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81|回复: 0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复制链接]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2-11-29 00:00:00 浏览:  3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2-110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共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2000股,回购价格为15.2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1718000股变更为511606000股,注册资本将由511718000元变更为511606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4、联系电话:0750-6290309
5、传真:0750-6290808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1:54 , Processed in 0.101146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