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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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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牛哥 发表于 2022-11-24 00:00:00 浏览:  6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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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1证券简称:任子行公告编号:2022-075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182507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931%。其中:
第1页,共3页证券代码:300311证券简称:任子行公告编号:2022-07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
股份179553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654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2954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385%。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09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48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0%;反对10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89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15%;反对10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8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2页,共3页证券代码:300311证券简称:任子行公告编号:2022-075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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