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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松科技
股票代码:688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4201-4202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42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指《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瑞松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指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其
本次权益变动指持有的公司3368030股,占瑞松科技总股本比例的5%,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股比例降至10.59%。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准则第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4201-4202法人代表人柯希平注册资本46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5615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建材批发;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经
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非
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
经营范围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
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竹材采运;
木材采运(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造林和更新;其他林业服务;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经营期限1994-09-14至2029-09-13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通讯地址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厦门市思明区鹭
董事长、法柯希平男中国江道100号财富否人代表人中心42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厦门恒兴持有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49%的股份。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厦门恒兴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股东柯希平、厦门恒兴计划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416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5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窗口期不减持)。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9%。以上比例为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6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9%。
本次权益变动以上市公司最新公告的总股本67360588股为依据计算持股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赵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赵伟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368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柯希平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厦门恒兴无限售条件股份40165005.96%6484700.96%
柯希平无限售条件股份64883089.63%64883089.63%
小计1050480815.59%713677810.5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9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股东厦门恒兴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673605,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347211,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内,厦门恒兴已通过集合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厦门恒兴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限公司股票简称瑞松科技股票代码68809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册地号财富中心4201-4202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柯希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持股4016500股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96%
股份比例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持股64847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持股比例:0.96%
比例变动比例:减少5%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2022年12月16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
14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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