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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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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零零八 发表于 2022-11-24 00:00:00 浏览:  7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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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为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声明。
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介机构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3
中介机构声明................................................4
目录....................................................5
释义...................................................11
重大事项提示...............................................1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6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17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7
四、募集配套资金.............................................2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24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5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5
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26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6
十、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批准程序.......................................29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30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41
十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41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2
十五、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45
重大风险提示...............................................4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6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48
三、其他风险...............................................53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5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55
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57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情况.....................................59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59
五、募集配套资金.............................................63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66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67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67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67
十、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70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72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72
二、上市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72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79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79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81
六、最近三年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82
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82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84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97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97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105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117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118
五、与本次交易相关方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118
六、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119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119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20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20
二、历史沿革..............................................121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129
四、下属企业情况............................................131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60
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184
七、主要财务指标............................................234
八、关于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情况说明..................................235
九、最近三年进行评估、估值或交易的情况.................................236
十、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236
十一、交易标的涉诉情况.........................................244
十二、经营合规情况...........................................244
十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245
十四、对英特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资质、许可及法律
规定的强制认证文件取得情况.......................................245
第五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263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263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263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263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265
五、锁定期安排.............................................266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266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67
八、决议有效期.............................................267
第六节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68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268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268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269
四、锁定期安排.............................................269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270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276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276
八、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
益...................................................277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77
十、决议有效期.............................................277
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七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278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278
二、标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278
三、评估假设..............................................281
四、英特药业收益法评估情况.......................................282
五、英特药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307
六、引用其他机构报告情况........................................326
七、特别事项说明............................................326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333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334
十、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
立意见.................................................342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34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344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350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353
第九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360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360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363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364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367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368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说明.................................................369
七、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情形.................................................370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370
九、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
明确意见................................................371
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7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372
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37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
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438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443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443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448
第十二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452
一、同业竞争..............................................452
二、关联交易..............................................454
第十三节风险因素............................................47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71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473
三、其他风险..............................................478
第十四节其他重要事项..........................................480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48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480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480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481
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481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484
七、关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491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91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494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495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495
第十五节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组的意见..........................496
一、独立董事意见............................................496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98
三、法律顾问意见............................................500
第十六节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情况....................................501
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独立财务顾问............................................501
二、法律顾问..............................................501
三、审计机构..............................................501
四、资产评估机构............................................501
第十七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503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503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504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05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06
五、法律顾问声明............................................507
六、审计机构声明............................................508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09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510
一、备查文件..............................................510
二、备查地点..............................................510
1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性释义
英特集团、上市公司、指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指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暨关联交易《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报告书、本报告书指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国贸集团指易对方之一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交易对方华辰投资指之一
英特药业、交易标的、
指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
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分别持有的英特药业26%和24%股
标的资产、目标股权指权
康恩贝指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指英特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特药业50%股权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指英特集团向康恩贝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实浙江省国资委指际控制人
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辰投资及康恩健康产业集团指贝控股股东省财开指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指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康恩贝集团指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英特指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英特物流指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英特明州指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英特医药药材指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英特电子商务指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嘉兴英特指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浦江英特指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品指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英特怡年指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丽水英特指丽水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健业资产指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指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英特健康文化指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指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限公司宁波英特指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湖州英特指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指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英特卫盛指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淳安英特指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临安康锐指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英特指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台州英特指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温州英特指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英特一洲指英特一洲(温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英特盛健指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嘉信医药指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特大通指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英特海斯指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金华英特物流指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英特物流指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钱王中药指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浦江恒生指浦江县恒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宁波英特物流指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英特医疗科技指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城卫盛指舟山市新城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北门卫盛指舟山市北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东门卫盛指舟山市东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淳安健民指淳安健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嘉信元达物流指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
1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英特华虞指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华润英特中药指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嘉兴华氏兰台指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定价基准日指英特集团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指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准则第26号》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健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监总局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保局指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监局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食品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大《专项审计报告》指华审字[2022]0018711号)(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备考审阅报告》指报表》(大华核字[2022]0013185号)(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7月31日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报告》、《评指资产涉及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估报告》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630号)
1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2年5月25日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2年10月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指25日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协议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10月25日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指偿协议》2022年5月25日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2022 年 10 月指协议》及补充协议25日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顾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问
法律顾问、天册律师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师、坤元
天职会计师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指2022年3月31日英特药业在公司登记机关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目标股权交割日指及备案手续之日
英特集团向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恩贝所发行的对价对价股份交割日指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之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专业性释义
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两票制指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由此药品从生产企业到终端医疗机构全部只开两次发票,称为“两票制”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带量采购指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
药物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一致性评价指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具体来讲,要求杂质谱一致、稳定性一致、体内外溶出规律一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ingPractice),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要求GSP 指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
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 指 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1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Direct to Patient,即制药企业将产品直接授权给药房做经DTP 指 销代理,患者在拿到医院处方后就可以在药房买到药物并获得专业的用药指导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英特集团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特
药业50%股权;同时,英特集团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26%和24%股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
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英特集团21300.0050.00%42600.00100.00%
国贸集团11076.0026.00%--
华辰投资10224.0024.00%--
合计42600.00100.00%426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
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1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
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英特药业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净资产(注)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评估方法
339000.00123219.1257.10%收益法
英特药业215780.88
293346.2877565.4035.95%资产基础法
注:英特药业净资产为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股东权益”。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339000.00万元为英特药业的最终评估值,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交易对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英特药业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59500.00万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购买其所持
有的英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1、总交易对价=英特药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英特药业
的股权比例-交易对方享有的英特药业现金分红
2、发行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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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1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3、支付现金的交易对价=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序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现金对价交易对象号(元)(元)(股)(元)
1国贸集团829400000.00704990003.2876463124124409996.72
2华辰投资765600000.00650760000.9070581345114839999.10
合计1595000000.001355750004.18147044469239249995.82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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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2.5111.26
前60个交易日13.6012.24
前120个交易日14.1312.72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即11.26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22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交易
1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
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现金对价。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对价为1355750004.18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7044469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象发行股份对价(元)增发股份(股)
1国贸集团704990003.2876463124
2华辰投资650760000.9070581345
合计1355750004.18147044469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将会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章的规定。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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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交易各方约定,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
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目标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药业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英特集团享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集团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英特集团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英特集团之股份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2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
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即10.0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18元/股。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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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要求,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康恩贝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
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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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金额
1现金对价23925.00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16075.00
合计40000.00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及华辰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14%的股份。本次重组前36个月内,国贸集团始终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始终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国贸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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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持股比例资产净额×持股比例
项目营业收入×持股比例与交易作价孰高与交易作价孰高
本次交易582252.25159500.001336417.25上市公司最近一
1224533.45189585.972673097.95年对应财务数据
占比47.55%84.13%50.00%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2021年末/2021年度经审计数据。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50%且超
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华辰投资为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康恩贝为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徐颉、汪洋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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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绩承诺人国贸集团、华辰投资与上市公司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安排。具体业绩承诺期、承诺利润数和补偿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之“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内容。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再批发给下游的医疗机构、药店、经销商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
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同时,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
资源的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185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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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384912.681424912.6840000.002.89%
负债总计1013408.801047333.8033925.00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6813.65341661.57144847.9373.60%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1691241.911691241.91--
营业成本1580315.261580315.26--
利润总额37046.1037046.10--
净利润27035.982703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938.0724328.6812390.61103.79%
的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224533.451264533.4540000.003.27%
负债总计872975.25906900.2533925.003.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9585.97321745.98132160.0169.71%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2673097.952673097.95--
营业成本2498595.972498595.97--
利润总额54062.1254062.12--
净利润39613.323961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780.9934980.6318199.64108.45%
的净利润
注:交易后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2年7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196813.65万元增至341661.57万元,增长率为73.60%,2022年1-7月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11938.07万元增至24328.68万元,增长率为103.79%。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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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09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1026.36%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10.1526.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670.1528.19%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上升,主要因为英特药业为所属行业优质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发行股份购买募集配套本次重组前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产完成后资金完成后股东名称购买资产资金持股持股持股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比例比例比例
国贸集团7438.3424.277646.3115084.6533.26-15084.6530.02
华辰投资5169.5816.877058.1312227.7126.96-12227.7124.34
康恩贝-----4889.984889.989.73
小计12607.9241.1414704.4527312.3760.224889.9832202.3464.09
其他股东18044.1158.86-18044.1139.78-18044.1135.91合计
30652.03100.0014704.4545356.48100.004889.9850246.46100.00
(注)
注:本次重组前总股本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特集团股本总额306520328股。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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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已经控股股东国贸集团2022年第6次董事会议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内部决策通过;
3、本次交易已通过浙江省国资委的预审核;
4、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康恩贝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四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7、本次交易已取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康恩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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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上市公司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
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草案及其
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
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国贸集团、华辰投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和文
资、康恩贝件,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
3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
英特药业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及子公司若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
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英特药业全体董事、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3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为维护英特集团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避免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问题相关承诺函内容(包括2017年11月、2019年3月、2020年6月和2020年10月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进一步规范同业竞争相关事项的国贸集团承诺》和《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将继续推进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
努力避免或减少从事与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华辰投资
不以英特集团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英特集团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英特集团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英特集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避免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问题相关承诺函内容(包括2020年10月26日出具的《关于解决公司相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将继续康恩贝推进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相应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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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为维护英特集团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与英特集团关联交易承诺函相关内容,并将继续推进减少与规范本国贸集团公司与英特集团之间关联交易的各项解决措施。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英特集团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华辰投资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
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英特集团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康恩贝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四)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英特集团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国贸集团、华辰投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资、康恩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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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英特药业26%股权。本公司已依法履行了作为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符合所适用法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英特药业合法存续的情况。本公司作为英特药业的股东,合法持有英特药业股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对所持英特药业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
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国贸集团
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次交易完成;
3、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英特
药业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4、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英特药业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
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5、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英特药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
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英特药业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英特药业24%股权。本公司已依法履行了作为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符合所适用法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英特药业合法存续的情况。本公司作为英特药业的股东,合法持有英特药业股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对所持英特药业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
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华辰投资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次交易完成;
3、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英特
药业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4、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英特药业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
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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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英特药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
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英特药业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
个月的限制,但将会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国贸集团、华辰投资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康恩贝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七)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上市公司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3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国贸集团、华辰投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资、康恩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国贸集团、华辰投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资、康恩贝全体董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人员《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英特药业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英特药业全体董事、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八)关于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3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
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
上市公司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九)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违反
上市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
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
3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5、本人最近36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国贸集团、华辰投行政处罚案件。
资、康恩贝
4、本公司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国贸集团、华辰投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资、康恩贝全体董政处罚案件。
事、监事、高级管理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人员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英特药业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
3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英特药业全体董事、政处罚案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十)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在主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股票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1、本公司用于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全
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的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康恩贝
于英特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英特集团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2、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说明而导致英特集团受到损失的,
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关于英特药业资产瑕疵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1、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630号),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7173.40平方米,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国贸集团物。本公司承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
至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
3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22年3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业绩承诺期间
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本公司补偿金额=[(2022年3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
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业绩承诺期间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
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
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6%
2、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630号),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7173.40平方米,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本公司承诺积极配合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对上述瑕疵资产相关权属进行完善。若英特药业在上述瑕疵资产权属完善过程中发生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所支付的证照办理费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情形),由英特药业自行承担。
至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可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前述瑕疵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华辰投资专项审核报告中相关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2022年3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业绩承诺期间
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就相应差额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本公司补偿金额=[(2022年3月31日该项瑕疵资产的评估
净值-按照评估净值调整的业绩承诺期间该项瑕疵资产的折旧摊
销金额+英特药业为完善该项瑕疵资产权属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金
额)-专项审核报告中该项瑕疵资产的公允价值]×24%
2、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国贸集团、华辰投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资、康恩贝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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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高级管理人员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已召开2022年第6次董事会议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十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及关联方华辰投资出具的说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将不会主动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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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准则第2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且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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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185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1-7月2021年
财务指标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56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530.67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得到提高,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2、上市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上市公司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但英特药业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上市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切实保障所募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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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最终用于既定并经证监会最终依法核准的用途。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相关主体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作出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十三)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1、上市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以及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资料上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4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真实、有效。
2、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六)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十五、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上市公司聘请财通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浏览本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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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批准或核准:
1、康恩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4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
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英特药业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英特药业100%股权评估值为339000.00万元,与英特药业单体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
与英特药业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262627.87万元相比,评估增值76372.13万元,增值率为29.08%。
虽然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但仍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2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9200.00万元、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27400.00万元。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3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478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36000.00万元。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标的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同时,尽管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对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进行约定,但若未来发生标的资产未达到承诺业绩、且业绩承诺方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行相
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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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采用定价方式发行,尽管募集配套资金的潜在认购方康恩贝对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具有充足的信心,但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募集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则可能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整体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聚焦医药流通环节,在浙江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医药物流设施和配送网络。浙江省医药市场规模和人均用药水平在国内排名前列,全国性企业和其他区域性企业也持续加大对浙江市场投资和销售网点的布控力度,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虽然标的公司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标的公司多
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但由于市场竞争因素,标的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一定会继续长期维持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关系并保持竞争优势,则标的公司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降,对标的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不利的影响。
(二)业务资质无法展期的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在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前办理换证或展期。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亦会不定期更新相关资质取得、存续的要求和标准。标的公司一直以来合法合规经营,重视质量控制,但仍无法完全保证能够换发、展期相关资质
4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证书,或在未来完全满足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取得或延续所需的资质证书,标的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影响。
(三)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医药流通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业务覆盖范围从重点区域市场向浙江全省网络拓展,在浙江省的公立医疗机构覆盖和渗透能力较强,但一旦该区域的医药招标和配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政策和法规调整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包括药品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规范、两票制、带量采购、一票制、分级
诊疗、医保控费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引发医药市场的分化与重组,不规范运营、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网络较小和服务能力较弱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或整合。
标的公司在行业政策和法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和管理,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扩大在区域市场中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随着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和法规也将随之变化。若标的公司目前的经营策略跟不上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则标的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将失去优势地位。
(五)药品价格下调风险近年来,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出台相应政策推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启动带量采购(在招标时承诺药品销量,支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共同分享市场,通过促使中标企业降低推广费用、非中标企业低价竞标降低药品价格)试点工作等多项措施降低医药产品终端价格。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预计我国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将压缩整个医药生产行业的利润空间,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盈利也可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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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医药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药品质量及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标的公司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各类经营活动,但标的公司在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及其他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担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标的公司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声誉受损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七)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通过收购完善在区域和终端市场业务布局,加强物流服务能力。随着英特药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网点的不断完善、医药物流中心的不断增加,英特药业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将会逐步提高,对英特药业已有的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一定挑战。如果英特药业管理层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英特药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可能会带来管理风险,并削弱英特药业的市场竞争力。
(八)应收账款风险
在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医疗机构等终端处于优势地位,拥有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主要体现为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加,占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2020年末、
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01804.31万元、
536910.58万元和678190.8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5.37%、46.11%和
51.60%。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且占比较高,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标的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尽管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较强,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标的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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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货风险
因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医药流通企业的药品仓储及配送必须满足终端需求的及时性、不确定性及突发传染性疾病的急迫性要求;同时,医药流通企业还需应对商品在途运输的不确定性,因此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对药品保持一定的库存量。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9786.95万元、289674.68万元和309706.6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3.49%、
24.88%和23.56%。
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所制定的《存货购销核算细则》《库存盘点管理办法》《近效期商品损失管理办法》《商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发出商品规范管理。标的公司目前已具备较高的库存管理能力,但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实行库存管理,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十)流动性风险
由于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61%、75.21%和
76.13%,均处于高位。
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银行贷款政策全面收紧或银行利率大幅提升,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经营资金可能出现短缺,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稳定经营。
(十一)房产土地相关风险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在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7173.40平方米,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标的公司将积极主动完善产权权属。
标的公司上述瑕疵房产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该等瑕疵资产不属于重要经营性资产,而且相关土地总面积较小,未取得该等房产的权属证明不会对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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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对于上述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瑕疵的承诺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况致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标的公司目前部分经营场地为租赁方式取得。如果租赁期满后不能续租,标的公司将要重新寻找合适的办公及仓储用地并进行搬迁,从而对公司的药品批发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连锁药店门店将面临暂时停业、迁移、重新选址装修等情况,对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部分经营用地依赖租赁房产的风险。就标的公司租赁房产相关事宜,国贸集团与华辰投资已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其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二)同业竞争风险
为解决同业竞争,国贸集团、英特集团、康恩贝及健康产业集团于2020年
10月均已分别就解决中药饮片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出具明确承诺,英特集团应
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转让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问题,且相关承诺已由出具方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但仍存在相关承诺无法履行,或履行时间晚于预期的风险。
英特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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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誉减值风险
标的公司由于前期收购英特明州、英特一洲和临安康锐等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商誉金额。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7月末标的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12136.22万元、12045.43万元及11992.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
1.03%及0.91%。虽然本次交易不产生新的商誉,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政治环
境、市场条件、产业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被收购公司未能适应前述变化,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标的公司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
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理性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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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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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并购重组整合发展,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家政策不断完善并购重组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旨在消除企业兼并重组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障碍,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快速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
2022年)》,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2、药品流通市场稳步增长,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加大了医疗卫生投资,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得我国医药流通行业获得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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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的发展,具体体现为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同时,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合理规划行业布局,健全药品流通网络”作为“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提升行业集中度。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另外,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加快提升医药行业集中度,“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培育形成
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
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培育形成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近几年全国性及区域性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实际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
因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医药消费端诉求推动医药流通端的市场扩容,为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同时,有利的行业政策进一步推动融资能力强、经营规范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和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3、业务架构与股权关系不匹配,不利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英特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平台,英特药业为其经营实体,二者分别为管控平台与业务平台,股权与管理关系具备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核心资产,英特集团的收入和利润90%以上均来源于英特药业,因历史原因英特集团仅持有英特药业50%股权;持股比例过低,不利于英特集团增强对英特药业的控制力、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母子公司一体化和协同发展。
英特集团作为控股型上市公司,理顺上市公司与其核心成员企业英特药业股权关系,提升对英特药业的持股比例,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响应政府关于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导向,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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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此举是响应国家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
2、理顺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股权关系,推动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英特集团全资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资源的更有效
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
本次交易梳理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两者股权关系,有利于优化管理层级架构,有利于推动后续资源和业务的整合,有利于上市公司发挥统一管理的优势,有利于标的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3、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做强做大
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对英特药业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资本规模和市值规模将进一步增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能够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英特集团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特
药业50%股权;同时,英特集团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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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26%和24%股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
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英特集团21300.0050.00%42600.00100.00%
国贸集团11076.0026.00%--
华辰投资10224.0024.00%--
合计42600.00100.00%426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
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
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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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英特药业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净资产(注)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评估方法
339000.00123219.1257.10%收益法
英特药业215780.88
293346.2877565.4035.95%资产基础法
注:英特药业净资产为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股东权益”。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339000.00万元为英特药业的最终评估值,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交易对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英特药业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59500.00万元。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购买其所持
有的英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1、总交易对价=英特药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英特药业
的股权比例-交易对方享有的英特药业现金分红
2、发行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1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3、支付现金的交易对价=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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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现金对价交易对象号(元)(元)(股)(元)
1国贸集团829400000.00704990003.2876463124124409996.72
2华辰投资765600000.00650760000.9070581345114839999.10
合计1595000000.001355750004.18147044469239249995.82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2.5111.26
前60个交易日13.6012.24
前120个交易日14.1312.72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即11.26元/股。
6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22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
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现金对价。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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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对价为1355750004.18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7044469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象发行股份对价(元)增发股份(股)
1国贸集团704990003.2876463124
2华辰投资650760000.9070581345
合计1355750004.18147044469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将会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章的规定。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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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交易各方约定,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
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目标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药业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英特集团享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集团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英特集团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英特集团之股份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五、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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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
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即10.0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18元/股。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要求,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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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康恩贝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
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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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
1现金对价23925.00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16075.00
合计40000.00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及华辰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14%的股份。本次重组前36个月内,国贸集团始终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始终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国贸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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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持股比例资产净额×持股比例
项目营业收入×持股比例与交易作价孰高与交易作价孰高
本次交易582252.25159500.001336417.25上市公司最近一
1224533.45189585.972673097.95年对应财务数据
占比47.55%84.13%50.00%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2021年末/2021年度经审计数据。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50%且超
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华辰投资为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康恩贝为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徐颉、汪洋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回避表决。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
6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再批发给下游的医疗机构、药店、经销商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
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同时,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
资源的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185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384912.681424912.6840000.002.89%
负债总计1013408.801047333.8033925.00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6813.65341661.57144847.9373.60%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1691241.911691241.91--
营业成本1580315.261580315.26--
利润总额37046.1037046.10--
净利润27035.982703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938.0724328.6812390.61103.79%
的净利润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6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224533.451264533.4540000.003.27%
负债总计872975.25906900.2533925.003.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9585.97321745.98132160.0169.71%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2673097.952673097.95--
营业成本2498595.972498595.97--
利润总额54062.1254062.12--
净利润39613.323961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780.9934980.6318199.64108.45%
的净利润
注:交易后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2年7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196813.65万元增至341661.57万元,增长率为73.60%,2022年1-7月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11938.07万元增至24328.68万元,增长率为103.79%。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09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1026.36%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10.1526.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670.1528.19%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上升,主要因为英特药业为所属行
6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优质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发行股份购买募集配套本次重组前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产完成后资金完成后股东名称购买资产资金持股持股持股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比例比例比例
国贸集团7438.3424.277646.3115084.6533.26-15084.6530.02
华辰投资5169.5816.877058.1312227.7126.96-12227.7124.34
康恩贝-----4889.984889.989.73
小计12607.9241.1414704.4527312.3760.224889.9832202.3464.09
其他股东18044.1158.86-18044.1139.78-18044.1135.91合计
30652.03100.0014704.4545356.48100.004889.9850246.46100.00
(注)
注:本次重组前总股本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特集团股本总额306520328股。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十、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已经控股股东国贸集团2022年第6次董事会议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内部决策通过;
3、本次交易已通过浙江省国资委的预审核;
4、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康恩贝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四次监事
7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7、本次交易已取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康恩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7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中文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INT'L Group Co. Ltd.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000609120272T法定代表人应徐颉注册资本255431453元人民币
上市时间1996-07-1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0411股票简称英特集团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3幢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董事会秘书谭江
电话号码86-571-85068752;86-571-86022582
传真号码86-571-85068752
电子邮箱 tanjiang2009@foxmail.com;qiuli000411@163.com
互联网网址 www.intmedic.com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经营范围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会展服务,医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上市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上市公司原名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地丝绸”)。
1992年8月20日,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批复》(浙股[1992]17号),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市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
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按定
7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向募集方式设立凯地丝绸。
1993年3月4日,根据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4号文件,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引进外资和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杭股[1993]9号),同意凯地丝绸引进外资并调整股权结构。
1993年3月9日,凯地丝绸召开首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
1993年3月30日,杭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杭会所[1993]字第119号),验证凯地丝绸实收资金14080万元,按1:1.6溢价发行的规定计算,折成股本金为人民币8800万元。
1993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发起成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92号),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广华投资基金(杭州)有限公司等企业发起设立中外混合持股的股份公司。凯地丝绸设置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和个人股,股本总额8800万元。
设立时,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
国家股3323870037.77
法人股2290700026.03
外资股2200000025.00
个人股985430011.20
总股本88000000100.00
(二)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1994年4月,吸收合并龙翔公司
1994年4月,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体改(1994)60号文批准,
凯地丝绸吸收合并杭州市龙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凯地丝绸总股本为9641万
7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股。
2、1994年6月,剥离非经营性资产
1994年6月,经杭财国资(1994)674号文批准,将国家股中351.57万元(折合219.73万股)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凯地丝绸总股本变更为9421.27万股。
3、1994年6月,境内法人股转让
1994年6月,经凯地丝绸股东大会同意,浙经体改(1994)103号文批准,
公司股东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211万法人股转让给香港富春丝绸有限公司。
4、1996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1995年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签发《关于下达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浙政发[1995]223号),同意凯地丝绸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37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1996年6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07号文和证监发审
字(1996)108号文批准,凯地丝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560000股。
1996年7月16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6)188号《上市通知书》审核批准,凯地丝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77.27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2620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7857270074.99
二、已流通股份2620000025.01
总股本104772700100.00
5、1996年9月,每10股送1股
1996年8月9日,凯地丝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
7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其社会公众股送股部分于1996年9月4日上市流通。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24.997万股。
6、2000年8月,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999年6月,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1400万股法人股分
别转让给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总公司”)的子公司浙江东
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普实业”)630万股、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房地产”)520万股、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发实业”)250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龙总公司间接持有凯地丝绸法人股1400万股。
1999年9月,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03号文批准,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
局将其持有凯地丝绸1339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后,华龙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339万股,间接持有公司1400万股,合并持有凯地丝绸股份273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3.77%,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后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0年8月,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材集团”)
采用承债方式接收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全资控股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凯地丝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省建材集团。
2000年9月,广华投资基金(杭州)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1210万股
法人股转让分别转让给华龙总公司510万股、浙江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700万股。
2000年12月,普发实业将其持有凯地丝绸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2001年1月,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206.25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后,华龙总公司直接持有凯地丝绸2305.25万股,间接持有1150万股,华龙总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29.98%。
7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2003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7月,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华龙总公司”更名,以下简称“华龙实业”)将其持有英特集团966.25万股股份转让给其控股股东浙江
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龙投资直接持有966.25万股,间接持有2489万股,合计持有英特集团3455.25万股,占总股本的29.98%,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省建材集团。
8、2004年7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7月,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合
并组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石化建材集团”),华龙投资成为省石化建材集团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龙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省石化建材集团。
9、2006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8月16日,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数31530730为基数,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总支付股份为
8828604股。
2006年9月12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2008年5月,每10股转增8股2008年5月15日,英特集团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11524997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于2008年5月28日上市。资本
7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07449946股。
11、2008年8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2008年6月12日,浙江省国资委与中化集团签署《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为省石化建材集团引进新股东中化集团。
中化集团采用增资方式收购省石化建材集团,并成为省石化建材集团的控股股东。省石化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天”)。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龙集团(原“华龙投资”更名),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12、2017年12月,控股股东变更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
资委2017年7月28日,华龙集团、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华龙实业”更名,以下简称“华资实业”)、华龙房地产、东普实业与国贸集团签署《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58248906股流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
2017年11月23日,英特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企业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98号)。
2017年12月14日,英特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1号),核准豁免国贸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248906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11336397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7年12月22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华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华龙集团变更为国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化集团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13、2019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7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9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9]686号”《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英特集团向华润医药商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41489989股股份,募集资金467177276.14元。
2019年6月26日,华润医药商业足额缴纳了认购款,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
2019年7月18日,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本变更为248939935股。
14、2021年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批准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2021年3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证上243号”《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
15、2021年11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经2021年9月27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和2021年11月17日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方
式向应徐颉、杨永军、吴敏英、吕宁、刘琼、何晓炜、谭江、金小波8名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110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18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 万股。
2021年12月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11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86688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60000.00元,投资款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323088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16、2022年6月,每10股转增2股
7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2年5月12日,英特集团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06518378股。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本性质号(%)
1国贸集团7438336324.27国有法人
2华润医药商业5974558519.49国有法人
3华辰投资5169580616.87国有法人
4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80342712.62国有法人
5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284000.43国有法人
6杨晨辉10474000.34境内自然人
7何军9693600.32境内自然人
共青城瀛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8公司-瀛岳核心私募证券投资6814000.22其他
基金
9张亚萍6217000.20境内自然人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51520.19国有法人
合计19908243764.95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国贸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4383363股股份,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国贸集团通过华辰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1695806股股
7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14%;浙江省国资委持有国贸集团90%股份,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国资委
90%
国贸集团
100%
健康产业集团
100%
华辰投资
24.27%16.87%
英特集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贸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1637379A法定代表人楼晶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2-1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99号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
经营范围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
8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国资委是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负责浙江省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英特集团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再批发给下游的医疗机构、药店、经销商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最近三年一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天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9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99号),《2020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号)和《2021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99号)。
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2022年1-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35985.651224533.451125026.961076945.94
负债总额1055972.87872975.25804442.05779795.51
所有者权益380012.78351558.20320584.91297150.44归属于母公司所
201043.37189585.97166003.25151711.46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8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231271.862673097.952500820.472460092.72
营业利润48535.2255877.3046822.6446722.42
利润总额47857.8954062.1246636.7546613.61
净利润36429.9139613.3234281.1033767.23归属于母公司所
16033.5616780.9915674.8015109.40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98178.8532602.3933224.1522056.16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
-6958.57-14370.81-17536.16-17210.99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
56982.64-4170.549523.69-6645.62
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
-48154.7714061.0425211.68-1800.45物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0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30日/31日/31日/31日/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资产负债率
73.5471.2971.5072.41
(%)销售毛利率
6.536.536.226.68
(%)基本每股收益
0.520.670.630.66(元/股)
六、最近三年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上市公司未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8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行股份购买募集配套本次重组前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产完成后资金完成后股东名称购买资产资金持股持股持股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新增股数持股数量比例比例比例
国贸集团7438.3424.277646.3115084.6533.26-15084.6530.02
华辰投资5169.5816.877058.1312227.7126.96-12227.7124.34
康恩贝-----4889.984889.989.73
小计12607.9241.1414704.4527312.3760.224889.9832202.3464.09
其他股东18044.1158.86-18044.1139.78-18044.1135.91合计
30652.03100.0014704.4545356.48100.004889.9850246.46100.00
(注)
注:本次重组前总股本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特集团股本总额306520328股。
本次交易前,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8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最近三年内,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第七十四条规定,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
2019年1月10日,嘉兴
销售的盐酸金霉素眼膏检验结果不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
符合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1嘉信医药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嘉市监处字[2019]1得33231.45元责任。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号)
2022年8月2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此次违
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嘉信医药2019年2月7日嘉兴市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2016年修订)第六十一条规定,消防控
8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百元发区大队出具《行政处三十四条第二款,罚款2000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该笔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决定书》(嘉经开公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缴纳(消)行罚决字(2019)罚款并完成整改。因此,公司上述受到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0015号)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六十条规定,损
2019年2月7日嘉兴市
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五千元以上五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中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该笔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依据发区大队出具《行政处
3嘉信医药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缴纳罚款并罚决定书》(嘉经开公罚款5000元完成整改。因此,公司上述受到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消)行罚决字(2019)
处罚金额较小,未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
00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六十条规定,消
2019年2月7日,嘉兴市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
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发区大队出具《行政处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该笔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4嘉信医药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罚决定书》(嘉经开公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因此,六条一款第(二)项,罚款5000元(消)行罚决字公司上述受到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处罚金额较小,未(2019)0017号)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2019年3月21日,嘉兴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该处罚发生于上市公司对嘉信医药的收购完成之前,且被罚主体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的房屋用途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中占比不超过5%,嘉信元达
5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未导致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小。2022年8月4日,嘉兴
物流
(嘉开综执罚决字没收违法所得758261.00元,罚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出具《证明》,确认此次违法行为不属[2019]2-008号)30000元于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8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第七十四条规定,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
2019年4月12日,绍兴
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销售的中药饮片覆盆子抽检不合格,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6英特大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书》(虞区监稽市监处一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2652.00元责任。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字[2019]654号)
2022年8月4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
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温州一洲医药连锁
2019年5月8日,温州市
有限公司根据《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月湖店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
7具《当场处罚决定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责
(现为英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330302[2019]130110令改正该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特一洲白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鹿影城
店)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第七十八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
2019年6月13日,温州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
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在药品储存、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出具《当场处罚决定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
8英特一洲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责令改正书》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330302(2019)13048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9英特华虞2019年7月9日上虞区其他药品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被扣被罚主体为上市公司三级子公司英特华虞的分支机构,在上市公司
8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上虞章镇市场监管局出具《行政押的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中占比不超过5%,未导致环境污染或人员振兴路店处罚决定书》(绍虞市8046.00元,上缴国库,吊销《药品经伤亡,社会影响小,根据《再融资问答》不视为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已注监案字(2019)454号)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司的重大违法行为
销)处罚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第七十四条规定,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
2019年8月9日,慈溪市销售的调经祛斑胶囊检验结果不符
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市场监管局出具《行政合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10宁波英特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决定书》(慈市监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责任。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2019]854号)60532.24元
2022年8月15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证明》,确认
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19年9月27日,浦江向无经营资质的个人(单位)提供药
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行品,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4月28日,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说明》,确认本案件
11浦江英特政处罚决定书》(浦市第十三条。警告责令改正,罚款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案字[2019]188号)50000.00元
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
2019年10月30日,平阳未及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且产品涉及无菌医疗器械,未依照本条例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行项,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行为违反了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12英特一洲政处罚决定书》(平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处2.4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监处字[2019]452号)七条第一款,罚款3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2022年8月22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
8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经营场所的药品宣传画中,对药品
2020年1月17日,杭州
的宣传内容与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市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处罚金额小,未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临安康锐书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13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江桥店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书》((杭临)市监罚处为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2020]33号)款150元
不执行紧急应对措施,违反了《浙江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六十条,违反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2020年2月5日,杭州市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性单位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
英特怡年
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出时,公共场所、学校、幼托、旅游、的罚款;对经营性单位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
14清吟街诊
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筑工地、羁押监管等人群聚集的场播流行危险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所
(2020-02055108)所(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或者处理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紧急应纪律处分。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对措施,处以警告罚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第四十六条,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
销售的“洗出彩”润发露未取得特
2020年3月11日,温州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
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违反了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行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
15英特一洲《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政处罚决定书》(温市处罚。同时,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笔行政处罚属于一般处罚。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没收违法监处字[2020]132号)因此,该项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2022年8月22日,所得5214元,并罚款13035元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确认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英特华虞2020年3月13日,绍兴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生胡某开具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
16(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了8张处方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
8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华虞大药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房有限公书》(虞卫医罚[2020]10“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司)上虞号)方”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解放街药店
少代扣2016年7月、2018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2020年11月12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舟山市税务局出具32166.03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
17英特卫盛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的罚款。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舟税稽罚[2020]10)条,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计金额2020年9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情况
16083.02元说明》,确认该案未达到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标准
2020年11月17日,杭
英特怡年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州市下城区综合行政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杭州上塘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
18路二店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决定书》(杭下综执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已闭以下罚款。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2020]罚决字第08-500元
店)罚
00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
2020年12月4日,温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
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入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19英特一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书》(温市监处字并处以广告费用两倍,即12000元罚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2020]425号)款,上缴财政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
8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英特怡年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
20建德雾江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处罚决定书》(杭建综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路店以下罚款。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执[2020]罚决字第03-500元罚
0085号)
2020年12月22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根据《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未取得《医疗机
温州市文成县卫生健医学检验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学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或使用1英特一洲
21康局出具《行政处罚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处以以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罚款3000元
文成店决定书》(文卫医罚下处罚1、没收器械;2、处以罚款以上7000元以下,本次处罚裁量标准为“一般”。因此,此次处[2020]50号)5000元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2021年1月5日,泰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英特一洲22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泰顺一店书》(泰市监处字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2021]5号)罚款340元,没收违法所得76元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发布的药品广告中的宣传用语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五十五条的规
2021年1月26日,浦
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不符,构成了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23浦江恒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300元;2、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书》(浦市监罚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2021]60号)
四十六条的规定;3、在药品广告中使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
9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用“药师推荐”的宣传用语违反了《药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决定书中除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五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外的其他广告违法行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违反本
为处以罚款2000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
项至第五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构成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使用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内
2021年2月5日,淳根据《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
科专业的王某某从事中医诊疗活动,淳安健民安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并为王某某等病人开具中药处方,违24咸春堂中《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医诊所(淳卫医罚[2021]021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号)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
9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为,处以罚款3000元
2021年3月30日,丽
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英特一洲局万象派出所出具《行
25丽水括苍未在三日内将入职劳动者信息向公政处罚决定书》(丽莲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申报路店安机关报送且未告知劳动者主动申
公(万)行罚决字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报的行为侵犯了公安机关对流动人[2021]000812号)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该笔行政处罚,相关口的管理秩序,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
2021年3月30日,丽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缴告知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因此,公司上述受到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英特一洲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局万象派出所出具《行法行为
26丽水继光四条之规定,罚款100元政处罚决定书》(丽莲街店
公(万)行罚决字
[2021]000818号
1、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医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五十五条的规器械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发布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
2021年4月26日,温
的医疗器械广告涉及产品用途的内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容,与实际不符,构成发布虚假广告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27英特一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书》(温市监处字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消除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021]106号)影响,处以罚款1500元;对发布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告并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500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五十八条规定,淳安健民2021年8月19日,淳发布未经相关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违反本
28
咸春堂中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内容涉及功能主治、药理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
9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医诊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用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书》(淳市管千市监处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十六条的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罚[2021]49号)定,处以罚款1200元,责令停止发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布广告并消除影响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
2021年9月26日,舟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
经营医疗器械部分无合格证明文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英特医疗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9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
科技(2017修订)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书》(舟市监处[2021]2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令改正,并处以罚款60000元号)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7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该
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5日,《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违
浙江英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未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违反了反前款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药谷电子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该笔行
30商务有限政处罚决定书》(杭拱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政处罚,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处于公司综执罚决字[2021]第罚款5500元中等区间,且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因此,该项行政处罚的
07-0320号)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1英特怡年2021年12月28日,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管责任,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
9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环城东路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店府潮鸣街道办事处出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处罚标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杭拱潮鸣综执罚决罚字[2021]第2000033
号)
2022年3月22日,绍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未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的规定,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后未将验收文件报人民英特物联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关于该笔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依据未司
决字[2022]第28-0010规定,处以罚款2500元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处于中等区间。因此,此次处号)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日,淳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
经营的夫专家鲜王抑菌软膏产品卫
安县卫生健康局出具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生质量不符合要求;依据《消毒管理
33淳安健民《行政处罚决定书》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处以(淳卫消罚[2022]1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处罚标罚款1500元
号)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销售的江西平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
的“伤口愈合喷雾剂”1、其命名为
2022年7月26日,温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
“伤口愈合喷雾剂”,标签说明书适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英特一洲用范围:适用于皮肤创面的抑菌清34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勤奋路店洁,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书》(温鹿卫消[2022]1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处罚标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号)准及法规规定,此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1400元;
9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罚单位处罚决定处罚内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
2、上市销售前未取得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1400元上述行政处罚的处罚类型及所涉金额分类统计如下:
单笔涉及金额处罚数量(件)处罚金额(元)序号处罚类型(含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上市公司合计其中:标的公司范围内上市公司合计其中:标的公司范围内
1万元以上77165035.00165035.00
市场监督类
11万元以下887990.007990.00
小计1515173025.00173025.00
1万元以上----
城市管理类
21万元以下539500.001500.00
小计539500.001500.00
1万元以上----
卫生健康类
31万元以下6613300.0013300.00
小计6613300.0013300.00
1万元以上1116083.0216083.02
税务类
41万元以下----
小计1116083.0216083.02
5公共安全类1万元以上----
9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万元以下22200.00200.00
小计22200.00200.00
合计2927212108.02204108.02
注:英特集团子公司英特药业于2019年4月完成对嘉信医药50.69%股份的收购,故2019年1月1日至收购时点嘉信医药及其子公司嘉信元达物流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未计入上表。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自身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英特药业系上市公司子公司亦不存在作为被处罚主体的情形。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最近三年内曾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并已及时完成整改,不会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
9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
(一)国贸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1637379A法定代表人楼晶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99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成立日期2008-02-14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
经营范围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
2、历史沿革
(1)2008年2月,国贸集团设立
国贸集团系由原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原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98000万元。
2007年4月,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荣大、中大、东方三家外贸集团公司合并重组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浙企改发[2007]3号)批示,同意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新的集团公司,同时注销荣大、中大、东方集团公司的法
9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人资格。
2007年5月,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荣大、中大、东方三家外贸集团公司合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07]13号)批示,原则同意三家公司合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6月,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荣大、中大、东方三家外贸集团公司合并重组后新公司名称的批复》(浙企改办发[2007]1号)文件,同意新公司名称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国贸集团设立注册资本金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
12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浙天验[2007]128号)审验。国贸集团申请登记
的注册资本98000万元为原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家外贸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投入。
国贸集团于2008年2月,就设立事宜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国贸集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省国资委98000.00100.00%
合计98000.00100.00%
(2)2019年10月,股权划转2018年11月,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贸集团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资考核[2018]86号)文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18]575号)的要求,同意将浙江省国资委持有的国贸集团10%国有股权,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值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019年10月,国贸集团完成本次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变更后,
国贸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9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省国资委88200.0090.00%
2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800.0010.00%
合计98000.00100.00%
3、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国贸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国资委省财开
90%10%
国贸集团
浙江省国资委持有国贸集团90%股份,是国贸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国贸集团为浙江省省属企业,主要从事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和生命健康三大产业。
在商贸流通领域,国贸集团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经营进出口商品达20余个大类品种,基本实现全覆盖。2020年,国贸集团位列中国对外贸易500强榜单第121位。
在金融服务领域,国贸集团旗下浙江东方作为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拥有信托、期货、保险等金融及金融类牌照11块,浙江东方设立长三角科技母基金等,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国贸集团旗下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国首批5家具有批量转让金融不良资产资质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
在生命健康领域,国贸集团旗下拥有浙江地区医药流通龙头企业英特集团和国内前十、浙江第一的中药工业企业康恩贝,致力于打造科工贸一条龙、产学研一体化的医药健康产业平台。
9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天职会计师对国贸集团2020年和2021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66号)和《2021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88号)。
国贸集团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143442207635.28129746055287.97
负债总额100093369477.2389091538594.65
所有者权益43348838158.0540654516693.32
营业总收入84264927791.4171899887738.80
营业利润5659712887.263313641714.49
利润总额6017458106.303607724735.74
净利润4780888557.102632656851.11
注:国贸集团2020年和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会计师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国贸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业务性质(万元)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金融服务、
1杭州289632.3148.5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贸流通浙江英特集团股份
2杭州24893.9924.27%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
3杭州709710.7258.64%金融服务
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
4杭州10000.00100.00%商贸流通
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粮油食品进
5杭州10700.0076.93%商贸流通
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纺织品进出
6杭州6480.00100.00%商贸流通
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进出口
7杭州7250.0038.00%商贸流通
有限公司浙江国贸集团东方
8机电工程股份有限杭州12000.0053.68%商贸流通
公司
9健康产业集团杭州200000.00100.00%医药健康
10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业务性质(万元)浙江国贸云商控股
10杭州20000.00100.00%商贸流通
有限公司浙江省国贸集团资
11杭州40000.00100.00%金融服务
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
12杭州100000.00100.00%商贸流通
团供应链有限公司香港泰纬国际贸易
13香港2港元100.00%商贸流通
有限公司
注1:公司注册资本为截至2022年7月31日相关公司营业执照载明金额。
注2:2022年9月2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辰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53963741T法定代表人王邵炎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2号2幢4楼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310号五矿大厦
成立日期2003-08-28
实业投资,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经营范围用。
2、历史沿革
(1)2003年8月,华辰投资设立
华辰投资由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其中: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50万元,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250万元。2003年8月22日,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浙正大验字[2003]第185号)确认,截至2003年8月22日,华辰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500万元。
10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2003年9月,股权转让
2003年9月1日,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与张灿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华辰投资10%股权(250万股)转让予张灿洪,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合计250万元;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李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90%股权(2250万股)转让予李平,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合计2250万元。2003年9月3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3)2005年12月,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26日,李平分别与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叶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28%股权(700万股)、
23%股权(575万股)转让予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张灿洪与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10%
股权(250万股)转让予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7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4)2008年5月,股权转让
2008年5月10日,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375万股转让予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75万元。
(5)2010年6月,股权转让
2010年5月5日,华辰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平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
39%股权即975万元出资额转让予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0年5月
28日,李平与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
辰投资975万出资额转让予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75万元。
(6)2014年3月,无偿划转
2013年12月29日,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国贸集团签署国有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39%股权无偿划转给国贸集团。2013年
10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12月31日,浙江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同意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2014年3月4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
(7)2015年11月,无偿划转2015年9月14日,国贸集团下发《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集团本级所持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股权、杭州余杭海欣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18.46%股权无偿划归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批复》,原则同意将国贸集团本级所持华辰投资39%股权(即975万元出资额)无偿划转
至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15年9月14日,国贸集团与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39%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4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
(8)2016年12月,股权转让2016年8月8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同意挂牌转让华辰投资23%股权的批复》,同意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挂牌转其所持有的华辰投资23%的股权。
2016年8月22日,华辰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上述事项,同时确认,余
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年12月13日,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23%股权(对应575万出资额)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予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19828.91万元。
(9)2018年12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8年12月24日,华辰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股东浙江汇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健康产业集团并修改公司章程。
10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0)2018年12月,无偿划转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省中医药集团下属子公司余杭国叶无偿划转华辰投资38%股权项目的批复》,原则同意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辰投资38%股权(即950万元出资额)无偿划转至健康产业集团持有。
2022年3月8日,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与健康产业集团签署国有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华辰投资38%股权无偿划转给健康产业集团。同日,华辰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
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完成之后,华辰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健康产业集团2500.00100.00%
合计2500.00100.00%
3、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华辰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国资委省财开
90%10%
国贸集团
100%
健康产业集团
100%
华辰投资
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健康产业集团持有华辰投资100%股权,系华辰投资控
10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股股东。华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系浙江省国资委。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华辰投资为持股型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华辰投资主要资产为其直接持有的英特集团16.87%股权及英特药业24%股权。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天职会计师对华辰投资2020年和2021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904号)和《2021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14395号)。
华辰投资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522854530.07470305243.34
负债总额76467660.5768077781.61
所有者权益446386869.50402227461.73
营业总收入-2889921.89
营业利润44582363.5624245306.48
利润总额44582363.5624245315.78
净利润43215979.5723995603.57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华辰投资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为持有英特集团
16.87%股权和英特药业24%股权。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康恩贝。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0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4161N法定代表人胡季强
注册资本257003.731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
成立日期1993-01-09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
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经营范围
品及器材零售;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药提取物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
品初加工;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1993年1月,康恩贝设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整体改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和
1992年8月,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分别以浙股[1992]5号、浙股募
[1992]2号文批准,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联合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对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整体改制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
10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月9日,公司领取了由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后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浙体改[1993]第28号文批准,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公司股本总额调整为8100万元;
经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1993年7月调整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公司经调整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股东大会确认的股本为8100万股。
2、1995年分红送股
经康恩贝199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康恩贝实施以每10股派送2股红股的利润分配方案。送股后,康恩贝股本总额增至9720万股,其中法人股8820万股,内部职工股900万股。
3、200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核准,康恩贝于2004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372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为:社会法人股8820万股,内部职工股900万股,社会公众股4000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上市前 IPO 发行变动增减 上市后项目数量比例发行新股小计数量比例
一、非流通股9720.00100.00%--9720.0070.8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8820.0090.74%--8820.0064.2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8820.0090.74%--8820.0064.29%
4、职工股900.009.26%--900.006.56%
二、流通股--4000.004000.004000.0029.15%
1、人民币普通股--4000.004000.004000.0029.15%
三、股份总数9720.00100.00%4000.004000.0013720.00100.00%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康恩贝设立时发行的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794.4万股内部职工股,自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三年)期满后可申请上市流通;康恩贝的法人股和设立后陆续发行的不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105.6万股内部职工股,暂不上市流通。
康恩贝上市前900万股内部职工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4、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10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5年12月9日,康恩贝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2005年12月27日,康恩贝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简称变更为“G 康恩贝”。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康恩贝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股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分置改革后项目数量比例项目数量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合一、有限售条件的
9720.0070.85%8440.0061.52%
计流通股合计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8820.0064.29%境内非国有法人股7540.0054.96%
境内自然人持股900.006.56%境内自然人持股900.006.56%
二、无限售条件的
二、流通股份合计4000.0029.15%5280.0038.48%流通股合计
三、股份总数13720.00100.00%三、股份总数13720.00100.00%
注: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第一大股东康恩贝集团代承诺暂不上市的105.6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该105.6万的内部职工股后根据公司股改方案于2006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另794.4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仍为发行满三年后可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
康恩贝实施股改方案时,尚有3142427股非流通股未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其应当执行的对价合计450648股安排已由康恩贝集团完成垫付。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未有明确意思表示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份,其应当执行的对价安排由康恩贝集团垫付,若该等股份实施上市流通则需要向康恩贝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款项,或征得康恩贝集团的同意,并由康恩贝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5、四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及2007年职工股上市
2006年12月27日,康恩贝第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包括支付股
改对价的105.6万股内部职工股、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127769股及包
括浙江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其他有限售条件的非国有法人股11798770股,合计12982539股流通上市。
2007年2月26日,康恩贝第二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共计340861股,全部为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
10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7年3月29日,康恩贝设立时发行的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794.4万股内
部职工股届满三年,符合上市流通条件,于2007年3月30日上市流通。
2007年4月27日,康恩贝第三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共计195660股,全部为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
2007年6月15日,康恩贝第四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共计663600股,全部为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
以上限售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1372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227.33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7492.6660万股。
6、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康恩贝于2007年9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64号“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9月
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43号“关于核准豁免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批文后,于2007年
9月13日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康恩贝集团发行了4280万股股份,募
集资金总额30430.80万元,其中:康恩贝集团以其持有的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90%的权益资产经评估作价人民币18270.00万元认购上述发行
4280万股中的25696202股,另以货币资金12160.80万元人民币认购其余的
1710379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1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8675082.46元后,实际募集货币资金112932921.34元。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3720万股增加至180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0507.33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7492.6660万股。
7、第五及第六次有限售流通股上市
2007年11月19日,康恩贝第五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共计68870股,全部为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
2007年12月27日,康恩贝第六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上海和远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600万股及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6万股限售流通股限售期已满,另有526991股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以现金或股份偿还方式偿
10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还代垫对价股份,本次上市流通股份共7386991股。
以上限售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180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9761.747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8238.2521万股。
8、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2008年4月3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康恩贝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以2008年4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共计送红股3600万股,派送现金红利2700万元,转增
10800万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8年4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08年4月18日。送股并转增后,康恩贝总股本为324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
股17571.146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4828.8538万股。
9、第七、八、九次有限售流通股上市
2008年12月29日,康恩贝第七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上海和远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20018117股限售流通股限售期已满,另有93744股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以现金或股份偿还方式偿还代垫对价股份,本次上市流通股份共20111861股。
2009年12月29日,康恩贝第八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共计270000股,全部为未有明确表示意思的非流通股。
2010年9月13日,康恩贝第九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康恩贝集团因2007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4280万股(因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方案每10股送转8股,康恩贝集团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已由4280万股增至7704万股)限售流通股限售期已满,本次上市流通股份为77040000股。
以上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324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7828.96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4571.0399万股。
10、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康恩贝于2010年10月11日刊登了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45号
11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文的公告。
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康恩贝向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赵辉、施宝忠、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言信诚有限公司、天津凯石益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7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8380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1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17962858.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04875141.80元。发行完毕后,康恩贝总股本由324000000股增加至
3518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0608.96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4571.0399万股。
11、第十次有限售流通股上市
2010年12月27日,康恩贝第十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根据股改承诺康恩贝集团有12348000股(以康恩贝股改完成后总股本13720万股的5%计
686万股,并经康恩贝2007年度实施10股送转8股分配方案后计算得出)限售
流通股限售期已满,本次上市流通股份为12348000股。本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3518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9374.16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5805.8399万股。
12、201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4月8日,经康恩贝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康恩贝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51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送红股7036万股;同时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51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28144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康恩贝总股本703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8748.320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51611.6798万股。
13、第十一、十二次限售流通股上市
2011年11月1日,康恩贝2010年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2780万
股股票(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后为5560万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1年12月27日,根据康恩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共有2517.12万股限
售流通股符合上市流通条件解禁上市。
以上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703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0671.200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59688.7998万股。
14、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2年12月14日,康恩贝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8号),康恩贝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胡季强、康恩贝集团、胡孙树、赵军、盛小荣、王建强6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 10600 万股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康恩贝总股本由70360万股增加至809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1271.200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59688.7998万股。
15、第十三次限售流通股上市
2012年12月27日,根据康恩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共有104068138股限
售流通股符合上市流通条件解禁上市。本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809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0864.38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70095.6136万股。
16、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1日,康恩贝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468号“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康恩贝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胡季强、朱麟、济宁领军基石医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佳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市领佳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添富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
增计划3号、胡坚、中乾景隆泰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7500 万股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康恩贝
总股本由80960万股增加至984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8364.38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70095.6136万股。
17、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年5月13日,经康恩贝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
11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方案》,康恩贝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并每
10股转增5股,康恩贝总股本由98460万股增至16738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
股48219.456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19162.5431万股。
18、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5年12月28日,康恩贝2012年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10600
万股股份(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后为18020万股)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16738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30199.456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37182.5431万股。
19、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5月3日,经康恩贝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方案》,康恩贝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康恩贝总股本由167382万股增至251073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45299.18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05773.8147万股。
20、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1月10日,根据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2号文)和《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康恩贝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5659.02万股股份完成后,康恩贝总股本由251073万股增加至
266732.0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0958.20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05773.8147万股。
2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8年4月16日,康恩贝2015年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17500
万股股票(实施2014年度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为44625万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266732.0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16333.20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50398.8147万股。
2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
11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年1月10日,康恩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15659.02万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流通后,康恩贝总股本
266732.0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74.18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66057.8347万股。
23、2020年控股股东变更
2020年5月28日,康恩贝集团与健康产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康恩贝集团拟向健康产业集团转让康恩贝股份533464040股,占康恩贝总股本的20%。
2020年6月18日,国贸集团收到国家市监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30号),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0年6月22日,国贸集团收到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19号),原则同意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方案。
2020年7月2日,康恩贝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康恩贝集团与健康产业集团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康恩贝集团变更为健康产业集团,康恩贝实际控制人由胡季强先生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24、2021年办理回购股份注销
2021年9月29日,康恩贝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康恩贝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9728.2881万股。
康恩贝于2021年11月17日办理完毕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728.2881万股份的
注销事宜,康恩贝股本总数由266732.02万股变更为257003.7319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74.18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56329.5466万股。
11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康恩贝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国资委
90%
国贸集团
100%
健康产业集团
20.85%
康恩贝
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健康产业集团持有康恩贝20.85%股权,系康恩贝控股股东。康恩贝的实际控制人系浙江省国资委。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康恩贝专注医药健康主业,主要从事药品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已经形成以现代中药和植物药为基础,以特色化学药包括原料药和制剂以及功能型健康产品为重要支撑的产品结构。目前,康恩贝及其子公司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滴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冻干粉针、口服液、
糖浆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等二十余种,还有缓释、速释等新型剂型。康恩贝生产、销售的药品主要覆盖呼吸系统、消化代谢、心脑血管、泌尿系统、眼科用药、抗感染和肌肉骨骼系统等治疗领域。大健康产品主要包括眼贴、眼罩、洗眼液等眼健康产品和保健及功能性食品等,涉及非处方药、健康消费品、处方药、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等多个医药大健康业务板块。近年来,为应对政策市场变化,康恩贝及时调整业务结构,重点发展包括非处方药及健康消费品在内的自我保健类产品业务。目前自我保健类产品业务已成长为康恩贝主要的业务板块之一。
11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对康恩贝2020年和2021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308号)和《2021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688号)。
康恩贝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10792748130.919278585412.77
负债总额3400593138.793929168800.83
所有者权益7392154992.125349416611.94
营业总收入6150860583.435909017020.00
营业利润2517902084.96783938560.83
利润总额2510737179.98765647773.75
净利润2119630023.69549199505.09
(六)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康恩贝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业务性质(万元)浙江康恩贝中药有
1丽水37200.0079.84%医药健康
限公司江西康恩贝天施康
2鹰潭28000.0095.00%医药健康
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康恩贝中药有
3上饶17000.00100.00%医药健康
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
4金华52000.0097.69%医药健康
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
5杭州30000.00100.00%医药健康
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康恩贝药业
6鄂尔多斯37015.00100.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邳州众康银杏科技
7邳州100.0051.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健康科
8金华5500.0080.00%医药健康
技有限公司浙江浙产药材发展
9金华10000.00100.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
11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业务性质(万元)浙江磐康药业有限
10金华1500.00100.00%医药健康
公司浙江天保药材发展
11金华6000.00100.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金华市益康医药有
12金华2000.00100.00%医药健康
限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
13杭州38000.00100.00%医药健康
限公司上海康恩贝医药有
14上海1000.0080.00%医药健康
限公司云南康恩贝希陶药
15昆明30000.0069.58%医药健康
业有限公司东阳市康恩贝印刷
16金华2500.00100.00%批发零售
包装有限公司杭州康杏缘物业管
17杭州100.00100.00%物业管理
理有限公司杭州贝罗康生物技
18杭州800.0070.00%医药健康
术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疗投
19金华50000.00100.00%投资管理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康嘉医疗科技
20上海96000.00100.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云南云杏生物科技
21红河州7000.00100.00%医药健康
有限公司香港康恩贝国际有
22香港1000万美元100.00%医药健康
限公司杭州康恩贝健发科
23杭州2000.00100.00%医药健康
技有限公司
注:2022年8月23日,康恩贝完成对外转出邳州众康银杏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恩贝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11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省国资委
90%
国贸集团
100%
健康产业集团
100%20.85%
华辰投资康恩贝
国贸集团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资委,其持有国贸集团90%股权;华辰投资和康恩贝控股股东均为健康产业集团,其分别持有华辰投资100%股权和康恩贝
20.85%股份,国贸集团持有健康产业集团100%股权;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
恩贝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国资委。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国贸集团直接持有英特集团24.27%股权,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辰投资直接持有英特集团16.87%股权,系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康恩贝未持有英特集团股权,但康恩贝控股股东健康产业集团系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故康恩贝与英特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五、与本次交易相关方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国贸集团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资委,其持有国贸集团90%股权;华辰投资和康恩贝控股股东均为健康产业集团,其分别持有华辰投资100%股权和康恩贝
20.85%股权,国贸集团持有健康产业集团100%股权;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
恩贝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国资委。
11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国贸集团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由国贸集团提名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上市公司任职职务本届任期起止日期应徐颉董事长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
汪洋董事、总经理2022年7月26日至2024年4月8日
杨永军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黄英独立董事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陈昊独立董事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1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59638J法定代表人汪洋注册资本42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3-13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3-13楼
成立日期1998-10-28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
联网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收购;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经营范围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1、1998年10月,英特药业设立1998年10月12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同意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四家经营企业合并组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浙医药市场[1998]第143号),同意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公司、浙江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医药科技公司组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10月20日,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向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签
发《关于的批复》(浙企改[1998]4号),同意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直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
工业公司、浙江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科技公司、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浙江省医药研究发展公司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国有股进行国有资产合并,组建一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公司的国有资本,暂时委托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管理,代行出资人的责权。
1998年10月22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作为英特药业唯一股东,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关于要求注册登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的报告》(浙医药综经字[1998]第360号),申请设立英特药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1998年10月23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省)名称预核(内)字[98]第790号),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浙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0月23日出具的浙华验字(1998)第86
号《验资报告》,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有关审定意见,审核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979万元。
英特药业于1998年10月28日就设立事宜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英特药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2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省医药管理局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2001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1年5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要求划拨省级国有医药资产的报告》抄告单(浙办第39号),同意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材集团”),并纳入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
2001年5月28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批复》(浙财国资字[2001]122号),同意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省建材集团。
2001年7月10日,英特药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相关董事会决议,同意
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有的英特药业的国有股权划转给省建材集团,并同意修改章程。
2001年7月16日,英特药业向浙江省工商局出具《关于要求变更公司股东的报告》,要求变更公司股东为省建材集团。
英特药业于2001年8月9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3、2001年10月,第一次增资
根据1998年公司成立时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即:以划拨地作价出资,土地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折成国有资本,2001年8月23日,英特药业委托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位于杭州市区范围内的五宗地块土地
使用权进行评估,出具了杭信评估字[2001]第310号《土地估价报告》。
12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杭州市土地管理局于2001年9月27日向英特药业出具《关于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杭土价[2001]23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于2001年9月30日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浙土资函[2001]167号),同意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5宗土地评估报告中的宗地条件及土地价格,将所涉
5宗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予以处置,作价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暂
由省建材集团持有。
2001年10月11日,英特药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000万元增加到7187.1896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省建材集团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01年10月18日,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正大验字(2001)
第211号《验资报告》,省建材集团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21871896.00元增加注册资本。截止2001年9月30日,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71871896.00元。
英特药业于2001年10月23日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7187.1896100.00%
合计7187.1896100.00%
4、2001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10月24日专题会议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建材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英特药业资产转让给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总公司”)持有;原则同意华龙总公司将转让所得的英特药业资产与凯地丝绸现有资产进行等额置换。
浙江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特药业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财政厅备案确认。2001年10月29日,省建材集团与华龙总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省建材集团将持有的英特药业的100%股权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12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用于和凯地丝绸实施资产重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726万元。
2001年11月8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的批复》(浙财国资字[2001]250号),同意省建材集团将英特药业以1372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英特药业于2001年11月12日就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英特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7187.1896100.00%
合计7187.1896100.00%
5、2002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1年11月18日,省建材集团及华龙总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分别作出《关于浙江华龙实业总公司对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决议》及《关于实施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决议》,同意以华龙总公司持有的99%的英特药业的股权(作价183150000元)与凯地丝绸附属企业
凯地丝绸印染厂和凯地丝绸服装厂的部分资产(作价125393099元)进行置换,差额57756901元由凯地丝绸用现金补足。本次交易,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土地资产评估咨询中心对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含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分别获得浙江省财政厅和杭州市国土局备案确认
华龙总公司与凯地丝绸分别于2001年11月18日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
及于2001年12月13日签订《关于总资产置换的补充协议书》对上述资产置换事项作出约定。
2002年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向省建材集团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国资字[2002]17号),同意华龙总公司将英特药业99%的股权和凯地丝绸附属企业凯地印染厂和服装厂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英特药业于2002年3月28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12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7115.317799.00%
2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71.87191.00%
合计7187.1896100.00%
6、2003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2年11月6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英特集团和华龙总公司
一致同意英特集团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49%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制药”);华龙总公司承诺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上海东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特药业相关进行了评估,根据
2002年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的《浙江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评
估结果已经获得省建材集团备案确认。
英特集团与昆明制药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英特药业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49%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
英特药业已于2003年3月5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93.594850.00%
2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21.722949.00%
3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71.87191.00%
合计7187.1896100.00%
注:2002年7月,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005年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05年1月31日,昆明制药与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础润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25%的股权转让给础润投资。
2005年1月31日,昆明制药与华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
的英特药业24%的股权转让给华辰投资。
2005年1月31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股东昆明制药将其
12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持有的英特药业25%股权转让给础润投资;将其对持有的英特药业24%股权转让给华辰投资;英特集团和华龙实业同意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参与本次交易的三方均为民营企业,其中昆明制药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422。本次交易不涉及国有资产交易,该项交易昆明制药于2004年12月22日公告。本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英特药业于2005年2月4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93.594850.00%
2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1796.797425.00%
3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24.925524.00%
4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1.87191.00%
合计7187.1896100.00%
8、2005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5年5月8日,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础润投资其持有的
英特药业25%股权计1796.79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实业”)。
2005年5月8日,础润投资与华龙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出资协议》,将其拥
有的英特药业25%股权计1796.79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龙实业。
2005年5月8日,英特药业再次召开股东会会议,英特集团、华龙实业、华辰投资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及相应修改章程。
英特药业于2005年5月11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12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93.594850.00%
2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868.669326.00%
3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24.925524.00%
合计7187.1896100.00%
9、2006年12月,第二次增资
2006年11月30日,英特药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股东一致同意共同对
英特药业增加投资,增资总额为54128104元,注册资本从原来的71871896元增加到126000000元;股东按原所持股份比例增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2006年12月4日,华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瑞验字(2006)第038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2月4日止,英特药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4128104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英特药业于2006年12月6日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00.0050.00%
2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276.0026.00%
3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24.0024.00%
合计12600.00100.00%注:2007年10月,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
10、2017年12月,无偿划转2017年7月,华资实业与国贸集团签署《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的英特药业3276.00万元出资额(占比
26%)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
2017年1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化蓝天集团有
12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企业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98号),同意英特集团和英特药业股权的无偿划转方案。
2017年12月,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国贸集团成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
英特集团和英特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00.0050.00%
2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3276.0026.00%
3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24.0024.00%
合计12600.00100.00%
11、2018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12月,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一致同意共同对英特药业增加投资,增资总额为3亿元,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2600万元增加到42600万元;
股东按原所持股份比例增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英特药业于2018年12月20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300.0050.00%
2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076.0026.00%
3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224.0024.00%
合计42600.00100.00%
(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英特药业设立及历次工商登记变更材料,英特药业历次股权变更均依法履行了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和备案手续。
12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英特药业股权。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增减资和股权转让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英特药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浙江省国资委
90%
国贸集团
100%
健康产业集团
100%
华辰投资
24.27%16.87%
英特集团
50%
26%24%
英特药业
12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英特集团、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50%、26%和24%股权,根据英特药业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英特药业董事会设有五名董事,其中四名非职工董事均由英特集团委派,因此实际由英特集团控制,英特集团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英特药业的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持有英特药业股权的情况
英特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英特药业控股股东英特集团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英特药业股权。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后,英特药业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作为独立子公司经营,除因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外,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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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属企业情况
(一)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纳入合并范围的共有一级子公司29家、二级子公司11家,具体情况如下:
1、一级子公司
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序号一级子公司主要业务主要经营地(万元)(%)
1金华英特100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金华
2英特物流8000100.00物流仓储及配送杭州
3英特明州60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宁波
4英特医药药材50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杭州
5英特电子商务5000100.00电子商务杭州
6嘉兴英特35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嘉兴
7浦江英特450100.00医药产品销售金华
8英特生物制品30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杭州
9英特怡年3000100.00连锁零售药店杭州
10丽水英特3000100.00医药产品销售丽水
11健业资产2000100.00物业资产管理与服务杭州
12英特中药饮片1500100.00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杭州
13英特健康文化292100.00医药健康服务杭州
14宁波英特怡年85100.00零售药店宁波
15钱王中药6600100.00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杭州
16宁波英特470097.50医药产品销售宁波
17湖州英特174091.95医药产品销售湖州
18医疗器械公司300070.00医疗器械销售杭州
19英特卫盛200070.00医药产品销售舟山
20淳安英特50070.00医药产品销售杭州
21临安康锐30070.00连锁零售药店杭州
22杭州英特80051.50医药产品销售杭州
23台州英特267.3551.00医药产品销售台州
24温州英特300051.00医药产品销售温州
25英特一洲252051.00连锁零售药店温州
26英特盛健250051.00医药产品销售福州
27嘉信医药300050.69医药产品销售嘉兴
28英特大通620050.00医药产品销售绍兴
29英特海斯1960.7849.00医药产品销售衢州
13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金华英特公司名称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147347375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注册地址
3幢901、902、903、904室(自主申报)
成立时间1998-10-23
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
经营范围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2)英特物流公司名称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047622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何晓炜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康乐路5号、7号
成立时间2005-09-29
13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运站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证》),医疗器械、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包装服务,搬运装卸服务,物流方案设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流设施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3)英特明州
公司名称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144552963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吕宁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15-4、17-4
成立时间1993-03-06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
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4)英特医药药材公司名称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5826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杜初晴
13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 1-A 楼 4 层
成立时间2006-07-05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玻璃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经营范围
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水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5)英特电子商务公司名称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4196909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锦桦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42号2幢201室、301室4幢201室
成立时间2015-06-15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经营范围品、医疗器械);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
13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发;化妆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广告发布;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6)嘉兴英特公司名称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14659187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倪虹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
成立时间2003-01-29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
经营范围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个
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3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浦江英特公司名称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719544762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傅红照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2、276、278号(2-4楼)
成立时间2000-05-19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药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玻璃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经营范围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8)英特生物制品公司名称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1683256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谧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21楼
成立时间2008-11-17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13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
化妆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9)英特怡年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070861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汪宝平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3层南侧
成立时间2008-09-19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妆
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经营范围售;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医疗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文具用品批发;文
具用品零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3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0)丽水英特公司名称丽水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HKX60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进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飞雨路153号(丽水陆港国际物流
注册地址 有限公司无水港二期 2 号外贸仓库一层 A1 区块及办事大厅一楼
部分房产)
成立时间2021-06-10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经营范围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1)健业资产公司名称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KN6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永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东新路江南巷2-3号
成立时间2018-03-28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范围(除商品中介),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
13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通讯技术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医疗器械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2)英特中药饮片公司名称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56698192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汪少华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白桦坪9号
成立时间2010-12-24
药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食用农产品(药用植物);收购:中经营范围药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3)英特健康文化公司名称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90966175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孙军注册资本29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贤路32号三楼
成立时间2006-07-05
图书报刊的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食品的生产、经营(凭经营范围许可证经营),消毒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化妆品、
13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电器、初级食用农产品、医疗器械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水电服务,教育咨询,培训服务(不含办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4)宁波英特怡年公司名称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4144209620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赖雪芳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舟孟北路69号
成立时间1993-05-20
药品经营;食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
日用品、文化用品、消毒用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第三经营范围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
(15)钱王中药公司名称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8047621X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汪少华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贤路32号
成立时间2005-09-29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
14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住房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药业100.00%
(16)宁波英特公司名称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144708139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宁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担山北路898号
成立时间1994-01-26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中草药收购;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日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97.50%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50%
(17)湖州英特公司名称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784438042T
14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倪虹注册资本174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2000号7幢4层
成立时间2006-01-26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经营范围用家电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91.9540%
陈亲密8.0460%
(18)医疗器械公司公司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7614931E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谧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东路262号302室
成立时间2000-01-07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经营范围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贸易经纪;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化妆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
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14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
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70.00%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
30.00%
持股会
(19)英特卫盛公司名称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148694846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朱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 416 号中浪国际大厦 C 座注册地址
1204室
成立时间1993-01-05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
经营范围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母婴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
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普
14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业保洁、清
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70.00%
沈海波30.00%
(20)淳安英特公司名称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7704271773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谧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3号
成立时间1999-02-25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经营范围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药用辅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70.00%
张承南15.70%控制关系
程旭华7.83%
钟华飞2.56%
章卫耕1.96%
14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江有龙1.95%
(21)临安康锐公司名称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765482814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汪宝平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2幢五层
成立时间2004-09-21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经营范围百货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礼仪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安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70.00%控制关系
楼静岚15.00%
余丽萍15.00%
(22)杭州英特公司名称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782361694L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谌明
14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 358 号五福天星龙大厦 B 座 1301、注册地址
1312室
成立时间2005-11-28
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
物制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服务:生物医药
经营范围及冷链技术的咨询与服务、技术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51.50%
杭州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8.50%
(23)台州英特公司名称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749804086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帅
注册资本267.3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街245号新东方商厦四楼
成立时间2003-04-30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经营范围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健康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总质量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51.00%
张建国30.00%
14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黄旭19.00%
(24)温州英特公司名称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145044223Q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帅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2729号6-7楼
成立时间1993-05-23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
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51.00%
徐新光8.33%
郑小昆5.88%控制关系
章学尧5.88%
林炜3.43%
陈永生2.45%
李树荣1.96%
14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王晓华1.96%
石海平1.96%
傅耀华1.76%
徐晓静1.47%
夏雨声1.47%
胡德训1.47%
陈玮1.47%
陈慧洁1.47%
陈祁1.28%
陈献珍1.28%
夏智毅1.08%
吴丽姿1.08%
李小约0.88%
丁力0.88%
陈显华0.78%
陈微微0.78%
(25)英特一洲
公司名称英特一洲(温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550532634T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宝平注册资本25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勤奋路维和花苑 C 幢 17 室
成立时间2010-02-02
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生活日用品、玻璃仪
器、宠物用品的销售;医药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诊疗服务(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兽药经营;
医疗器械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制关系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4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英特药业51.00%
黄晓秋25.16%
胡建初13.76%
邹萍5.07%
蒋武5.01%
(26)英特盛健公司名称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68309998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帅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1号楼注册地址
19层(自贸试验区内)
成立时间2009-02-03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
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经营范围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51.00%
控制关系黄怀永19.60%
郑云伟19.60%
王秀钦9.80%
14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7)嘉信医药公司名称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489507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包志虎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
成立时间1996-12-20
药品经营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批发,保健食品、玻璃仪器、畜用仪器、卫生敷料、化妆品、消毒用品、化
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日用百货、家用电经营范围
器、制冷设备及配件的销售;零星中药材的收购,家用电器与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科研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药业50.69%
蔡光圻49.31%
(28)英特大通公司名称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146111205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敏英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489号
成立时间2000-04-28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
15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零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50.00%控制关系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40.00%

