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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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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2-11-22 00:00:00 浏览:  6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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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30039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D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林建伟
住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张育政
住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通讯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南新路11号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包括浙江省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确认。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1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9
第五节资金来源..............................................25
第六节后续计划..............................................26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8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0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1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7
一致行动人声明..............................................38
一致行动人声明..............................................39
一致行动人声明..............................................40
财务顾问声明...............................................41
备查文件..............................................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修订稿)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能电力指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
指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中来股份指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指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普乐投资指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浙能电力与林建伟、张育政签署
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浙能电力采取协议转让《股份转让协议》指方式受让张育政持有的上市公司1057457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70%)
2022年11月10日,浙能电力与林建伟、张育政签署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林建伟将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指
108962736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
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浙能电力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张育政持有的上市公
司1057457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70%),本次权益变动指同时接受林建伟将上市公司108962736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公司章程》指《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省国资委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格式准则第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格式准则第16号》指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法定代表人虞国平成立日期1992年3月14日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13408732749.00元联系人魏峥
通讯地址 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D区
通讯方式0571-87210223
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能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浙能电力73.22%股权,是浙能电力的控股权结构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持有浙能集团90%股权,是浙能电力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林建伟
姓名林建伟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319660414****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2、张育政姓名张育政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319720305****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花园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普乐投资
企业名称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南新路11号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注册资本129.36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566892714C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4日经营期限长期投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南新路1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73.22%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法定代表人胡仲明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经营期限长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经营范围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分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国资委持有浙能集团9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主要股东
公司持有公司10%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国资委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经浙江省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浙江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普乐投资的股权结构
股东股东类型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张育政自然人股东75.00057.9764
林建伟自然人股东32.36325.0172
谢建军自然人股东18.00013.9143
张招贵自然人股东2.0001.5460
龙长铭自然人股东2.0001.5460
合计129.363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浙能镇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2000年4
1海发电有限10100051.00%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月12日责任公司通用设备修理;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3x660M
W火力发电机组电力电量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开发;太阳
能光伏电站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管理;热力浙江浙能北
1997年4生产和供应;电力技术、节能技术
2仓发电有限23000051.00%
月18日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公司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和销售电力电量及其他相关派生的副业;配电网建设和运
浙江浙能乐营;冷气、热气、热水、蒸汽生
2005年5
3清发电有限19000051.00%产、销售和供应服务;电力及节能
月20日
责任公司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电力电量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和辅业(除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配电网建设与经营,浙江浙能嘉
2001年7热水、蒸汽生产、销售和供应服
4华发电有限34221977.00%
月9日务,电力及节能技术的技术开发、公司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舟山港域六横港区浙江浙能中煤
舟山煤电公司码头从事港口设施、浙江浙能中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城市煤舟山煤电2007年6
525000063.00%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
有限责任公月5日营,电力、供冷供热、新能源、压缩司
空气、海水淡化水的项目开发建设、
生产运营和销售;电力设备检修、配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件材料加工和销售;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电力及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业务代理服
