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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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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张琳 发表于 2022-12-8 00:00:00 浏览:  5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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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并于 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78775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003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771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20名股东,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6677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将于2022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签署的承诺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1、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勇、北京和美嘉和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外,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
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咸宁市凯旋机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可
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4)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
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2(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677456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48.4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售股数
号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量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
11956961914.19%195696190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
21504588210.91%150458820
有限公司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
386121346.25%86121340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咸宁市凯旋机会成长基金
457414234.16%57414230(有限合伙)
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
542600003.09%426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6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34299542.49%34299540伙)广东花城二号股权投资合
720579721.49%20579720
伙企业(有限合伙)
8罗林18491851.34%18491850
苏州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
914353561.04%14353560
公司义乌朗闻钜澎投资管理合
1011482850.83%11482850
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赛富金钻股权投资合
119720010.70%9720010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
127289970.53%7289970业(有限合伙)
3持有限售股剩余限
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售股数
号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量杭州清科和思投资管理合
137012610.51%7012610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清科和清一号投资合
147012610.51%70126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5蔡晓梅1925370.14%1925370
16王习红1283040.09%1283040
17和彩武962280.07%962280
18杨晨641520.05%641520
19游文新320760.02%320760
20王宁79380.01%79380
合计6677456548.43%66774565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6677456512
合计667745651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和美
康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王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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