谢铭志10.00%
(29)英特海斯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79558758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1960.784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城站西路3号236室
成立时间2006-11-17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49.00%控制关系
方晓35.70%
孙瑛15.30%
2、二级子公司
15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序号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主要业务(万元)(%)营地注
1金华英特物流1500080.00物流仓储及配送金华
英特物流注
2温州英特物流2550054.55物流仓储及配送温州
3浦江英特浦江恒生100100.00连锁零售药店金华
4宁波英特宁波英特物流3000100.00物流仓储及配送宁波
5医疗器械公司英特医疗科技200051.00医疗器械销售杭州
6新城卫盛100100.00连锁零售药店舟山
7英特卫盛北门卫盛10100.00连锁零售药店舟山
8东门卫盛10100.00连锁零售药店舟山
9淳安英特淳安健民100100.00连锁零售药店杭州
10嘉信医药嘉信元达物流323890.00物流仓储及配送嘉兴
11英特大通英特华虞200100.00连锁零售药店绍兴
注1:英特药业持有金华英特物流剩余20%股权。
注2:英特药业持有温州英特物流剩余45.45%股权。
(1)金华英特物流公司名称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586285970J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祥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上华街道康恩贝大道18号
成立时间2011-11-22
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的《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凭有经营范围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物流方案设计,国内货运代理、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物流80.00%
英特药业20.00%
(2)温州英特物流公司名称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595760964J
15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祥顺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道478号
成立时间2012-04-26
药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凭有经营范围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销售(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物流设施设备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市
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的开发。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英特物流54.5455%
英特药业45.4545%
(3)浦江恒生公司名称浦江县恒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751911235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傅红照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2、276号(3-4楼)
成立时间2003-06-30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兽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
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消毒
经营范围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另设自动售货形式的分支机构4个:设
在浦江县恒昌大道158号(浦江县人民医院);浦江县新华西路1号(浦江县中医院);浦江县仙华山风景区游客中心;浦江县浦阳
街道环城东路57号(浦江县妇幼保健院)。)控制关系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5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浦江英特100.00%
(4)宁波英特物流公司名称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2554510926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郑成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新塘路588号
成立时间2010-04-26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经营范围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
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宁波英特100.00%
(5)英特医疗科技公司名称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307594288D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付红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15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7号2幢402、403室
成立时间2014-05-2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体育用品经营范围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医疗器械公司51.00%
浙江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9.00%
(6)新城卫盛公司名称舟山市新城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06560916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海波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后勤楼一楼
成立时间2013-04-02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经营范围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
化学产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卫生
15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卫盛100.00%
(7)北门卫盛公司名称舟山市北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065609108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海波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
成立时间2013-04-02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
化学产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包装经营范围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卫盛100.00%
15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8)东门卫盛公司名称舟山市东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096778625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海波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355号
成立时间2014-04-02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
化学产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包装经营范围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卫盛100.00%
(9)淳安健民公司名称淳安健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7754402241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任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3号
15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成立时间2003-07-30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专用化学
经营范围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淳安英特100.00%
(10)嘉信元达物流公司名称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760151899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君晓注册资本323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汇周安路1059号
成立时间2004-03-16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油漆)、经营范围
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食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嘉信医药90.00%
蔡光圻10.00%
(11)英特华虞公司名称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
15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52858005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劳庆生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街219号四楼
成立时间2010-03-18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凭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盐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品、化妆品、玻璃仪器、第1类和《免证经营范围目录》范围内的第2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医诊疗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控制关系
英特大通100.00%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共有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序号参股公司主要业务主要经营地(万元)(%)
1华润英特中药200049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金华
2嘉兴华氏兰台90044连锁零售药店嘉兴
1、华润英特中药
公司名称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MA2JWQUE9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唐玉英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康恩贝大道18号(自主申报)
成立时间2020-08-20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
15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英特药业49.00%控制关系
华润三九中药有限公司39.00%杭州华润老桐君堂药业有限公
12.00%