务、用电增值咨询服务;污水、污泥处理;及其他派生产业和衍生品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火力发电,电力电量生产与销售,炉渣、炉灰、脱硫石膏销售,供淮浙电力有2020年11汽、供热、供冷、供水。(分支机
697755.151.00%限责任公司月25日构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火力发电、瓦斯发电、可再生能源
(水电、光伏、风能、生物质、秸秆)、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建设和营运,电力电量生产与销售,煤炭淮浙煤电有2005年6生产与销售及煤泥、煤矸石、煤
7221040.9949.57%
限责任公司月28日渣、炉灰、脱硫石膏销售,供汽、供热、供冷、供水。(分支机构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技术服国能浙江宁
2002年7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
8海发电有限325478.2440.00%
月25日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公司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
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兴建并营运和管理秦山二期核核电秦山联1988年7电厂;承担六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
9537995.49775520.00%
营有限公司月20日站的标准化和推广业务,培训咨询、资产租赁和对外技术服务。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国能浙江北
2006年12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10仑第三发电14000040.00%
月31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有限公司核能发电;核电站设备设施有关的
机械、电气、仪表维修及校验、技术
改造、调试服务;机械配件加工服务;应急广播和通讯的安装、调试、维修服务;环境应急技术服务;核电秦山核电有1994年6
11501338.0528.00%技术和技能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
限公司月30日转让;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附设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另核)。(上述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审批事项)
根据国家审批,开发建设三门核电站;核力发电、生产、销售电力电量
及相关产品(凭许可证经营);开发和提供核电相关的技术服务;核电
三门核电有2005年4技术和技能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
12133064720.00%
限公司月17日转让;项目管理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检测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浙能电力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
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浙能资本控2016年1111000000100%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股有限公司月1日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浙江能源天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2015年7
2然气集团有262635100%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月20日限公司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海洋
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省能源为企业提供资金结算、存贷款、资
2006年8
3集团财务有282095.9606668.49%金融通、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财
月25日限责任公司务顾问等服务
: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
浙江省新能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源投资集团2002年8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
420800069.23%
股份有限公月1日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司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煤制合成天然气
20 亿 Nm3/年、多元烃 8.4 万吨/年、重芳烃10万吨/年、混合酚2.5万吨/年、轻烃3.11万吨/年)(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生产机械设备、材料的伊犁新天煤
2010年4制造、采购、修理、销售;电力生产
5化工有限责48280055%月22日与销售;建材生产与销售(水泥除任公司外);煤炭、钢材、木材、塑料制品、
废旧物资的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
车辆租赁、场地租赁、住宿、矿山救
援服务;供应生活水、供应工业用水,水质化验、煤制化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
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宁波海运集1981年12
61200051%营)。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
团有限公司月10日
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人民币万元)
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储(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舟安监危经字[207]000545);原油、成品
油储备营运,原油、燃料油、成品油生产加工利用,原油、成品油、燃料油仓储、依托自贸区开展石油交易平台运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浙江省石油营);成品油批发零售和进出口贸
2017年9
7股份有限公110000060%易;保税燃料油经营;围绕原油、月16日
司成品油、燃料油配套的油库、码
头、输油管线以及成品油零售网点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依托自贸区开展石油交易平台建设;石油行业相关管理和咨询服务;参与境内外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1、林建伟先生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核心企业情况
序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持股比例主营业务号
苏州普乐投资129.363投资经营、管
1林建伟常熟25.0172%
管理有限公司万元理机电设备销泰州来普贸易
2林建伟100万元泰州100.00%售,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咨询
杭州中堂资本实业投资,服
3林建伟800万元杭州68.75%
管理有限公司务,资本管理苏州多彩铝业金属制日用品
4陈匡立6000万元常熟97%
有限责任公司制造江苏多彩低碳间接持股有色金属冶炼
5陈匡立1000万元常熟
科技有限公司97%和压延加工上海知苋商贸建筑装饰材料
6林建伟50万元上海95%
有限公司销售
2、张育政女士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核心企业情况
序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持股比例主营业务号
苏州普乐投资129.363投资经营、管
1林建伟常熟万元57.9764%管理有限公司理杭州中堂资本实业投资,服
2林建伟800万元杭州31.25%
管理有限公司务,资本管理
3、普乐投资除持有中来股份9936448股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主要从事火电、气电、核电、热电联产、综合能源等业务,管理及控股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总资产11706556.0911569396.2111451242.9511096978.19
净资产7111258.817178817.937631420.627249669.67
营业收入3592298.867107323.745168443.345437054.91
营业利润7098.90-292091.22782733.89580574.83
净利润-13199.45-200050.97667343.10490717.59
归母净利润39822.71-85522.14608629.87429327.23
净资产收益率0.62%-1.30%9.22%6.87%
资产负债率39.25%37.95%33.36%34.67%
注: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6月净资产收益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是否取得长期居住序号姓名公司职务国籍身份证号境外居留地权
1虞国平董事长、董事中国3301061965********浙江否
2曹路董事、总经理中国3301061965********浙江否
3赵明川董事中国5125271963********四川否
4章勤董事中国3301071963********浙江否
5吕洪炳董事中国3306251973********浙江否
6刘为民职工董事中国4201061967********浙江否
7韩洪灵独立董事中国3623221976********浙江否
8程金华独立董事中国3101051977********上海否
9王智化独立董事中国4101211977********浙江否
10陈士良职工监事中国3301071973********浙江否
11孙朝阳监事中国4301031965********浙江否
12陈立新监事中国1303021973********河北否
13陈统钱副总经理中国3701021967********浙江否
14吴皓副总经理中国3303021971********浙江否
15谢尉扬总工程师中国3302031966********浙江否
16费惠士财务总监中国3201061969********浙江否
17柳哲明总经理助理中国3308251974********浙江否
18魏峥董事会秘书中国3301051972********浙江否
19刘宏芳安全总监中国3307191968********浙江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内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浙江省新能源投上海证券交
1 资集团股份有限 浙江新能 600032.SH 69.23%
易所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 新加坡交易 BWM.SG(新
2锦江环境60.00%股有限公司所加坡)宁波海运股份有上海证券交
3 宁波海运 600798.SH 12.82%
限公司易所钱江水利开发股上海证券交
4 钱江水利 600283.SH 19.45%
份有限公司易所
