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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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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11-4 00:00:00 浏览:  3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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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筑
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筑博设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31号《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 2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2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5664229.56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5770.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募集资金累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项目名称金投资金额计投资额进度用状态日期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7543.1714756.1484.11%2022年11月7日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
6227.22-0.00%2022年11月7日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
11897.993586.4130.14%2024年5月5日
建设项目
1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
5055.27223.554.42%2024年5月5日
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66.451893.9228.41%2022年11月6日
补充流动资金3768.483768.48100.00%2020年12月31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安排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安排
1、增加主体情况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 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产业化项目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布局和业务经营需求,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增加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420826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徐先林
注册资本1029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幢2单元6层1号
建筑工程及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1996年3月25日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徐先林20.49%
杨为众10.43%
2徐江8.52%
深圳市筑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8.17%
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7.39%
深圳市筑就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7.39%
其他股东37.61%
合计100.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做出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原项目达到预定可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7543.172022年11月7日2023年11月6日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
6227.222022年11月7日2024年11月6日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66.452022年11月6日2024年11月5日
2、部分募投项目申请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比预期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实施主体的增加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3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决议将“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在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实施主体,并将“装配式建筑与 BIM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根据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结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4司规范性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无异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筑博设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5(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宏刚侯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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