2、嘉兴华氏兰台
公司名称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755905510Q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营注册资本900万人民币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安路1059号6幢3楼301、302注册地址室
成立时间2003-10-30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连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
经营范围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
连锁配送;农副产品、化妆品、服装、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
限分支机构经营: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45.00%
控制关系嘉信医药44.00%
蔡光圻6.00%
顾营5.00%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英特药业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业务,其
16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作为上市公司在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和战略实施平台,为上市公司贡献主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英特药业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500669.88
万元、2672834.50万元和1691101.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463.95万元、
40553.82万元和26918.78万元。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1、行业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实行政府部门主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行业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市监总局下辖的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主要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商务部及各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
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家发改委下属职能机构价格司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国家卫健委主要职责包括:对行业的运行、发展进行总体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
国家市监总局下辖的国家药监局是零售药店的具体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
16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织实施;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国家医保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承接原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职责包括: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维护行业、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医药流通行业、地区医药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道德准则、
诚信服务等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等,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国家对医药行业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用以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序号类型行业法规颁布机构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
12019年修订法》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
22019年法》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国务院2019年修订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4国务院2016年修订例》药品经营管理
5《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2018年修订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18年修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原国家食品药品
72017年修正法》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
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
监督管理局
9《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
10《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海关2012年修订
16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类型行业法规颁布机构实施时间总署原国家食品药品
1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原国家食品药品
122006年定》监督管理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原国家食品药品
132000年办法(试行)》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
14药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监督管理局
1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2021年修订
原国家食品药品
16《医疗器械分类规则》2016年
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
17《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药监局2022年修订
管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原国家食品药品
182018年办法》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原国家食品药品
192014年范》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20国家药监局2022年修订许可法》《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21商务部2018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零售药店管理《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原国家食品药品
222015年法》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卫
23药品定价管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2015年
计委等七部委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购进、销售、储存等方面的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
1操作要求,以及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理办法》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等。
要求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质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
2量管理规范》量安全,并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进行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该规范是药品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流通环节质
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在流通环节的延《药品经营质量管
3伸,通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采取适当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措理规范》施,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新版GSP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监管也更严格。
16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药品经营许可证主要对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变更与换发,
4管理办法》以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制剂、药品
5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临床与生产、药品包装、药品价格及广告等。
例》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对持有人的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6件、权利、义务、责任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在药品上市药品管理法》
许可持有人制度下,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以自己的名义向市场投放产品,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
(2)主要产业政策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2010年7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规定:“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及“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药品集中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
2011年5月,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确定2011-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阶段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到“十二五”末: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增强医院参与度;强调药品集中采购,推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
16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平竞争。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明确了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2016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中,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GPO),“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国办发〔2016〕41号),明确提出药品研发机构或科研人员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可以成为持有人(MAH)。这一政策明确了药品技术的拥有者可以持有批准文号,依法享有药品上市后的市场回报。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
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2016年12月,商务部正式颁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
2020年)》,提出积极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培育形成一批
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
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
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要求积极适应“两票制”,逐步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配套补充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
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提升流通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创新零售服务模式。
16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强化价格信息监测;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2018年3月,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人社部、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明确要求:2018年各省份要将药品购销“两票制”方案落实落地。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具体措施为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即 MAH 制度)。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使全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试点药品,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2020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
16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其中明确“药价”将以市场为主导,采用竞价采购模式,以保持适度的竞争性,允许多家企业中选。同时,在群众负担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同一药品不同中选企业的价格存在差异。同时指出第二批要求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按采购总需求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实施带量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产生结果后,即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2020年4月,为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建立规范化、常态化
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国各省市正式实施。全国多地正式发布通知,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结果。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出完善药品质量监管、生产供应、流通配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配套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对谈判药品施行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将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明确药品供应主体和责任,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
2022年6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展开。经过三年六批次的实践,药品集采工作规则不断完善,流程进一步优化,已经逐步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
2)浙江省相关产业政策2016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基本路径、
16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目标包括:1)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基本构建有序就医秩序,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3)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统筹区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持续保持在50%和75%左右;4)智慧医疗服务特色鲜明,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促进大数据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智慧医院覆盖80%的三级公立医院;5)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以上。
2017年7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号),从2017年8月份开始实施“两票制”,过渡期至2017年10月31日。该意见明确了浙江省内实施“两票制”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浙江省内所有公立医院均需按此规定执行。
2017年10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重点任务》,重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建立的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对接国家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
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实施“两票制”;启动配送关系调整工作,逐步推进全区域、全品种、无盲点配送;继续推进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
2018年4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8]16号),实施意见明确了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建立科学的药品集中采购评价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及县以上政府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采购。
2019年10月24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告,意味着浙江医保定点药店在采
16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购销售方面要受到全方面的监管。药店配备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品种不低于50%;医疗用品销售范围仅限于药品、中药材、医疗器械(具“械字号”商品)、消毒用品(具“卫消字号”商品)等医疗用品,生活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不准进入定点药店;定点药店销售省药械采购平台之外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保支付药品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加成比例另行规定。
2019年12月13日起,根据《浙江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22号)要求,浙江省各地开始陆续下发落实通知,执行落实药品集中采购。
2020年6月28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引入动态竞争机制,建立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渠道;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
2021年3月3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提升发展现代医药流通服务”,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现代医药流通综合服务商,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建设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和现代运营中心,创新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模式,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医药物流网络。
2021年8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浙江计划到2025年实现: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不断优化,省级医院学科建设总体水平全国领先,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持续发力,优质医疗资源的高端性、引领性、前瞻性显著增强,疑难危重病例省域外转率持续降低,辐射带动医疗卫生薄弱地区能力较大提升。
3)“两票制”、“带量采购”医改政策对医药流通行业的影响
2017年8月1日起,浙江省全省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始实施“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销往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销往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系我国在医药流通环节上推行的重要政策,旨在优化药品购销
16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秩序,压缩流通环节。两票制的执行有效清除了代理商及挂靠走票的现象,同时杜绝了多重调拨的行为,规范了药品流通渠道,进一步促进了行业集中度提升。
多重代理、挂靠走票以及两票制流通渠道的简易示意图如下: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施,以省级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格局初步形成。2018年11月,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推出国家层面的带量采购,相关药品中选价出现大幅度下降。带量采购投标主体为药品生产企业,待生产企业入围后再综合考虑规模、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配送商(医药流通企业),并与配送商签订框架性购销合同。通过企业间的市场化竞价,集中带量采购起到以量换价、降低销售费用的作用。因此,有较强配送实力的流通企业竞争优势将提升。
医药分离、处方外流成为大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038号),我国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国家《“十三五”医
17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改规划》中也提出:推动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一票制正式被提出。根据相关文件,鼓励实施一票制的相关省份为:福建、湖北、陕西、山西、天津、广东、山东(部分城市)等省份。目前各省政策为鼓励一票制,并未强制执行。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
批发业务是英特药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占英特药业整体营业收入的90%以上。主要是向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等供应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分为招标市场和非招标市场两种模式,前者对通过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及县以上政府或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中标药品提供医药物流等服务,后者对未纳入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体系的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及医药流通企业等提供医药营销与物流服务。
零售业务是英特药业的第二大业务。主要是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购销差价。英特药业零售业务扎根浙江,拥有英特怡年、英特一洲、临安康锐等多个子品牌经营,拥有各类型门店 190 余家,覆盖省内全部十一个地市,深耕 DTP 及院内(边)店市场。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医药批发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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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药零售业务流程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英特药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付款时间、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部分供应商同时约定库存要求或发货次数,在实际采购时以书面或电话订单确定单次采购量。单次采购量一般按照当前库存量、预计销售量及最低库存要求确定,一般药品的库存周转天数保持在35-45天左右。
在采购价格方面,英特药业以药品的招标价格或指导价格为基础,结合采购量、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在综合考虑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照市场定价与供应商谈判确定采购价格。
在采购管理方面,英特药业按照 GSP 要求,通过资料审核、验收及售后跟踪进行质量控制,并根据质量跟踪情况对采购的产品进行再评价。
在采购渠道方面,英特药业依托上市公司集团化发展的优势背景,已经与世界制药行业50强及中国制药行业100强中绝大部分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浙江省“两票制”政策实施后,英特药业在浙江省招标市场的药品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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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率名列前茅。
2、销售模式
英特药业主营业务系医药产品批发及零售业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两大类产品,其中以批发业务为主。销售业务中,药品为最主要的销售产品,药品大类包括化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等。医疗器械大类包括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
(1)医药批发模式
英特药业批发业务主要覆盖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等,经营产品涵盖药品和医疗器械。
根据客户是否纳入集中采购体系,批发业务分为招标市场和非招标市场两种销售模式。
1)招标市场销售模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及县以上政府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即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采购。
在浙江省招标市场进行医药产品配送的企业必须获取招标市场配送资格。配送资格需由医药流通企业申报并经过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审核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定期对配送企业承诺区域的总体医疗机构药品金额配送率和订单配送
率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的配送企业将被终止配送资格。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制作订单并指定公司配送,订单信息会同步到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业务人员根据系统上的订单信息组织配送。
英特药业向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是医药制造企业在集中采购竞标
时的中标价格,该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一般不允许改变。英特药业的盈利空间主要来源于药品购销差价。
招标市场系英特药业主要的目标市场,目前,英特药业的招标市场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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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已实现对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全面覆盖。
2)非招标市场销售模式
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诊所、厂矿医务室)、零售药店以及医药流通企
业之间的采购未纳入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体系,其购销价格在政府宏观指导价格范围内由市场行为决定。英特药业通过销售人员与该等客户建立业务沟通,根据客户采购订单实施配送。
近年来,英特药业对民营医疗机构覆盖率稳步提升,并覆盖了省内大部分连锁药店。针对非招标市场客户,除了扩大覆盖范围,借助上市公司集团化优势力量以及“英特药谷”B2B 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销售业务大力推广,依托“互联网+医药流通”平台资源,拓展非招标市场创新业务模式。
“两票制”在浙江省正式实施后,由于医药流通企业之间发生商业调拨交易后再销售至公立医疗机构不符合“两票制”规定,因此英特药业在经营过程中减少了与其他医药流通企业间的调拨业务,客户和供应商结构有所调整,与医药制造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交易的比例提高,纯销比例快速提升。
(2)医药零售模式
医药零售业务即通过自有零售药店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目前,英特药业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通过英特怡年、英特一洲、临安康锐等多个子品牌经营。
根据消费者群体的不同,零售药店又可分为:普通药店,主要为在社区、商圈开设门店,满足普通消费者日常用药的需求;DTP 药店,主要为有特殊用药需求的特定消费者直接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销售药品多为医生开具的大病症用处方药,包括肿瘤用药、精神用药、免疫用药、肝病用药等,其主要特点为顾客群集中、范围小,用药时间长、价值较高。近年来,英特药业积极贯彻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截至2022年7月末,零售板块共拥有各类型门店190余家,覆盖浙江省全部十一个地市。英特药业聚焦 DTP 业务发展,大力拓展专业化 DTP 药房,DTP 门店率先实现了省域各地市全覆盖,拥有 300 余个知名供应商重磅 DTP 品种经营资质。
零售业务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购销差价。连锁药店依据总部和门店长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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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整体战略,能够有效形成规模优势,在规范化管理、打造品牌忠诚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相对单体药店有一定的优势。
结算模式根据零售药店是否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而有所不同。对于医保定点药店来说,由于消费者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因此医保定点药店除以现金或银行卡等方式进行结算以外,还会与社保局或其他相关医保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统一结算,由医保主管部门向零售药店支付款项;对于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来说,由于消费者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因此普通零售药店主要以现金或银行卡等方式进行结算,周期较医保定点药店更短。
3、仓储和配送模式
目前英特药业主要使用自有仓库对产品进行仓储,主要通过自有的配送团队进行产品配送,配送对象包括医院、药房、社区诊所等。英特药业拥有专业化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
英特药业严格按照 GSP 要求进行配送,在验收、入库、仓储、分拣中已全面实现智能化,对货物的入库、储存、出库已实现全信息化管理,可对在库货品的数量、位置实现实时跟踪。同时,仓储系统与采购、销售、配送系统已实现信息化对接,可实时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反馈存货情况,为配送人员反映备货情况。公司通过多库联动模式,实现药品异地设仓、就近配送,降低库存管理压力,提高配送服务效率。
4、盈利模式
英特药业的盈利模式主要系通过商品购销差价获得利润,购销差价主要由产品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共同决定。英特药业与上游供应商签署购销协议,通过大规模的统一采购,取得较低的采购成本,从而获得进销差价。
5、结算模式
英特药业的主要结算模式根据业务类型存在一定差异,以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结算方式。在医疗机构销售模式下,英特药业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为主,少量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在商业分销模式下,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结算方式。在零售模式下,对于通过电子商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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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的业务,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为主,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对于通过零售药店开展的业务,结算模式根据零售药店是否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而有所不同。对于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方式主要系现金或银行卡等;对于医保定点药店,消费者还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该类款项由公司与社保局或其他相关医保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统一结算。采购业务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
(六)销售情况
英特药业主营业务系医药产品批发及零售业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两大类产品,其中以批发业务为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按照产品分类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2020年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药品销售1568637.1692.76%2535762.6894.87%2374288.1794.95%
器械销售115948.716.86%121285.364.54%115549.424.62%
其他6515.360.39%15786.460.59%10832.280.43%
收入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2、按照业务模式分类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2020年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批发1560014.9192.25%2450638.9991.69%2311457.0492.43%
零售124570.957.37%206409.057.72%178380.567.13%
其他6515.360.39%15786.460.59%10832.280.43%
收入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3、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当期营业期间客户名称销售金额收入比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46170.422.73%
2022年1-7月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33004.9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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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营业期间客户名称销售金额收入比重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1642.751.87%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5687.481.5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000.741.18%
合计156506.299.25%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72885.242.7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59970.952.2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51492.931.93%
2021年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8827.661.83%
浙江省肿瘤医院39833.961.49%
合计273010.7310.2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50099.542.00%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9946.052.00%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42211.761.69%
2020年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41458.191.6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37907.071.52%
合计221622.608.87%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7月,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7%、10.22%和9.25%,客户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对少数客户的严重依赖情形。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采购情况
1、产品销售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英特药业是医药流通企业,主要通过医药产品进销差价获取盈利,常年经营的药品品规有20000多种。在招标市场中,标的公司向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是医药制造企业在集中采购竞标时的中标价格,该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一般不允许改变,在此类销售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较为稳定。在非招标市场中,对于未被纳入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体系的药品流通交易,其购销价格在政府宏观指导价格范围内由市场行为决定。
在采购方面,随着近年来“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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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医药市场的竞争加剧,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的影响,我国药品价格呈现持续波动下降的趋势,这也使得英特药业向上游制药企业采购医药产品的价格有所降低。同时,由于英特药业销售价格主要按照中标价或厂家指导价格确定,在整体市场药品价格下降的趋势下,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也出现下降趋势。因此,总体上看,英特药业报告期内的产品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整体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
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占当期营业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成本比重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65961.434.18%
阿斯利康有限公司52944.993.35%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7059.162.98%
2022年1-7月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172.002.67%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39119.382.48%
合计247256.9415.66%
阿斯利康有限公司111498.804.46%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99592.383.99%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4827.672.99%
2021年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57121.892.29%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51608.172.07%
合计394648.9115.80%
阿斯利康有限公司127480.555.44%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8880.753.36%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65307.402.78%
2020年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63755.282.72%
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59872.572.55%
合计395296.5516.86%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7月,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
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6.86%、15.80%和15.66%,供应商集中度较低,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个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标的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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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核心竞争优势
1、专业医药综合物流服务能力
在浙江省范围内,英特药业在杭州、宁波、金华、温州、嘉兴拥有五个搭载现代化物流信息系统的物流中心。随着英特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旗下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的投产,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协同呈现的规模化效应进一步加强,英特集团基本打造成型了浙江省内医药供应保障“多库联动”的网络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全省“东西南北中”的医药供应保障网络格局,更好地满足了浙江省内及周边地区的客户服务需求。英特药业持续推进物流一体化管理与运输服务能力优化,重点提升配送时效,打造“干支结合,属地配送”的冷链一体化运输网络;秉承“优质、快捷、准确、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物流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订单全程可视化,并打造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的物流一体化管理运作体系,持续建设英特公共医药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医药物流服务。
2、医药批发网络覆盖能力
英特药业紧跟政策及时调整业务架构,从重点市场覆盖向全省网络覆盖拓展,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为主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在全面发展核心药品业务的基础上,布局生物、器械等多板块,并着力推进批零一体业务发展。随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英特药业持续开展业务协作及区域整合,积极实施组织机构变革,通过与各子公司联动,推动浙江省内招标业务的全品种、全客户、全覆盖,实现全省招标市场全网络配送,构建了立体化区域药品供应体系,进一步巩固了“深层次、广覆盖、高质量”的营销渠道网络和终端高覆盖的竞争优势。
3、经营品库扩面能力
英特药业坚持“以基本药物为基础、以名特新优为特色”,拥有丰富的厂家合作资源,重点引进进口原研药物、国产创新药物,新品引进数量屡创新高;持续开展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物品种合作。英特药业具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诊断试剂、高值耗材、大型设备、抗体药物等诸多产品的经
17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营资质,覆盖品类齐全,医疗机构货品满足率全省前列。
4、医药零售专业服务能力
英特药业依托集团化管理的战略背景,整合原终端零售与健康管理事业部、电商公司,成立新零售事业部,助推批零一体化进程,聚焦“互联网+”创新,基于“一路向 C(终端)”的战略目标,持续提升医药流通企业价值。截至 2022年 7 月末,共拥有各类线下门店 190 余家,DTP 率先完成浙江省十一个地级市全覆盖,业务规模位居全省前列。英特药业积极探索“互联网+”药房新业态,持续拓展门店、推进 DTP 药学服务中心建设,加快 B2C、O2O、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等新零售发展。
5、互联网+医药提供引擎
线上交易平台英特药谷(http://www.drugoogle.com),是省内首批评级最高
(4A)的医药专业电商平台之一,实现了药品经销线下和线上的同步开展,从而
提升了经营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英特药业全资子公司英特电子商务持续聚焦浙江省内药店、诊所客户,深耕省内医药零售市场,建设以订单处理为中心的英特服务中心,通过整合移动医疗、互联网医院的药品供应需求,为医药工业、B2C平台、实体药店、专业 DTP 药房和专科诊所提供更专业的综合服务;同时对接
阿里、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扩展渠道,覆盖全国线上销售网络,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增值服务,逐步形成业务发展的新格局。
6、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地位
英特药业是浙江省省市两级医药储备、现代物流、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重点核心企业,是浙江省健康服务促进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药学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医院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浙江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英特药业致力行业标准建设,建立了《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处方审核规范》《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用药交待规范》等浙江省地方标准。
近年来,英特药业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2021年度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浙江省电子商务百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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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质量控制情况根据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出具的英特药业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报告编号:wwfwg_20220802014059ad16d9),英特药业自 2017 年 8 月 2 日至2022年8月1日之间不存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1、安全生产
英特药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业务,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情形。
英特药业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类行业。
英特药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业(F515),不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下属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存在生产、加工中药饮片的业务,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环境保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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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3、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的《英特集团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英特药业设有质量管理部专门负责公司的质量控制具体工作。标的公司药品经营各个环节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体现情况如下:
(1)采购环节
英特药业质量管理部负责首营审核及品种质量把关工作,购进药品首次必须签订书面质量保证协议,以明确质量责任,避免质量纠纷。在审核资料的同时,英特药业还从风险管控的角度出发,对供货单位或品种的质量信誉开展调查,以便实施质量提醒或质量否决,真正降低经营风险。每年年底由采购、物流、销售等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的有关人员,对一年中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分析评审,对本年度的购进药品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重点关注,采购部门根据改进计划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入库与储存环节
英特药业制定了物流入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入库时,验收人员按 GSP 要求抽检,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号、产地、数量、外包装等,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会拒收并退回。英特药业根据 GSP 相关要求进行库存商品的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库存商品,处理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的商品。
(3)销售环节
英特药业严格遵照内部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首先,销售部门严格查验客户资质证明文件,并依次经过风控、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方可发生业务。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针对性管理要求,明确不得超范围销售等;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结合销售客户的质量信誉、业务往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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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提供及时性等情况,进行年度跟踪评价,切实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4)出库与物流环节英特药业严格遵照内部物流出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原件商品出库时要求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并根据商品特性、运输方式进行防碎、隔离、加固、捆扎、保温等工作。冷链药品的运输需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采取相应温控措施。委托承运商运输的,定期对承运商物流配送能力和质量保证情况开展调查,确保物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5)售后服务环节
英特药业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客户服务策略,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对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会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按照规定和要求封存或销毁。
综上,英特药业遵守国家相关质量法规以及行业质量标准,在内部控制方面,已经形成了全面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十一)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下属企业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存在少量生产、加工中药饮片业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中药饮片已转让予非关联第三方,钱王中药将停止相关业务。
涉及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的标的子公司处置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十二)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英特药业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业务,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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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概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8711号),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总资产1314359.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860.71万元,非流动资产105498.91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49786.14万元,无形资产6465.37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项目金额主要构成
货币资金148917.26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678190.84应收货款
存货309706.61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49786.14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
18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主要资产权属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具体如下: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1杭拱国用(2007)第006604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01室7.0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杭拱国用(2007)第00661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02、1204室5.8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杭拱国用(2007)第006605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03、1205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4杭拱国用(2007)第006612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06、1208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5杭拱国用(2007)第006606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07、1209室7.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6杭拱国用(2007)第006614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10、1212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7杭拱国用(2007)第006610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11、1213室8.7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8杭拱国用(2007)第006615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214、1216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9杭拱国用(2007)第006617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01室7.0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0杭拱国用(2007)第00662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02、1304室5.8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1杭拱国用(2007)第006618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03、1305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2杭拱国用(2007)第006622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06、1308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3杭拱国用(2007)第006619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07、1309室7.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4杭拱国用(2007)第006623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10、1312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5杭拱国用(2007)第006620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11、1313室8.7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6杭拱国用(2007)第006624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314、1316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8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17杭拱国用(2007)第006625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01室7.0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8杭拱国用(2007)第006630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02、1404室5.8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9杭拱国用(2007)第006626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03、1405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0杭拱国用(2007)第00663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06、1408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1杭拱国用(2007)第006627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07、1409室7.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2杭拱国用(2007)第006632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10、1412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3杭拱国用(2007)第006628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11、1413室8.7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4杭拱国用(2007)第006633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414、1416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5杭拱国用(2007)第006634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1室7.0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6杭拱国用(2007)第006639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2、1504室5.8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7杭拱国用(2007)第006636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3、1505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8杭拱国用(2007)第006637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6、1508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29杭拱国用(2007)第006635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7、1509室7.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0杭拱国用(2007)第00664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10、1512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1杭拱国用(2007)第006638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11、1513室8.7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2杭拱国用(2007)第006640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14、1516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3杭拱国用(2007)第006650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01室7.0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4杭拱国用(2007)第006654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021904室5.8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5杭拱国用(2007)第00665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03、1905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6杭拱国用(2007)第006655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06、1908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7杭拱国用(2007)第006652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07、1909室7.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8杭拱国用(2007)第006656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10、1912室5.9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39杭拱国用(2007)第006653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11、1913室8.7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18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40杭拱国用(2007)第006658号英特药业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914、1916室7.60出让综合(办公)2048-12-25
41杭拱国用(2008)第006402号英特药业拱墅区莫干山路110-6室7.30出让商业2038-12-25
42杭拱国用(2008)第006401号英特药业拱墅区莫干山路110-7室7.00出让商业2038-12-25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威坪镇兴华街336号1幢一、二
43淳安英特1177.00出让商服用地2051-06-21
0011448号层,3幢二、三层等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4淳安英特排岭南路3号1幢、2幢440.00划拨仓储用地-
0011450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汾口镇翠新街39-2号一、二层,汾
45淳安英特946.77出让商服用地2051-06-21
0011449号口镇翠新街41号二、三层等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6淳安英特新安大街37号12.00出让商业用地2042-06-06
0011451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7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18室20.78出让商业用地2048-04-15
0011452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8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19室20.78出让商业用地2048-04-15
0011453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9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48室16.93出让商业用地2048-04-15
0011454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0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49室16.93出让商业用地2048-04-15
0011455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1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29号15.15出让商业用地2054-07-29
0038206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2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28号22.23出让商业用地2054-07-29
0038216号
18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3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30号16.47出让商业用地2054-07-29
0038205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4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30122.74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89-09-22
0038208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5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40122.74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89-09-22
0038209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6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50122.74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89-09-22
0038215号
嘉土国用(2003)字第119540嘉兴市城北路188号1幢非住宅101商业服务业用
57嘉信医药99.10出让2035-12-22
号室地
嘉土国用(2003)字第119916商业服务业用
58嘉信医药东升路1290号23.10出让2037-01-23
号地
嘉土国用(2003)字第119971商业服务业用
59嘉信医药嘉兴市禾兴南路104号商店31.40出让2048-06-16
号地嘉兴市洪波路243号营业用房(洪商业服务业用
60嘉土国用(2009)第365657号嘉信医药14.40出让2037-05-07波苑8幢)地
嘉土国用(2003)字第119543嘉兴市华新花园16号楼第一层101
61嘉信医药38.50出让商业服务用地2040-01-29号室,第二层201室嘉土国用(2003)字第 142344 嘉禾北京城西片商铺 BF1-81、BF1- 商业服务业用
62嘉信医药28.90出让2040-11-30
号 82、BF1-93 号 地
63嘉土国用(2006)第229036号嘉信医药勤俭路117-119号633.20出让综合用地2046-02-21
嘉土国用(2003)字第119541嘉兴市青龙街大新路交叉口1#,3#商业服务业用
64嘉信医药29.60出让2036-06-18
号营业用房地
65嘉土国用(2005)第215807号嘉信医药三水湾桂林坊1幢19-23轴营业用房13.80出让商业服务用地2045-08-20
18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66嘉土国用(2013)第557098号嘉信医药斜西街497号2433.30出让商业服务用地2046-04-11
嘉土国用(2003)字第124511商业服务业用
67嘉信医药中山路02幢1-2层53.40出让2043-03-31
号地
68嘉土国用(2016)第643710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49号123幢1432.0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69嘉土国用(2016)第643731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45幢9814.6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0嘉土国用(2016)第643737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6幢6037.2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1嘉土国用(2016)第643770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7幢3360.3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2嘉土国用(2016)第643778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8幢3123.6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3嘉土国用(2016)第643783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9、10幢3739.6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4嘉土国用(2016)第643794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11幢16097.2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5嘉土国用(2016)第643797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12幢105.4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76嘉土国用(2016)第643808号嘉信元达物流周安路1059号13幢1625.90出让仓储用地2058-01-02
商业40年,工业50
77善国用(2012)第00207676号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7499.69出让商业、工业年,2003年
2月20日起
78善国用(2011)第00208087号嘉兴英特魏塘街道华丰路21号379.80出让综合2048-12-30
79善国用(2011)第01008095号嘉兴英特天凝镇人民路55号74.90出让商业服务业2044-12-21
浙江嘉善医药
80善国用(2010)第00602296号西塘镇新村路20号111.90划拨住宅-
有限公司
81慈国用(2015)第116237号宁波英特物流附海镇新塘路588号26283.00出让仓储用地2062-04-12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2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88号15-4169.12出让办公用地2048-05-20
权第0201813号
18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3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88号17-4163.91出让办公用地2048-05-20
权第0201788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4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66.18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99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5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76.54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9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6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86.54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62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7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9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5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8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2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52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89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3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43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0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4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38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1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5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25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2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6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815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3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76.36出让汽车库2048-05-20
权第0201793号
上虞市国用(2014)第00183
94英特大通崧厦镇东街345.73出让商业住宅用地2041-04-27

19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上虞市国用(2013)第20726
95英特大通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45.12出让商服用地2064-02-27

上虞市国用(2013)第20727
96英特大通曹娥街道舜杰路555号58.03出让商服用地2064-10-21

上虞市国用(2013)第17246
97英特大通东关街道永兴路60.20出让商服用地2047-07-31

上虞市国用(2013)第19668
98英特大通崧厦镇环城公路西侧65.80出让商业服务业2033-01-19

上虞市国用(2013)第16805
99英特大通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1009号营业房31.40出让商服用地2041-05-01

上虞市国用(2013)第16806
100英特大通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2002号营业房42.70出让商服用地2041-05-01
号上虞(滨)国用(2013)第
101英特大通沥海镇海滨大道西9号241.20出让商服用地2030-11-01
00235号
上虞市国用(2013)第17485
102英特大通章镇镇亚魁弄口159.30出让仓储用地2030-11-01

上虞市国用(2013)第17486
103英特大通章镇镇绿洲路中段184.30出让商服用地2042-05-27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1-143
104台州英特42.7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56号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05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6号23.8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3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06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7号23.8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4号
19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07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8号23.8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6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08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9号24.32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5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09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4号25.17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1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0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4012号20.7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59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1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4013号20.33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57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2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4014号20.33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0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3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4015号20.33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58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4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4025号23.84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62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5台州英特台州市东方商厦3002号89.63出让商业用地2043-04-22
0000055号
116杭拱国用(2012)第100029号英特物流拱墅区康桥镇康乐路7号26386.00出让工业用地2056-02-04
浙(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道478
117温州英特物流16146.24出让工业用地2062-06-28
0027708号号等
浙(2021)兰溪市不动产权第
118金华英特物流兰溪市上华街道沈村39917.47出让工业用地2064-02-21
0003631号
19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面积使用权序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座落土地用途终止日期
(㎡)类型浙(2019)新昌县不动产权第新昌县梅渚镇白桦评9号(1幢-3
119英特中药饮片12386.00出让工业用地2057-01-30
0037533 号 幢)地块 A
浙(2017)舟山市不动产权第
120 英特卫盛 中浪国际大厦 C 座 1204 室 41.83 出让 商业用地 2049-07-07
0006717号
作价入
121杭上国用(2016)第100007号英特健康文化杭州市上城区宋城路11号2070.00工业用地2051-10-24

