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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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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2-11-26 00:00:00 浏览:  5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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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4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22-090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近日收到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省中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省高院”)出具的关于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
案的《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现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20人,涉案金额416509490.96元。上述案件中,有三起案件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涉案金额为
240639061.50元,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个人投
资者诉公司案件1017起,涉案金额175870429.4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
018号、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065号、2022-039号、2022-040号及2022-078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判决、裁定213人次。其中:以前年度与10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并已向10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
1956461.00元(详见2022-078号公告);以前年度驳回3名投资者诉讼请求。
本次共与188名个人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应向188名个人投资者支付和解赔偿金28211906.55元,实际已向188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14644985.24元(含诉讼费)。本次经法院判决应赔偿王*青等10人损失726794.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276.00元;实际已经支付的金额共计130041.00元。
二、本次裁定及判决情况
11、云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
罗平锌电(原审被告)因与被上诉人李*敏、张*兴等156人(原审原告)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6月7日、8月8日、8月9日、8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述案进行了审理。
云南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因上诉人罗平锌电与被上诉人李*敏、张*兴等156人达成和解协议。云南省高院认为,在案件审理期间,因罗平锌电与各被上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完毕,本案中各被上诉人提出撤回起诉请求,及上诉人罗平锌电提出的撤回上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三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上诉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撤回上诉;准许李*敏撤回起诉;
(2022一审案件受理费1625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8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25
1李*敏1625
终1104锌电元,减半收取812.5,均由云南罗号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李*敏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3号民事判
(2022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云民罗平公司撤回上诉;准许张*兴撤回起
2张*兴851
终1096锌电诉;一审案件受理费851元,减半号收取42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51元,减半收取425.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张*
2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兴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撤回上诉;准许陈*英撤回起
(2022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49元,减半)云民罗平收取12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9
3陈*英249
终1097锌电元,减半收取124.5元,均由云南号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陈*英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5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田*撤回起诉;一审
(2022案件受理费293元,减半收取146.5)云民罗平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3元,减半
3田*293
终1098锌电收取146.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号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田*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
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蒋*辉撤回起诉;一
(2022审案件受理费1082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
5蒋*辉5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2元,1082
终1099锌电
减半收取541元,均由云南罗平锌号
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蒋*辉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
3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898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
公司撤回上诉;准许邹*东撤回起(2022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901元,减半)云民罗平收取145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6邹*东2901
终1101锌电2901元,减半收取1450.5元,均由号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邹*东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
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张*发撤回起诉;一
(2022审案件受理费787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39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87元,
7张*发787
终1102锌电减半收取393.5元,均由云南罗平号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张*发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896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撤回上诉;准许芮*江撤回起
(2022诉;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云民罗平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
8芮*江50
终1105锌电半收取2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号份有限公司负担。芮*江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
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罗平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9王*飞641
)云民锌电(2018)云01民初2900号民事判决;
