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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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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2-11-4 00:00:00 浏览:  5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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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2-07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5.45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1月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 8月 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6)。
4、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7、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数获授限制量占已获授本次归属数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予的限制性量(万股)量(万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47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47人)51.515.4530%合计51.515.453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7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8名,其中
1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故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1月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5.45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总数9246389915450092618399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出具了《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报告》(辽腾验审【2022】01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4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
合计人民币610275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4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948250元。
2022年11月2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026750.57元,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64元;
以本次归属后总股本92618399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6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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