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作价入
122英特医药药材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江南巷2号9908.00工业用地2051-10-24
0179383号股
注:编号为善国用(2010)第0000229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实际使用人为嘉兴英特,浙江嘉善医药有限公司即为嘉兴英特前身,该处土地使用权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能办理证载权利人变更。编号为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7938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英特医药药材,实际使用人为健业资管,证载权利人尚未完成变更。上述情况不会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及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2、房屋所有权
(1)已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2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14、1916室非住宅97.53
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6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11、1913室非住宅110.85
3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75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10、1912室非住宅75.34
19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4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7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07、1909室非住宅100.95
5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06、1908室非住宅75.10
6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03、1905室非住宅96.33
7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9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02、1904室非住宅73.43
8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3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901室非住宅89.44
9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7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14、1516室非住宅97.53
10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3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11、1513室非住宅110.85
1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9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10、1512室非住宅75.34
1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81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07、1509室非住宅100.95
13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06、1508室非住宅75.10
14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3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03、1505室非住宅96.33
15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91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02、1504室非住宅73.43
16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00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501室非住宅89.44
17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0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14、1416室非住宅97.53
18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6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11、1413室非住宅110.85
19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6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10、1412室非住宅75.34
20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2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07、1409室非住宅100.95
2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3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06、1408室非住宅75.10
2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1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03、1405室非住宅96.33
19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23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5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02、1404室非住宅73.43
24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6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401室非住宅89.44
25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14、1316室非住宅97.53
26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0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11、1313室非住宅110.85
27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9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10、1312室非住宅75.34
28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6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07、1309室非住宅100.95
29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7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06、1308室非住宅75.10
30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79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03、1305室非住宅96.33
3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2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02、1304室非住宅73.43
3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06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301室非住宅89.44
33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12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14、1216室非住宅97.53
34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61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11、1213室非住宅110.85
35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5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10、1212室非住宅75.34
36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18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07、1209室非住宅100.95
37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4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06、1208室非住宅75.10
38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39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03、1205室非住宅96.33
39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49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02、1204室非住宅73.43
40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7532272号英特药业华龙商务大厦1201室非住宅89.44
4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6419号英特药业莫干山路110-7号非住宅89.92
19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4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6422号英特药业莫干山路110-6号非住宅93.38
浙江省医药药材
43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148437号注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301室住宅67.74
公司1
44杭房权证上更字第15074551号英特健康文化宋城路11号1幢非住宅1155.70
浙(2019)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45 英特中药饮片 新昌县梅渚镇白桦评 9 号(1 幢-3 幢)地块 A 车间 6355.32
0037533号
浙(2017)舟山市不动产权第 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 416 号中浪国际大厦 C
46英特卫盛办公用房293.23
0006717号座1204室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汾口镇翠新街39-2号一、二层,汾口镇翠新街
47淳安英特非住宅1941.41
0011449号41号二、三层等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8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18室非住宅43.45
0011452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49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48室非住宅35.39
0011454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0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49室非住宅35.39
0011455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1淳安英特新安南路2号1019室非住宅43.45
0011453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2淳安英特排岭南路3号1幢、2幢非住宅929.23
0011450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3淳安英特新安大街37号非住宅76.19
0011451号
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威坪镇兴华街336号1幢一、二层,3幢二、
54淳安英特非住宅1168.08
0011448号三层等
19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5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29号非住宅73.38
0038206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6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28号非住宅107.68
0038216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7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30号非住宅79.79
0038205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8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301室住宅110.17
0038208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59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401室住宅110.17
0038209号
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
60淳安英特临岐镇鱼市街78号1幢1单元501室住宅110.17
0038215号
61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0521号嘉信医药城北路188号1幢非住宅区101室商业198.10
62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0515号嘉信医药嘉兴市东升路1290号商业88.60
63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0519号嘉信医药嘉兴市禾兴南路太阳公寓禾兴南路104号商店商业180.57
64嘉房权证禾字第00311232号嘉信医药嘉兴市洪波路243号营业用房(洪波苑8幢)商业服务85.15
嘉兴市华新花园16号楼第一层101室,第二层101:商业;201:101:66.12;
65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2743号嘉信医药
201室商业办公201:144.01
BF1-81:34.99
嘉兴市嘉禾北京城北京路西片商铺 BF1-81,
66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111759 号 嘉信医药 商业 BF1-82:34.99
BF1-82,BF1-93
BF1-93:70.2
1幢:505.92
67嘉房权证禾字第00099911号嘉信医药嘉兴市勤俭路117-119号综合
2幢:17.4
19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3幢:450.5
4幢:8.5
嘉兴市青龙街大新路交叉口1号,3号营业用
68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0516号嘉信医药商业108.70

69嘉房权证禾字第00100518号嘉信医药嘉兴市三水湾桂林坊1幢19-23轴营业用房商业62.73
70嘉房权证禾字第00214202号嘉信医药嘉兴市安乐路110-120号商办1208.74
71嘉房权证禾字第00285010号嘉信医药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5幢办公3458.87
72嘉房权证禾字第00099914号嘉信医药嘉兴市中山路2幢1-2层商业286.40
74.84;140.92;
73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70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23幢仓储
1904.88
74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74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45幢仓储14498.68;35.44
75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73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6幢仓储8940.32
76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71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7幢仓储4976.17
77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72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8幢仓储4625.61
78嘉房权证禾字第00564069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9幢、10幢仓储118.52;5419.26
22874.40;
79嘉房权证禾字第00762668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1幢仓储及车库仓储、车库
963.42
80嘉房权证禾字第00762669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2幢仓储(配套)156.07
81嘉房权证禾字第00762670号嘉信元达物流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3幢仓储2407.75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48003
82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仓库138.32

19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59818
83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仓库1009.07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59819
84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仓库654.04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59820
85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仓库4747.03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59817
86嘉兴英特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商业2299.50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48005
87嘉兴英特魏塘街道华丰路21号商业615.27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48016
88嘉兴英特魏塘街道华丰路21号商业26.01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S0048004
89嘉兴英特天凝镇人民路55号商业168.06

90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6号宁波英特物流附海镇新塘路588号仓储794.94
91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5号宁波英特物流附海镇新塘路588号仓储18907.65
92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3号宁波英特物流附海镇新塘路588号仓储4705.12
93慈房权证2014字第052342号宁波英特物流附海镇新塘路588号仓储3340.24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4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88号15-4办公681.41
权第0201813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5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88号17-4办公660.42
权第0201788号
96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6汽车库12.36
19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权第0201899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7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7汽车库13.08
权第020189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8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8汽车库13.08
权第0201862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99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9汽车库12.72
权第020185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0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2汽车库12.72
权第0201852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1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3汽车库12.72
权第0201843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2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4汽车库12.72
权第0201838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3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5汽车库12.72
权第0201256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4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6汽车库12.72
权第0201815号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
105英特明州甬江大道166号-1-17汽车库12.72
权第0201793号上虞市房权证章镇镇字第
106英特大通章镇镇亚魁弄口仓储288.85
00294357号
上虞市房权证章镇镇字第
107英特大通章镇镇绿洲路中段商业344.23
00294375号
108上虞市房权证东关街道字第英特大通东关街道永兴中路22-24号商业服务业244.35
20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00310056号
上虞市房权证东关街道字第
109英特大通东关街道永兴中路20号商业服务业40.28
00310055号
上虞市房权证丰惠镇字第
110英特大通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1009室商业178.66
00300314号
上虞市房权证丰惠镇字第
111英特大通丰惠镇凤鸣家园1号2002室商业242.99
00300315号
上虞市房权证崧厦镇字第
112英特大通崧厦镇东街商住1038.69
00294164号
上虞市房权证崧厦镇字第
113英特大通崧厦镇环城公路西侧商服116.81
00294163号
上虞市房权证曹娥街道字第
114英特大通曹娥街道舜杰路555号商业116.06
00310305号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115英特大通沥海镇海滨大道西商业455.41
F0000262508 号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
116英特大通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商业218.80
00310306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7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6号商业91.52
0000063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8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8号商业91.52
0000066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19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9号商业93.35
0000065号
120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7号商业91.52
20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0000064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1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12号商业79.61
0000059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2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13号商业78.05
0000057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3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14号商业78.05
0000060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4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15号商业78.05
0000058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5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25号商业91.52
0000062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6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3002号商业344.07
0000055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7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1-143号商业90.97
0000056号
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128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位144号商业53.56
0000061号
129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37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1幢非住宅22022.93
130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76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2幢非住宅4241.14
131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79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3幢非住宅741.82
132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8584186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4幢非住宅151.98
133杭房权证拱字第12409057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5幢非住宅20018.51
20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名称房屋位置证载用途建筑面积(㎡)
134杭房权证拱字第12409058号英特物流康乐路7号6幢非住宅51.75
浙(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135温州英特物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道478号等工业31796.72
0027708号
浙(2021)兰溪市不动产权第
136金华英特物流上华街道沈村工业53384.06
0003631号
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注
137英特医药药材2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江南巷2号工业8956.99
0179383号
注1:截至2022年7月31日,编号为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14843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权利人为浙江省医药药材公司,该主体系英特药业前身,由于历史原因遗留问题,未能及时完成证载权利人变更。2022年9月27日,英特药业对位于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301室的该处房产完成了权利人变更,并领取了编号为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2109号《不动产权证书》。
注2:编号为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79383号的不动产权证载权利人为英特医药药材,实际使用人为健业资管,证载权利人尚未完成变更。
上述情况不会对上述房产的归属及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2)存在瑕疵情形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评估值
建筑物名称 实际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m2) 未办妥原因
(元)
花园岗新村宿舍英特药业4510.006779900.00原为农居点建设项目,后为职工用房,因政策调整,无法办理权证假山新村18-1-301英特药业60.0067979.37历史上职工用房,无法办理权证
21幢宿舍英特药业112.00852.98历史上职工用房,无法办理权证
朝晖新村1区10幢宿舍英特药业47.00141.00历史上职工用房,无法办理权证
20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大学路职工宿舍英特药业56.001107.80历史上职工用房,无法办理权证嘉兴西塘职工宿舍九套嘉兴英特413.5821563.43历史上职工用房,无法办理权证门卫嘉兴英特57.7525500.00因政策等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权证宿舍嘉兴英特127.6056400.00因政策等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权证钢结构仓库嘉信医药800.00476000.00建于子公司嘉信元达物流宗地上,无法办理权证江南巷2号附房健业资管989.47744800.00因政策等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权证合计7173.408174244.58
标的公司上述瑕疵房产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该等房产不属于重要经营性资产,而且相关建筑面积总面积较小,未取得该等房产的权属证明不会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1淳安县房地产管理处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096、1098号60.25门店2020-01-01至2022-12-31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西路6号02
2郑军锋、郑凌锋淳安健民230.22门店2020-08-01至2023-07-31
室、03室
3徐邯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81号58.77门店2017-01-01至2027-12-31
4方旗兰淳安健民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09号42.23门店2021-09-01至2024-08-31
5徐静中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排岭北路63号1楼76.84门店2021-06-01至2024-05-31
6王红霞淳安健民临岐镇镜湖路10-1号、10-2号160.00门店2021-10-01至2024-09-30
20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7邱志华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明珠路36号95.20门店2021-11-15至2026-11-14
8胡允方淳安健民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1-7号81.43门店2021-10-28至2024-10-27
淳安县化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9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新安北路35号北侧第1间66.00门店2019-04-20至2024-04-19
当好家超市
10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健民千岛湖镇里联路97号148.39门店2021-11-11至2026-07-31
11方苏娥淳安健民千岛湖镇南山大街449号75.10门店2020-05-01至2023-04-30
12邵德法淳安健民威坪镇兴华街4号77.05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13滕花兰淳安健民千岛湖镇涌金路321号1幢61.00门店2021-04-20至2024-04-29
14福州富诚鞋业有限公司英特盛健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14号4600.00仓储2017-01-01至2026-12-31
门店、仓
15淳安县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淳安英特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4277.322021-01-01至2023-12-31
储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福州物
16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英特盛健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1号楼19层1343.96办公2021-05-10至2025-12-31(自贸试验区内)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湖州市红丰路2000号4号楼1-2
17湖州英特2908.00办公2021-06-15至2025-06-14
司湖州分公司层、7号楼4层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18金华英特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3幢1496.63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901、902、903、904室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212
19黄松芳金华英特169.75门店2022-03-31至2027-03-31
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
20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康锐377.26办公2022-01-01至2023-12-31
桥村上坞里69号
20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
21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康锐377.26办公2022-05-01至2024-04-30
桥村上坞里69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
22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康锐1471.60仓储2021-01-01至2022-12-31
桥村上坞里69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注
23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康锐6270.00宿舍2022-05-01至2024-04-30
桥村上坞里69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
2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康锐120.0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路361-367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城中花
25沈杰临安康锐91.58门店2022-06-01至2023-05-31
园3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
26楼林荣临安康锐30.30门店2021-09-01至2023-08-31
路218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家园北排
27郑娜临安康锐75.94门店2018-11-15至2023-11-14
街门面105.106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
28陈美莲临安康锐58.02门店2019-03-01至2029-02-28
街1(4幢营2-3)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
29胡小飞临安康锐62.00门店2022-01-01至2024-12-31
街501-514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石镜
30李海良、童小平临安康锐73.50门店2020-07-01至2023-06-30
街0801-308号2幢6#.7#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
31童炳云临安康锐73.11门店2020-03-05至2025-03-04
路126号杭州市临安区新民村股份经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
32临安康锐36.7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合作社街589号
20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马溪
33董斌文临安康锐138.91门店2021-01-01至2023-12-31
苑(7幢101)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天风街
34何根娣临安康锐79.82门店2021-08-11至2024-08-10
天宇小区2幢101-102#
罗仲荣、谢小燕、邵菊芳、张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潜阳路2
35临安康锐75.78门店2018-09-10至2023-09-09
杰号102.103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浮玉路
36李潜林临安康锐109.60门店2018-12-01至2023-11-30
249号
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股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
37临安康锐105.10门店2017-12-01至2022-11-30
份经济合作社街苕溪北路1088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
38杭州临安区衣锦供销合作社临安康锐600.00门店2013-01-10至2023-01-09
街573号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竹林股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白泥
39临安康锐113.80门店2021-08-20至2022-08-19
份经济合作社路342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
40吕荣生临安康锐100.00门店2020-01-01至2025-12-31
街149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石镜
41祝志荣临安康锐174.00门店2021-03-01至2026-02-28
街398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世纪
42张春雷、沈春芳临安康锐69.52门店2021-08-01至2024-07-31
都市雅苑1幢117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唐昌街
43方根娥临安康锐66.73门店2019-01-01至2028-12-31
128号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城中路6
44胡文玉临安康锐27.15门店2019-01-01至2023-12-31

20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春天
45吴华强临安康锐194.98门店2018-08-01至2023-07-30
华府12(12幢108-1108-2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
46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康锐377.26门店2021-07-01至2025-06-30
桥村上坞里69号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民幸村股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浮玉路
47临安康锐96.0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份经济合作社641号1.2.3.4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龙锦苑
48郑浩荣临安康锐106.02门店2021-06-01至2026-05-31
107-207,108-208室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唐昌街
49凌俐临安康锐120.00门店2021-08-01至2024-07-31
458号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盛
钱宏伟、伍红云、董国民、赵50 临安康锐 景蔚澜名邸 S1(S1 幢 105.84 门店 2022-05-10 至 2025-05-09小芬
102.103.104)
51宁波外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英特物流宁波市凌云路299号611.72办公2020-08-01至2025-07-31
52慈溪市亿材五金有限公司宁波英特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568号1869.00办公2020-02-10至2023-02-09
53楼荣尧浦江英特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2号264.00办公2021-12-15至2022-12-14
54吴一敏浦江英特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6号396.00办公2021-12-15至2022-12-14
55楼虎坪浦江英特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78号396.00办公2021-12-15至2022-12-14
56浦江县中医院浦江英特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1号80.00门店2021-11-01至2023-10-31
57张杭浦江英特浦江县浦南街道亚太大道2518号180.00门店2021-04-10至2024-04-09
58浦江县人民医院浦江英特浦江县恒昌大道158号60.00仓储2020-07-16至2023-07-15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489
59英特大通2000.00办公2022-01-01至2022-12-31
司号北三、四楼
20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上虞市经济开发区鸿雁路478号部
60英特大通1183.42仓储2018-04-01至2023-03-31
司分仓库及其他
61上虞百官街道糕团机面商店英特华虞人民中路119号营业用房62.5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62 王吉范、王中孝 英特华虞 东关镇东大路 B 幢 51 号 152.81 门店 2022-01-01 至 2024-12-31
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
63英特华虞崧厦镇大街220.18门店2020-01-01至2022-12-31
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建股上虞市百官街道凤鸣路新建村委办
64英特华虞200.00门店2018-11-01至2023-10-31
份经济合作社公大楼212-216营业用房
65浙江省上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英特华虞百官镇凤山路63号营业房2间60.00门店2021-03-15至2024-03-14
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步行街219
66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英特华虞1560.00门店2021-03-16至2024-03-15
号桃园商场1-2楼营业房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步行街219
67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英特华虞250仓储2019-03-16至2024-03-15
号桃园商场4楼8间房
68浙江金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英特华虞绍兴市昌安西街550-552号81.04门店2017-03-28至2024-03-27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69英特华虞百官新河路68-43、68-44号164.15门店2018-04-01至2023-03-31
司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70英特华虞上虞丰惠人民路53号135.00门店2018-04-01至2023-03-31
司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71英特华虞上虞崧厦镇大街15号120.00门店2021-08-01至2024-07-31
司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72英特华虞上虞下管镇振兴村180.00门店2018-04-01至2023-03-31
司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73英特华虞上虞小越镇下街86号349.60门店2018-04-01至2023-03-31

20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
74英特华虞上虞小越下街16号349.60门店2018-04-01至2023-03-31

75东关供销社英特华虞上虞东关建东中路55号240.00门店2021-04-01至2023-03-31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百官街道新建路167号农垦大厦自
76英特华虞90.00门店2021-06-01至2024-05-30
团有限公司北至南第9间营业房
77上虞市沥海供销合作社英特华虞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朱邵村(2间)50.00门店2022-05-01至2023-04-30
78陈天麟英特华虞人民路121号52.00门店2022-06-13至2025-06-12
恒利路463号一楼、恒利路463号
79黄天颖英特华虞64.00门店2022-06-18至2023-06-17
二楼
恒利路461号一楼、恒利路461号
80李秋舫英特华虞64.00门店2022-06-18至2023-06-17
二楼
81章振海英特华虞上虞市舜杰南路315-317号营业用房147.38门店2022-06-21至2023-06-20
82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英特华虞百官街道解放街219号四楼260.00办公2019-03-15至2024-03-14上虞第二人民医院附属用房(1—
83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英特华虞90.00门店2022-02-01至2022-08-01
3)三间
上虞市百官街道凤鸣路人民医院行
84上虞人民医院英特华虞100.00门店2019-01-10至2024-12-31
政楼一楼
85绍兴市上虞区下管供销合作社英特华虞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80.00门店2017-11-01至2022-10-31
86上虞资产公司英特华虞崧厦大街15号(箱包店)17.00门店2021-08-01至2024-07-31
87梁正伟英特华虞上虞汤浦镇下街村60.80门店2021-04-01至2023-03-31
新昌县西镇南路20号1幢(6-8)号
88王槐均、王槐富英特华虞120.00门店2021-07-01至2024-06-30

21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陶朱街道新天地花园2幢000105室
89王爱媛英特华虞297.66门店2021-08-01至2024-07-30(健民路15-7号)
90浙江天翔科技有限公司台州英特台州临海市头门港新区第三大道3440.00仓储2017-03-04至2023-03-31
91台州市椒江新新橡胶塑料厂台州英特台州市三甲街道东海大道1003号5659.00仓储2022-05-01至2028-04-30
92王子曰台州英特台州市新东方商厦4016号187.91办公2022-06-01至2025-05-31
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729号6、7
93温州开元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英特1620.00办公2020-12-13至2023-12-12

仓储、办
94杭州鼎业实业有限公司英特物流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5号2幢5271.002021-07-01至2024-06-30

仓储、办
95杭州鼎业实业有限公司英特物流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5号1幢4731.002021-07-01至2024-06-30
公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五楼
96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1149.20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六楼部分)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二楼
97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85.91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部分)杭州首开网谷商业管理有限公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242号2幢
98英特电子商务1503.15办公2021-01-20至2024-06-30
司201室、301室杭州首开网谷商业管理有限公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242号4幢
99英特电子商务505.00办公2022-01-01至2024-12-31
司201室
温州市火车站广场瓯江大厦主楼仓储、办
100黄孟钢英特医疗科技127.002022-07-15至2023-07-14
2107公
宁波市中山西路51-53号鼓楼大厦西
101宁波中电经贸有限公司英特医疗科技70.00办公2022-01-01至2022-12-30
八层1011
102叶姗倩英特医疗科技丽水市莲都区金茂大厦1808室64.62办公2020-11-04至2022-11-03
21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103临海市新华实业总公司英特医疗科技新华大厦四楼第九间75.40办公2022-06-01至2022-11-30
衢州市柯桥区新桥街113幢甲507
104童伟华、向红英特医疗科技150.00办公2021-01-31至2024-01-31
室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1号楼14
105零库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特医疗科技1474.29办公2020-01-01至2025-02-10

106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英特明州宁波市鄞州区后庙路835号、837号7000.00办公2020-09-01至2023-08-31
107陈燮中英特药业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9-10层1946.10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108浙江新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特药业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11-13层3419.35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1-8层、21
109浙江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英特药业7471.41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层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
110彭飞燕、庄丽芳英特一洲109.89门店2020-08-10至2022-08-09
街406、408、410号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会昌
111季永林英特一洲135.00门店2018-01-01至2023-12-30
路73号
曾学敏、卢立棉、林爱丽、陈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67
112英特一洲35.00门店2019-01-07至2023-01-06
淑芳号
113林德光英特一洲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10号115.00门店2018-04-01至2024-03-31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温州市鹿城区勤奋路维和花苑 C 幢
114英特一洲824.12门店2020-09-15至2025-09-14
公司17室温州市三尚商旅运营管理有限
115英特一洲温州市公园路99号350.00门店2019-03-16至2024-03-15
公司
116黄阿五英特一洲温州市公园路47号58.49门店2021-10-01至2022-09-30
117傅嘉农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九柏园头9号50.00门店2022-01-01至2023-12-31
21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温州市瓯海区上蔡村桥头河锦园16
118何祝贤、项建华、蔡焕烈英特一洲276.00门店2019-06-05至2023-06-04
幢107号、115号、116、117号温州瓯海顺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娄桥街道沉木桥街512号合顺商厦1
119英特一洲158.87门店2020-05-15至2026-05-14
司号楼107室
温州市鹿城区东明路145号、147
120涂少林、李小平、陈跃鑫英特一洲167.00门店2019-07-05至2025-07-04
号、149号
温州市鹿城区水心路93、95、97、
121林关云、林祖荣、谢胜跃英特一洲134.00门店2020-09-16至2023-09-15
99号
温州市鹿城区四营堂巷金德锦园3
122邱金存、王从英特一洲206.57门店2019-10-01至2024-09-30
幢104号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巨一股
123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前庄路51弄1号120.00门店2020-09-15至2023-09-14
份经济合作社
124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西城路213号389.93门店2019-01-10至2023-12-31
125胡忠盛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244号110.0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温州市鹿城区马鞍池东路马鞍大厦
126彭璟慧英特一洲115.60门店2020-06-01至2026-05-31
101室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7#地块月湖
127程坚英特一洲110.00门店2022-05-01至2022-10-31
小区1幢105室-2
128 叶国香 英特一洲 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金达商厦 A2 号 135.56 门店 2019-12-10 至 2022-12-09
温州市梧田街道香槟左岸锦园第一
129陈羿羽英特一洲209.93门店2018-06-01至2023-05-31
组团2幢104-105室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下吕浦住宅楼1
130吴守远英特一洲112.90门店2021-07-01至2024-06-30
幢103室
131邹建新英特一洲将军华府2幢103室53.00门店2018-01-15至2024-01-14
21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瑞安市安阳街道丹桂花苑隆山东路
132董爱菊英特一洲118.00门店2018-04-01至2024-03-31
400.402号
平阳县昆阳镇牧垟村股份经济
133英特一洲温州市平阳县牧垟小区1幢7-8号190.00门店2019-02-15至2027-02-14
合作社
温州市潘桥镇华亭村华亭街3号、5
134邵锡棋、邵锡孟英特一洲98.00门店2020-04-18至2025-04-17
号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沧海南路
135周小青、周光文、杨学井英特一洲128.00门店2020-09-01至2025-08-31
1.3.5.7号
136陈利、陈胜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109号106.00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温州市鹿城区双乐住宅区 B 幢
137黄晓秋英特一洲133.00门店2020-04-01至2025-03-31
105、107号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117
138陈体银、曾少微、陈光强英特一洲89.00门店2019-01-15至2025-01-14
号、119号、121号
139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英特一洲温州市飞霞北路134号一楼南首300.00门店2019-09-01至2022-08-31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商贸城
140刘欧梅、董祖剑、高启信英特一洲94.00门店2020-06-01至2027-05-31
188-189号
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苔湖街
141王三华、林志录、林俊英特一洲145.00门店2020-08-20至2028-08-19
153.155.157号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汤家村
142林国遇、林国埒、林继潘英特一洲120.00门店2020-10-01至2024-09-30
239.240.241
温州市鹿城区嘉福公寓1-4幢104-
143嘉福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英特一洲165.97门店2020-07-01至2023-06-30
108室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779号龙
144王程潜英特一洲156.00门店2019-11-25至2025-11-24
府锦园48幢115、116室
21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龙港市龙港镇龙翔路275、277、279
145徐孝元、黄纪立、徐孝敏英特一洲150.00门店2020-06-25至2025-06-24
号永嘉县上塘镇环城北路2号楼
146徐香叶、吴淑素、胡莲妹英特一洲107.50门店2020-09-13至2025-09-12
393.395.397.399.401号
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西段3号房
147夏伯平、金颂军英特一洲180.21门店2020-11-25至2026-11-24
120、121、122、123室
乐清市乐成镇新世纪花园蔷薇 F 幢
148袁洋、赵晓哲英特一洲114.00门店2020-10-15至2026-10-14
26-27号
瓯海区新桥街道云都锦园8幢107、
149伍叶、林莲华英特一洲114.00门店2021-03-10至2026-03-09
108室
鹿城区学院西路51号都市花苑5幢
150金志达英特一洲145.56门店2021-03-20至2026-03-19
106室
鹿城区东龙路151号东立景园3幢
151谢文真英特一洲140.00门店2021-03-15至2026-03-14
101室
152潘岳成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99-105号201.00门店2021-04-20至2027-04-19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净水村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南路望景苑3
153英特一洲179.00门店2021-04-13至2027-05-12
经济合作社幢104室一楼广发银行南侧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1组团101室
154浙江十足商贸有限公司英特一洲130.77门店2021-05-01至2024-05-15
第三至五间(中间三间)
155陈旭旻、陈福春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温迪路231、233号102.00门店2021-05-21至2026-05-20
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中段54、
156张美趋、张腾鹏、张志帅英特一洲146.97门店2021-07-01至2027-06-30
56、58号
李明雷、程娉婕、陈金福、朱温州市鹿城区永川锦园1幢103-2~5
157英特一洲31.24门店2021-10-11至2027-10-10
国胜、林建华室
21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158黄成周、南存汉英特一洲温州市鹿城区广营大厦2幢106号104.03门店2021-10-08至2027-10-07
温州迪安美生健康医院有限公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东路1388号一层
159英特一洲85.00门店2021-10-20至2024-10-19
司西侧
160 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 英特一洲 温州市鹿城区维和花苑 C 幢 107 室 225.00 门店 2021-10-28 至 2025-10-27
瑞安市玉海街道天成小区8幢东1-
161张志勇、孙康、孙永金英特一洲112.00门店2020-12-05至2026-12-04
05-1-09号
瑞安市玉海街道东涌村万松路60-64
162浙江浙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英特一洲172.00门店2021-01-20至2027-01-19
号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桥
163李金钗、韩雅钦英特一洲91.55门店2022-02-20至2030-02-19
头河锦园2幢101室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开发区1
164王时圣英特一洲20.00门店2022-03-01至2028-02-28
幢7号浙江省杭州市长河街道滨盛路3333
165浙大儿院滨江院区英特怡年332.00门店2021-04-01至2023-04-10
号下沉式广场配套用房2号商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
166周佳丽英特怡年66.00门店2020-05-15至2023-05-14
164号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海通街812
167杭州天港置业有限公司英特怡年172.00门店2020-01-18至2024-01-17

崔金米、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广济路189号4
168英特怡年73.49门店2021-08-12至2024-08-15
信源馆有限公司幢、3幢1层28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5
169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英特怡年60.00门店2020-10-05至2023-10-04
号37幢101室
170陈培敏英特怡年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116-5号60.00门店2019-12-01至2022-11-30
21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杭州市灵隐路12号浙江医院门诊楼
171浙江医院英特怡年77.32门店2021-06-01至2026-05-31
1楼102室
172王凤仙英特怡年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5号88.00门店2021-01-01至2023-12-31
173潘晓丹英特怡年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采东路68号121.00门店2022-05-01至2024-04-30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126号1
174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英特怡年60.00门店2019-09-06至2022-09-05
号楼101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511号
17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英特怡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90.00门店2022-04-01至2025-03-31
院区门诊大楼1楼102号商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
176徐苏军、杨晓兰英特怡年65.00门店2020-06-10至2025-06-09
北路488-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
177张建民、徐红娟英特怡年46.00门店2020-07-15至2025-07-14
北路488-2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
178李富英英特怡年76.00门店2020-02-20至2025-02-19
路1-1、1-2号
179德清县人民医院英特怡年德清县乾元镇医东路35号80.00门店2022-01-01至2024-12-31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
180吴凯英特怡年97.00门店2021-05-15至2024-05-14
路112号一楼中间两间
181朱晓萍英特怡年浙江省嘉兴市清华路261号100.00门店2022-03-10至2027-03-09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88
182徐道华英特怡年323.00门店2018-05-01至2025-04-30
号 1F-006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下街105、107
183胡云方、张满贞英特怡年87.00门店2020-12-10至2023-12-09

21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红旗景都医院
184王欣、陆苏秦英特怡年130.00门店2021-03-01至2023-02-28
巷112、114号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百花
185杨文琴英特怡年71.00门店2018-09-01至2023-08-31
社区横街170、172号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268
186柳炜、范爱军、詹笙英特怡年190.00门店2021-10-01至2026-09-30
号1幢1楼自东向西1-4间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东路255、
187陈希和英特怡年136.00门店2020-07-15至2023-07-14
256、257号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999
188台州市中心医院英特怡年140.00门店2020-06-01至2023-06-30
号台州中心医院内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雾江路8
189邵艳萍、杨桂喜、廖骏杨英特怡年113.00门店2018-01-13至2023-01-12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0-6
190英特药业英特怡年93.38门店2021-05-15至2025-05-14
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三曹
191汤宝泉、汤丽娟英特怡年129.00门店2019-01-01至2023-12-31
街113号
192王梅仙英特怡年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7号88.00门店2021-01-01至2023-12-31
临海市古城保护和开发有限公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府前
193英特怡年128.00门店2022-03-01至2025-02-28
司街176-2、178、178-1、178-2号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
194赵永兰英特怡年155.00门店2022-05-01至2027-04-30
路21号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渡南头
195李欣英特怡年629.00门店2019-11-01至2024-10-31
村港南路33号
21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台
196天台人民医院英特怡年134.00门店2019-08-22至2022-08-21
人民医院住院楼西楼一楼东1位置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江南三区9
197朱麒丞英特怡年142.00门店2019-12-01至2022-11-30
幢2号1楼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明珠
198长兴县妇幼保健院英特怡年135.00门店2021-10-09至2024-10-08
路861号3号楼1楼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第二
199宁波鄞州二院英特怡年40.00门店2021-10-01至2024-09-30
医院1号楼1楼大厅西南角处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
200张晓红、何跃红英特怡年125.00门店2020-10-01至2025-09-30
南路146-148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悦云
201陈光明、王红英特怡年228.00门店2021-01-01至2025-12-31
邸12-8号202室商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环丁
202王安龙英特怡年74.60门店2020-12-10至2029-11-30
路1609号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
203英特怡年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源聚路322号152.00门店2020-12-01至2023-11-30
州第一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悦云
204张灵涛英特怡年89.00门店2021-01-01至2025-12-31
邸10-3号宁波市奉化区工贸实业有限公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兴宁
205英特怡年145.00门店2020-01-01至2022-12-31
司路55-2、55-3号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8-96
206英特药业英特怡年63.00门店2022-01-01至2023-12-31号(双号)1-A 楼 1 层 101 室
21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建国
207陈超然英特怡年中路电力嘉苑102幢112号商铺1-2132.00门店2021-02-10至2025-02-09
层、113号商铺1-2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1229号
208浙江医院英特怡年64.05门店2021-03-15至2024-03-14
门诊住院楼1楼101室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香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09 英特怡年 樟街 39 号国贸商业金融大厦 B1-2 80.00 门店 2021-03-15 至 2024-03-14
等号
210宁波南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宁波舟孟北路69号70.00门店2020-10-21至2024-05-31
2022-05-01至2022-07-31
(具体截止日期以衢州铁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衢州市柯城区城站西路3号(衢州路多集经综合办公楼包件
211英特海斯850.00办公华分公司多集经综合办公楼二楼)1项目招商完成日为准,期满后租金按 0.47 元/m2/天收取)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8-
212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品974.38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
96 号(双号)1-A 楼 21 层
办公、生
213杭州兰吉拉诺实业有限公司钱王中药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贤路32号14661.402014-08-20至2024-08-19
产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
214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英特医药药材1049.41办公2022-01-01至2022-12-31
厦4楼和3楼部分办公区域
215舟山市增欣电器有限公司英特卫盛舟山市定海区兴东路18号3000.00仓储2022-04-01至2027-03-31
舟山市临城街道南山美庐21幢404
216翁增峰英特卫盛120.00宿舍2022-03-01至2024-02-28

22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使用情况租赁期间(m2)
217舟山医院新城卫盛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739号364.64门店2020-06-23至2023-06-22
舟山市翁山路 416 号中浪国际 C 座
218刘志奋英特卫盛420.57办公2022-05-08至2027-05-07
1203
219普陀医院新城卫盛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102.00门店2021-12-20至2024-12-19
220舟山市中医院东门卫盛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355号96.00门店2019-11-20至2022-11-19
221舟山广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门卫盛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85.00门店2020-05-01至2023-04-30
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虹彩路小区155
222徐峥峥英特卫盛66.28宿舍2022-03-01至2022-08-30
号楼404室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十一道
223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英特卫盛2500.00仓储2021-09-01至2022-08-31
62-8号水果杯厂房二楼
舟山高新技术园区新港工业园区新舟山群岛北部海洋开发投资有
224英特卫盛马大道220号小微企业园9#厂房32027.77仓储2021-11-15至2022-11-14
限公司楼部分
丽水市水阁经济开发区飞雨路153办公、仓
225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丽水英特1595.002021-06-02至2026-06-01
号储
226浦江达力铁链有限公司浦江恒生星碧大道5号西边1.5间店面81.27门店2022-01-01至2022-12-31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358号五福
227杭州五福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英特206办公2019-03-29至2024-04-07
天星龙大厦 B 座
注:上表中所述建筑面积系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房屋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建筑面积,由于临安康锐仅租赁部分员工宿舍,实际租赁以每间宿舍/月结算。
22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设备类资产情况
英特药业设备类资产主要是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主要设备类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平均成新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通用设备6389.276227.536409.88
专用设备21451.3621602.5621361.08
运输工具4942.734973.824627.81
其他设备1551.592113.052087.26
合计34334.9534916.9634486.04
二、累计折旧
通用设备4470.354163.204042.17
专用设备15410.8714631.9812805.12
运输工具2963.492880.592573.33
其他设备1182.011650.861582.82
合计24026.7223326.6221003.44
三、成新率
通用设备26.35%29.63%33.62%
专用设备24.38%28.70%36.90%
运输工具36.89%39.04%41.47%
其他设备19.81%17.76%20.18%
平均26.34%29.68%35.89%
注: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100%=1-[累
计折旧/(账面原值-账面原值*残值率5%)]*100%。
5、知识产权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具体如下:
(1)商标权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
1英特药业120699932受让取得1998-09-142028-09-13
2英特药业12162555受让取得1998-10-212028-10-20
3英特药业122341630受让取得1998-11-142028-11-13
22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
4英特药业12243275受让取得1998-11-212028-11-20
5英特药业12243285受让取得1998-11-212028-11-20
6英特药业16564665原始取得2001-10-282031-10-27
7英特药业556423242原始取得2009-10-072029-10-06
8英特药业556423339原始取得2010-05-282030-05-27
9英特药业556423436原始取得2009-12-072029-12-06
10英特药业556423535原始取得2009-10-072029-12-06
11英特药业55642365原始取得2009-10-212029-10-20
12英特药业2644916339原始取得2018-11-212027-12-20
13英特药业2578201444原始取得2018-08-212028-08-20
14英特药业587387144原始取得2010-02-142030-02-13
15英特药业587388038原始取得2010-02-072030-02-06
16英特药业587388333原始取得2009-11-212029-11-20
17英特药业587388430原始取得2009-11-212029-11-20
18英特药业587388510原始取得2009-10-142029-10-13
19英特药业58738865原始取得2009-12-282029-12-27
20英特药业58738875原始取得2009-12-282029-12-27
21英特药业705843230原始取得2010-06-282030-06-27
22英特药业705843330原始取得2011-05-212031-05-20
23英特药业70584345原始取得2010-08-072030-08-06
22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
24英特药业70584355原始取得2012-05-072032-05-06
25英特药业74750935原始取得2014-02-212024-02-20
26英特药业74750985原始取得2011-02-212031-02-20
27英特药业74751155原始取得2014-02-212024-02-20
28英特药业74751405原始取得2013-02-072023-02-06
29英特药业747517344原始取得2012-12-142022-12-13
30英特药业747519844原始取得2010-11-212030-11-20
31英特药业748424742原始取得2012-09-282022-09-27
32英特药业748426042原始取得2012-09-282022-09-27
33英特药业748432539原始取得2011-08-212031-08-20
34英特药业1000105639原始取得2013-02-072023-02-06
35英特药业1213848835原始取得2014-08-212024-08-20
36英特药业1213850335原始取得2014-08-072024-08-06
37英特药业1213851635原始取得2014-07-282024-07-27
38英特药业1213863235原始取得2014-08-072024-08-06
39英特药业217581855原始取得2017-12-212027-12-20
40英特药业217579935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41英特药业2178427630原始取得2017-12-212027-12-20
42英特药业2178421230原始取得2017-12-212028-11-20
43英特药业2178406342原始取得2017-12-212027-12-20
22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
44英特药业2178404142原始取得2018-05-212028-05-20
45英特药业2176110039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46英特药业2176003735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47英特药业2175982935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48英特药业2178441744原始取得2017-12-212027-12-20
49英特药业2175955210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0英特药业2175917410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1英特药业2176085237原始取得2017-12-212027-12-20
52英特药业2176080637原始取得2018-02-072028-02-06
53英特药业2176049840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4英特药业2176038340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5英特药业2175873629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6英特药业2175867529原始取得2017-12-142027-12-13
57英特药业3743150330原始取得2020-02-212030-02-20
58英特药业3742724032原始取得2020-02-282030-02-27
59英特药业374223583原始取得2020-06-072030-06-06
60英特药业587387939原始取得2010-03-282030-03-27

