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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隆科技:艾隆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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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隆科技:艾隆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2-11-30 00:00:00 浏览:  4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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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9证券简称:艾隆科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12月
1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
2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
3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冠肺炎防疫的相关要求,有序参会。
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年12月5日14点00分
(二)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银花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四)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5(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议案一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为借助专业
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进公司与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拟进行对外投资。投资具体内容为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及成立相关资讯管理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进公司与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拟进行下列对外投资:
公司拟与战略合作者合资设立苏州艾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艾融咨询”),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8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
战略合作者投资出资人民币32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艾融咨询设立后拟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新兴”)合资设立艾禾兴融(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艾禾兴融”或“管理公司”),其中艾融咨询认缴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75%;元禾新兴认缴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5%。同时,管理公司设立后,公司拟与管理公司、苏州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州”)、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使母基金”)、苏州医谷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谷投资”)、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赫曼”)及自然人姚勇共同发起设立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其中管理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14800万元;基金成立后由元禾新兴作为基金管理人。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医谷投资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医谷投资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银花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医谷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投资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本次参与设立艾融咨询、管理公司及产业投资基金的其他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通过持有医谷投资股份从
而间接持有该基金份额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截至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医谷投资未发生过关联交易;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未与张银花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三)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张银花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四)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医谷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61828768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银花
成立日期2013-01-2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星湖街999号99幢815室实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营业范围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张银花持股100%。
制人
总资产:6366735.98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净资产:5866735.98元的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0元(未经审计)
净利润:-392915.80元是否存在被列为实否行被执行人情形
2、其他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3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34409673B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企业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澄伟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制人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楼2层235室
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资,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与管理;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策划,企业管经营范围理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其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新创投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备案情况
记编号 SD1795是否存在被列为实行否被执行人情形
(2)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人民币60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5D47CXT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3-11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住所镇5幢101室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
备案情况SQN483。
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太仓市财政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
主要合伙人情况政局、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昆山市工业技术研
究院、张家港市财政局、常熟市财政局、苏州姑苏区财政局、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被列为实否行被执行人情形
(3)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10企业名称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552177189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万宏
成立日期2010-04-08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号旺座现代城 H座 31层 3101号
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妆品、消毒产
品、卫生材料及敷料、保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
服务及技术转让;康复健身设备及器材、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机电经营范围
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租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
及技术转让;药品和医疗技术咨询(诊疗除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万宏持股95%,凤宇虹持股5%,万宏为实际控制人制人实际控制人万宏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否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存在被列为实否行被执行人情形
(4)姚勇基本情况姚勇,中国国籍,艾信智慧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艾信智能环境(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物联网分会医院智慧供应链专委会副主委;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水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全国卫生产业协会医疗器械产业分会副会长;中国医院物联网应用十大优秀企业家;从事医疗科技
领域二十余载,1999年至今一直扎根医疗健康产业、创立、投资、多家知名医疗企业、对智慧医院建设、新技术在医疗的运用有深刻的了解。
经调查,姚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产业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艾禾兴融(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11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以有关登记机关的核准登记为准。)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艾融咨询(筹)150.0075%货币
元禾新兴50.0025%货币
合计200.00100%-
注:艾融咨询尚处于设立阶段,待设立后拟与元禾新兴合资设立艾禾兴融。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其中,艾融咨询尚未完成工商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苏州艾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2、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融资咨询服务;市
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以有关登记机关的核准登记为准。)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艾隆科技128.0080%货币
战略合作者32.0020%货币
合计160.00100%-