4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终1106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号回上诉;准许王*飞撤回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641元,减半收取32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41元,
减半收取320.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王*飞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叶*娥撤回起诉;一
(2022审案件受理费184元,减半收取92)云民罗平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4元,减半
10叶*娥184
终1107锌电收取92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号有限公司负担。叶*娥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
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902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撤回上诉;准许谢*阳撤回起(2022诉。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云民罗平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
11谢*阳50
终1108锌电半收取2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号份有限公司负担。谢*阳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
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2018)云01民初2894号民事判决;
)云民罗平
12张*春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263
终1110锌电
回上诉;准许张*春撤回起诉。一号
审案件受理费263元,减半收取
5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13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3元,
减半收取131.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张*春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66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俞*撤回起诉。一审(2022案件受理费1917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95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17
13俞*1917
终1455锌电元,减半收取958.5元,均由云南号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俞*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王*江、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全、(2018)云01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
胡*明、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徐*、胡*回上诉;准许王*江、朱*全、胡*
燕、刘明、徐*、胡*燕、刘*、王*、何
*、王*、*、倪*杰、雷*娟、党*、夏*、刘
何*、倪**、朱*珍、蔡*、黄*霆、李*、袁*
杰、雷*协、谢*珍、郭*锋、王*刚、许*
(2022娟、党茜、沈*、王*、王*、刘*、王*)云民罗平*、夏*、华、梁*、聂*霞、李*碧、刘*宗、
14130166
终1018锌电刘*、朱*张*彪、夏*、曾*艳、宋*平、黄*
号珍、蔡金、王*、华*、裴*飞、高*旭、张
*、黄**凯、杨*、詹*梅、郭*、刘*戊、
霆、李龙*海、谢*锋、高*、薛*宝、王*
*、袁*弟、鄢*海、杜*、王*明、林*、麦
协、谢**杰、周*志、刘*、兰*根、赵*
珍、郭*博、王*、李*功、杨*虎、刘*松撤
锋、王*回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共计刚、许*130166元,减半收取65083元,二茜、沈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30166元,减半
6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王*、收取65083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王*、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各被上诉人已*、王*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
华、梁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
*、聂*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霞、李*裁定为终审裁定。
碧、刘*
宗、张*
彪、夏
*、曾*
艳、宋*
平、黄*
金、王
*、华*、
裴*飞、
高*旭、
张*凯、
杨*、詹*
梅、郭
*、刘*
戊、龙*
海、谢*
锋、高
*、薛*
宝、王*
弟、鄢*
海、杜
*、王*
明、林
*、麦*
杰、周*
志、刘
*、兰*
根、赵*
博、王
*、李*
功、杨*
虎、刘*松
7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民初01号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
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准许张*鹏撤
(2022回上述。一审案件受理费1075元,)云民罗平减半收取537.5元,二审案件受理
15张*鹏1075
终1456锌电费1075元,减半收取537.5元,均号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张*鹏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
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朱*林撤回上诉。一(2022审案件受理费455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22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55元,
16朱*林455
终1454锌电减半收取227.5元,均由云南罗平号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朱*林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895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陆*仙撤回上诉。一(2022审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云民罗平13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5元,
17陆*仙275
终1103锌电减半收取137.5元,均由云南罗平号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陆*仙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案为终审裁定。
(2022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平
18)云民邵*库(2018)云01民初2565号民事判150
锌电终1452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8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号回上诉;准许邵*库撤回上诉。一审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邵*库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
的金额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01民初2558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回上诉;准许倪*撤回上诉。一审案件受理费503元,减半收取251.5(202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3元,减半)云民罗平
19倪*收取251.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503
终1453锌电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倪*已经交纳号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法院
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为准。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云01民初3677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杨*龙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20杨*龙审案件受理费2224元,减半收取1112
终1483锌电
111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24元,

减半收取1112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4号民事判
(2022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云民罗平回上诉;准许刘*元撤回上诉。一
21刘*元2135