注1:浙能集团还通过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77%股份;
注2:浙能集团持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45%的股份为通过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机构5%的情况。
九、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审慎性原则,基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浙能电力与林建伟、张育政、普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向浙能电力承诺:在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间,林建伟、张育政及普乐投资在行使剩余股份表决权时,将与浙能电力保持一致。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构建清洁
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大举措,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成长空间广阔。
中来股份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中来股份的控制权,可以分享新能源高速发展的红利,促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传统火电为主向火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方向转变,有利于转型升级,也可以有效规避产业培育风险,实现新产业的快速落地,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发展战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披露的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其他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如下
1、2022年11月10日,浙能电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如下
1、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确认。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实现。
(一)协议转让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采取协议方式受让张育政所持有的中来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7457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结果,并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20、30、60及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以及中来股份未来发展、盈利预测等因素,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7.18元/股,转让价款合计1816711194.72元。
(二)表决权委托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林建伟拟将所持上市公司1089627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0%)对应的表决权无条
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
若委托期限届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没有超过林建伟、张育政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或虽然超过但差额不足5%(含本数)的,则将通过延长委托期限或放弃授权股份表决权等方式,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让方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张育政13574570412.46%300000002.75%
出让方林建伟18068573716.58%18068573716.58%
普乐投资99364480.91%99364480.91%合计32636788929.95%22062218520.25%信息披露义务
浙能电力00.00%1057457049.70%人
注:林建伟、张育政及普乐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拥有林建伟持有的上市公司
10896273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14708440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表决权比例的19.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57457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0%),并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1470844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表决权的19.70%)。
本次权益变动后及在此后的三年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林建伟、张育政拟行使股东权利调整中来股份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拟由浙能电力提名7名董事候选人(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上述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制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款
张育政将其所持有的中来股份105745704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浙能电力,转让价格为每股17.18元,合计转让金额为
1816711194.72元。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以浙能电力名义在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浙能电力将股份转让款的20%支付至共管账户;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浙能电力将股份转让款的80%支付至共管账户。
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浙能电力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将90%股份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在中来股份董事改选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10%股份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及在此后的三年期间内,中来股份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拟由浙能电力提名7名董事候选人(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拟由林建伟、张育政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浙能电力和林建伟、张育政各提名1名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中来股份董事长拟由浙能电力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拟由林建伟、张育政提名的董事担任,经中来股份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拟由林建伟、张育政提名,财务总监拟由浙能电力提名,由中来股份董事会聘任;浙能电力及林建伟、张育政均可提名副总经理,由中来股份董事会聘任。
4、减持限制
自交割日起的3年内,出让方拟出售/转让所持中来股份的股份,每股减持价格应不低于20.62元/股(本次交易每股价格的120%,未来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且减持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中来股份总股本的5%。
因家庭财产分配需要,出让方将股份转让给出让方直系亲属或出让方控制公司/企业的不受上述限制,但该直系亲属或出让方控制公司/企业应承诺,其从出让方处取得的股份,减持时遵守上述约定。
5、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浙能电力主管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反垄断局,以届时审查机关情况确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若《股份转让协议》所涉标的股份过户未能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若双方无法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
6、违约责任
如浙能电力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包括解除资金监管),则每迟延支付一日,应就所欠款项向出让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如超过30日仍未能足额支付,则出让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浙能电力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如出让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或自本协议签署后就所持标的股份的再次出售、转让、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备忘录或合同、或与其他任何
第三方签订和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
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或被查封、冻结导致无法交割的,则每迟延交割一日,出让方应就已收取的股份转让款向浙能电力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如超过30日仍未能办理,则浙能电力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1、授权股份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林建伟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将其持有的中来股份108962736股股份(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在《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中来股份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授权股份数量增加的,上述增持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将自动不可撤销地依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委托至浙能电力行使。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委托提前终止:
