.70元、用于“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69843070.94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14402679.00元;用于“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364548222.94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5000000.00元。尚未投入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558282575.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及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54283.35元。
三、延期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1、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
2/7为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公司目前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建
设情况如下:
工业互联网平台方面构建了物联数据中台,并遵循《基于大数据驱动的面向综合能源大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能源物联网中间件》的相关数据接入规范、数据规范及微服务管理规范(智光电气企业标准:《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云平台边缘计算和数据接口(ZLink V1.0)规范》)自主设计了智能装置边缘侧计算通信单元,并建立相应的网络及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实现(1)“工业大电机系统能效管家”应用中超过3000台高压变频产品的物联数据接入及管理;(2)“储能云”应用实现智光储能的用户侧应用的高压储能、低压储能的数据接入及管理;
(3)“微网”及智光研究院的分布式储能的数据接入。系统的构建为大数据应用和电气设备线上运维管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管理信息化方面目前完成 OA 系统的一期建设,实现在全公司范围的推广应用,并在 2022 年上半年实现了 OA 系统的版本升级及流程优化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协同办公的效率;为打通产供销链路实现业财一体化公司上线了 SAP
ERP 系统,实现了公司层面在人力和财务管理的统一化管控,同时实现电气设备制造板块的供应链协同;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于2022年布局了“资金管理系统”,并对内实现了与 OA、ERP 系统的对接,对外与多家银行进行对接实现银企直连,实现对资金业务的统一管理、高效管理、风险控制。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对于云平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云平台一期的资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在2022年启动了云平台升级扩容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版本升级,计划于本年底完成后续的升级及扩容工作。
2、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要是围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领域,建设储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用电服务等相关业务。
公司建设的广东顺德德胜电厂(五沙电厂)9MW/4.5MWh 储能调频项目已投
运并被列入国家能源局首批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乌海电厂 9MW/4.5MWh 辅助调频储能项目、万邦金桥 1MW/3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万邦生物储能项目、智光3 / 7储能系统集成生产线改造等项目也已建成投运;广东国立新能源 100MW(一期
30MW)光伏项目已并网发电,公司建设的分布式能源项目蒲江格润能源有限公
司已建成投运,并在逐步扩大服务管网范围和开拓更多用能客户。
3、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目前综合能源实验室的基础装修工程已完成,配置了部分实验仪器及硬件设备、相关软件和试验样机,开展了电化学储能、分布式新能源、电力需求侧管理、主动配电网及能源路由器等综合能源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其中,主动配电网及能源路由器项目相关关键技术已完成研究,基于电能路由的能源互联区域配电网的层次化体系架构,变压电能路由器的拓扑结构及技术要求,并进行对分级拓扑结构进行了数学建模和控制器设计;建立了变压电能路由器各功率变换环节的数学模型,完成了基于变压电能路由器离线仿真模型,完成拓扑结构和基础控制算法的验证;完成了变压电能路由器系统关键参数的设计,进入实验平台中主回路和控制系统硬件设计阶段;完成新一代水冷型 SVG 产品
所有功能测试,进入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型式试验准备阶段。
电化学储能实验室方面继续开展高压级联型储能系统运维研究工作,完成了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 35kV 20MW/40MWh 高压级联储能系统样机的研制工作,组织院士专家组开展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同时完成了 1500V 液冷系统的散热特
性的研究,启动低压储能型 UPS 系统样机研制平台搭建。对相关 PCS 控制算法、BMS 架构、BMS 控制算法等进行优化,推出了新一代控制软件和 BMS 系统;
搭建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样机,并开展了相关调试和测试工作;储能电池测试试验室已具备电芯、电池 PACK、电池簇自主测试能力。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和外部市场实际情况影响,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综上所述,公司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拟将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
4/7至2024年9月30日。
上述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项目内容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延期是受到
疫情防控及市场实际情况影响,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7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智光电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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