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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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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11-15 00:00:00 浏览:  7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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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通源”)提供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通源为通源环境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东华通源39.00%的股权。为节约资金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东华通源近期向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申请项目融资借款17680.5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
20日至2030年5月24日,用于置换东华通源于2020年6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20000.00万元固
定资产借款,目前农业银行该笔贷款已结清,公司为其进行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公司拟以持有东华通源的39.00%股权向中化财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保证最高额为全部债务的39.00%比例范围内的债权。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平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07室
法定代表人:左学明经营范围:工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综合利用,土地土壤修复。
股权结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公司持股39.00%,福建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资产总额319958035.47379558361.90
负债总额203172919.36263753558.96
资产净额116785116.11115804802.94
营业收入67156010.0345517501.82
净利润15217450.86-806201.49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东华通源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项目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和范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本次为东华通源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置换其在农业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满足其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东华通源的融资成本,不会给公司增加新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审议及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增加新的担保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2027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为东华通源在农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已解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63%和10.4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92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4%和4.77%。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东华通源因自身经营申请项目融资借款,由公司以其持有东华通源的股权比例为限,为东华通源的借款提供担保。此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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