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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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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2-10-11 00:00:00 浏览:  5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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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承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84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12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139492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66050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对应股票数量为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7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
10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归属35.8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进行了两次归属登记,第一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2800000股增加至113098500股;第二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3098500股增加至113158500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9年10月15日)起3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机构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5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号数量(股)占公司总股通数量(股)售股数
本比例量(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175000006.6279%750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75000006.6279%750000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
1首发限售股7500000
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合计-75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芯朋微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芯朋微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志强何凌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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