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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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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12-6 00:00:00 浏览:  4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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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2-16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或“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相应债权。
2、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
《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3、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4、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
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99092.7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68472.96万元,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19.83万元。7、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8、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5号),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9、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情况概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美尚生态破产重整一案,经债务人美尚生态同意,本院决定对美尚生态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美尚生态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引导各方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
(三)债务人继续经营的,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二、启动预重整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预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制定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和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各项预重整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后,公司股票名称仍为“*ST 美尚”,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当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在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并确定管理人之前,公司当前的信息披露责任人暂未发生改变。
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
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
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99092.7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68472.96万元,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19.83万元。
5、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6、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5号),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7、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粤03破申884号。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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