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26|回复: 0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关于福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意见

[复制链接]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关于福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意见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22-10-29 00:00:00 浏览:  6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福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给予福信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40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40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
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
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
质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1-4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单笔业务担保条件、利费率水平等均不得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占本行2022年二季
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7103.99亿元)的0.56%,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4843.16亿元)的
0.8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
项关联交易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1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
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2年10月28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5 11:20 , Processed in 0.095566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