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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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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2-11-12 00:00:00 浏览:  3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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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1证券简称:天微电子公告编号:2022-04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
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5元/股,最低价为31.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867508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和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
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5元/股,最低价为31.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867508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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