终1600锌电审案件受理费2135元,减半收取号106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35元,减半收取1067.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
9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3号民事判
(2022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云民罗平回上诉;准许胡*妮撤回上诉。一
22胡*妮75
终1471锌电审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号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陈*宇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23陈*宇审案件受理费23411元,减半收取23411
终1480锌电
1170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411
号元,减半收取11705.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6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侯*梅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24侯*梅审案件受理费2590元,减半收取2590
终1602锌电
12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90元,

减半收取129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0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朱*撤回上诉。一审)云民罗平
25朱*案件受理费499元,减半收取249.5499
终1467锌电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9元,减半号
收取249.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2022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平
26)云民居*平(2019)云01民初315号民事判258
锌电终1601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10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号回上诉;准许居*平撤回上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58元,减半收取12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8元,减半收取129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6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张*撤回上诉。一审)云民罗平
27张*案件受理费851元,减半收取425.5851
终1469锌电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51元,减半号
收取425.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8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王*长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28王*长审案件受理费1025元,减半收取1025
终1475锌电
5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25
号元,减半收取512.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298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吴*萍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29吴*萍审案件受理费458元,减半收取229458
终1484锌电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58元,减半号
收取229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2019)云01民初311号民事判
)云民罗平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30陈*1393
终1597锌电回上诉;准许陈*撤回上诉。一审号案件受理费1393元,减半收取
69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93
11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元,减半收取696.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韦*帅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1韦*帅审案件受理费2841元,减半收取2841
终1604锌电
142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41
号元,减半收取1420.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2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钟*华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2钟*华审案件受理费237元,减半收取237
终1598锌电
11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7元,

减半收取118.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7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刘*霞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3刘*霞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减半收取2238
终1474锌电
111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

减半收取1119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20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卢*竺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4卢*竺审案件受理费2773元,减半收取2773
终1481锌电
138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73
号元,减半收取1386.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12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4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王*辉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5王*辉审案件受理费759元,减半收取759
终1472锌电
37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9元,

减半收取379.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钟*锋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6钟*锋审案件受理费1561元,减半收取1561
终1599锌电
78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1
号元,减半收取780.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5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邓*敏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7邓*敏审案件受理费2855元,减半收取2855
终1473锌电
142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55
号元,减半收取1427.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2145号民事判决;准许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周*平撤回上诉。一)云民罗平
38周*平审案件受理费2333元,减半收取2333
终1482锌电
116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33
号元,减半收取1166.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为终审裁定。
(2022罗平宋*瑞、陈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39 )云民 锌 * 、 黄 * (2018)云01民初29lO号民事判;准 48989
终1023电、成、易*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杨
13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号杨建玲、董*建兴撤回上诉;准许宋*瑞、陈*、
兴霞、杜*黄*成、易*玲、董*霞、杜*瑛、易*
瑛、易*河、苏*娟、任*民、彭*军、张*、
河、苏*史*男、陈*俊、任*菲、蔡*华、马*
娟、任*莉、蓝*金、郭*武、刘*敏、李*
民、彭*临、姚*民、陈*江、赵*湘、孟*
军、张*、朋、周*言、曹*成、雷*、李*华、陈
史*男、陈*香、李*喜、蒋*亮、黎*容、沈*
*俊、任*伟、梁*红、王*霞、柯*金、王*
菲、蔡*梅、吴*舟、项*兰、卢*建、陈*
