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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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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2-12-14 00:00:00 浏览:  4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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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2证券简称:迪哲医药公告编号:2022-5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股份数量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针对《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11
1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没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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