61英特药业1587387044原始取得2022-02-142030-02-13
62英特药业2178433644原始取得2018-09-072028-09-06
英特医药药
63109392105原始取得2013-08-282023-08-27

22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英特医药药
641093936130原始取得2013-08-282023-08-27
材英特医药药
651093940131原始取得2013-08-282023-08-27
材英特医药药
661094827840原始取得2013-08-282023-08-27
材医疗器械公
67665326010原始取得2010-03-282030-03-27

68嘉信医药516828035原始取得2010-06-212030-06-20
69嘉信医药576584910原始取得2009-09-142029-09-13

70钱王中药22178430030受让取得2018-02-072028-02-06
71钱王中药2176030440受让取得2017-12-142027-12-13
72钱王中药2176004835受让取得2018-02-072028-02-06
73钱王中药2175858329受让取得2018-02-072028-02-06
74钱王中药217582995受让取得2018-02-072028-02-06
75钱王中药1213861135受让取得2015-03-212025-03-20
76钱王中药7960105受让取得1995-12-072025-12-06
77钱王中药2653842729原始取得2019-02-142029-02-13
78钱王中药3726115744原始取得2020-02-072030-02-06
79钱王中药2654256830原始取得2019-01-212029-01-20
80钱王中药265508165原始取得2019-01-282029-01-27
81钱王中药3690624444原始取得2020-01-282030-01-27
82浦江恒生4320920835原始取得2020-09-072030-09-06
83浦江恒生4320920844原始取得2020-09-072030-09-06
22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取得方式注册时间有效期限号
84浦江恒生432092085原始取得2020-09-072030-09-06
85浦江恒生4320920829原始取得2020-09-072030-09-06
86淳安健民3870574335受让取得2020-02-212030-02-20
嘉信元达物
872225112744受让取得2018-03-282028-03-27
流嘉信元达物
882892372639原始取得2019-01-072029-01-06

89温州一洲1359362344原始取得2015-04-072025-04-06
90温州一洲1359358830原始取得2015-04-212025-04-20
91温州一洲1359353029原始取得2015-02-142025-02-13
92温州一洲1359346710原始取得2015-04-072025-04-06
93温州一洲135934215原始取得2015-04-142025-04-13
94温州一洲135933173原始取得2015-04-142025-04-13
95温州一洲1591274335原始取得2016-11-282026-11-27
96温州一洲3120865110原始取得2019-04-212029-04-20
97绍兴华虞2150856735原始取得2017-11-282027-11-27
98英特药业6176019235原始取得2022-06-212032-06-20
99英特药业6175736644原始取得2022-06-212032-06-20
100英特药业6175448642原始取得2022-07-142032-07-13
101英特药业6174521044原始取得2022-07-142032-07-13
英特医药药
102 59993057A 5 原始取得 2022-05-28 2032-05-27
材英特医药药
103 59993057A 40 原始取得 2022-05-28 2032-05-27

