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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南微医学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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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南微医学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广占云 发表于 2022-11-17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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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9证券简称:南微医学公告编号:2022-037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暂未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案件起因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向本案无效宣告请求人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盛康”)
发起的止血夹产品专利侵权诉讼。如涉案专利被最终认定无效,竞争对手可以无偿、合法地使用其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公司对中科盛康发起的专利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但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继续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公司产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本次事项尚无最终结果,故该事项对本公司及公司损益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523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中科盛康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4W115230号
无效宣告请求人: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的发明专利,该专利
1由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2015年11月18日获授权。
2022年11月4日,中科盛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2022年1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
二、本次事项涉及前期诉讼情况2022年9月,因其相关产品涉嫌侵害公司涉案专利,公司对中科盛康(即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人)发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科盛康立即停止制造及销售相关侵权止血夹产品,同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50万元。2022年
10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专利权无效宣告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常用的抗辩手段。本次事项涉及的公司专利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其技术方案在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经会同有关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机构及律师对中科盛康提交的证据分析论证,认为公司具有取得有利审理结果的良好基础。
公司可旋转重复开闭软组织夹产品使用了涉案专利,其2021年国内销售额约
5.37亿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约27.58%。公司相关止血夹产品已形成由国内外
多项专利共同构建的专利保护体系,即使涉案专利最终被认定无效,该等产品仍然有其他专利进行保护。
如涉案专利被最终认定无效,竞争对手可以无偿、合法地使用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则公司对中科盛康发起的专利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但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继续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公司产品。并且公司已构建包括基础技术、技术诀窍、专利等多层次核心技术体系,依靠产品更新迭代能力、成本优势、规模效应以及营销渠道优势等核心竞争力而非
仅依靠专利体系发挥竞争优势,仅专利被认定无效并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及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本次事项尚无最终结果,故该事项对本公司及公司损益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本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事项,并将及时就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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