(1)浙能电力购买林建伟持有的授权股份(浙能电力仅购买部分授权股份的,未购买部分的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仍然有效);
(2)浙能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行增持中来股份的股份后合计持股比例达
到30%;
(3)经浙能电力事先书面同意,林建伟对授权股份进行处分且该等股份不
再登记于其名下之日。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后,在浙能电力持股期间,委托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浙能电力主动放弃控制权的情形除外。
在委托期限内,未经浙能电力书面同意,授权股份不得对外转让、不得质押、不得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或设定其他优先权利。
若委托期限届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浙能电力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没有超过委托方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或虽然超过但差额不足5%(含本数)的,委托方同意通过延长委托期限或放弃授权股份表决权等方式,确保浙能电力对中来股份控制权的稳定(各方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协商确定具体方式)。
3、表决权的内容
浙能电力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委托期限内,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届时有效的中来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来股份有效之治理文件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中来股份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或中来股份《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并代为投票;
(4)法律法规或中来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性的股东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或中来股份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4、协议生效
《表决权委托协议》经签署后成立,并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
若本次交易未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各方可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若各方无法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一并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
5、违约责任《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存
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
前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等。支付赔偿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依《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权利。
张育政为林建伟在《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育政拟转让的所持有的中来股份105745704股股份(占中来股份总股本的9.7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第五节资金来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协议转让需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为1816711194.72元。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财务资助、补偿的情形。第六节后续计划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促使上市公司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促使上市公司通过资产购买或置换进行重组的计划。
若未来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筹划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督促中来股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除对中来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调整或安排的情况外(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三之(一)之“3、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保持中来股份及子公司现有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稳定性,可进行适当调整、优化。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提议修改上市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组成人数。
如需对公司章程做进一步修订(如党建入章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改变的具体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调整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调整计划。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已经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避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身份谋求不正当利益,不会因未来潜在出现的同业竞争导致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来股份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或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来股份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5%以上的重大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
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累计卖出期末持股姓名身份买入日期卖出日期
(股)(股)数(股)董事曹路
王小明5000.002022/5/245000.002022/5/260之配偶董事赵明
赵茂竹1002022/5/181002022/6/100川之子女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相关人员确认其在交易中来股份股票期间,并不知晓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上述买卖中来股份股票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决策作出,不存在利用亲属关系或其他方式获取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资料如下,其中2019、2020、
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57247.371086390.411856702.251645263.90交易性金融资
14.6628453.51-2035.85

衍生金融资产419.951.540.83-
应收票据76441.1681048.0611711.25-
应收账款646022.23852655.51602436.69589384.26
应收款项融资35484.3513272.4795727.3959703.26
预付款项121086.2864625.0361115.3935271.67
应收股利26281.266849.036089.568077.65
应收利息0.000.00241.92210.00
其他应收款23352.7623615.864240.5316464.42
存货525030.66432943.73273400.22227031.24
合同资产947.201124.89998.66-一年内到期的
-1350.00-92.87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5402.86122869.0171511.5386043.09
流动资产合计2787730.722715199.052984176.222669578.2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
791090.55707144.78692667.10673307.16
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2830254.282701512.342491370.802338080.71
投资性房地产9854.8710185.5810880.3310172.73
固定资产4349538.554634845.644816785.864789235.67
固定资产清理38516.5338497.0637129.6510662.77
在建工程323628.63184715.35141082.04346578.02科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使用权资产124022.89129204.78--
无形资产247047.53238503.59212740.55202826.74
开发支出8227.178185.136125.41-
长期待摊费用30158.3433508.0926662.4425586.11递延所得税资
141220.89141771.9319075.6615142.93
产其他非流动资
25265.1426122.8812546.9015807.09
产非流动资产合
8918825.378854197.168467066.738427399.98

资产总计11706556.0911569396.2111451242.9511096978.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8552.32911400.20466188.59572170.14
衍生金融负债153.2180.57--
应付票据23120.9675210.138753.6241680.50
应付账款635272.33743771.26585979.89436263.33
预收款项128.805.4137.5912525.43
合同负债11117.4114322.4624433.13-
应付职工薪酬24539.1131077.3132010.9626988.71
应交税费42148.2178454.77127228.8478866.70
应付股利400.55400.55223.55740.81
其他应付款109770.85131078.5682494.0091923.80一年内到期的
407158.46304786.57333219.90161877.16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231.2719105.909223.364875.74