注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注册号为21784336和6873870的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
22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用终止商标专用权。
注2:钱王中药已经与英特药业签署《同意转让证明》,将上表所列序号为70-81的12项“钱王”系列商标转让予英特药业。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12项商标的权利人已由钱王中药变更为英特药业。
(2)专利权序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授权日期专利号所有权人号一种中药饮片生产用的防英特医药
1实用新型2022-07-122022200088879
烫的炼蜜锅药材一种中药饮片快速煎煮设英特医药
2实用新型2022-07-052021233999591
备药材一种中药饮片加工前处理英特医药
3实用新型2022-05-312021232552148
用洗药设备药材一种具有灭菌功能的中药英特医药
4实用新型2022-04-292021228031538
饮片加工用润药装置药材一种离心除渣式中药煎药英特医药
5实用新型2022-04-292021228066378
装置药材一种分区式中药饮片生产英特医药
6实用新型2022-04-192021225985648
用润药机药材一种高压蒸煮浸泡中药饮英特医药
7实用新型2022-04-192021226109129
片装置药材一种中药饮片储存运行装英特医药
8实用新型2022-04-192021229534958
置药材一种中药饮片加工干燥装英特医药
9实用新型2022-04-192021231123728
置药材一种实用高效的中药磨粉英特医药
10实用新型2022-02-152021210057158
机药材一种中药材加工用旋转蒸英特医药
11实用新型2022-02-152021211727871
发器药材英特医药
12一种新型中药烘干机实用新型2022-02-152021213328908
药材一种便于加药的中医药搅英特医药
13实用新型2022-02-152021213329031
拌式智能煎药机药材英特医药
14一种中药材研磨设备实用新型2022-01-112021201093329
药材英特医药
15 一种中药材种植装置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021381416X
药材一种中药材种植用便于取英特医药
16实用新型2022-01-042021206703754
苗的育苗装置药材英特医药
17一种小型山药切片装置实用新型2022-01-042021213247421
药材
18一种多层药材种植架实用新型2021-12-312020231478330英特医药
22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授权日期专利号所有权人号药材一种设有去除残渣功能的英特医药
19实用新型2021-12-312021215461699
液体中药灌装装置药材英特医药
20一种中药材泥沙冲洗装置实用新型2021-08-312020218920517
药材一种中药专业用药材加工英特医药
21实用新型2021-08-312020228876120
烘干设备药材一种中草药加工用混料装英特医药
22实用新型2021-08-272020211650771
置药材英特医药
23一种中药称量设备实用新型2021-08-272020221625422
药材一种中药材种植用可分类英特医药
24实用新型2021-08-272020222862783
的药材收集装置药材一种中药煎药设备清洗装英特医药
25实用新型2017-06-302016213534317
置药材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智能煎英特医药
26外观设计2017-03-152016305437791
药机药材
(3)域名序注册国注册域名域名备案号注册日期注册所有权人注册情况
号家/地区
浙 ICP 备
1 intmebio.com 中国 2007-03-30 英特生物制品 已注册
15034806号-1
浙 ICP 备
2 yizhouyao.com 中国 2013-09-22 英特一洲 已注册
14001209号-1
浙 ICP 备
3 jxyy.net 中国 2004-03-26 嘉信医药 已注册
16000461号-1
浙 ICP 备
4 intjk.com 中国 2012-08-15 英特药业 已注册
05015041号-1
浙 ICP 备
5 wzmed.cn 中国 2006-06-02 温州英特 已注册
09081399号-2
drugoogle.com. 浙 ICP 备
6中国2010-05-12英特药业已注册
cn 05015041 号-1
hzlakryfyxgs.c
7未备案中国2020-04-30临安康锐已注册
om
浙 ICP 备
8 ydzxlm.com 中国 2011-11-01 英特药业 已注册
05015041号-1
浙 ICP 备
9 ytyywl.com 中国 2009-03-12 英特物流 已注册
05015041号-2
10 yygxgs.com 浙 ICP 备 中国 2006-06-02 温州英特 已注册
22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注册国注册域名域名备案号注册日期注册所有权人注册情况
号家/地区
09081399号-1
浙 ICP 备
11 wzyygx.cn 中国 2006-06-02 温州英特 已注册
09081399号-2
浙 ICP 备
12 yygx.cn 中国 2006-06-02 温州英特 已注册
09081399号-1
浙 ICP 备
13 ylwzjg.com 中国 2020-09-07 英特药业 已注册
05015041号-1
浙 ICP 备
14 zjytyy.com 2021020724 号 中国 2021-06-03 英特医药药材 已注册
-1
浙 ICP 备
15 intelkj.com 中国 2015-05-07 英特医疗科技 已注册
15015315号-1
(4)软件著作权首次发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公司名称取得方式登记日期表日期英特医药互联网软著登字第
1英特药业原始取得2011-12-302012-04-27
交易平台软件0401408号中药饮片生产质软著登字第英特医药
2原始取得2021-06-012022-01-07
量管理系统8991690号药材中药饮片生产追软著登字第英特医药
3原始取得2020-11-222022-01-07
溯系统8991763号药材
(三)主要资产受限情形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存在的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房屋建筑物178613082.72抵押借款
土地使用权26505512.97抵押借款
货币资金196969704.16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191554242.18质押担保
应收票据20699216.00票据融资
合计614341758.03
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23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嘉信元达物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15年营业(抵)字037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1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嘉信医药自2015年4月09日至2026年
4月2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
款最高额为558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000.00万元。
2、嘉信元达物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22年营业(抵)字010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4、
5、6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嘉信医药自2022年5月19日至
2027年5月18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5055.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3538.00万元。
3、嘉信元达物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19年营业(抵)字006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
2、3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嘉信医药自2019年4月24日至
2027年4月2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388.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70.00万元。
4、嘉信元达物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22年营业(抵)字008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7、8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嘉信医药自2022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1647.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150.00万元。
5、嘉信医药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 604D190044《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安乐路110-120号、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5幢和嘉兴市斜西街497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嘉信医药自2019年
12月5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
23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300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990.00万元。
6、英特大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2021年上虞(抵)
字0120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绍兴市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为英特大通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9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500.00万元。
7、英特大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2021年上虞(抵)
字013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东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英特大通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500.00万元。
8、嘉兴英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分行签订编号为 709D220067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作为抵押物,对嘉兴英特自2022年3月30日至2032年3月3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应付票据承兑净额为
1994.00万元。
9、宁波英特物流与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 06203DY20168017(补)
《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将位于附海镇新塘路588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对宁波英特自2016年3月4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
7518.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
3000.00万元。
10、台州英特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9611320210000091《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台州市新东方商厦3002号、4012
23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号、4013号、4014号、4015号、4025号、4026号、4027号、4028号、4029号、
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1-143号、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4号作为抵押物,为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500.00万元。
11、截至2022年7月31日,受限货币资金中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95567676.28元,电子商务平台货品销售保证金10000.00元,保理保证金
819624.02 元,银行监管户资金 3463.86 元,ETC 保证金 2000.00 元和保函保证
金566940.00元。
12、嘉信医药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公高质字第 99572021Z01008 号和公高质字第 99572022Z01050 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嘉信医药对浙江省药械平台进行集中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下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物,质押金额为191554242.18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8000.00万元。
13、应收票据受限系票据贴现用于短期借款20699216.00元。
(四)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存在的担保情形具体如下:
(1)英特药业作为担保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单位:元担保是否已经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履行完毕
英特一洲15819662.082022/3/252023/3/22否
医疗器械公司20000000.002021/12/82022/12/8否
医疗器械公司15000000.002021/3/82023/3/17否
淳安英特6700000.002021/12/302022/11/30否
宁波英特10000000.002021/8/102022/8/9否
宁波英特19000000.002022/6/32023/6/3否
23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担保是否已经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履行完毕
宁波英特43330000.002021/11/192022/11/19否
宁波英特19600000.002022/2/182022/8/18否
宁波英特20000000.002022/3/212023/3/29否
温州英特148500000.002021/10/212023/6/15否
温州英特48500000.002022/2/282023/2/24否
英特生物制品3564000.002022/3/102022/11/13否
英特生物制品3011900.002022/2/92023/1/6否
英特大通24000000.002022/4/282023/5/5否
英特大通9000000.002022/6/272022/9/27否
英特海斯9600000.002022/3/312022/9/23否
湖州英特9996000.002022/4/152022/10/25否
英特盛健16886769.552022/7/112023/7/19否
嘉信医药60000000.002022/2/82023/7/27否
英特卫盛9500000.002022/4/142022/11/24否
英特医药药材18000000.002022/4/82023/4/6否
(2)英特药业作为担保方为英特集团提供担保事项
单位:元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英特集团300000000.002020-06-302023-06-29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主要构成
短期借款282778.32信用借款、保证借款
应付票据71427.39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441592.59货款
其他应付款148440.90单位往来、押金保证金
英特药业负债主要包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七、主要财务指标
英特药业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简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23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科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14359.621164504.501105955.99
负债总额1000647.42875800.00836210.62
所有者权益313712.20288704.50269745.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77794.91252986.65229393.64
权益
科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691101.222672834.502500669.88
营业成本1579143.422498502.122345190.69
营业利润37878.0356467.0244504.57
利润总额36648.1054795.6644327.31
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213.6335898.8827268.01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3864.0233991.2925620.28的净利润
英特药业的非经常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盈利能力分析”
之“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八、关于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情况说明
(一)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系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英特药业为上市公司直接持有5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收购英特药业的少数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于英特药业的控制权将得到增强。
23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标的股权转让是否已取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已与英特集团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补充协议,一致同意英特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特药业50%股权。英特药业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业股权系合法持有并有权处置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英特药业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九、最近三年进行评估、估值或交易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标的公司不存在涉及其他评估或估值的事项的情形。
十、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英特药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英特药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英特药业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英特药业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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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在英特药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英特药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英特药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英特药业在
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英特药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英特药业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英特药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具体方法
(1)批发业务:英特药业产品主要为各类医药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均为国内销售。英特药业根据客户签定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移交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英特药业在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2)零售业务:英特药业通过所属的各零售门店进行现款销售(含银行卡)
或医保刷卡销售,以将商品销售给零售客户,并收取价款或取得银行刷卡回执单、医保刷卡回执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英特药业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对英特药业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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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1、编制基础英特药业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英特药业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英特药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合并原则、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原则英特药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英特药业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范围
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0家,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
(%)(%)
医疗器械公司控股子公司170.0070.00
英特医疗科技控股子公司251.0051.00
英特医药药材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钱王中药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物流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温州英特物流全资子公司2100.00100.00
金华英特物流全资子公司2100.00100.00
英特怡年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健康文化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生物制品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23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
(%)(%)
宁波英特控股子公司197.5097.50
宁波英特物流全资子公司2100.00100.00
英特海斯控股子公司149.0060.00
嘉兴英特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中药饮片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温州英特控股子公司151.0051.00
杭州英特控股子公司151.5051.50
湖州英特控股子公司191.9591.95
金华英特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盛健控股子公司151.0051.00
英特大通控股子公司150.0057.14
英特华虞控股子公司2100.00100.00
英特卫盛控股子公司170.0070.00
新城卫盛控股子公司270.0070.00
北门卫盛控股子公司270.0070.00
东门卫盛控股子公司270.0070.00
台州英特控股子公司151.0051.00
浦江英特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浦江恒生全资子公司2100.00100.00
英特一洲控股子公司151.0051.00
淳安英特控股子公司170.0070.00
淳安健民控股子公司270.0070.00
英特明州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健业资产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嘉信医药控股子公司150.6950.69
嘉信元达物流控股子公司295.0095.00
临安康锐控股子公司170.0070.00
宁波英特怡年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英特电子商务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丽水英特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3、变化情况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单位:万元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股权处丧失控制权股权处置股权处丧失控制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子公司名称置比例时点的确定价款置方式权的时点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依据额的差额
23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英特医学诊断
648.1251.00转让2020-3-13丧失控制权1.67
技术有限公司永康英特药业有限
30.0051.00转让2020-1-7丧失控制权31.91
公司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根据英特集团2021年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英特药业以英特健康文化
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对价从子公司英特怡年收购100%股权,
并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英特健康文化成为英特药业全资子公司。
2)2021年6月10日,英特药业出资设立丽水英特,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已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100MA2HKX6031 的《营业执照》。
3)根据子公司英特怡年2020年9月2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英特怡年决定
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股东决定同意并通过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吸收合并完成后,英特怡年作为存续方,承继及承接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办理完成所有工商注销手续。
4)衢州市海斯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决议解散,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
5)根据英特集团2022年第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英特药业以钱王中药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对价从子公司英特医药药材收购100%股权,并于2022年7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钱王中药成为英特药业全资子公司。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差异。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24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标的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1)〔2017〕22号)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21号——租赁》标的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3)
释第14号》标的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4)
解释第15号》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英特药业的影响英特药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
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英特药业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
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累积影响金额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11763.00--11684.72-11684.7278.28
合同负债--10308.2010308.2010308.20其他流动
--1376.521376.521376.52负债
负债合计825434.82---825434.82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17.5411828.73-11811.19
24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同负债10447.09-10447.09
其他流动负债1364.10-1364.10
负债合计836210.62836210.62-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标的公司的影响英特药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
在首次执行日,英特药业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英特药业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
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英特药业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英特药业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1年1月1日
预付款项25221.70-1002.2024219.50
使用权资产-15210.5615210.56
长期待摊费用3314.20-160.003154.20
资产合计1105955.9914048.371120004.3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6310.926310.92负债
租赁负债-7737.447737.44
负债合计836210.6214048.37850258.99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1)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
24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加权平均值
英特药业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4048.37万元、使用权资
产人民币15210.56万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英特药业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3.85-5.22%。
2)首次执行日前一年度报告期末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计入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额英特药业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
的重大经营租赁承诺的差额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7233.76
加:未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
8264.32
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233.06
其中:短期租赁101.89
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131.18
2021年1月1日经营租赁付款额15265.01
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3.85-5.22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含一年到期部分)14048.37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英特药业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标的公司的影响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24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英特药业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标的公司的影响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
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英特药业自2021年
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一、交易标的涉诉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
十二、经营合规情况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所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24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十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英特药业少数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英特药业亦不存在正在执行的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重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英特药业正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行业准入事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四、对英特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资质、许可及法律规定的强制认证文件取得情况”。
十四、对英特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
资质、许可及法律规定的强制认证文件取得情况
英特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和器械等产品批发及零售业务,涵盖药品、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产品,英特药业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钱王中药和英特中药饮片报告期内曾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业务。根据《药品管理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英特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必要资质、许可,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法人主体已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资格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
24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证书编号经营类别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浙江省药品监
1 英特药业 浙 AA5710001 批发 2023-11-29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 金华英特 浙 AA5790012 批发 2024-09-26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3 英特明州 浙 AA5740012 批发 2024-06-16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4 英特医药药材 浙 AA5710097 批发 2024-07-07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5 英特电子商务 浙 AA5710140 批发 2025-08-05
督管理局嘉兴市市场监
6 浙 DA5730393 零售 2026-07-21
督管理局嘉兴英特浙江省药品监
7 浙 AA5730004 批发 2024-10-17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8 浦江英特 浙 AA5790011 批发 2024-10-29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9 英特生物制品 浙 AA0184271 批发 2023-11-29
督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
10 英特怡年 浙 BA5710043 零售 2025-08-03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1 丽水英特 浙 AA5780025 批发 2026-10-12
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
12 宁波英特怡年 浙 DA5740025 零售 2024-10-16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3 宁波英特 浙 AA5740005 批发 2024-08-05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4 浙 AA5720015 批发 2024-09-28
督管理局湖州英特湖州市市场监
15 浙 DA5720229 零售 2025-04-23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6 英特卫盛 浙 AA5800004 批发 2024-01-29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7 淳安英特 浙 AA5710033 批发 2024-04-21
督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
18 临安康锐 浙 BA5710029 零售 2025-03-22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19 杭州英特 浙 AA5710068 批发 2024-03-14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0 台州英特 浙 AA5760010 批发 2024-08-08
督管理局
21 温州英特 浙 AA5770008 批发 2024-07-04 浙江省药品监
24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持有人证书编号经营类别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2 浙 AA5770044 批发 2024-05-24
督管理局英特一洲温州市市场监
23 浙 BA5770009 零售 2024-09-11
督管理局福建省药品监
24 英特盛健 闽 AA5910247 批发 2024-05-19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5 嘉信医药 浙 AA5730007 批发 2023-11-22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6 英特大通 浙 AA5750010 批发 2024-08-18
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
27 英特海斯 浙 AA5700004 批发 2024-10-14
督管理局金华市市场监
28 浦江恒生 浙 BA5790011 零售 2024-11-03
督管理局舟山市市场监
29 新城卫盛 浙 DA5800135 零售 2025-07-30
督管理局舟山市市场监
30 北门卫盛 浙 DA5800136 零售 2025-06-14
督管理局舟山市市场监
31 东门卫盛 浙 DA5800281 零售 2024-03-13
督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
32 淳安健民 浙 BA5710023 零售 2024-05-05
督管理局绍兴市市场监
33 英特华虞 浙 BA5750007 零售 2025-02-06
督管理局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许可证号生产范围生产地址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
中药饮片[净制、浙江省新
切制、炒制、炙浙江省药英特中药浙昌县澄潭
1制、制炭、煮2025-09-23品监督管
饮片20000261街道白桦
制、蒸制、燀理局坪9号
制、烫制]中药饮片(含毒杭州市拱浙江省药浙
2钱王中药性饮片、含直接墅区康贤2023-05-02品监督管
20080492口服饮片)路32号理局
24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序号持有人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类别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1英特药业批发2025-04-28
20150370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金华市市场
2金华英特批发2025-09-15
20150082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3英特物流批发2025-05-26
20150461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宁波市市场
4英特明州批发2025-06-16
20160275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5英特电子商务批发2025-08-12
20200777号监督管理局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许嘉兴市市场
6嘉兴英特批发2025-09-06
20150061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浙江省药品
7浦江英特批发2025-12-27
20150002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8英特生物制品批发2023-08-09
20200429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批零杭州市市场
9英特怡年2023-01-04
20180009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许丽水市市场
10丽水英特批发2026-10-12
20210007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宁波市市场
11宁波英特怡年零售2026-02-07
20210023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宁波市市场
12宁波英特批发2025-04-22
20150118号监督管理局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许湖州市市场
13湖州英特批发2024-09-28
20150014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批零杭州市市场
14医疗器械公司2025-03-16
20150319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许批零舟山市市场
15英特卫盛2023-12-18
20150013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药监械许杭州市市场
16淳安英特批发2026-07-08
20150496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17临安康锐零售2026-05-12
20190694号监督管理局
24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经营序号持有人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类别浙台食药监械经营许台州市市场
18台州英特批发2027-03-08
20170016号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批零温州市市场
19温州英特2025-10-12
20150178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批零温州市市场
20英特一洲2024-09-11
20150209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闽榕食药监械经营许福州市市场
21英特盛健批发2023-12-24
20181083号监督管理局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许嘉兴市市场
22嘉信医药批发2022-11-14
20150102号监督管理局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绍兴市市场
23英特大通批发2025-06-10
20150067号监督管理局
浙衢食药监械经营许衢州市市场
24英特海斯批发2024-04-01
20140009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金华市市场
25金华英特物流批发2026-12-19
20160089号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温州市市场
26温州英特物流批发2025-09-14
20170047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金华市市场
27浦江恒生零售2026-07-12
20160041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28英特医疗科技批发2024-02-14
20150160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许舟山市市场
29新城卫盛零售2025-10-12
20150018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许舟山市市场
30北门卫盛零售2025-10-21
20150019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许舟山市市场
31东门卫盛零售2025-09-27
20150020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药监械经营许杭州市市场
32淳安健民零售2026-07-29
20191005号监督管理局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许嘉兴市市场
33嘉信元达物流批发2026-10-10
20210076号监督管理局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绍兴市市场
34英特华虞批发2023-09-08
20180064号监督管理局
(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资料,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24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经营持有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发证机关号类别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1英特药业批发2022-04-22
20161042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金华市市场
2金华英特2022-03-01
20160094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3英特物流批发2022-03-21
20204169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宁波市市场
4英特明州2022-03-03
20170050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5英特电子商务批发2022-05-07
20206269号监督管理局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嘉兴市市场
6嘉兴英特2022-04-02
20170333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金华市市场
7浦江英特2022-01-05
20170767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8英特生物制品批发2020-10-26
20160385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9英特怡年零售2021-09-13
20151311号监督管理局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备丽水市市场
10丽水英特批发2022-04-13
20210146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宁波市市场
11宁波英特怡年零售2020-11-20
20180437号监督管理局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宁波市市场
12宁波英特批发2022-04-19
20152776号监督管理局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湖州市市场
13湖州英特2022-02-28
20150043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杭州市市场
14医疗器械公司2022-03-07
20150708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舟山市市场
15英特卫盛2022-04-14
20210032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16淳安英特批发2022-05-24
20172652号监督管理局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台州市市场
17台州英特2022-04-02
20180534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温州市市场
18温州英特2021-06-02
20152507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批零温州市市场
19英特一洲2022-04-07
20153237号兼营监督管理局
闽榕食药监械经营备福州市市场
20英特盛健批发2022-05-10
20173126号监督管理局
25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经营持有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发证机关号类别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嘉兴市市场
21嘉信医药批发2020-12-29
20150592号监督管理局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绍兴市市场
22英特大通批发2022-03-23
20160651号监督管理局
浙衢食药监械经营备衢州市市场
23英特海斯批发2021-03-04
20170267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金华市市场
24金华英特物流批发2018-01-08
20180021号监督管理局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温州市市场
25温州英特物流批发2020-09-15
20190860号监督管理局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金华市市场
26浦江恒生批发2020-06-22
20161154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27英特医疗科技批发2022-04-28
20163592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备舟山市市场
28新城卫盛零售2021-01-08
20210005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备舟山市市场
29北门卫盛零售2019-06-14
20150301号监督管理局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备舟山市市场
30东门卫盛零售2019-06-20
20150302号监督管理局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杭州市市场
31淳安健民零售2022-05-17
20161993号监督管理局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嘉兴市市场
32嘉信元达物流批发2021-12-06
20190385号监督管理局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绍兴市市场
33英特华虞零售2022-01-20
20160647号监督管理局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应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25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公司名称证照编号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浙交运管许可杭字
1英特物流2026-04-02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330105200085号
浙交运管许可金字
2金华英特物流2025-07-09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330781100279号
浙交运管许可温字
3温州英特物流2024-11-20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330301100102号
浙交运管许可甬字
4宁波英特物流2025-12-10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330282200289号
浙交运营许可嘉字
5嘉信元达物流2025-08-18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330401100625号
(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六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
(浙)-经营性-
1英特药业2026-04-2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经营性-
2英特怡年2022-12-27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经营性-
3临安康锐2025-06-28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非经营性-
4英特华虞2025-12-2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经营性-
5英特一洲2023-12-25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经营性-
6宁波英特2026-01-17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2021年修正),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25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因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法人主体及分支机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需取得或续期《食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及子公司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持有人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发证机关号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
1 英特怡年 JY13301080121541 2027-04-01
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
2 宁波英特怡年 JY13302120249522 2023-04-24
理局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
3 湖州英特 JY13305080014696 2026-11-30
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
4 台州英特 JY13310010123580 2027-05-18
理局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
5 温州英特 JY13303020150447 2026-07-12
理局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
6 英特一洲 JY13303020267265 2024-07-03
理局
7 嘉信医药 JY13304840124611 2022-10-31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
8 英特大通 JY13306820104120 2026-03-14
理局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
9 英特海斯 JY13308020114814 2026-07-07
理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
10 温州英特物流 JY13303000117380 2027-04-13
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1 浦江恒生 JY13307260109948 2026-06-20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
12 北门卫盛 JY13309020132479 2022-08-09
海分局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
13 英特华虞 JY13306820105788 2026-05-06
理局
(八)其他证照
除以上资质外,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其他资质情况如下:
1、英特医疗科技持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编号为“浙环辐证[A5345]”
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该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1月24日。
2、英特电子商务持有编号为“03384883”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5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九)英特药业分支机构的经营资质、许可情况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分支机构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情
况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药业药品分公司 浙 AB5710002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547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160 号
英特药业电子商务分公司 浙 AB5710001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50368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480 号
英特医药药材杭州分公司 浙 DA5710236 JY13301080206343
金华英特人民东路大药房 浙 DB5790406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034 号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388 号
浦江恒生新华路店 浙 CB5790897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2 号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244 号 JY13307260181098
浦江恒生星碧大道益民店 浙 CB5791502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082 号
浦江恒生亚太大道店 浙 CB5790889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0 号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080 号 JY13307260181372
英特怡年莫干山路店 浙 CB571794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627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299 号 JY13301050026727
英特怡年杭州滨盛路店 浙 CB571788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896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732 号 JY13301080194173
英特怡年杭州上塘路二店 浙 CB5717906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278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3454 号 JY13301030206205
英特怡年杭州灯彩街店 浙 CB571790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318 号 JY13301060236712
英特怡年天城东路店 浙 CB5717908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638 号 JY13301550028134
英特怡年杭州半山店 浙 CB5717951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285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2358 号 JY13301050247218
英特怡年杭州天目山路店 浙 CB571790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640 号 JY13301060119017
英特怡年杭州古翠路店 浙 CB5717910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199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319 号 JY13301060157377
英特怡年杭州康乐路店 浙 CB571812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1039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3872 号 JY13301050244068
英特怡年杭州灵隐路店 浙 CB571815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1140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3362 号 JY13301940028424
25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946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568
英特怡年杭州清吟街店 浙 CB5714312 JY13301020140059号号
英特怡年杭州采东路店 浙 CB571430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1045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658 号 JY13301040172768
英特怡年杭州温州路店 浙 CB5717950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92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796 号 JY13301050158633
英特怡年杭州江虹路店 浙 CB5714306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001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214 号 JY13301080135557
英特怡年富阳金桥北路店 浙 CB571788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3218 号 JY13301830209798
英特怡年萧山临浦店 浙 CB571790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1943 号 JY13301090157820
英特怡年富阳桂花路店 浙 CB5718206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72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1544 号 JY133018301511955
英特怡年湖州德清店 浙 CB5720428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286 号
英特怡年德清保健食品店 JY13305210124229
英特怡年宁波象山店 浙 CB5741394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98 号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4328 号 JY13302250207475
英特怡年嘉兴清华路店 浙 CB5731434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92 号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334 号
英特怡年台州东海大道二店 浙 CB5761263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59 号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506 号 JY13310010136480
英特怡年衢州柯城下街店 浙 CB5700250 浙衢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27 号 浙衢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059 号 JY13308020149924
英特怡年湖州医院巷店 浙 CB5720521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11 号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318 号 JY13305020145300
英特怡年黄岩横街路店 浙 CB5761281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079 号
英特怡年金华人民东路店 浙 CB5792314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089 号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097 号 JY13307020164792
英特怡年建德严州大道店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1047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3136 号 JY13301820005252
英特怡年环城东路店 浙 CB571876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279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2795 号 JY13301030213874
英特怡年台州中心医院店 浙 CB5761251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532 号
英特怡年建德雾江路店 浙 CB5710479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650 号 JY13301820003468
英特怡年杭州南苑店 浙 CB5710882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1218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380 号 JY13301840095944
英特怡年台州临海店 浙 CB5761394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307 号 JY13310820200902
英特怡年萧山人民医院店 浙 CB5718454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622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2226 号 JY13301810056733
25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怡年温岭新河店 浙 CB5761524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006 号 JY13310500005957
英特怡年天台人民医院店 浙 CB5761501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505 号 JY13310480001041
英特怡年义乌分店 浙 CB5792600 浙金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012 号 JY13307820565460
英特怡年长兴妇幼保健院店 浙 CB5720609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399 号 JY13305220012191
英特怡年宁波鄞州二院店 浙 CB5747175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24 号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2964 号 JY13302270067482
英特怡年桐乡分公司 浙 CB5731881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114 号 JY13304830326757
英特怡年德清英溪南路店 浙 CB5720636 浙湖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637 号
英特怡年余杭仓前店 浙 CB5718783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1441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157 号 JY13301840302461
英特怡年杭州环丁路店 浙 CB5718793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342 号 JY13301040265633
英特怡年杭州源聚路店 浙 CB5718973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1187 号 JY13301040265625
英特怡年宁波兴宁路店 浙 CB5747390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89 号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591 号 JY13302270089391
英特怡年杭州江南大道店 浙 CB5718998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1388 号 JY13301080194315
英特怡年嘉兴二院店 浙 CA5730300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20001 号 浙嘉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421 号
英特怡年杭州古墩路店 浙 CB571904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1033 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2283 号 JY13301060273670
英特怡年杭州香樟街店 浙 CB571903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2168 号 JY13301040287346英特怡年德清英溪南路保健食
浙湖药监械经营备 20170286 号 JY13305210124229品店
新城卫盛普陀店 浙 DA5800358 浙舟食药监械许 20190003 号 浙舟药监械经营备 20220005 号
宁波英特慈德堂大药房 浙 DB5740832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659 号 JY13302820169441
宁波英特物流慈德堂大药房 浙 DB5742725 浙甬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122 号 JY13302820199333
淳安健民北站连锁店 浙 CB5718068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1 号 JY13301270167670
淳安健民排岭南路参茸连锁店 浙 DB5710318 JY13301270030825
淳安健民城西连锁店 浙 CB5715244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014 号 JY13301270167696
淳安健民东庄连锁店 浙 CB571794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0 号 JY13301270167629
25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淳安健民汾口连锁店 浙 CB0112009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786 号
淳安健民广场连锁店 浙 CB01120003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3 号 JY13301270166923
淳安健民健民连锁店 浙 CB01120001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2 号 JY13301270166931
淳安健民康源连锁店 浙 CB0112012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193 号 JY13301270167653
淳安健民李家坞连锁店 浙 CB0112010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196 号 JY13301270167715
淳安健民临歧连锁店 浙 CB0112007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197 号
淳安健民明珠连锁店 浙 CB5719194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11 号
淳安健民青溪连锁店 浙 CB5715240 浙杭食药监经营许 20191004 号 JY13301270166888
淳安健民清波连锁店 浙 CB0112013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8 号 JY13301270166915
淳安健民山柏连锁店 浙 CB011200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199 号
淳安健民曙光连锁店 浙 CB0112011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4 号 JY13301270166907
淳安健民四马巷连锁店 浙 CB571919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9 号 JY13301270170665
淳安健民威坪连锁店 浙 CB01120006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6 号
淳安健民新安连锁店 浙 CB0112004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8205 号 JY13301270166896
淳安健民涌金连锁店 浙 CB5718405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2397 号 JY13301270167645
临安康锐竹林店 浙 CB0125008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131 号 JY13301850148469
临安康锐於潜店 浙 CB0125005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1996 号 JY13301850150664
临安康锐衣锦店 浙 CB0125002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921 号 JY13301850006405
临安康锐新溪分公司 浙 CB5178637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205735 号 JY13301850228696
临安康锐新民店 浙 CB0125004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71 号 JY13301850145992
临安康锐西墅店 浙 CB0125010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120 号 JY13301850148444
临安康锐万马店 浙 CB0125014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130 号 JY13301850271956
临安康锐唐昌店 浙 CB0125011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37 号 JY13301850147564
临安康锐寿春堂店 浙 CB5719172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3543 号 JY13301850197750
25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临安康锐石镜店 浙 CB5719185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98 号 JY13301850146627
临安康锐青山店 浙 CB5719260 JY13301850278271
临安康锐潜洲店 浙 CB0125013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3142 号 JY13301850150672
临安康锐潜阳店 浙 CB5710818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90584 号 JY13301850021824
临安康锐民幸店 浙 CB5718694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207090 号 JY13301850234977
临安康锐马溪苑店 浙 CB5719259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119 号 JY13301850148452
临安康锐六园店 浙 CB5710572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3046 号 JY13301850009741
临安康锐临水店 浙 CB0125009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90586 号 JY13301850145941
临安康锐锦桥店 浙 CB5718046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75 号 JY13301850271913
临安康锐锦城店 浙 CB5710511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858 号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322 号 JY13301850007504
临安康锐锦北店 浙 CB5717332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52297 号 JY13301850197686
临安康锐江桥店 浙 CB5719193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73 号 JY13301850145659
临安康锐广场店 浙 CB5719237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72 号 JY13301850146635
临安康锐城西店 浙 CB5717417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36 号 JY13301850197678
临安康锐昌化店 浙 CB0125006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129 号 JY13301850147572
临安康锐保龄堂店 浙 CB0125017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182015 号 JY13301850197694
临安康锐文昌店 浙 CB5719049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212488 号 JY13301850260425
临安康锐龙岗店 浙 BB5710022 浙杭药监械经营备 20212173 号 JY13301850256865
台州英特鑫泰街药店 浙 DB5761438 浙台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239 号 JY13310020213621
英特一洲鳌江店 浙 CB577139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12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533 号 JY13303260153468
英特一洲八仙楼店 浙 CB5771355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4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54 号 JY13303020159323
英特一洲白鹿影城店 浙 CB577073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56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761 号 JY13303420002733
英特一洲粗糠店 浙 CB577146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139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686 号
英特一洲电商旗舰店 浙 CB577188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5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468 号
25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一洲东龙路店 浙 CB5771839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85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210146 号 JY13303020311832
英特一洲府前店 浙 CB577120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50394 号 JY13303020158783
英特一洲附一店 浙 CB5771262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00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61452 号 JY13303040139521
英特一洲洞头店 浙 CB577134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05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80139 号 JY13303220113908
英特一洲公园路店 浙 CB5771090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009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021 号 JY13303020197589
英特一洲广营大厦店 浙 CB5772080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20067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20172 号
英特一洲龟湖路店 浙 CB5771897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69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521 号 JY13300320319173
英特一洲行前店 浙 CB5771271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7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49 号
英特一洲环城北路店 浙 CB5771908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95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587 号
英特一洲将军桥店 浙 CB5771087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1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830 号 JY13303040200659
英特一洲乐成店 浙 CB5771764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20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870 号 JY13303820284452
英特一洲丽水继光街店 浙 CB5780404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308 号 JY13325010035802
英特一洲丽水括苍路店 浙 CA5780147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013 号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056 号 JY13311020174148
英特一洲丽水人民医院店 浙 CB5780416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20001 号 浙丽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053 JY13325010041018
英特一洲隆山分店 浙 CB5771858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1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210287 号 JY13303810336881
英特一洲娄桥店 浙 CB5770738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115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106 号 JY13303040245871
英特一洲马鞍池店 浙 CB5771098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8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48 号 JY13303020298904
英特一洲附一二店 浙 CB577137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0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786 号 JY13303040157523
英特一洲南浦店 浙 CB5771901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1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552 号 JY13303020319735
英特一洲欧洲城店 浙 CB577113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2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09 号 JY13303020157284
英特一洲潘桥店 浙 CB577117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210 号 JY13303040202191
英特一洲平阳院边店 浙 CB5771487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4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646 号 JY13303260180269
英特一洲蒲鞋市店 浙 CB577119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255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3141 号 JY13303020158009
英特一洲瞿溪店 浙 CB5771352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237 号 JY13303040194350
25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一洲人民医院店 浙 CB5771587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190194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90830 号 JY13303670004421
英特一洲上陡门店 浙 CB577108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022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790 号 JY13303020188901
英特一洲上塘店 浙 CB5771749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0179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1779 号 JY13303240201135
英特一洲时代店 浙 CB5771249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424 号 JY13303020263279
英特一洲双井头店 浙 CB577186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9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595 号 JY13303020315362
英特一洲双乐店 浙 CB5771139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1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40144 号 JY13303020153658
英特一洲水头店 浙 CB5771595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1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2285 号 JY13303260152129
英特一洲水心店 浙 CB5770718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6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05 号 JY13303420006212
英特一洲塘下分店 浙 CB5771332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201205 号 JY13303810316194
英特一洲桃源居店 浙 CB5771869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30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382 号 JY13303020316206
英特一洲万松分店 浙 CB5771217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9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90593 号 JY13303810337448
英特一洲文成店 浙 CB5771392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120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491 号 JY13303280142326
英特一洲梧田店 浙 CB5771191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88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403 号 JY13303040203532
英特一洲西城店 浙 CB5770732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50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20 号 JY13303020144368
英特一洲西山南路店 浙 CB5771883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146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430 号 JY13303040265509
英特一洲下吕浦店 浙 CB5771198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03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383 号
英特一洲萧江店 浙 CB5771581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111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2288 号 JY13303260149844
英特一洲小高桥店 浙 CB5771160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049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030 号 JY13303020160122
英特一洲学院东路店 浙 CB5772065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307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873 号
英特一洲泰顺一店 浙 CB5771368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104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190469 号 JY13303290127088
英特一洲龙港店 浙 CB5771731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20022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201653 号 JY13303830138613
英特一洲永中店 浙 CB5771653 浙温药监械经营许 20200022 号 浙温药监械经营备 20200025 号 JY13303030192173
英特一洲玉海分店 浙 CB5771784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45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033 号 JY13303810330660
英特一洲云都锦园店 浙 CB5771846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94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10232 号 JY13303040260888
26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一洲中心医院店 浙 CB5771084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70021 号 浙温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640 号 JY13303020258840
英特华虞昌安西街药店 浙 CB5750877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29 号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70673 号 JY13306020168687
英特华虞上虞丁宅药店 浙 CB5750196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50 号 JY13306820109829
英特华虞上虞东关东达药店 浙 CB5750193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09 号
英特华虞上虞东关建民药店 浙 CB5750198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07 号
英特华虞上虞东关药店 浙 CB5750161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05 号
英特华虞上虞丰惠人民路药店 浙 CB5750169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10 号 JY13306820109790
英特华虞上虞丰惠药店 浙 CB5750168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11 号 JY13306820109765
英特华虞上虞解放街药店 浙 CB5750179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909 号
英特华虞上虞九浸畈药店 浙 CB5750173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66 号
英特华虞上虞沥海沥东药店 浙 CB5750167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50025 号 JY13306930101737
英特华虞沥海药店 浙 CB5750166 浙绍药监械经营备 20140008 号 JY13306930101729
英特华虞上虞人民路药店 浙 CB5750181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919 号
英特华虞上虞大药房 浙 CB5750172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50 号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64 号
英特华虞上虞舜杰南路药店 浙 CB5750163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68 号 JY13306820226961
英特华虞上虞舜盛药店 浙 CB5750180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024 号
英特华虞上虞松厦牛市街药店 浙 CB5750162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96 号 JY13306820108426
英特华虞上虞松厦人民药店 浙 CB5750219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02 号 JY13306820108459
英特华虞上虞松厦新兴桥药店 浙 CB5750188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03 号 JY13306820108442
英特华虞上虞松厦药店 浙 CB5750190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92 号 JY13306820108418
英特华虞上虞汤浦药店 浙 CB5750195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20 号 JY13306820110655
英特华虞上虞文化广场药店 浙 CB5750186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32 号
英特华虞上虞文化小区药店 浙 CB5750171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924 号
英特华虞上虞西横河药店 浙 CB5750182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025 号
26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分支机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
英特华虞上虞下管药店 浙 CB5750170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21 号
英特华虞上虞小越丁家桥药店 浙 CB5750197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17 号 JY13306820112226
英特华虞上虞小越下街药店 浙 CB5750174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16 号 JY13306820112146
英特华虞新昌药店 浙 CB5751225 浙绍药监械经营备 20220207 号
英特华虞上虞新建路药店 浙 CB5750184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174 号
英特华虞上虞迎宾路药店 浙 CB5750165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34 号 JY13306820226970
英特华虞上虞章镇药店 浙 CB5750192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1213 号 JY13306820224989
英特华虞诸暨药店 浙 CB5751227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2038 号
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分支机构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况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英特怡年杭州清吟街诊所 MA2AXF6413301021902112
英特怡年余杭仓前诊所 330110PDY61014117D2112
淳安健民咸春堂中医诊所 PDY70864033012717D2122
26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五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购买其所持
有的英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1、总交易对价=英特药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英特药业
的股权比例-交易对方享有的英特药业现金分红
2、发行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1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3、支付现金的交易对价=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序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现金对价交易对象号(元)(元)(股)(元)
1国贸集团829400000.00704990003.2876463124124409996.72
2华辰投资765600000.00650760000.9070581345114839999.10
合计1595000000.001355750004.18147044469239249995.82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一)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26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12.5111.26
前60个交易日13.6012.24
前120个交易日14.1312.72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即11.26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22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26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
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现金对价。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对价为1355750004.18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7044469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象发行股份对价(元)增发股份(股)
1国贸集团704990003.2876463124
2华辰投资650760000.9070581345
合计1355750004.18147044469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26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将会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章的规定。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交易各方约定,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
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英特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目标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英特集团补足。
26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药业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英特集团享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集团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英特集团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英特集团之股份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26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六节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一)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
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26日)。
(二)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0.01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18元/股。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26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要求,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
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比例、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股)4889975548899755注
总股数(股)306520328502464552
占比15.95%9.73%
注:本次重组前总股本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特集团股本总额306520328股。
四、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康恩贝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
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
26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
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金额
1现金对价23925.00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16075.00
合计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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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5188679.25元(不含税)后
的实收募集资金为594811320.75元,已于2021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594811320.75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546821.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932644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465号的《验证报告》。
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元;(2)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项目:66625898.50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73600.00元,直接投入项目12552298.50元;(3)英特药谷中心项目:130477795.50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4351300.00元,直接投入项目66126495.50元。
单位:万元是否变更募集资金承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实际投资金额项目诺投资总额使用状态日期
1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否24200.0013047.782023年11月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2物流平台绍兴(上否17800.006662.592021年12月虞)医药产业中心
3补充流动资金否18000.0018000.00
合计60000.0037710.3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金额
1实收募集资金594811320.75
2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77103694.00
27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3607950.39
4现金管理利息收入4223972.60
5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1-2+3+4)225539549.7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英特集团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八届五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金额项目名称浙江英特集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833262.96—
股份有限公司司杭州市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浙江英特物联
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9.67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网有限公司支行目浙江英特药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电子商务有限99706277.11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司杭州市城东支行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浙江英特药业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0.00
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1月已销户)支行
合计225539549.74
(四)货币资金、现金流及收支安排
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特集团货币资金余额为141474.48万元,其中非受限金额为122927.59万元,英特集团货币资金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备注
英特药业(含子公司)113791.84
英特集团(除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27682.64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27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货币资金合计141474.48
除前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相关项目外,英特集团货币资金主要用户偿还供应商货款及到期银行借款,因此,公司需要保有一定数量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求。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负债合计1055972.87100.00%
其中:短期借款262122.0224.82%
应付账款480332.5945.49%
2022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154.77万元,呈现净流出状态。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通过银行借款、发行融资券等方式获取资金,但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公司主要客户为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客户付款周期较长且存在周期性,而上游医药企业供应商的采购付款在全年均匀发生,故英特集团仍需通过外部融资,以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相关现金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178.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982.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154.77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
英特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特药业50%股权,交易价格为
1595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3925.00万元。本次交易中,英特集团向关
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即募集配套资金中59.81%用于支付交易对价,剩余部分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为前提,其资金用途明确。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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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集团处于资金密集型的医药流通行业,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英特集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0%、71.29%和73.54%,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方式全额支付,将可能导致利息支出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进而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2、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1)资产负债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最近两年一期,英特集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可比公司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南京医药79.0179.7879.41
九州通69.6968.5068.31
柳药集团67.5863.4263.23
国药一致60.0857.8857.35
重药控股77.6976.3275.30
鹭燕医药74.9774.3871.47
嘉事堂62.8262.1362.33
平均值70.2668.9268.20
英特集团73.5471.2971.50
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略高。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2)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较高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利息费用金额及其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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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利息费用13303.8315976.3813978.92
利润总额47857.8954062.1246636.75
占比27.80%29.55%29.97%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资金需求量增加较快,自有资金无法满足业务发展所需的投入,从而公司采用加大财务杠杆增加负债的方式来满足业务扩张的需要,银行贷款金额与利息费用逐年提高,且利息费用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重,利息费用水平较高影响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减轻财务费用负担。
(3)未来三年营运资金存在缺口假设上市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呈一定比例,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一定,且2022-2024年保持不变;上市公司未来三年仅通过自身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运营,
不考虑可能发生的外部融资行为;上市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速与标的公司保持一致。
根据上市公司营业收入预测及基本假设,2022-2024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预测期
2021年度
项目项目占
/2021年末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收入的比例/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增长率12.35%8.08%6.04%
营业收入2673097.95100.00%3003225.553245886.173441937.70
应收票据2440.420.09%2741.812963.353142.34
应收账款536912.6920.09%603221.41651961.70691340.18
应收款项融资5659.430.21%6358.376872.137287.20
预付款项24575.820.92%27610.9329841.9031644.35
存货289674.6810.84%325449.50351745.82372991.27经营性流动
859263.0432.14%965382.031043384.891106405.34
资产合计*
应付票据83960.893.14%94330.06101951.931081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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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预测期
2021年度
项目项目占
/2021年末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收入的比例/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应付账款374330.2014.00%420559.98454541.23481995.52
预收款项78.400.00%88.0895.20100.95
合同负债7159.560.27%8043.778693.709218.80经营性流动
465529.0517.42%523021.89565282.06599425.09
负债合计*营运资金占
393733.9914.73%442360.14478102.84506980.25
用额*-*流动资金
113246.26
缺口合计
注:本测算为结合上市公司历史数据按一定假设条件进行的计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经测算,2021年末,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用额为393733.99万元,截至2024年末,预计公司营运资金占用额为506980.25万元,流动资金缺口合计为
113246.26万元,上市公司账面需保持一部分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如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通过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其他债务融资等自筹融资方式以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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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标的资产进行收益法评估是在其现有资产、现存状况、现有经营范围、
产品结构、运营方式等不发生较大变化基础之上进行的,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资产经营的影响。本次评估未以配套募集资金成功实施作为假设前提。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因此,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交易对方基于收益法评估的相关资产未来盈利预测进行的业绩承诺中也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上市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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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评估价值3390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交易对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59500.00万元。
二、标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概述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英特药业100%股权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净资产(注)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评估方法
339000.00123219.1257.10%收益法
英特药业215780.88
293346.2877565.4035.95%资产基础法
注:英特药业净资产为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股东权益”。
(二)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的选择理由
1、评估方法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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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英特药业在延续现有的经营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3)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企业性质,评估专业人员难以在公开市场上收集到足够数量与委估企业在经营范围、区域、业务规模等各方面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且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搜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无法在公开正常渠道获取上述影响交易价格的各项因素条件,也难以将各种因素量化成修正系数来对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所以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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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英特药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22年3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评
估价值293346.28万元,评估增值77565.40万元,增值率为35.9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3390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测算结果为293346.28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测算结果为339000.00万元,两者相差45653.72万元,差异率15.56%。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采用该方法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来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对于企业未申报的生产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商誉等无形资
产或资源,由于难以对上述各项无形资产或资源对未来收益的贡献进行分割,故未对其单独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的价值,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测算结果产生差异。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
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商誉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价值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收益法能够弥补资产基础法仅从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的
28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缺陷,避免了资产基础法对效益好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价值被低估、对效益差或企业发展前景较差的企业价值高估的不足。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测算结果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测算结果339000.00万元作为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与英特药业单体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与英特药业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262627.87万元相比,评估增值76372.13万元,增值率为29.08%。
三、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
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
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
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
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
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
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
28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障碍。
(二)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
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假设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到期后均能续期。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评估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假设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四、英特药业收益法评估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3390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
(一)收益法简介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8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2、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后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少数股东红利+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
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n FCFFi ?tn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 + Pn * (1 + rti n )
i =1 (1 + ri )
式中: n ——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
FCFFi —第 i年的企业现金流
ri ——第 i年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i ——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中的第 i年
ti ——第 i年的折现期
Pn ——第 n 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28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即收益期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标的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标的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企业状况及业务特征等,取5年(即至2026年末)作为预测期分割点。
4、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少数股东红利+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
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息前税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
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有息负债利息)+资产减
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5、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计算模型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1???)×??+????+??
式中:????????——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所得税率;
?????——企业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企业自身加权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构成计算取得。
28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
????——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
??——系统风险系数
??????——市场风险溢价
????——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专业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
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专业人员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资本结构的确定本次采用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本次评估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推导计算评估
基准日资本结构,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英特药业目标资本结构的取值。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本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
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南京医药、柳药集团等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月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48个月的贝塔数据。
28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
杠杆的????????系数后,通过公式???? = ???? ÷ [1 + (1 ? ??) × ?? ÷ ??](公式中,T 为税率,????为含财务杠杆的????????系数,????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系数,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系数。
通过公式??????,计算公司带财务杠杆系数的????????系数。
*计算市场风险溢价??????
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借助“同花顺 iFinD金融数据终端”选择每年末成分股的各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
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标的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主要运用综合评价法,即由规模风险系数、财务风险系数、发展阶段风险系数、管理风险系数和经营风险系数之和确定。
*债务资本成本????计算
根据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经营模式和融资渠道的分析,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资金成本的测算分析,标的公司的债务资金成本水平与行业水平差异不大,本次评估对于债务资本成本????参考基准日企业自身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6、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
带来“贡献”的资产(负债)。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英特药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为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闲置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相应的土
地使用权、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拟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其他应收应付款项中与日常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递延收益、非经营性资产对应
28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按照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结合其所在会计主体的股权比例折算后确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企业不存在溢余资产。
7、付息债务价值
标的公司付息债务主要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的确定
(1)收益口径
在进行未来收益预测时,因本次评估基准日时的英特药业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涉及同业竞争问题拟进行处置,本次对于对该两家公司的未来收益未予以考虑,对其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考虑。除此以外,由于下属公司与英特药业主营业务高度一致,内部关联交易较多,本次对英特药业的收入、成本、税金、费用、营运资金和资本性支出等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进行预测。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1)近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分析
标的公司前三年至基准日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年度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收入2453458688324951246538266271311617114495201成本2293465273423437668978249633625476641115089合计
毛利率6.52%6.07%6.25%6.65%
收入增长率20.09%1.70%6.72%收入2340704528223742881724253576267586708408907药品销售业务成本2192763972322356366210237978387066281116466
毛利率6.32%5.84%6.15%6.37%
28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年度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收入增长率20.33%1.43%6.80%收入107616056311554942441212853558389674943成本97166786710402929921121843989347370958医疗器械销售业务
毛利率9.71%9.97%7.50%10.86%
收入增长率14.63%7.37%4.96%收入51381038528705705665084516411351成本35345144410097764367985212627665其他业务
毛利率31.21%22.43%22.90%23.06%
收入增长率36.59%2.90%7.15%
由上表所示,英特药业主营业务为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另有少量其他业务(主要为仓储运输服务)。主要业务概况如下:
A.药品销售
英特药业药品销售业务的主要销售药品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产西药三类,其中中成药包括莲花清瘟胶囊、麝香保心丸、骨痛贴膏、参麦注射液、百令片等;进口合资西药包括拜瑞妥、拜新同、倍他乐克、罗氏芬、立普妥等;
国产西药包括孟鲁斯特纳片、贝希、阿思欣泰、复方嗜酸乳杆菌片、济诺等。从销售收入构成上来看,三类药品收入结构较为稳定,其中进口合资药品对该板块收入贡献最大。
B.医疗器械销售英特药业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耗材销售和代理销售医疗仪器设备。其中基础耗材销售产品包括爱尔康人工晶体产品、ET 系列产品、拜耳血糖系列产品、山东威高系列产品、珠海健帆产品、深圳圣诺产品、深圳稳健产品、
骨科耗材及 HPS 产品;代理设备类产品包括 GEOEC 产品、GECT 产品、GEDR
产品、日本光电系列产品、华润万东系列产品及奥林巴斯系列产品。
从收入规模来看,药品销售占主导地位,收入占比在95%左右,是英特药业的主要盈利来源,医疗器械销售次之,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极低。从毛利水平来看,近年在医保控费、药品集中采购约束下,药品和医疗器械降价趋势延续,导致整体毛利率水平呈现下降的趋势。
28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总体来看,药品销售业务规模最大,但毛利较低,这主要是由英特药业的经营业态和国家对药品价格管制导致;医疗器械销售毛利率相对略高,主要是由于医疗器械相对药品价格管制宽松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的预测
A.外部市场分析
(A)需求分析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和医保体系的不断健全、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居民支付能力的增强,市场对健康日益提升的需求正在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达2115元,较2015年增长81%。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提升至8.8%。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公布数据(米内网)2021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不含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达17747亿元。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直报系统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6516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7.65%,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
售额1363亿元,同比增长8.87%。浙江省148家直报企业商品销售总额344.45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2.06%,高于全国4.41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28.15亿元,同比增长19.87%,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收入353.1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2.19%;三项费用38.86
28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下降1.75%;利润总额13.01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下降20.41%。
就目前情况来看,在政府加大医药卫生投入和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受益于“全民医保”、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变化、慢性病需求增大、人均用药水平提高以及大众消费升级等利好因素,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以“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改政策给零售业务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第二、第三终端市场份额呈现增长趋势。
(B)行业发展
随着国际国内医药产业链合作逐步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不断完善,供应链服务持续创新,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药品使用提供了增长基础,未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总体发展仍将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着力破除药品流通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能力、流通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和满足人民健康需要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国家药品流通行业“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
29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B.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
英特药业是浙江省医药流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省内县以上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标的公司招标市场品种满足率达90%,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保持浙江省龙头地位。截至2021年末,标的公司下游批发客户超20000余家,配送终端33000余个;上游方面,英特药业已经与世界前50强制药企业中的40余家有业务合作,除原料药企业外,英特药业与国内100强制药企业中的90余家建立了合作关系。英特药业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发展路径,近年来通过收购兼并及设立子公司的方式,省内布局日趋完善,市场覆盖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对省内医疗机构的辐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经过多年耕耘,英特药业在以下六个方面优势明显。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
“(八)核心竞争优势”。
C.企业发展战略和具体经营规划
(A)战略规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医药健康服务商”为愿景,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一体两翼”协同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提升、创新式发展、生态圈协同”战略路径,推动全产业赋能、全客户覆盖、全品类经销、全生命周期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服务“健康浙江”和“健康中国”建设贡献英特标准、英特模式、英特方案。
(B)具体经营规划
a.深耕批发主体业务
作为“一体两翼”协同发展布局的核心主体业务,药品分销将聚焦母子协同,深耕属地市场,持续提升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市场份额;通过紧抓“名优新特”经营主线、加强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引进,持续开展经营创新,赋能营销,巩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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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浙江第一”市场领先优势,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b.持续推进“药械一体化”
推动母子器械业务联动,不断加快器械业务终端网络拓展、丰富器械经营品类,积极走器械专业化、创新化发展之路,以“供应链管理”为手段,实施传统分销向分销+供应链模式转型,强化供应链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孵化供应链优化项目,实现高值耗材业务快速发展。
c.坚持“一路向 C(终端)”战略
积极实施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聚焦 DTP 业务发展,不断加强专业药事服务体系构建,持续推进院内(边)药房布局,优化批零联动协同模式;紧抓医院处方外流、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的市场机遇,聚焦互联网+创新。
d.稳步强化物流支撑
立足标的公司物流一体化管理目标,稳步推进“医药供应链物流公共平台”网络建设,重点强化运输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物流分仓间效能提升、运营联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与考核机制构建,稳步提升管理能力;由事业部统筹谋划运输网络布局,提升配送时效及冷链配送能力。
e.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大力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加快区域公司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批发板块信息一体化全覆盖;优化战略采购供应链管理流程,精准调控存货周转天数,减少库存资金占用,降低品种缺货率,加强标的公司内成员企业间的购销协同;推动证照、电子印章数字化和业务移动化,打通多个电票平台与业务信息系统接口。
D.毛利率趋势情况
多年以来国家对于医药行业进行了持续的治理整顿,大规模降低药价数十次,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仍然突出,消费者的医疗负担仍然沉重。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简称“低价药目录”),共涉及533个品种(其中西药283种、中成药250种)1154个剂型,其筛选标准为:
中成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5元,化学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3元。同时,明确了目
29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录内的药品将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由生产者根据成本和市场供应自行制定销售价格。目前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市、区)的主管部门已相继公布了各地的低价药增补目录。部分低价药物由于销售价格低,医药企业利润空间小导致生产积极性差,出现了不同层次的断供现象,该低价药目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逐渐放松价格行政管制,尊重市场机制的积极信号,同时也纠正了招标过程中唯低价是取、忽视质量的招标方式,对低价药品供应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低价药目录内的药品来说,取消最高零售价意味着有一定的提价空间,相应的药品制造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生产积极性也会有所提高。而对低价药目录之外的药品来说,中长期来看,为控制医疗卫生费用支出,药品价格仍将呈下降趋势。
从英特药业历史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来看,毛利率水平基本在6%左右,且整体呈现小幅波动的趋势,随着近年国家对药品价格管制的加强和市场竞争加剧,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医疗费用的总体控制不断加强,诸如“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的扩大实施,预计未来药品价格将进一步下探,对英特药业整体毛利率水平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E.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随着国际国内医药产业链合作逐步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不断完善,供应链服务持续创新,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药品使用提供了增长基础,未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总体发展仍将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总体来看,结合上述行业、公司因素及竞争能力分析,随着行业的整体发展,预计公司未来年度收入仍将稳步上升,同时,伴随着药品价格下降的大趋势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大,谨慎考虑标的公司未来各项业务毛利率呈小幅走低,最终趋于稳定。
综上,未来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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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项目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收入228563215003239260390034351502800357419795003681423880036814238800成本214201145003034845560032198068600335129668003452540500034525405000合计
收入增长率-8.08%6.05%4.05%3.00%-
毛利率6.28%6.31%6.27%6.24%6.22%6.22%收入218189212003080951650032658087500339644110003498334330034983343300成本204770575002891473120030659412500318925819003285285770032852857700药品销售业务
收入增长率-8.00%6.00%4.00%3.00%-
毛利率6.15%6.15%6.12%6.10%6.09%6.09%收入100510660015342598001641658000172374090017754531001775453100医疗器械销售成本91967250013983244001501132100158135990016323516001632351600
业务收入增长率-10.00%7.00%5.00%3.00%-
毛利率8.50%8.86%8.56%8.26%8.06%8.06%收入322937004882760051757300538276005544240055442400成本233845003540000037524000390250004019570040195700其他业务
收入增长率-0.25%6.00%4.00%3.00%-
毛利率27.59%27.50%27.50%27.50%27.50%27.50%
3)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的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主要包括会议费、咨询费、服务费、信息费和其他收入。由于上述收入年度之间存在一定的波动性,本次评估对于预测期其他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根据其历史年度的平均收入和毛利率水平综合确定并保持不变。
未来各年其他业务利润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其他业务收入485559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其他业务成本128022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其他业务利润357537004767170047671700476717004767170047671700
毛利率73.63%73.63%73.63%73.63%73.63%73.63%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内的附
加税以及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等。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主要为7%和5%;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为2%,上述附加税均以应交增值税额为基数。
29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测算中,对历史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了计算分析,近年税率变动幅度不大,对于未来各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的金额参考前三年的平均
比例确定,并加计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等作为税金及附加的测算金额。
未来各年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营业收入229048774003245734520034416244100358067208003687898010036878980100税金及附加334614004709960049646100514537005284770052847700
比例0.15%0.15%0.14%0.14%0.14%0.14%
(4)期间费用的预测
1)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仓储保管费、劳务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销
售服务费和折旧摊销等构成。据销售费用的性质,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进行了预测。
对于折旧摊销以公司的销售用长期资产规模按财务折旧摊销方法模拟测算后预测;对于其他费用,主要采用了趋势预测分析法预测,预计未来年度将会随着公司业务增长有一定比例的增长。随着企业业务和营业收入的稳定,销售费用将会趋于稳定。
未来各年销售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薪酬类259740000389195900412742300429458400442342200442342200办公类427387005867070061510400635033006502740065027400市场类209956100292508700310205500322768800332451900332451900其他类118032001915950019740000201407002044280020442800折旧摊销类642900071661006568500551430055412005541200销售费用530667000766700900810766700841385500865805500865805500
费用率2.32%2.36%2.36%2.35%2.35%2.35%
2)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劳务费、办公费、物管费和折旧摊销等
29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构成。根据管理费用的性质,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进行了预测。对于折旧摊销以公司的管理用长期资产规模按财务折旧摊销方法模拟测算后预测;对于其他费用,主要采用了趋势预测分析法预测,预计未来年度将会随着公司业务增长有一定比例的增长。随着企业业务和营业收入的稳定,管理费用将会趋于稳定。
未来各年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薪酬类244907900324890800338666200348284300355598300355598300办公类530637006551940067897800695477007079960070799600其他类101454001390250014323700146145001483370014833700折旧摊销类247022002753450025238300211875002129090021290900管理费用332819200431847200446126000453634000462522500462522500
费用率1.45%1.33%1.30%1.27%1.25%1.25%
3)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采用了趋势预测分析法预测,预计未来年度将会随着公司业务增长有一定比例的增长。随着企业业务和营业收入的稳定,研发费用将会趋于稳定。
未来各年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研发费用528150071707007388000753800076511007651100
费用率0.02%0.02%0.02%0.02%0.02%0.02%
4)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考虑手续费及货币资金利息收入等。经评估专业人员分析及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手续费等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本次评估对于手续费,根据以前年度手续费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进行预测;利息收入则按照历史年度的平均存款收益率乘以未来年度的货币资金占用水平确定。
未来各年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
29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利息收入-8783100-12657400-13421300-13963500-14381700-14381700手续费392410055067005839800607610062584006258400
财务费用-4859000-7150700-7581500-7887400-8123300-8123300
费用率-0.02%-0.02%-0.02%-0.02%-0.02%-0.02%
(5)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通过与企业的相关人员沟通、了解,英特药业对药品施行批次管理,严格控制和管理近效期药品,公司系统会自动筛选接近近效期的产品,并针对性地优先销售,且大部分药品可以进行退换货,因而基本不存在存货跌价损失;通过了解企业的回款政策、回款情况及历史情况的分析,英特药业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应收款项存在少量损失,预测期结合以前年度实际坏账情况对于资产减值损失进行考虑。
未来各年资产减值损失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
资产减值损失-800000-1133700-1202300-1251000-1288500-1288500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的预测
对于上述收益,由于不确定性较强,预测时不予考虑。
(7)营业外收入、支出的预测
对于营业外收支,由于不确定性太强,无法预计,预测时不予考虑。
(8)所得税费用的预测
对于所得税费用的预测主要考虑影响金额较大的纳税调整事项。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总额+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当年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税率方面,英特药业部分子公司和门店因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20%的税率,其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经分析,该部分子公司和门店本身业务规模小,基本处于盈亏平衡或微利状态,从历史平均水平看对公司整体的税负影响非常小,故本次评估按25%作为整体所得税税率。
未来各年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息税前利润参见“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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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所得税费用147735500217196600229669300238846400245331500245331500
(9)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息税前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息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有息负债利息)+资产减值损
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未来各年息前税后利润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2290487740032457345200344162441003580672080036878980100368789801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8563215003239260390034351502800357419795003681423880036814238800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485559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64741300
减:营业成本2143291670030365525200322151382003353003640034542474600345424746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14201145003034845560032198068600335129668003452540500034525405000
其中:其他业务成本128022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17069600
减:税金及附加334614004709960049646100514537005284770052847700
减:销售费用530667000766700900810766700841385500865805500865805500
减:管理费用332819200431847200446126000453634000462522500462522500
减:研发费用528150071707007388000753800076511007651100
减:财务费用-4859000-7150700-7581500-7887400-8123300-8123300
加:其他收益------
加:投资收益------
加:汇兑收益
加:净敞口套期损益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加:信用减值损失
加:资产减值损失-800000-1133700-1202300-1251000-1288500-1288500
加: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57379060084501860089355830092930960095451350095451350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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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
三、息税前利润总额573790600845018600893558300929309600954513500954513500
减:所得税费用147735500217196600229669300238846400245331500245331500
四、息前税后利润426055100627822000663889000690463200709182000709182000
(10)少数股东红利分配
本次评估对象为英特药业的股东权益,评估中采用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对于收入、成本、费用进行预测,纳入合并盈利预测范围的部分子公司非全资持有,因此需将少数股东应享有的利润进行扣除,本次评估中视同未来各年少数股东可分配的净利润当年全额分配作为企业净利润的扣除项。按照该思路,评估中参考历史年度上述子公司的利润占比,乘以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后确定需扣除的比率,然后将预测期各年的利润乘以该比率确认为少数股权红利。预测期少数股东红利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少数股东红利345285004950590053836700560243005790190057901900
(1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长期资产(存量资产)以及基准日后新增的长期资产(增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摊销)
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摊销)。对基准日后新增的长期资产(增量资产),按投入使用的时间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摊销)额=长期资产原值×年折旧(摊销)率新增资产主要为子公司英特明州办公楼装修工程及子公司嘉信元达物流消
防工程的投入,总投资额为4168852元,预计于2022年完工投入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已投入730864元,尚需投入3437988元,预计于2022年剩余期支付完毕。参考公司的会计制度对上述项目形成的资产分别按适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对于上述折旧和摊销,在明确的收益预测期内以具体测算数进行确定,在预测期最后一年则将后续折旧及摊销总额折现后进行年金化确定该年的折旧及摊销金额,永续期折旧与摊销金额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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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各年折旧及摊销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存量资产522307005795940053077100444639004499680044996800新增资产293600587200587200587200274100274100合计525243005854660053664300450511004527090045270900
(12)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长期资产(增量资产)投资以及现有长期资产(存量资产)和新增长期资产(增量资产)的更新。新增长期资产(增量资产)投资详
见“(1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对于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更新,评估专业人员按照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或投入使用时)的重置价格水平和经济使用年限确定未来年度所需的资产更新支出总额,在明确的收益预测期内以具体测算数进行确定,在预测期最后一年则将后续支出总额折现后进行年金化确定该年的更新支出,永续期资本性支出金额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未来各年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存量资产257520002759700012292000136068003837810038378100
新增资产3438000---250200250200合计291900002759700012292000136068003862830038628300
(13)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主要为经营性流动资产减去不含有息负债的经营性流动负债。
随着经营规模的变化,英特药业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资产中的进项税、预付房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存货、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中的经营性款项等项目的变动上。
对于预付房租,按照基准日的金额考虑租金的适当增长确定。
30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于其他款项,评估专业人员分析了公司历史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层营运资金策略,分别按照各项目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预测期间各项目的测算比例如下表: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货币资金/营业收入6.19%6.19%6.19%6.19%6.19%
应收项目/营业收入19.47%19.47%19.47%19.47%19.47%
存货/营业成本11.00%11.00%11.00%11.00%11.00%
待抵扣进项税/营业成本0.40%0.40%0.40%0.40%0.40%
应付项目/营业成本16.96%16.96%16.96%16.96%16.96%
应付职工薪酬/营业成本0.67%0.67%0.67%0.67%0.67%
应交税费/营业收入0.55%0.55%0.55%0.55%0.55%
其他应收款中的经营款项/营业收入0.53%0.53%0.53%0.53%0.53%
其他应付款中的经营款项/营业收入1.67%1.67%1.67%1.67%1.67%
以上述预测方法或按相应比例乘以各年的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后得到各
项目占用的当期营运资金额,对于2022年及期后各年营运资金变动数,以上述各项目全年平均数减去上期数即为变动数,2026年以后由于收入、成本不再变动,故相应的营运资金变动为零。具体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3003011066432457345200344162441003580672080036878980100营业成本2807480062730365525200322151382003353003640034542474600货币资金18588638502009109668213036551022164360182282808868应收项目58468625466319445110670084272669715685407180337425存货30882280693340207772354366520236883040043799672206待抵扣进项税112299203121462101128860553134120146138169898预付房租2943305030860553319807913275792433347567应付项目47614861865149993074546368743956866941735858403692应付职工薪酬188101164203449019215841426224651244231434580应交税费165165609178515399189289343196936964202834391其他应收款中的经营款项159159587172023930182406094189775620195458595其他应付款中的经营款项501502848542037665574751276597972237615878968营运资金54785904985919113977627455139265267076346721242928
营运资金增加额-542358600440523500355437400252156200194535300
(14)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30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少数股东红利+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
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自由现金流将保持稳定。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现金流,并预计2026年后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预测期企业现金流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息前税后利润426055100627822000663889000690463200709182000709182000
减:少数股东红利345285004950590053836700560243005790190057901900
加:折旧与摊销525243005854660053664300450511004527090045270900
减:资本性支出291900002759700012292000136068003862830038628300
减:营运资金增加-542358600440523500355437400252156200194535300企业自由现金流量957219500168742200295987200413727000463387400657922700
2、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计算模型
折现率计算模型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英特药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5、折现率的确定”
(2)WACC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专业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专业人员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值3.08%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2)资本结构的确定
30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于英特药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本次评估通过“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至评估基准日资本结构,取公司目标资本结构为行业平均水平,即:E/(D+E)取 60.65%,D/(D+E)取 39.35%。
3)企业风险系数 Beta 的确定
本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
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南京医药、柳药集团等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月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48个月的贝塔数据。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
杠杆的????????系数后,通过公式???? = ???? ÷ [1 + (1 ? ??) × ?? ÷ ??] (公式中,T 为税率,????为含财务杠杆的????????系数,????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系数,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系数。通过公式??????,计算公司带财务杠杆系数的????????系数。
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由此计算得到??系数为0.9452。
4)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
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2 年到 2021 年。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
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需要估算
30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评估专业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7.30%。
5)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
本次测算企业风险系数 Beta 时选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而被评估单位为非上市企业,因此,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在风险特征、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内控管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度、融资能力等
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以评估师的专业经验判断量化确定被评估单位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具体风险因素的分析及量化取值见下表:
风险因素对比差异情况分析风险调整取值
被评估单位作为地方性的医药流通企业,受地方经济发展和医药政策风险特征0.50%
影响较大,风险相对较高。
企业规模被评估单位的企业规模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稍小,风险相对较大。0.50%被评估单位为经营多年的医药流通企业,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与可发展阶段比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相比差异不大。
目前被评估单位同类型药品市场占有率较好,但市场竞争将逐步激市场地位0.50%烈。
被评估单位作为国有医药流通企业,主要依托政府应急响应单位资质核心竞争力0.50%
和较为全面的省内营销网络经营,核心竞争力水平一般。
被评估单位的财务、资产、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内控建设与上市公司相内控管理比基本无差异。
对主要客户的依受公司经营区域影响,被评估单位其对主要客户的依赖度一般,对区
0.50%
赖度域客户(浙江省内尤其杭州)依赖度较大。
对主要供应商的被评估单位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度一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不依赖度大。
被评估单位背靠自身非上市公司,自身融资渠道较少,与同行业上市融资能力0.50%
公司相比,融资直接融资能力较差。
30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风险因素对比差异情况分析风险调整取值
被评估单位系上市公司子公司,自身不具备广泛融资渠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直接融资能力较差。
小计3.00%
6)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A.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
????=????+????????×??????+????
=3.08%+0.9452×7.30%+3.00%
=12.98%
B.债务资本成本????计算
根据对英特药业所属行业经营模式和融资渠道的分析,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资金成本的测算分析,公司的债务资金成本水平与行业水平差异不大,本次评估对于债务资本成本参考基准日企业自身加权平均利率确定为3.87%。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
????????=????×+????+????
×(1???)×
??+??
=12.98%×60.65%+3.87%×(1-25%)×39.35%
=9.01%
(三)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企业自由现金流的评估值为7016453833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957219500168742200295987200413727000463387400657922700
折现率9.01%9.01%9.01%9.01%9.01%9.01%
折现期0.381.252.253.254.25
折现系数0.96770.89780.82360.75550.69317.6926
30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永续期折现额9263013101514967472437750583125707493211738075061136162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7016453833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
带来“贡献”的资产(负债)。
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英特药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为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闲置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拟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他应收付款项中与日常经
营无关的往来款项、递延收益、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按照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结合其所在会计主体的股权比例折算后
确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所属公司性质评估值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313366137
合并口径投资性房地产-非自用房产212242951
合并口径房屋建筑物-非自用房产11324581
合并口径无形资产-非自用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6160000
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19502000
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投资-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9615467
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拟处置资产-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5036658
英特药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的尖峰集团股票984869
英特医药药材长期股权投资-拟处置资产-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27598776
嘉信医药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00835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1130002844
合并口径递延收益-补助对应的税款1470095
英特药业其他应付款-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1169302
台州英特其他应付款-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550000
台州英特其他应付款-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3692400
台州英特其他应付款-仙居县卫生健康局504640
合并口径递延所得税负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616407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额:-816636707综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额价值为-816636707元。
30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
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4、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主要指被评估单位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的款项及相关利息。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付息债务主要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付息债务价值为2809585025元。
5、收益法测算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额评估值
+溢余资产评估值
=7016453833-816636707+0
=6199817126元
(2)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评估值
=6199817126—2809585025
=3390000000元(取整到百万位)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390000000元。
五、英特药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30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英特药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22年3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评
估价值293346.28万元,评估增值77565.40万元,增值率为35.95%。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项目
A B C=B-A D=率C%/A *
一、流动资产7738111465.627760543162.7922431697.171000.29
二、非流动资产1222107943.551975330199.02753222255.4761.6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160503778.681840726441.47680222662.7958.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84869.13984869.13
投资性房地产22977292.2277255100.0054277807.78236.22
固定资产5016034.5411707325.996691291.45133.40
使用权资产14949987.9014949987.90
无形资产——其他7118130.8111936370.814818240.0067.69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3470779.0310683032.487212253.45207.80
递延所得税资产7087071.247087071.24
资产总计8960219409.179735873361.81775653952.648.66
三、流动负债6795497434.656795497434.65
四、非流动负债6913155.946913155.94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225079.78225079.78
负债合计6802410590.596802410590.59
股东全部权益2157808818.582933462771.22775653952.6435.95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804688917.33元,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银行存款,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对全部银行存
款余额进行函证,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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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货币资金,系证券账户余额。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对账单,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804688917.33元。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7631232.32元,均为无息的商业承兑汇票。评估专业人员检查了票据登记情况,并对库存票据进行了盘点,了解商业承兑汇票的可收回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收票据评估价值为7631232.32元。
3、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323230387.34元,其中账面余额4348976028.46元,坏账准备25745641.12元,为应收的货款。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具体区分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评估:
(1)对于应收英特药业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对于其他应收款项,评估专业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
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4331789521.80元,与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17186506.66元,减值率为0.40%;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8559134.46元,增值率为0.20%。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248546584.34元,均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专业人员检查了票据登记情况,并对库存票据进行了盘点,了解票据到期后的可
30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收回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价值为248546584.34元。
5、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159869086.96元,为预付的货款。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价值为159869086.96元。
6、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账面价值7000000.00元,系应收英特卫盛药业分配的2019和2020年度股利。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股利分配文件,复核相关凭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收股利评估价值为7000000.00元。
7、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693755178.55元,其中账面余额714392990.30元,坏账准备20637811.75元,包括单位往来款、代垫款、押金保证金和个人往来等。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具体区分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评估:
(1)对于应收英特药业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对于应收赵军的往来款,该款项涉嫌职务侵占公司销售回款,根据杭
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浙0108执586号《执行裁定书》,赵军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资产,故该款项已预计无法收回,故评估为零。
(3)对于其他应收款项,评估专业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
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应收款项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1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707627741.26元,与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6765249.04元,减值率为0.95%;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13872562.71元,增值率为2.00%。
8、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1479383258.51元,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1)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419157423.88元,主要包括各类药品。英特药业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评估专业人员对主要库存商品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鉴于英特药业为医药流通企业,库存商品对应的利润率较低,对其采用顺加法估算后的余额与其账面成本接近,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经评估,库存商品评估价值为1419157423.88元。
(2)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价值60225834.63元,主要包括已发出尚未结算的各类药品。
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商品出库单据及期后开具结算发票资料等。鉴于英特药业为医药流通企业,发出商品对应的利润率较低,对其采用顺加法估算后的余额与其账面成本接近,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经评估,发出商品评估价值为60225834.63元。
9、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4006820.27元,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并翻阅了相关税收政策,了解被评估单位所涉税种、税率,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税金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款结算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1400682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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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160503778.68元,为对30家子公司和1家联营公司的投资。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会计报表。
(1)对于投资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和孙公司钱王中药(系英特医药药材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该两家被投资单位涉及同业竞争问题,英特集团承诺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转让、停业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消除该影响。
由于该两项股权期后的实际处置方式难以合理判断,处置损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拟就本次交易对该事项进行相关约定,本次评估以两家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结合被评估单
位所占份额作为评估值,期后实际处置产生的损益由交易各方根据约定进行调整。
(2)除上述两家被投资单位外,对于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核实,以各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股权比例
(3)对于投资联营公司华润英特中药的长期股权投资,英特药业不具有控制权,因此未能进场进行评估。经了解,华润英特中药目前尚处于筹建中,基准日报表上显示公司资产除往来款外,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由于华润英特中药于2021年设立,成立时间较短,各项资产价值较评估基准日变化不大,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报表列示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股权比例
单位:元序号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丽水英特100.00%30000000.0028513423.71
31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2医疗器械公司70.00%21000000.0039535850.28
3宁波英特97.50%103269120.00121114886.96
4英特医药药材100.00%49915800.0096543049.57
5嘉信医药50.69%128000000.00148877044.38
6英特中药饮片100.00%21672544.5725036657.78
7嘉兴英特100.00%69100000.0092287458.15
8湖州英特91.95%19640000.0022131734.37
9温州英特51.00%29902558.8888857168.06
10杭州英特51.50%12657358.002766427.79
11金华英特100.00%94849445.70107790004.58
12英特大通50.00%31232500.0053546673.73
13英特海斯49.00%14654514.878784516.88
14英特盛健51.00%14842000.0018466995.84
15温州英特物流45.45%25000000.0033679503.14
16英特卫盛70.00%32900000.0025281344.25
17英特一洲51.00%51000000.0027943779.95
18英特健康文化100.00%3103191.285788924.09
19英特怡年100.00%32893200.0041655462.80
20健业资产100.00%20000000.0027941425.03
21浦江英特100.00%11135000.0015230942.52
22淳安英特70.00%39970000.0036395986.60
23金华英特物流20.00%10000000.0032945639.83
24英特明州100.00%81566728.1274656240.62
25台州英特51.00%9816000.007987646.30
26临安康锐70.00%26250000.008085353.68
27浙江英特物流100.00%80000000.00437859895.35
28宁波英特怡年100.00%319400.00-916099.28
29英特电子商务100.00%41218824.0052599701.82
30英特生物制品100.00%44980000.00149723335.70
31华润英特中药49.00%9615593.269615466.99
合计1160503778.681840726441.47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1840726441.47元,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680222662.79元,增值率为58.61%。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984869.13元,系英特药业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尖峰集团股票。评估专业人员取得了相关证券营业部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对账单。该股票按公允价值计价,计价基础为其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变现能力
31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较好。以其核实后的数量乘以评估基准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评估价值。
经评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984869.13元。
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42294720.38元,账面净值22977292.22元。列入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共42项,建筑面积合计3778.20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合计296.30平方米。
由于列入评估范围的商品房所在区域的近期市场交易案例较容易取得,结合评估目的,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该类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房地产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参照物)的市场价
格的基础上,以被评估房地产为基准对比分析参照物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参照物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基本公式为:
待估房屋建筑物比准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
修正系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1)参照物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宗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物业作为参照物,再将上述参照物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2)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物业与参照物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的不同,对参照物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及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
具体如下:
A.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31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B.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
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C.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体分为区域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和权益状况修正。区域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地区的商服繁华程度、公共交通便捷程度、道路通行条件、区域人文景
观环境、公共配套服务因素以及基础设施保障程度等;实物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
主要有楼盘品质、新旧程度、楼层因素、面积因素、装修条件、内部格局、进深
情况、临街情况、物业管理条件、停车便捷度和其他特殊情况等;权益状况修正
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使用权类型、规划限制条件、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担保物
权设立情况、租赁或占用情况、拖欠税费情况、查封情况及权属清晰情况等。
(3)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按平均数确定评估单价,再乘以待估房地产的建筑面积确定其评估价值。
经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77255100.00元,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
54277807.78元,增值率为236.22%。
4、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构)筑物共计8项,合计账面原值12517085.81元、账面净值1518996.06元。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房屋改造支出和附属构筑物等,本次评估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及权属状况,结合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建筑面积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平方米)原值净值
1房屋建筑物4852.746801697.811234995.12
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5715388.00284000.94
合计12517085.811518996.06
(1)花园岗新村宿舍和相应的围墙、地坪
由于花园岗新村宿舍和花园岗宿舍围墙、地坪为企业自建宿舍楼及配套设施,结合评估目的,选用成本法评估,该类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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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构)筑
物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构)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构)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应计利息和开
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应计利息+开发利润
a.建安工程费用
由于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准确且完整的财务、合同或预决算资料,本次评估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即以类比建(构)筑物的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依据,通过相应的调整,从而最终确定待估建(构)筑物基准日的建安工程费用。
b.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它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结合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被评估单位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按建安工程费用计取(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或相关规划审批资料的建(构)筑物不予计取)。
c.建筑规费建筑规费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合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被评估单位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按建筑面积计取(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或相关规划审批资料的建(构)筑物不予计取)。
d.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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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利息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工期计取,利率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1/2×建设工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e.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指投资者在建设期的合理回报,在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或相关规划审批资料的建(构)筑物不予计取)。
计算公式为:
开发利润=(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利润率
B.成新率的确定
a.花园岗新村宿舍
由于花园岗新村宿舍建成时间较早,本次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即将建(构)筑物分为结构、装饰和设备等分部工程,按各分部工程在建筑物主体的重要性和对建筑物使用寿命的影响程度以及造价比例综合确定其权重,然后将分部工程中具体项目结合标准打分,确定各分部工程成新率,最后以各分部工程的成新率和所占权重加权得出整项建(构)筑物的成新率,用公式表示如下:
完损等级打分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100%打分标准参照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1月1日颁发全国统一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以及《房屋不同成新率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的有关内容进行。
b.其他构筑物
对于其他构筑物成新率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和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时的经验判断综合评定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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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标准如下:
建筑类别非生产用生产用
构筑物10-30年
(2)房屋改良支出(东新库)
该改良支出对应的房产系由子公司健业资产持有(账列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本次评估并入健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考虑,此处评估为零。
(3)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301室等其他职工宿舍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301室等5项职工宿舍(建筑面积合计342.74平方米,账面原值291324.18元,账面净值74795.99元)均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有相关职工居住,由于上述房产涉及国家职工住房及房改政策,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无法确定上述房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按上述房产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经评估,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6889195.99元,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5370199.93元,增值率为353.54%。
5、设备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1081项,合计账面原值15588512.31元,账面净值3497038.48元。
根据评估范围内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价值,累加求和得到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1)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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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A. 现行购置价
a. 机器设备:通过直接向生产厂家询价、查阅《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等资料获得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必要的真实性、可靠性判断,并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后确定设备现行购置价;对于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价格信
息的设备,则先取得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现行购置价,再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b. 电脑、空调和其他办公设备等: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B.相关费用
由于委估机器设备可以就近购置、安装调试较为简便、无需设备基础及其他
安装材料、购建时间较短,因此不再另计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以及资金成本。
C.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
2)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 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
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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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B.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 =(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3)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相应的功能性贬值已在重置成本中予以考虑,故不再重复考虑。
4)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形,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2)运输设备评估
以资产的二手市场交易价为基础,采用市场法计算确定评估价值,即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车辆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车辆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车辆的交易情况、期日、配置级别、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外观内饰状况、车辆技术性能差别,修正得出待估车辆的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元序号项目原值净值评估值
1机器设备11835693.711987126.082798230.00
2车辆3752818.601509912.402019900.00
合计15588512.313497038.484818130.00经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4818130.00元,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
1321091.52元,增值率为37.78%。
6、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4949987.90元,系在租赁期内英特药业对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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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租赁使用权。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账簿、原始凭证等,了解了上述使用权资产现在的使用情况,并对账面摊销情况进行了复核、现场勘查、对当前租赁物使用状况进行了核实调查,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14949987.90元。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的办公软件以及企业申报的未在
账面列示的商标注册证、域名和软件著作权。其中涉及的12项“钱王”系列商标,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注册人为孙公司钱王中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钱王中药和英特药材于2021年12月签署了“同意转让证明”,将上述12项商标无偿转让给英特药材,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了转让申请;2022年5月,钱王中药撤回了该转让申请,之后于6月初与英特药业签署了“同意转让证明”,将上述12项商标无偿转让给英特药业,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了转让申请。鉴于此,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商标的所有权实际已转移,但尚未完成更名手续,故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将上述12项“钱王”系列商标并入英特药业评估。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12项商标的权利人已由钱王中药变更为英特药业。
(1)办公软件
对于外购的办公软件,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且发生时间较近,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商标
A.“钱王”系列商标
“钱王”商标于2014年被浙江省商务厅授予“浙江老字号”,2015年被授予“杭州老字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为“钱王”产品带来超额收益,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
由于列入评估范围的“钱王”系列商标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收益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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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和所收集的资料,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无形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B.其他商标、域名和软件著作权
对于其他商标、域名和软件著作权,由于目前尚不具有较强的知名度,无法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因此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对于域名和商标,以成功办理所需全部费用作为评估值;对于软件著作权,由于其研发成本发生在英特集团,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使用该软件需向英特集团交纳信息服务费,即该软件著作权实际由英特集团控制,故本次评估未考虑该软件著作权的价值。
经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11936370.81元,评估增值
4818240.00元,增值率67.69%。
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3470779.03 元,为瑞禾源 cloud 温湿度管理系统、华龙商务大厦28个车位和中化大厦装修项目等摊余额,企业均按2-30年摊销。
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检查了各项费用尚存的价值与权利。对于瑞禾源 cloud 温湿度管理系统,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外购的华龙商务大厦车位,按市场价值确认为评估值;对于中化大厦4楼南侧改造等装修项目,本次装修费采用成本法评估,即通过重估装修所需的成本等得出重置成本,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两者相乘后得出评估值,其中装修工程的重置成本按实际发生金额结合工程造价指数变动情况确定,成新率按使用年限法并结合租约剩余期限综合确定。
经评估,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10683032.48元,评估增值7212253.45元,增值率207.80%。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7087071.24元,包括被评估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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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股份支付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因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在确认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纳税暂时性差异
形成的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7087071.24元。
(三)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2167079347.30元,均为信用借款。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有关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了解借款条件、期限,通过查阅账簿、记账凭证等了解借款、还款、逾期情况,并对银行借款进行了函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短期借款评估值为2167079347.30元。
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352243834.71元,均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汇票存根等相关资料,核查了票据所依据的合同、凭证,了解了票据的条件、并进行了函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票据评估值为352243834.71元。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2482949892.10元,系应付的货款。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选取部分款项进行函证,对未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账款评估值为2482949892.10元。
4、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账面价值243968.97元,主要为预收的房租。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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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权利)或偿还款项的情况,并则要进行函证;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收款项评估价值为243968.97元。
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5058146.37元,为预收的货款等。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权利)或偿还款项的情况;
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5058146.37元。
6、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75931283.75元,为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其他短期薪酬等。评估专业人员检查了该公司的劳动工资和奖励制度,查阅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复核被评估单位计提依据,并检查支用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75931283.75元。
7、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81563511.99元,包括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以及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税收政策,了解被评估单位所涉税种、税率,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情况,并了解期后税务稽查和税款缴纳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经评估,应交税费评估值为81563511.99元。
8、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516440370.94元,主要为应付的单位往来、暂收款、押金保证金和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等。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选取部分款项进行函证,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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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516440370.94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2229358.73 元,系中化大厦 1-A 楼 1 层局部、2-13层及21层的房屋租赁费。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合同、会计记录进行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经评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2229358.73元。
10、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1757719.79元,系待转销项税额。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权利)或偿还款项的情况,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1757719.79元。
(四)非流动负债
1、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6688076.16 元,系中化大厦 1-A 楼 1 层局部、2-13 层及
21层的房屋租赁费。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合同、会计记录进行核实,并了
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经评估,租赁负债评估价值为6688076.16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225079.78元,系其他权益投资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负债。因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在确认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负债,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32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225079.78元。
六、引用其他机构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引用大华会计师和天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七、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1、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1)列入评估范围的12项“钱王”系列商标,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注册人为
孙公司钱王中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钱王中药和英特药材于2021年12月签署了“同意转让证明”,将上述12项商标无偿转让给英特药材,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了转让申请;2022年5月,钱王中药撤回了该转让申请,之后于6月初与英特药业签署了“同意转让证明”,将上述12项商标无偿转让给英特药业,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了转让申请,截至《评估报告》出具之日尚未完成更名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12项商标的权利人已由钱王中药变更为英特药业。
(2)列入英特药业评估范围的花园岗新村宿舍等5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4785.00平方米)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列入英特药业评估范围的1项房屋建筑物(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
301室,建筑面积67.74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浙江省医药
药材公司,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其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4)列入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的9套西塘职工宿舍,建筑面积
合计413.5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5)列入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的门卫、宿舍,建筑面积分别为
57.75平方米和127.60平方米,因政策等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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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列入嘉信医药评估范围的钢结构仓库,建筑面积为800.00平方米,由
于建在嘉信元达物流宗地上,无法办理权证;
(7)列入健业资产评估范围的江南巷2号附房1-5号等5项投资性房地产(合计建筑面积为989.47平方米),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8)列入健业资产评估范围的1、3、4、5、6幢等5项投资性房地产(合计建筑面积为8956.99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英特药材,权证尚未变更。
2、对于上述(2)(除花园岗新村宿舍外)、(3)、(4)中提及的大关南四苑10幢2单元301室等5项职工宿舍(建筑面积合计342.74平方米,账面原值
291324.18元,账面净值74795.99元)均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有相关职工居住,由于上述房产涉及国家职工住房及房改政策,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无法确定上述房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按上述房产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3、对上述(2)中的花园岗新村宿舍、(5)、(6)、(7)中提及的尚未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中未考虑取得相关权证需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对其建筑面积是在被评估单位申报数据的基础上经评估专业人员核实相
关资料和现场勘察确定的,若该面积与实际办理产权证时的测绘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评估结果。
(二)对外担保、抵押质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1)对外担保
单位:元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英特集团300000000.002020/6/302023/6/29
英特一洲8831177.232021/10/222022/6/20
医疗器械公司20000000.002021/12/82022/12/8英特药业
医疗器械公司15000000.002021/3/82023/3/17
淳安英特6700000.002021/4/222022/11/30
宁波英特10000000.002021/8/10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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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宁波英特20000000.002021/6/32022/6/3
宁波英特40000000.002021/12/92022/12/9
宁波英特19600000.002021/6/242022/6/23
宁波英特15000000.002021/8/252022/8/24
温州英特147150000.002021/7/162022/7/15
温州英特47800000.002021/12/172023/2/24
英特生物制品14604851.382021/8/252022/8/25
英特生物制品4048270.102021/6/182022/6/17
英特大通10000000.002021/6/292022/6/7
英特海斯9600000.002022/3/312022/9/23
湖州英特2366000.002021/6/282022/4/15
英特盛健20000000.002021/7/52022/8/10
嘉信医药70000000.002021/3/112022/10/21
英特卫盛9500000.002021/4/232022/4/14
(2)抵押事项
1)2015年3月1日,嘉信元达物流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4、5、6幢
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5年营业[抵]字0188号)。根据双方于2021年8月
16日签订的《抵押变更协议》,前述合同为嘉信医药自2015年3月31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538万元。
2)2015年4月24日,嘉信元达物流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1幢的土
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5年营业[抵]字0374号)。根据双方于2018年4月1日签订的《抵押变更协议》,前述合同为嘉信医药自201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905万元。
3)2019年1月16日,嘉信元达物流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7、8幢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年营业[抵]字0004号)。双方于2022年4月14日补充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营业[抵]字0086号),前述合同为嘉信医
32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药自2019年1月16日至2027年4月1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
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150万元。
4)2019年12月5日,嘉信医药将位于嘉兴市乐安路110-120号、嘉兴市斜
西街132-134号5幢和嘉兴市斜西街497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并与之签订《抵押合同》(604D190044),该合同为嘉信医药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
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990万元。
5)2019年4月24日,嘉信元达物流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2、3
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年营业(抵)字0066号)。双方于2022年4月14日签订《抵押变更协议》,前述合同为嘉信医药自2019年4月
24日至2027年4月23日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6)2016年3月4日,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将位于附海镇新塘路588号的
房屋建筑物和土地抵押予宁波银行城东支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06203DY20168017)。根据双方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补充签署的《最高授信合
同》(06203GS20170384),前述合同为宁波英特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24年7月16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
7)2021年4月12日,英特大通将位于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年上虞[抵]字0120号),该合同为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
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万元。
8)2021年4月30日,英特大通将位于崧厦镇东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
物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1年上虞[抵]字0139号),该合同为英特大通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6
32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4月3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万元。
9)2021年1月25日,台州英特将位于台州市新东方商厦3002号、4012号、
4013号、4014号、4015号、4025号、4026号、4027号、4028号、4029号及地
下车库141-143号、144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抵押予浙江台州椒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9611320210000091)。
根据双方于2022年7月7日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7611320220001563),该合同为台州英特自2022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
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500万元。
10)2019年4月26日,嘉兴英特将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抵押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分行,并与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709D190112)。双方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签署《抵押合同》
(709D220067),前述合同为嘉兴英特自 2022 年 3 月 30 日至 2032 年 3 月 30 日
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的应付票据承兑净额为1994.00万元。
(三)租赁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租赁事项:
(1)主要承租事项序建筑面积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租赁期间号 (m2)
福州富诚鞋业有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2017-01-01至
1英特盛健4600.00
限公司石山路14号2026-12-31北京四方继保工
湖州市红丰路2000号42021-06-15至
2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州英特2908.00
号楼1-2层、7号楼4层2025-06-14湖州分公司
慈溪市亿材五金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2020-02-10至
3宁波英特1869.00
有限公司568号2023-02-09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绍兴上虞大通资2022-01-01至
4英特大通凤山路489号北三、四2000.00
产经营有限公司2022-12-31楼
33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建筑面积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地址租赁期间号 (m2)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
绍兴大通超市有2019-03-16至
5英特华虞步行街219号桃园商场1560.00
限公司2024-03-15
1-2楼营业房
浙江天翔科技有台州临海市头门港新区2017-03-04至
6台州英特3440.00
限公司第三大道2023-03-31
台州市椒江新新台州市三甲街道东海大2022-05-01至
7台州英特5659.00
橡胶塑料厂道1003号2028-04-30
温州开元集团有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020-12-13至
8温州英特1620.00
限公司2729号6、7楼2023-12-12
杭州鼎业实业有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52021-07-01至
9英特物流5271.00
限公司号2幢2024-06-30
杭州鼎业实业有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52021-07-01至
10英特物流4731.00
限公司号1幢2024-06-30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
杭州首开网谷商2021-01-20至
11英特电子商务242号2幢201室、3011503.15
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06-30室
宁波市鄞州医药宁波市鄞州区后庙路2020-09-01至
12英特明州7000.00
药材有限公司835号、837号2023-08-31
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2021-01-01至
13陈燮中英特药业1946.10
9-10层2023-12-31
浙江新东方资产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2021-01-01至
14英特药业3419.35
管理有限公司11-13层2023-12-31
浙江华龙实业集杭州市滨江区中化大厦2021-01-01至
15英特药业7471.41
团有限公司1-8层、21层2023-12-31
杭州兰吉拉诺实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2014-08-20至
16钱王中药14661.40
业有限公司康贤路32号2024-08-19
舟山市增欣电器舟山市定海区兴东路182022-04-01至
17英特卫盛3000.00
有限公司号2027-03-31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海力生集团有限2021-09-01至
18英特卫盛新港十一道62-8号水果2500.00
公司2022-08-31杯厂房二楼舟山高新技术园区新港舟山群岛北部海
工业园区新马大道2202021-11-15至
19洋开发投资有限英特卫盛2027.77
号小微企业园9#厂房32022-11-14公司楼部分
陆港国际物流有丽水市水阁经济开发区2021-06-02至
20丽水英特1595.00
限公司飞雨路153号2026-06-01
(2)主要出租事项
33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建筑面积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租赁期限(平方米)
杭州连吉进出口有华龙商务大楼1301、1303、
1英特药业185.772022.1.4-2023.1.3
限公司1305
浙江省健康服务业华龙商务大楼1311、1313、2022.4.1-
2英特药业208.38
促进会1314、13162025.3.31
华龙商务大楼1401、1402、
1404、1403、1405、1406、杭州博为峰软件技2019.12.18-
3英特药业1408、1407、1409、1410、851.11
术有限公司2022.12.17
1412、1411、1413、1414、
1416
嘉兴市勤俭路117-119号2021.1.1-
4华氏兰台大药房嘉信医药1528.98
等7项房地产2022.12.31嘉兴市素食家企业
5嘉信医药嘉兴市安乐路110-120号373.742019.5.1-2024.4.30
管理有限公司
2016.6.1-
6开心客栈嘉信医药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1818.87
2028.12.31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
7街道枝雨堂食品商嘉信医药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160.002022.3.1-2025.2.28

