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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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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93入市 发表于 2022-12-7 00:00:00 浏览:  66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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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1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2022-92
转债代码:127040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12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其中唐朱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朱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唐朱发先生、潘宇龙先生、曹春玲女士等3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朱发先生:1972年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1995年至1997年历任海力贸易(张家港)有限公司业务员,1997年至1998年任张家港市粮油土畜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1998年至2012年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华联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
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唐朱发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盛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汉立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安徽国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国泰智造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GTIG HUBO COMPANY LIMITED董事。
截至目前,唐朱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282083股,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张,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14.37万元出资额。
唐朱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的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14.37万元出资额;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朱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唐朱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潘宇龙先生: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7月至2009年2月曾任苏州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天宇羊毛工业(张家港保税区)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上海华加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
3月至今历任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事员、科长助理、副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
潘宇龙先生现兼任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城市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长
江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
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市
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宇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宇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潘宇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曹春玲女士:1976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00年至2017年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分公司经理,2017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鸿分公司经理、总经理。
曹春玲女士现任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睿贸贸易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海南睿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睿骁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曹春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春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曹春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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