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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2-08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考虑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低迷,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
1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为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依法决策并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并在获得授权后由董事局审议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
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2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1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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