华、马*明、陈*国、陈*红、李*飞、薛*虹、莉、蓝*宁波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金、郭*伙)、张*、鲁*伟、朱*福、许*、陈
武、刘**柏、虞*杰、冯*妮撤回起诉。一审敏、李*案件受理费全部共97978元,减半收临、姚*取48989元,审案件受理费全部共民、陈*97978元,减半收取48989元,均江、赵*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湘、孟*全部被上诉人已经交纳的一审案件受
朋、周*理费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金额向一审
言、曹*法院申请退还,数额以一审判决确认成、雷*、为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李*华、陈
*香、李*
喜、蒋*
亮、黎*
容、沈*
伟、梁*
红、王*
霞、柯*
金、王*
梅、吴*
舟、项*
兰、卢*
建、陈*
明、陈*
国、陈*
红、李*
飞、薛*
虹、宁波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14上诉
公司承人被上诉人序担案件案件号(原(原审原裁定结果号受理费审被告)
(元)
告)
伙)、张
*、鲁*
伟、朱*
福、许
*、陈*
柏、虞*
杰、冯*妮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01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2022司撤回上诉;准许李*嫚撤回起
)云民罗平
40李*嫚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492元,减半2492
终1468锌电
收取12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号
2492元,减半收取1246元,均由云
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撒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
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撤
(2022回上诉;准许刘*涛撤回起诉。一)云民罗平
41刘*涛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50
终1477锌电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号
取25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云01民初317号民事判决;准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2022司撤回上诉;准许邓*撤回起诉。
)云民罗平
42邓*一审案件受理费928元,减半收取928
终1603锌电
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28元,

减半收取464元,均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注:上述云南省高院出具的裁定书中,涉及156名个人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共计16380942.97元,目前公司与上述投资者达成和解,并已向156名个人投资者支付和解赔偿金7297863.17元(含诉讼费)。
152、云南省中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
序号案件号原告被告裁定结果
(2021)云准许原告李*撤诉。案件受理费50
101民初2088李*罗平锌电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负号担。
(2021)云准许原告杨*花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1民初2089杨*花罗平锌电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花负号担。
准许原告江*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21)云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江*负
301民初3772江*罗平锌电
担。(2021)云01民初524号案件并号入审理。
准许原告路*英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21)云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路*英负
401民初3867路*英罗平锌电
担。(2021)云01民初5328号案件号并入审理。
曹*辉
准许原告罗*祥、刘*杰、曹*辉撤
(2021)云(3764诉。案件受理费150元(罗*祥50元、
01民初3398号)
刘*杰50元、曹*辉50元)减半收取
5号(含3764刘*杰罗平锌电
75元(罗*祥25元、刘*杰25元、曹*号、3494(3494辉25元),由原告罗*祥、刘*杰、曹号)号)*辉负担。
罗*祥
准许原告毛*东撤诉。案件受理费
(2021)云罗平锌
317元减半收取158.5元,由原告毛
601民初4442毛*东电、*东负担。(2021)云01民初4817号号杨建兴案件并入审理。
准许原告王*章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21)云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章负
701民初5886王*章罗平锌电
担。(2021)云01民初5330号案件号并入审理。
准许原告王*业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21)云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业负
801民初5885王*业罗平锌电
担。(2021)云01民初5331号案件号并入审理。
准许原告杨*涛撤诉。案件受理费50
(2021)云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涛负
901民初4226杨*涛罗平锌电
担。(2021)云01民初5329号并入号审理。
(2021)云准许原告臧*恩撤诉。案件受理费50
臧*恩
01民初4228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臧克恩
10(4788罗平锌电号(含4788负担。(2021)云01民初4788号案号)
号)件并入审理。
16(2021)云罗平锌准许原告张*华撤诉。案件受理费
1101民初3842张*华电、159元,减半收取79.5元,由原告张
号杨建兴*华负担。
罗平锌
(2021)云电、准许原告张*稀撤诉。案件受理费50
1201民初3397张*稀兴业证券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稀负号股份有限担。
公司
(2021)云准许原告张*安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301民初4413张*安1846元,减半收取923元,由原告张
杨建兴号*安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陈*云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401民初3951陈*云12225元,减半收取6112.5元,由原
杨建兴
号告陈*云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柯*宾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501民初柯*宾26316元,减半收取13158元,由原
杨建兴
39532号告柯*宾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郑*华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601民初3953郑*华11230元,减半收取5615元,由原告
杨建兴号郑*华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柯*英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701民初3954柯*英7397元,减半收取3698.5元,由原
杨建兴
号告柯*英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李*发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801民初3956李*发1109元,减半收取554.5元,由原告
杨建兴
号之一李*发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余*强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1901民初3956余*强12046元,减半收取6023元,由原告
杨建兴号余*强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林*辉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2001民初3956林*辉3959元,减半收取1979.5,由原告
杨建兴
号之二林*辉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刘*兰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2101民初3956刘*兰23137元,减半收取11568.5,由原
杨建兴
号之三告刘*兰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谢*成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2201民初3956谢*成15180元,减半收取7590,由原告谢
杨建兴
号之四*成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柯*成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2301民初3956柯*成19536元,减半收取9768,由原告柯
杨建兴
号之五*成负担。
(2021)云准许原告周*林撤诉。案件受理费罗平锌电
2401民初3956周*林13087元,减半收取6543.5,由原告
杨建兴
号之六周*林负担。
17(2021)云准许原告吴*记撤诉。案件受理费50