12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备案为准)
1、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名称: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注册地为准)。
3、基金注册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注册地为准。
4、基金规模:拟设立基金目标规模2.00亿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投资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份额比例(%)出资方式
1艾禾兴融(筹)普通合伙人2001.00货币
2艾隆科技有限合伙人500025.00货币
3医谷投资有限合伙人205010.25货币
4中新苏州有限合伙人495024.75货币
5天使母基金有限合伙人400020.00货币
6巴赫曼有限合伙人280014.00货币
7姚勇有限合伙人10005.00货币
合计-20000100.00-
注:1.标的基金尚处于设立阶段,公司及其他各投资人实际持有标的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2.艾禾兴融尚处于设立阶段,待设立后将作为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最终以工商备案为准)
1、合伙目的
本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
13况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3、合伙期限和存续期限
(1)本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全体合伙人同意本有限合伙
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二十(20)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变更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配合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并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本有限合伙企业首期缴款日(“首次缴款日”)为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的首次缴款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合理决定并通知合伙人的日期为准。
(3)本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缴款日起至首次缴
款日后八(8)年(“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相应程序。
(4)本有限合伙企业首次缴款日起的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合
伙企业投资期结束之日起五(5)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封闭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封闭期,但不得使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超过10年。
4、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1338。基本情况如下:
14成立时间:2017-09-27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R8FRXXQ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9幢3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何鲲、张银花和董秋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变更或增减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共同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观察员席位,在天使母基金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期间始终有权委派一名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任何有权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方提议撤换其推荐的投委会委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就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另行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和投资退出业务的最终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投资方案,并作出投资决策;
(2)批准已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事宜;
15(3)讨论决定本协议约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认为应当征询投资决
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其他具体细则参照《合伙协议》约定。
6、投资方向及投资策略
(1)本有限合伙企业将主要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展股权投资(主要包括被投资载体的股份、股权、相关股权工具或其他可据以获取被投资载体股份资本等在内的权益);投资阶段选择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
(2)本基金应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等符合本
基金投资领域的非上市企业),且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2)该等被投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并且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时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或者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早期企业投资要求”)
(3)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总数不低于15个(“项目投资数量要求”)。
7、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第9.2.7条未使用出资额和第3.3.5条另有约定除外),在扣除预留费用、相关税费等后,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各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第一轮(返还实缴出资):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收回其累
计的实缴出资额;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累计的实缴出资额。
16第二轮(优先回报):如仍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
各笔实缴出资实现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本处的“优先回报”,对于每一合伙人而言,指基于其各自实缴出资额,自出资额被实际缴付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该合伙人收回之日止,为该合伙人提供8%的税前年化收益率(单利)的金额。
第三轮(普通合伙人追赶):如仍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
合伙人在本轮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追补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上述第二轮
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的25%。
第四轮(2/8分成/超额收益):如仍有剩余,剩余部分的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部分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亏损分担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出资安排
(1)认缴出资额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本协议附件一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本有限合伙企业最终认缴出资总额的1%。
尽管有上述约定,天使母基金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40%,且苏州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0%。
如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减少,则天使母基金和中新创投有权要求同比例减少认缴出资额。如果同比例缩减认缴出资额导致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不符合第3.2.2条要求,天使母基金有权要求进一步缩减认缴出资额。
17(2)出资缴付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根据本第3.3条的规定缴付。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将按照本第3.3条的规定切实履行各期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的首次实缴出资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40%,且每个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体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首期出资缴付通知书确定。后期出资比例由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本有限合伙企业用款情况及项目投资储备情况所发出的后期出资缴付通知确定。但普通合伙人通知有限合伙人缴付后期出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有限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额中至少70%
已被投资于或承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或为向其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而预留,或者已被运用于、或承诺用于或预留用于流动资金、费用,(2)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尚未结束。原则上,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同期按照其认缴出资额金额同比例分别缴付。
9、投资与退出
(1)未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投资期届满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应从事新的
项目投资活动,但完成投资期内已经签署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
(2)投资退出封闭期(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或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解散的情形,则应进入清算程序。
10、争议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除涉及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外,则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苏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
18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进公
司与上述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分析
(一)标的基金尚处于首轮募集的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标的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向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协会
申请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三)标的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本议案已于2022年11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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