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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3股票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2-03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前已经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企业对于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在列示和披露上,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信息。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
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
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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