流动负债合计2295593.482309693.691669793.421427912.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49898.471813609.331866265.672135168.99
租赁负债91276.4796094.63--
长期应付款3000.003000.00119927.61111082.63递延所得税负
129787.15138978.07142457.88136458.26

递延收益-非流
23838.4125739.5919488.1825751.64
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
1903.313462.971889.5710934.66
债科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负债合
2299703.802080884.592150028.912419396.19

负债合计4595297.274390578.283819822.323847308.52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1360069.001360069.001360069.001360069.00
本)
资本公积金2453766.752436260.772430946.742411629.91
减:库存股72050.1233935.30--
其它综合收益286023.48313290.91335691.03323476.90
盈余公积金484353.12484306.88443140.55391644.80
未分配利润1874945.271833224.322215005.271929884.95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6387107.516393216.576784852.596416705.56计
少数股东权益724151.30785601.37846568.03832964.11所有者权益合
7111258.817178817.937631420.627249669.67
计负债和所有者
11706556.0911569396.2111451242.9511096978.19
权益总计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3592298.867107323.745168443.345437054.91
营业收入3592298.867107323.745168443.345437054.91
营业总成本3824927.087596897.234728245.345085024.44
营业成本3666184.957257473.254414737.264757104.43
税金及附加16142.6246489.8144143.5146498.47
管理费用72588.62157517.62143236.52147592.68
研发费用6080.7838868.7928576.5718315.76
财务费用63930.1196547.7597551.48115513.10
其中:利息费用68041.84115856.25115048.42131448.83
减:利息收入5202.7019847.2819156.9016080.25
加:其他收益29406.3232428.5025746.9422074.60科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净收益210872.81157828.81318272.60220702.62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176746.42123342.15290482.41204103.12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272.33-79.000.832035.13
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21.07-1775.24-581.63-17301.45
信用减值损失-879.38-458.62-2025.28-1677.26
资产处置收益76.129537.821122.432710.73
营业利润7098.90-292091.22782733.89580574.83
加:营业外收入428.4515661.696378.764509.75
减:营业外支出2320.776348.567052.077338.07
利润总额5206.58-282778.09782060.59577746.52
减:所得税18406.02-82727.12114717.4987028.92
净利润-13199.45-200050.97667343.10490717.59持续经营净利
-13199.45-200050.97667343.10490717.59润
减:少数股东损
-53022.16-114528.8358713.2361390.36益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39822.71-85522.14608629.87429327.23润
加:其他综合收
-27281.64-14224.3212019.14133047.76益
综合收益总额-40481.08-214275.29679362.24623765.35
减: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综合收-53036.37-106353.0258518.2361501.71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东综合12555.29-107922.27620844.00562263.64收益总额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03-0.060.450.32
稀释每股收益0.03-0.060.450.32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
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虞国平
2022年11月22日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林建伟
2022年11月22日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张育政
2022年11月22日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建伟
2022年11月22日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宁康昊昱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
4、《表决权委托协议》;
5、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信息披露人自有资金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
内无相关交易,并且无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买卖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及其附注;
10、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说明及承诺;
12、收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被收购公司或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用
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情形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是否受过处罚及其诉讼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的诚信情况说
明及承诺;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的说明;16、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和
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的说明;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虞国平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林建伟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张育政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建伟
2022年11月22日附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附表基本情况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限公司工业园区青年路股票简称中来股份股票代码300393信息披露义务人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称司册地大厦
有√无□
增加□
备注: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浙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能电力与林建伟、张育政、苏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化成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大股东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是□否拥有境内、外两是□
他上市公司持股否√个以上上市公司的否√
5%以上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未持有拥有权益的股份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协议转让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05745704股(占中来股份总股本的9.70%)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2、表决权委托
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8962736股(占中来股份总股本的1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2022年11月10日,浙能电力与张育政、林建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决权委托协议》时间及方式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是□否√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否√否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是□否√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是√否□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以及深圳进展情况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是□否√关股份的表决权(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虞国平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林建伟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张育政2022年11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建伟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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