8李琳嘉信医药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400.002022.3.1-2025.2.2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
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2022.1.1-
9公司嘉兴斜西街证嘉信医药490.00
490.00平方米2024.12.31
券营业部
2022.3.19-
10方元时嘉信医药嘉兴市勤俭路117-119号7.00
2022.6.18
2022.1.1-
11李欠井嘉信医药嘉兴市勤俭路117-119号215.00
2022.12.31
嘉兴市嘉禾北京城2019.11.1-
12嘉信医药嘉禾北京城西片商铺
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22.10.31中山西路华新花园16号
浙江典尚空间装饰2022.1.1-
13嘉信医药楼第一层101室,第二层144.01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12.31
201室
2019.8.11-
14吴小玲嘉信医药洪波路243号营业用房85.15
2022.7.31
青龙街大新路交叉口1#,
15马菊林嘉信医药54.352021.8.6-解除日
3#营业用房
嘉兴光景照明科技2022.1.1-
16嘉信医药东升路1290号88.60
有限公司2023.12.31
(四)其他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英特药业下属孙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形,
33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钱王中药6600.002000.00
(2)对于应收赵军的往来款(账列“其他应收款”),该款项涉嫌职务侵占公司销售回款,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浙0108执586号《执行裁定书》,赵军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资产,预计该款项已无法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英特药业部分子公司存在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弥补亏损,截至
评估基准日,合计的可弥补亏损金额为28956549.11元,鉴于该部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不稳定,其可弥补亏损的抵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未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一)解除同业竞争
2022年6月28日,英特药材和英特药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2021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材将其所持有钱王中药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英特药业,
并以钱王中药基准日账面净资产27562574.23元为转让价格进行转让。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完成。
对于子公司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孙公司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系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该两家被投资单位涉及同业竞争问题,英特集团承诺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转让、停业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消除该影响。由于该两项股权期后的实际处置方式难以合理判断,处置损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就本次交易对该事项进行相关约定,本次评估以两家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结合被评估单位所占
份额作为评估值,期后实际处置产生的损益由交易各方根据约定进行调整。
33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标的公司现金分红
评估基准日后,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相关决议,共派发现金20000.00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339000.00万元为英特药业的最终评估值,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交易对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英特药业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59500.00万元。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坤元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各方均没有特殊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能够胜任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及购入资产的实际
33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情况,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购入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坤元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英特药业的100%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对于企业未申报的生产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或资源,由于难以对上述各项无形资产或资源对未来收益的贡献进行分割,故未对其单独进行评估。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能够弥补资产基础法仅从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的缺陷,因此,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测算结果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结合本次评估的目的,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33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对预测收入、毛利率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计主要根
据标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未来预测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
1、经营情况和未来预测
标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财务状况分析、(四)盈利能力分析、(五)现金流量分析”。
标的公司未来预测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三、英特药业收益法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基础,综合未来发展趋势,遵循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标的公司的发展趋势,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合理。
2、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竞争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特点、(二)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通过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标的公司
报告期经营情况、未来预测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后续经营过程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
33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源的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
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
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估值敏感性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营业收入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营业收入变动率权益价值(元)权益价值变动率
-20%2020000000-40.41%
-15%2362000000-30.32%
-10%2705000000-20.21%
-5%3048000000-10.09%
0%33900000000.00%
5%373300000010.12%
10%407500000020.21%
15%441800000030.32%
20%476100000040.44%
由上述分析可见,营业收入与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营业收入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营业收入每波动1%,权益价值将同向变动约2%。
2、毛利率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与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毛利率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毛利率变动权益价值(元)权益价值变动率
-2.00%-2288000000-167.49%
-1.50%-868000000-125.60%
-1.00%551000000-83.75%
-0.50%1971000000-41.86%
0.00%33900000000.00%
33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毛利率变动权益价值(元)权益价值变动率
0.50%481000000041.89%
1.00%622900000083.75%
1.50%7649000000125.63%
2.00%9068000000167.49%
由上述分析可见,毛利率与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毛利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毛利率每波动1%,权益价值将同向变动约83%。
3、折现率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折现率变动权益价值(元)权益价值变动率
-2.00%543200000060.24%
-1.50%481800000042.12%
-1.00%428100000026.28%
-0.50%380900000012.36%
0.00%33900000000.00%
0.50%3016000000-11.03%
1.00%2680000000-20.94%
1.50%2376000000-29.91%
2.00%2101000000-38.02%
由上述分析可见,折现率与权益价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折现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折现率每波动1%,权益价值将反向变动约19%至30%。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
据前述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结果,结合企业提供的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财务口径)、股份支付计提等相关数据之后,英特药业2022年4-12月至2026年与预测现金流相配比的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结
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22年4-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1息税前利润总额57379.0684501.8689355.8392930.9695451.35
2减:利息支出12065.2418480.0018580.0019750.0020140.00
3加:资产减值损失(注1)406.96-696.45-738.56-768.45-791.51
4减:股份支付金额(注2)1282.541611.25749.42309.140.00
5利润总额44438.2463714.1669287.8572103.3774519.84
6减:所得税费用11538.3516522.7417949.9418677.7419300.27
33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净利润32899.8947191.4251337.9153425.6355219.57
8减:少数股东损益3452.854950.595383.675602.435790.19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取整29400.0042200.0046000.0047800.0049400.00
注1: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盈利预测中已考虑的坏账损失金额
注2:2021年11月17日,英特集团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7日,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以人民币6.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36万股限制性股票。企业对于该事项涉及的英特药业及下属各子公司应计的股份支付金额进行了测算考虑。
(六)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的分析
英特集团作为控股型上市公司,英特药业为其经营实体。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核心资产,英特集团的收入和利润90%以上均来源于英特药业。本次交易理顺上市公司与其核心成员企业英特药业股权关系,提升对英特药业的持股比例,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相关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由于上述协同效应不易量化,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次对标的资产评估以及交易定价过程中未考虑标的资产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七)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本次评估增值及作价的合理性
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英特药业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3390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评估增值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经营资质方面,英特药业已根据《药品管理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食品药品生
33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
在行业竞争力方面,英特药业具备专业医药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医药批发网络覆盖能力、经营品库扩面能力和医药零售专业服务能力,同时,通过实施“互联网+医药提供引擎”战略,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地位。
在销售渠道方面,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同时,通过
普通药店、DTP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
因此,收益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销售渠道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
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因此,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所增加。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英特药业属于医药流通行业,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市盈率
1 600713.SH 南京医药 14.87
2 600829.SH 人民同泰 15.77
3 600998.SH 九州通 10.16
4 603368.SH 柳药集团 11.38
5 000028.SZ 国药一致 10.05
6 000950.SZ 重药控股 10.39
7 002462.SZ 嘉事堂 12.85
8 002788.SZ 鹭燕医药 11.56
平均值12.13
英特药业9.44
数据来源:Wind
注:上市公司市盈率=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市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3月31日市盈率的平均数为12.13倍,英特药业本次交易作价对应市盈率为9.44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3、与市场可比交易的对比分析
近期市场其他上市公司可比交易对应的市盈率与本次交易的对比如下:
34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评估基准日或序号收购方交易标的市盈率定价基准日
1白云山收购广州医药18.1847%股权2021年12月31日10.12
2新工集团向南京医药增资13.23%股权2021年9月11日11.19
3云南白药向上海医药增资18.02%股权2021年5月12日10.66
4中国光大集团向嘉事堂增资14.12%股权2019年9月9日11.05
5建峰化工收购重庆医药96.59%股权2016年12月31日8.94
平均值10.39
英特药业9.44
数据来源:Wind注:市盈率=100%股权估值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或近一年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可比交易案例中市盈率均值为10.39倍。英特药业本次交易作价对应市盈率为9.44倍,低于可比交易估值水平。
综上,从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来看,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行业定价规律,具有一定公允性。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分析详见前述“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九)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坤元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值确定。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评估价值为339000.00万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交易对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59500.00万元。
34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十、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评估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符合
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坤元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各方均没有特殊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能够胜任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及购入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购入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坤元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
34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34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2022年5月25日,英特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与国贸集团(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华辰投资(以下简称“丙方”或“转让方”)和英特药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了《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22年10月25日签订了《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方式
受让方同意以向转让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
公司50%的股权,转让方同意转让其所持的50%的标的公司股权,其中:乙方同意转让其所持的26%标的公司股权;丙方同意转让其所持的24%标的公司股权。
在本次股权收购的同时,受让人拟向康恩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630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339000.00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因标的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扣除转让方享有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5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59500.00万元。
34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甲方应向转让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情况如下:
总交易对价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序号交易对象
(元)(元)(元)
1国贸集团829400000.00704990003.28124409996.72
2华辰投资765600000.00650760000.90114839999.10
合计1595000000.001355750004.18239249995.82
3、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4、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转让方。
6、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英特集团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或者,如甲方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因任何原因
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甲方重新召开的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价格为 11.26 元/股,即英特集团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90%。因英特集团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由11.26元/股调
整为9.22元/股。
(3)发行数量
34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受让方作为交易对价向转让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股份
数量=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转让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转让方自愿放弃。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对价为1355750004.18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7044469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象发行股份对价(元)增发股份(股)
1国贸集团704990003.2876463124
2华辰投资650760000.9070581345
合计1355750004.18147044469
(4)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受让方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如定价基准日和/或评估基准日被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及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7、锁定期
转让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受让方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受让方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转让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转让方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英特集团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则增加的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二)同业竞争处置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英特药业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考虑到股权转让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各方约定:
若在本次交易过渡期内,英特药业完成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中的一家或
34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全部股权转让(以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为准),已完成的股权转让产生的处置损益由本次交易各方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及英特集团,按照各自持有的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共享,其中国贸集团、华辰投资享有损益部分由其按照各自持有的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以调整英特集团向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现金支付对价金额的方式实现。
若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英特药业仍未能处置英特中药饮片或钱王中药股权的,未完成股权转让的子公司将停止生产经营业务以消除同业竞争情形;因此产生资
产减值及员工补偿等损失的,由交易各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共担,其中国贸集团、华辰投资承担的资产减值和员工补偿部分由其按照各自持有的英特药业的股权比例以扣减英特集团向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现金支付对价金额的方式向英特集团补偿。
(三)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和交割
1、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1)合同约定的生效要件均满足,本合同已生效。
(2)目标股权的转让已经取得任何相关第三方的同意、授权及核准,目标
股权上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可能限制或阻碍本次股权收购的第三方权利;
(3)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导致本次股权收购无法完成的重大障碍;
(4)交易各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所作任何声明、陈
述、保证和承诺,在上述先决条件成就日于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同该等声明、陈述、保证和承诺于先决条件成就日作出的一样。
2、交割
各方一致同意并相互承诺,各方应按以下条件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有关手续: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将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0%股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受让方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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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同时受让方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在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发行出具《验资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新发行的股票就转让方各自认购的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转让方名下,转让方就各自认购部分的股份成为合法的(股份)所有者。
(四)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由受让方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亏损的,则由转让方按各自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受让方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标的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转让方在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补足。
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标的公司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受让方享有。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英特集团截至标的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登记日后英特集团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英特集团之股份比例享有。
(五)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员工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英特集团委派。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
(六)保密
除因执行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向主管机关报告、或向聘请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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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
各方亦应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转让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将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
(七)税务和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合同和本合同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收费及支出。
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和保证,或出现违约行为,使得本次股权收购无法进行或守约方无法实现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则违约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对于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和补偿。
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监管要求、英特集团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收购、浙江省国资委未能核准本次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未能核准本次交易、或
不可抗力导致本次股权收购无法进行且双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九)合同的生效
1、浙江省国资委对本次发行有关的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备案;
2、浙江省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有关事项;
3、受让方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包括本合同下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在内的本次发行事项,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免于发出要约表决同意并且审议通过本合同;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包括本合同下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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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在内的本次发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2022年5月25日,英特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康恩贝(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22年10月25日签订了《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认购标的、金额及乙方认购数量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2、非公开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额: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
额由不超过45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40000.00万元。
3、乙方出资金额:乙方拟出资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调整至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并因甲方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乙方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不超过44955000股调整为不超过48899755股,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乙方最终实际认购的股票数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0.0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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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因甲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价格由
10.01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3、若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甲方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
价格范围内确定新的发行价格,双方应在此价格基础上协商新的认购协议。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五)损益归属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六)组织架构调整
双方同意,自非公开发行股份项下全部新增发行的股份及目标股份登记至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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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认购款的支付及股票支付
1、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取得核准发行批文后,甲方
应按照规定向认购人发送明确书面《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明确载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及缴款期限等。
2、认购人承诺按照甲方发出的符合前述要求的《缴款通知书》中载明的缴款
期限以现金形式将认购款足额支付至保荐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
3、甲方应不迟于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届时根据监管要求,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将乙方登记为认购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前述登记完成后可行使其作为认购股份股东的权利。
(八)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在协议生效后将按照本协议约定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2、甲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相关程序。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的,则按欠付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乙方按时交付了足额认购款项的前提下,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
内容向乙方交付所认购股票,则乙方可以向甲方追索,并且甲方应按未交付所认购股票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约的,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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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密义务
1、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同意并
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因合法原因,有关文件已成为公开文件的除外。
2、双方均应对因本协议项下之股份认购事宜而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
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3、本协议未能生效,或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双方仍应承担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
(十一)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与本协议。
3、浙江省国资委批准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其有关事项。
4、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本协议,并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免于发出要约表决同意。
5、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及/或注册。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22年10月25日,英特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国贸集团(以下简称“乙方1”)、华辰投资(以下简称“乙方2”)(合称“乙方”或“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了《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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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期及利润承诺数额
1、经各方协商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收购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本次交易实施完成的当年)。如本次交易在2022年度内完成,则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如本次交易在2023年度内完成,则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以此类推。
2、各方同意,如本次交易在2022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9200.00万元、42200.00万元、
460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27400.00万元。如本次交易
在2023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478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3600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不能在2023年内实施完成,则各方应就英特药业2026年度利润承诺及补偿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各方同意,乙方承诺英特药业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指标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甲方与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业绩补偿承诺
1、双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补偿应为逐年补偿,补偿测算基准日为各年度
的12月31日。乙方1、乙方2按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于业绩补偿义务承担各自责任,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若标的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利润承诺数,乙方应根据下述约定
计算补偿金额并实施补偿。乙方先以其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乙方应以现金继续向甲方补足。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以股份方式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35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
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不足一股部分,由补偿义务人按照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补偿。
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除权事项,相关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或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以现金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乙方应当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存在业绩补偿情形,乙方根据本协议“3、补偿程序”对甲方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乙方采用股份补偿,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股份自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后取得的利润分红(如有)。乙方股份补偿数量和现金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和现金对价总额。
(3)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即: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乙方累积补偿现金数),则乙方应另行向甲方进行资产减值的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补偿金额=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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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乙方对应标的股权作价—乙方对应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
乙方先以其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乙方在业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中股份补偿数量和现金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和现金对价总额。
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补偿程序
(1)如果乙方因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须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的,甲方应在其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2)如乙方以现金方式补偿的,则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当
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以股份方式补偿的,则甲方在发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乙方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3)甲方就乙方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
销方案因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甲方将进一步要求乙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甲方其他股东,具体程序如下:
*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甲方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甲方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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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实施股份赠送方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甲方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乙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甲方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乙方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4)因业绩补偿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5)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6)乙方保证严格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实际盈利数不足
利润预测数之补偿义务,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在补偿期间内,如果乙方拟质押对价股份或为对价股份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乙方应预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若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质押对价股份或为对价股份设置任何权利负担;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质押对价股份时,乙方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上述股份具有潜在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本次发
行结束后,乙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不可抗力事件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
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避免的事件。
2、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应尽
其最大努力终止或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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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四)违约责任
1、如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和保证,或出现违约行为,
则违约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对于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和补偿。
2、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能核准本次交易或中国证
监会未能核准本次交易、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且双方未履行本协议
项下义务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即成立。本协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为生效要件。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
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协议相应解除或终止。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的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各方之间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
各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引起争议的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善意行使各自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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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项下未受影响的权利和履行未受影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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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50%的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及关联方华辰投资分别持有标的公司26%和24%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F51 批发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F 批发和零售业”中的“F5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的公司所从事业务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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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本次交易前,英特集团已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且实际控制英特药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是上市公司收购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持有的英特药业少数股权,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公众股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306520328股变更为502464552股,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上市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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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签署审计、评估等相关报告。
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签署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均未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签署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英特药业50%股权,该等资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英特药业均处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内。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
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同时,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本次交易完成之后,英特集团直接控制英特药业的股份比例将达到100%。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存在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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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独立。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恩贝已出具关于保持英特集团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英特集团保持相互独立。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内部职能部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该等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及措施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仍将继续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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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相关安排与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
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然后再批发给下游的医疗机构、药店、经销商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
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同时,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通过资源配置的优化及管理效率的提升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384912.681424912.6840000.002.89%
负债总计1013408.801047333.8033925.00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6813.65341661.57144847.9373.60%
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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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691241.911691241.91--
营业成本1580315.261580315.26--
利润总额37046.1037046.10--
净利润27035.982703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938.0724328.6812390.61103.79%
的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224533.451264533.4540000.003.27%
负债总计872975.25906900.2533925.003.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9585.97321745.98132160.0169.71%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2673097.952673097.95--
营业成本2498595.972498595.97--
利润总额54062.1254062.12--
净利润39613.323961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780.9934980.6318199.64108.45%
的净利润
注:交易后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2年7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196813.65万元增至341661.57万元,增长率为73.60%,2022年1-7月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11938.07万元增至24328.68万元,增长率为103.79%。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09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1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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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10.1526.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670.1528.19%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上升,主要因为英特药业为所属行业优质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2、本次重组实施,上市公司不新增关联交易,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增强
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由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贸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99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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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案侦查或立案调查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英特药业50%股权,该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冻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存在导致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的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中国证监会《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
36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根据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关联方康恩贝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
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
36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认购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次交易按照前述规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六)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分别持有的英特药业26%
和24%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已在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作出特别提示;
2、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对拟出售予公司的英特药业50%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英特药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英特药业100%股权;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
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36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相关各方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37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九、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财通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天册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37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大华会计师对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7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8711号);
天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99号)。
本公司董事会以上述报告为基础,完成了本节的讨论与分析。
本章节内容所含前瞻性的描述可能与本公司最终经营情况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章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1474.489.85%190248.5115.54%182176.9716.19%
应收票据1679.700.12%2440.420.20%445.170.04%
应收账款738316.1951.42%536912.6943.85%501805.4844.60%
应收款项融资10573.880.74%5659.430.46%5784.220.51%
预付款项23822.091.66%24575.822.01%25572.932.27%
其他应收款37744.092.63%12176.920.99%16128.541.43%
存货326180.4422.71%289674.6823.66%259786.9523.09%
其他流动资产9863.160.69%12500.711.02%12434.721.11%
37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289654.
流动资产合计89.81%1074189.1987.72%1004134.9789.25%
0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84.480.08%1172.060.10%1224.530.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0.90.01%203.770.02%196.090.02%
投资性房地产16972.901.18%19419.971.59%21401.461.90%
固定资产77336.725.39%79724.206.51%53951.454.80%
在建工程6670.320.46%2651.050.22%16163.191.44%
使用权资产11861.570.83%14764.521.21%--
无形资产14205.770.99%14408.731.18%10380.570.92%
商誉12884.330.90%12884.331.05%12975.121.15%
长期待摊费用3113.660.22%3600.530.29%3314.200.29%
递延所得税资产1959.670.14%1433.820.12%1204.10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81.280.01%81.280.01%81.28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146331.6110.19%150344.2612.28%120891.9810.75%
1435985.
资产总计100.00%1224533.45100.00%1125026.96100.00%
6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稳步上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25026.96万元、1224533.45万元和1435985.65万元。其中,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004134.97万元、1074189.19万元和1289654.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25%、87.72%和89.81%;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0891.98万元、150344.26万元和146331.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5%、12.28%和10.19%,公司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公司作为医药流通行业的资产分布特点。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2022年9月30日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85%、51.42%和22.71%。公司非流动资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2022年9月30日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18%、5.39%和0.99%。
近年来,随着公司营销网络不断下沉,医院等终端纯销业务的规模逐步提高,
37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同步增长,资产总额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2122.0224.82%181079.8820.74%205103.8725.50%
交易性金融负债----525.000.07%
应付票据82590.917.82%83960.899.62%93371.5311.61%
应付账款480332.5945.49%374330.2042.88%344370.5142.81%
预收款项2891.620.27%78.400.01%17.540.00%
合同负债9619.650.91%7159.560.82%10487.331.30%
应付职工薪酬25623.912.43%17253.051.98%16822.472.09%
应交税费13209.791.25%16898.951.94%13463.161.67%
其他应付款48435.444.59%60521.666.93%58533.927.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4783.673.29%5311.910.61%1305.230.16%