罗平锌电
2501民初4413吴*记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吴*记负
杨建兴号之一担。
(2021)云准许原告汪*春撤诉。案件受理费50罗平锌电
2601民初4414汪*春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汪*春负
杨建兴号担。
(2021)云准许原告熊*豆撤诉。案件受理费50罗平锌电
2701民初4442熊*豆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熊*豆负
杨建兴号之二担。(2021)云01民初4440号并入
(2021)云准许原告黄*宏撤诉。案件受理费50罗平锌电
2801民初4442黄*宏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黄*宏负
杨建兴号之三担。(2021)云01民初4441号并入
(2021)云准许原告李*婷撤诉。案件受理费50罗平锌电
2901民初4442李*婷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李*婷负
杨建兴号之一担。
(2021)云准许原告黄*花撤诉。案件受理费50罗平锌电
3001民初4443黄*花元,减半收取25,由原告黄*花负
杨建兴号担。
注:上述云南省中院出具的裁定书中,涉及32名个人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共计47095555.51元,目前公司与上述投资者达成和解,应向32名个人投资者支付和解赔偿金20914043.36元(含诉讼费),实际已支付和解赔偿金
7347122.07元(含诉讼费)。
3、云南省高院《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
罗平锌电(原审被告)因与被上诉人王*青等10人的(原审原告)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初2552号等民事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上诉案件经云南省高院审理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的规定,罗平锌电在一、二审
审理过程中对其因涉嫌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或被要求整改等情况未进行公司信息披露构成虚假陈述没有异议,本
18院予以确认。
其次,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以及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该责任成立的要件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原告能够证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原告的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成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二)原告交易的是与
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三)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
实施了相应的交易行为,即在诱多型虚假陈述中买入了相关证券,或者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了相关证券”的规定,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即可认定因果关系成立。本案中,王*青等人已举证证明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时点进行罗平锌电股票交易并产生损失,王*青等人已完成其举证责任,可以认定王*青等人股票交易损失与罗平锌电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罗平锌电主张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第三,关于罗平锌电应当如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问题,本案中,罗平锌电主
张其虚假陈述行为不足以导致其公司股票大幅度下降,其公司股票下跌系受系统性风险、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因此只应承担补偿责任,即承担30%的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本院认为,鉴于影响投资者作出股票投资决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仅是其中一种因素。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除具有流动性的特征之外,还具有风险性、波动性的特征。股票的特征决定了投资股票既是一种收益率颇高的投资方式,又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作为投资者,不仅要面对市场外部客观因素所带来的整体风险,还要面对上市公司内部的非系统性风险。
本案中,虽然罗平锌电存在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投资者存在投资受损的事实,两者之间亦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但罗平锌电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的行为并非造成案涉股价下跌以及投资者损失的全部因素。案涉股票罗平锌电在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与同一时期的深证综合指数以及其所在的有色金属板块指数均存
19在整体下跌,与股市整体下跌走势基本相符,因而投资者买卖罗平锌电股票所受损
失不能完全归责于罗平锌电的虚假陈述行为,还受人民币贬值、利率调整等政策及公司经营状况、行业预期发展前景等因素影响,且罗平锌电虚假陈述行为系未及时披露其因涉嫌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而受到有权机关行政处罚,并非通过主观故意方式发布利好消息。因此,综合系统性风险、罗平锌电经营状况及其虚假陈述的恶意程度,罗平锌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不是案涉股票下跌的决定性因素,一审确认的损失分担比例与罗平锌电过错程度、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客观因素不符,本院予以纠正。本院酌情认定王*青等人损失的60%是由于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客观因素所致,该部分予以扣除,其余部分由罗平锌电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关于王*青等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的规定,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罗平锌电对一审法院附表所列损失计算标准及方式没有异议,其上诉认为印花税属于被上诉人投资损失的不相关成本,不应作为损失计算在内。本院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是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案涉股票交易必然产生的成本,一审法院酌定按投资差额损失的千分之一标准计算并无不当,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损失总计予以确认。王*青等人损失中60%系由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客观因素所致,故在王*青等人的总损失中对此进行扣减。(具体赔偿金额见下表)综上所述,罗平锌电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予以部分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实体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初2552号等民事判决;
20二、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青等人
损失726794.00元;
三、驳回王*青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审原告和公司分别承担,
公司应承担额为2527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上判决内容为公司根据本次全部判决书内容整理得出)民事判决书被上诉审公司需承
序人(原判担案件受公司需赔偿案件号判决结果
号审原法理费金额(元)
告)院(元)被告罗平锌电于本判决生效
云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青
(2022南损失7467元;驳回王*青的其)云民省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
终1018高费268元,由王*青负担1611号(中王*青级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214.007467.00院案号人限公司负担107元;二审案件
2018-民受理费268元,由王*青负担
2552)法161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
院有限公司负担107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1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299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黄*雄损失省
(202247323元;驳回黄*雄的其他高
)云民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2黄*雄级1512.0047323.00
终14851891元,由黄*雄负担1135人号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民
限公司负担756元;二审案件法
受理费1891元,由黄*雄负担院
1135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75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309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损失省
(202229507元;驳回张*的其他诉高)云民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3张*级1226.0029507.00
终14761532元,由张*负担919元,人号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民
司负担613元;二审案件受理法
费1532元,由张*负担919院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1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2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甘损失省
(202246857元;驳回李*甘的其他高
)云民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4李*甘级1496.0046857.00
终14781870元,由李*甘负担1122人号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民
限公司负担748元;二审案件法
受理费1532元,由李*甘负担院
1122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74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593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朱*女损失省
(2022268517元;驳回朱*女的其高
)云民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
5朱*女级7972.00268517.00
终1641费9964元,由朱*女负担5978人号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民
限公司负担3986元;二审案件法
受理费9964元,由朱*女负担院
5978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398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3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云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任*本损失
南33104元,由杨建兴对上述损省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
(2022高任*本的其他诉讼请求。任*)云民
6任*本级本一审案件受理费1876元,1500.0033104.00
终1479
人由任*本负担1126元,由云南号
民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杨
法建兴共同负担750元。任*本院二审案件受理费1876元,由任友本负担1126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
司、杨建兴共同负担7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云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孙*富损失
南33057元,由杨建兴对上述损省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
(2022高孙道富的其他诉讼请求。孙*)云民
7孙*富级富一审案件受理费2528元,2022.0033057.00
终1479
人由孙*富负担1517元,由云号
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杨建兴共同负担1011元。孙*院富二审案件受理费2528元,由孙*富负担1517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杨建兴共同负担101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4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302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祝*损失省
(202281999元;驳回祝*的其他诉高)云民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8祝*级2536.0081999.00
终14703170元,由祝*负担1902元,人号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民
司负担1268元;二审案件受理法
费3170元,由祝*负担1902院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6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电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南
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朱*表损失省
(202229816元;驳回朱*表的其他高
)云民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9朱*表级1108.0029816.00
终14651385元,由朱*表负担831人号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民
限公司负担554元;二审案件法
受理费1385元,由朱*表负担院
831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55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5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9)云01民初596号民事判决;由云南罗平锌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南
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民损省
(2022失149147元;驳回王*民的高
)云民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
10王*民级5690.00149147.00
终1643理费7113元,由王军民负人
号担4268元,由云南罗民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法
28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7113元,由王*民负担4268元,由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845元。

25276.00726794.00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和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对全部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7798.72万元,根据云南省高院及云南省中院的判决及裁定结果,预计本次判决及裁定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数无影响。
五、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与198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共已向198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16601446.55元(含诉讼费);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云民终1018号、1485号、1476号、1478号、
1641号、1479号、1470号、1645号、1643号】,应向12名投资者支付778338元(含诉讼费),已向6名投资者支付188838元(含诉讼费)应向其他6名投资者支付589500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26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云民终1018号、1476号、
1485号、1478号、1641号、1479号、1470号、1465号、1643号】;
2、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云民终1104号、1096号、
1097号、1098号、1099号、1101号、1102号、1105号、1106号、1107号、1108号、
1110号、1455号、1018号、1456号、1454号、1103号、1452号、1453号、1483号、
1600号、1471号、1480号、1602号、14667号、1601号、1469号、1475号、1484号、
1597号、1604号、1598号、1474号、1481号、1472号、1599号、1473号、1482号、
1023号、1468号、1477号、1603号】;
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1民初2088号、
2089号、3772号、3867号、3398号(含3764号、3494号)、4442号、5886号、
5885号、4226号、4228号(含4788号)、3842号、3397号、4413号、3951号、
3952号、3953号、3954号、3956号、3956号之一号、3956号之二号、3956号之三
号、3956号之四号、3956号之五号、3956号之六号、4413之一号、4414号、4442
号之二号、4442号之三号、4442号之一号、4443号】。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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