其他流动负债26401.312.50%26074.792.99%1364.100.17%
流动负债合计986010.8893.37%772669.2988.51%745364.6692.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05%30500.003.49%30000.003.73%
应付债券52137.494.94%50519.735.79%25000.003.11%
租赁负债5701.350.54%6902.940.7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970.00%5.120.00%7.750.00%
递延收益8799.720.83%9385.991.08%864.98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2820.460.27%2992.180.34%3204.650.40%
非流动负债合计69961.996.63%100305.9611.49%59077.387.34%
37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055972.
负债合计100.00%872975.25100.00%804442.05100.00%
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04442.05万元、872975.25万元和
1055972.87万元。其中,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45364.66万元、772669.29万
元和986010.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6%、88.51%和93.37%;
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9077.38万元、100305.96万元和69961.9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4%、11.49%和6.63%。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所构成。
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主,2022年9月30日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4.82%、7.82%和45.49%;公司非流动负债以应付债券为主,2022年9月30日占负债总额比例为4.94%,其中2021年末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系当期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3、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311.391.35
速动比率(倍)0.950.980.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9.00%61.77%50.35%
资产负债率(合并)73.54%71.29%71.50%
利息保障倍数(倍)4.604.384.3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较为稳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因公司流动负债规模较大,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流动负债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6%、88.51%和93.37%,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三项合计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9.91%、73.24%和
78.13%。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保
37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持稳定,依次为71.50%、71.29%和73.54%,符合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依次为4.34
倍、4.38倍和4.60倍,均处于历史合理水平。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融资渠道通畅,能够充分保障偿债能力。
(2)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偿债能力指标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675.155.08
存货周转率(次)9.049.098.98
注:2022年1-9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
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8、5.15和4.67,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98、9.09和9.0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营运能力总体较好。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2231271.862673097.952500820.47
减:营业成本2087590.252498595.972345282.72
税金及附加4153.894730.194044.72
销售费用50507.7060335.1356239.73
管理费用28951.1341524.6737755.17
研发费用744.38856.41201.57
财务费用11007.8614318.2612863.84
其中:利息费用13303.8315976.3813978.92
利息收入1021.221427.04967.26
加:其他收益2179.131967.412273.38
37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收益-67.18371.86-77.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87.58-52.48-112.05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1473.66-219.00-411.02
资产减值损失-403.01-90.79-93.77
资产处置收益-16.701110.49698.36
二、营业利润48535.2255877.3046822.64
加:营业外收入1412.65441.80778.98
减:营业外支出2089.982256.97964.87
三、利润总额47857.8954062.1246636.75
减:所得税费用11427.9914448.8012355.65
四、净利润36429.9139613.3234281.1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36429.9139613.3234281.1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6033.5616780.9915674.80
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20396.3522832.3318606.3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00820.47万元、2673097.95万元和
2231271.86万元,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345282.72万
元、2498595.97万元和2087590.25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一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2%、6.53%和6.44%,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0.67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0.630.63
37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特点
1、行业发展态势
(1)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扩大,根据国家商务部统计显示,
2021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6064亿元,同比增长7.93%。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4万家;零售连锁总部6596家、下辖门店33.74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5.23万家。
2016-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
3000012.00%
26064
23667241492500010.00%
215869.64%
20016
20000183938.82%7.84%7.93%8.00%
150006.00%
100004.00%
50002.04%2.00%
00.0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销售总额(亿元)增速(%)
注:数据来源于历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下游需求稳定增长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和医保体系的不断健全、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居民支付能力的增强,市场对健康日益提升的需求正在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达2115元,较2015年增长81%。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提升至8.8%。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公布数据(米内网),2021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不含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达17747亿元。
37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6-2021年全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分布
20219.60%26.90%
63.50%
20209.70%26.30%
64.00%
201910.00%23.40%
66.60%
20189.70%22.90%
67.40%
20179.40%22.60%
68.00%
20169.10%22.50%
68.40%
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
第三终端:公立基层医疗终端第二终端:零售药店终端
第一终端:公立医院终端
就目前情况来看,在政府加大医药卫生投入和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受益于“全民医保”、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变化、慢性病需求增大、人均用药水平提高以及大众消费升级等利好因素,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以“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改政策给零售业务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第二、第三终端市场份额呈现增长趋势。
(3)行业集中度提升
随着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建立,以及近十年来国家对医疗卫生的加大投入,药品的供应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对药品的需求不断增长。2021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5%,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94.1%。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4.2%,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全国医药市场 CR10、CR50 分别为 64.6%、70.9%,相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1.1%、0.9%,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同时,“两票制”和“带量采购”等医药政策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对药品批发行业渠道下沉、供应链的数字化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龙头企业更能够发挥规模化效应,巩固行业地位。
在政策驱动下,药品流通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两级分化日益明显。随着“两票制”、“集中采购”、“药品降价”等政策的全面实施和进一步落实,医药批
37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行业短期承压,中间流通环节减少、渠道扁平化,不具备规模效应的企业生存压力加剧,在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行业内兼并收购及整合的环境下,信誉度高、规范性强、终端覆盖广、销售能力强的公司份额长期提升,市场秩序呈现健康发展。
(4)行业物流竞争加剧
在“两票制”和“第三方物流审批取消”政策的影响下,全国医药物流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药品流通企业不断加快物流资源投入和网络布局,通过整合供应链,向上游生产研发服务和下游终端销售服务方向拓展业务。一些大型医药产业集团分拆流通业务板块单独发展,或通过并购进入药品流通行业,并逐渐作为主营业务进行开发;一些区域性批发企业为了渗透市场终端,不断向下游零售企业拓展;还有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借助资本力量收购上游的中药饮片、制剂等生产企业,不断强化自身供应链优势。
药品流通企业积极利用医药物流信息技术创新,扩充物流服务范围,加快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主动提供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搭建与各供应链环节的互动平台。推进分销商内容管理系统(CMS)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前端对接,实现中心药库的自动补货和相对零库存管理。支持和参与医院药事管理现代化,以及药房自动化和院内物流延伸服务,提高了医院药品流转效率、降低了药品损耗和物流成本,使医院的药师可专注于药事服务。
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也通过收购药品经营企业、与传统医药企业合作建设医药云仓等形式,参与医药物流仓储业务、干线运输及落地配送业务的争夺,医药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5)医药电商快速发展
在新技术、新动能的驱动下,“互联网+药品流通”将重塑药品流通行业的生态格局。
一是 O2O 模式(线上到线下)。企业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抢占个人用户的移动终端市场,如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叮当快药等企业以边探索、边发展的方式吸
38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引用户,培育用户线上支付、线下使用的购药习惯。
二是 B2B 模式(企业对企业)。企业利用“医药分开”、“两票制”等医改政策落地契机纷纷发力,借助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全新商业模式,如融贯电商已实现从医药厂商到流通企业的无缝对接。
三是 B2C 模式(企业对顾客)。如 1 药网着力发展“B2C+医疗服务”模式,在向患者售药的同时可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资源共享等服务。
四是 FBBC 模式(工厂-企业-顾客)。如九州通正在打造的链接医药全产业链的健康管理平台,将医药行业上下游的全部交易逐步纳入平台体系,帮助上游厂商检测药品库存、销售情况,助力下游药店做好客户管理、增加客户粘性。
2020年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形势,加快培养了公众线上问诊、购药习惯,在线医疗咨询需求显著增长。公立医院也纷纷加入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已建成互联网医院超过
1100家。线上处方流转带动了线上药品销售业绩快速提高,各大医药电商平台
成交活跃度显著提升。电商企业纷纷与线下实体药店开展合作,加速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了“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运营模式,确保了药品的安全性与可及性。全年,医药电商营销新模式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渠道经营与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行业销售不容忽视新的增长点。
未来几年内,跨界融合将为医药电商注入新的活力,医药电商领域的竞争将日益加剧。
2、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地位
英特集团是医药流通行业区域性龙头企业之一,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公布的排名,英特集团位列2021年中国医药流通百强第10位,英特怡年位列2021年药品零售企业百强第35位。在区域医药流通市场中,英特集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DTP 零售和物流规模省内第一,英特药业系浙江省电子商务百强企业。
标的公司近年来批发业务覆盖范围从省内重点区域市场向浙江全省拓展。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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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浙江省“两票制”政策的出台实施、浙江省全面实施的分级诊疗与医共体建设试点,英特药业积极把握政策机遇,扩大了对招标市场的覆盖,推动营销网络下沉,通过母子公司协同,加快医共体等基层医疗业务发展,形成全省完整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配送网络。通过推进集团战略采购、运营管理一体化,公司招标市场品种满足率达90%,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保持浙江省龙头地位。
目前,英特药业下游批发客户突破16000余家,配送终端30000余个。
英特药业依托上市公司集团化企业优势,进一步加大零售药房等非招标市场业务拓展。英特药业抓住医院处方外流、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的市场机会,成为浙江省医保慢性病药品首批第三方配送服务合作方。积极实施医药批零协同战略,通过开设 DTP 药房、院内(边)店、社区店、诊疗店等多业态门店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实现分销业务的有效延伸和持续布局全省终端网络,截至2022年7月末,零售板块共拥有各类型门店190余家,覆盖浙江省全部十一个地市,聚焦DTP 业务发展,大力拓展专业化 DTP 药房,DTP 门店率先实现了省域各地市全覆盖,拥有 300 余个知名供应商重点 DTP 品种经营资质。
英特药业同时加快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物流体系与智慧物流建设双管齐下,加快在全省范围内物流布局。多仓运营、中心库联动运营、属地就近配送,通过上述方法不断缓解库存管理压力,提高了配送响应效率和客户的服务满意度。上市公司旗下,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等物流中心相继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配置新版物流信息系统,推进全省物流布局进一步完善。
(2)主要竞争对手
Ⅰ、华东医药
华东医药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000963.SZ),前身为杭州医药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与杭州华东医药集团重组,目前其控股股东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医药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其中,医药工业为该公司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华东医药的医药商业业务范围主要在华东地区,特别集中在浙江地区,是区域性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龙头。根据华东医药2021年年报,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5.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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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国药控股
国药控股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1099.HK),控股股东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控股主要从事向医院、其他分销商及零售药店、诊所等客户分销药物、医疗器械及医药制品;经营医药连锁店;分销实验室用品、制造及分销化学试剂、
生产及销售医药制品,拥有特许麻醉药品经营权。国药控股形成了药品分销、物流配送、零售连锁、药品制造、化学试剂、医疗器械、医疗健康产业等相关业态
协同发展的一体化产业链。国药控股拥有全国性的药品分销及配送网络,同时拥有超过2000家的零售连锁药店,是全国性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根据国药控股
2021年年报,该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210.51亿元,同比增长14.15%。国药
控股在浙江省内的业务主要通过其一级子公司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开展。
Ⅲ、上海医药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607.HK;601607.SZ)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
上海的全国性国有控股医药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全产业链。根据上海医药年报,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24亿元,同比增长12.46%。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持续支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为医药流通行业提供了有利支持,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的总体目标,将“健全药品流通网络”、“提升行业开放水平”作为主要任务,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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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支持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政策。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大力推进“医药分开”改革政策。
2018年,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明确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构建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确保药品稳定供应,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格局。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全
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提出“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待遇保障、筹资
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网上医疗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持。
2021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渠道供应,患者可自行选择药物购买渠道。
2)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成效的凸显,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人均 GDP 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2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1%,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3.51万元。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医疗支付能力的提升,为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奠定了消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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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财政投入及医保参保人数扩大近年来,国家在医药方向的财政投入持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3至2021年,我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已从8279.90亿元增长至20718.50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由5.91%提高到8.41%。
此外,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
人数得到明显提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3.63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参保人数的扩大为消费者购药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而带动医药流通行业需求的增长。
4)行业集中度提升将推动医药商业盈利水平提升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以及商务部颁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均从不同角度鼓励药品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征决定了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因此通过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降低整体成本,提升毛利率水平,带动行业盈利水平的提升。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中国医药商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但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商务部
2021年度《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前十大企业的
市场份额占比约为56.8%,尽管部分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但规模小的中小企业依然较多,远低于美国、日本等成熟医疗市场的行业集中度。
虽然药品批发企业的供应能力总体上大于需求,但在部分偏远地区药品又存在供应不足的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小、散情况突出。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结构仍不合理,行业的集中度和零售连锁经营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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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成本提高近年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经营成本不断提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随着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发布,对企业在药品储备、销售、供应等环节的要求不断提高,推动产业向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过渡,长期有利于行业日趋走向规范化,但同时在短期内增加了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成本;第二,随着新医改的推进、“两票制”的逐步实施和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医药配送的终端渠道逐步延伸至乡镇及农村地区,在药品市场扩容的同时,配送成本也相应增加;第三,房屋的租赁价格和职工的工资薪酬水平增速较快,使得医药流通企业的用地、租房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相应提高;第四,医药流通企业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剪刀差较大,导致企业压力加重,也影响了整个药品流通行业现金流状况。
3)医药物流体系仍待完善,流通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仅有少部分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在部分地区和大城市建成了药品现代物流中心,大部分企业的日常收发核对主要依赖人工,配送效率低,无法满足规模化配送的需求;药品流通供应链缺乏整合,在物流运作模式、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方面仍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药品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4)药价下调毛利承压
在带量采购等措施的影响下,药品价格下降,有利于中标制造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与较多医药制造企业有合作关系、配送效率高的医药流通企业竞争优势更突出。药价下降会导致医药流通企业销售额下降,需要流通企业通过增加销售量、提高药品采购的议价能力、引进新特药品种和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提升盈利水平。
4、行业壁垒
(1)政策及经营资质壁垒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因此国家对医药流通行业管控较为严格,需取得各类资质方能经营。药品经营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药零售企业经营医疗器械、食品等品类需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或在主管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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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号),以及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关于开展“两票制”视同生产企业等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医药流通企业需经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审核,才具有对平台订单的配送资格。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配送资格,这对新进入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资金壁垒医药流通业务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1)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建设仓储、物流设施以及购置运输设备,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2)在我国目前的医疗卫生体制之下,医疗机构是医药销售的重要终端,在产业链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
医疗机构通常要求医药流通企业给予一定的账期,业务规模的扩大会加大医药流通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3)医疗机构、零售药房等终端需求的药品规格繁多,对药品配送的及时性要求较高,因此医药流通企业需储备足够的安全库存。因此,新进入竞争者必须要有相当的资金实力,才能顺利从事经营活动。
(3)规模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在医药产业链中的角色导致了业内企业整体毛利率偏低,必须通过规模化经营,才能在产业链中提升议价能力,实现规模效益。因此,新进入者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经营亏损的风险。
(4)上下游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上游客户主要为医药制药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其他医药流通企业等。医药制造企业在与医药流通企业合作时,注重医药流通企业的客户资源,尤其是其对医院的覆盖率及配送能力。医院、药店等销售终端在选择配送商时,也希望与供应商资源丰富及配送及时的医药流通企业合作,以保证能够更高效地获得药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各省、市级区域基本已经存在一个或数个医药商业流通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上、下游资源,对新进入者构成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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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壁垒
医药产品是特殊商品,品种规格众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药品的运输、存储、管理与监控等都有强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不但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医药专业人员、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员等,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服务等管理体系,而专业人员的培养、管理的完善需要长期积累,这也对新进入者构成专业管理上的进入壁垒。
5、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行业和医药流通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2)季节性
除了每年一季度受到春节长假因素的影响,销售一般会略低于其他季度外,医药流通行业需求无明显季节性,因此总体来看,产品销售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3)区域性
医药流通行业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地域性特征,在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仅有少数龙头企业系全国性的医药流通企业。如英特药业等医药流通行业区域性龙头企业主要依托地域性资源整合优势巩固市场竞争力。
6、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英特药业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上游为医药生产行业。我国医药生产企业的数量众多,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只有少数企业具有较大规模,市场集中度较低,且同种类的药品众多,企业间竞争激烈,这种竞争局面使得医药流通企业依托其终端销售能力及增值服务能力,在配送权取得和配送费率谈判,以及在零售业务采购议价上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具有品种优势的生产企业如具有创新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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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优势的企业,则在选择配送企业方面也处于强势地位,通常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具备较为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约能力、及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英特药业所处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医疗行业和药品零售行业。下游行业涉及的主体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店等。在我国,目前医院销售的药品仍占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的70%左右,医院在购销两端具有较大的话语权,现仍然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销售终端的特点是数量多、区域分散,单体消化量小,所占份额较小。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深入、分级诊疗、处方外流及药品双通道等政策的持续落地,这将会使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在未来得到重新划分,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将会得到一定提升。
(二)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英特药业核心竞争力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八)核心竞争优势”。
英特药业是浙江省医药流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省内县以上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标的公司招标市场品种满足率达90%,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保持浙江省龙头地位。截至2021年末,公司下游批发客户超20000余家,配送终端33000余个。英特药业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提升、创新式发展、生态圈协同”的发展路径,近年来通过收购兼并及设立子公司的方式,省内布局日趋完善,市场覆盖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对省内医疗机构的辐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加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英特药业医药批发分别实现收入231.15亿元、245.06亿元和156.00亿元。
英特药业医药批发业务分为医疗机构批发业务和商业分销业务,其中医疗机构批发业务由于中国的医院占药品销售终端最大比重,且医院纯销方式符合两票制的医改政策方向,故医疗机构销售业务为公司药品销售的主要流通模式。商业分销业务主要是对商业公司的调拨活动,受两票制等政策背景影响,商业分销业务规模呈缩减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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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方面,英特药业积极实施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通过开设 DTP 药房、院内(边)店、社区店、诊疗店等多业态门店大力发展零售业务。截至2022年
7 月末,英特药业共拥有各类型线下门店 190 余家,DTP 门店实现了全省十一个
地级市全覆盖,英特药业与全省各大医院、供应商、基金会共同搭建了合作平台,引进 DTP 品种超过 250 个。英特药业通过不断加强专业药事服务体系构建,同时推进院内(边)药房布局,优化批零联动协同模式。此外,标的公司还不断探索“互联网医院+药房”新业态,与多家等级医院开展合作,完成近千单处方外流承接,近年医药零售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加。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医药零售分别实现收入分别为17.84亿元、20.64亿元和12.46亿元。通过拓展线下门店数量、提升门店药事服务能力,英特药业2021年医药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71%,同时致力于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医院+药房新业态,承接医院处方外流,搭建与全省各大医院、供应商、基金会的合作平台,引进知名供应商重磅DTP品种 100余个,为患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专业的药事服务。
近年来,英特药业加快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物流体系与智慧物流建设双管齐下,加快在全省范围内物流布局。多仓运营、中心库联动运营、属地就近配送,通过上述方法不断缓解库存管理压力,提高了配送响应效率和客户的服务满意度。在母子公司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等物流中心相继建设、配置新版物流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营,推进全省物流布局进一步完整。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8917.2611.33%152639.2513.11%178228.8316.12%
应收票据2109.620.16%2440.420.21%445.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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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678190.8451.60%536910.5846.11%501804.3145.37%
应收款项融资12905.410.98%5659.430.49%5784.220.52%
预付款项20157.101.53%24268.572.08%25221.702.28%
其他应收款29102.022.21%32639.392.80%23608.352.13%
存货309706.6123.56%289674.6824.88%259786.9523.49%
其他流动资产7771.870.59%9546.390.82%10995.440.99%
流动资产合计1208860.7191.97%1053778.7290.49%1005874.9690.9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101.230.08%1172.060.10%1224.530.11%其他权益工具投
61.550.00%88.380.01%67.590.01%

投资性房地产18033.081.37%19419.971.67%21401.461.94%
固定资产49786.143.79%51586.414.43%53636.764.85%
在建工程299.130.02%72.390.01%74.620.01%
使用权资产12131.510.92%14736.991.27%--
无形资产6465.370.49%6605.280.57%7045.110.64%
商誉11992.470.91%12045.431.03%12136.221.10%
长期待摊费用3211.290.24%3600.530.31%3314.20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49.950.14%1392.670.12%1174.86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567.200.04%5.680.00%5.6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498.918.03%110725.789.51%100081.039.05%
资产总计1314359.62100.00%1164504.50100.00%1105955.99100.00%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0.95%、90.49%和91.97%,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占比较大,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7月末,上述科目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98%、84.09%和86.49%,应收账款占比最高,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特点,与英特药业药品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模式基本相符。
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05%、9.51%和8.03%,英特药业非流动资产主要
39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为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货币资金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2.3214.6523.53
银行存款128814.41133334.22152818.81
其他货币资金20090.5319290.3825386.49
合计148917.26152639.25178228.83
英特药业的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电子商务平台货品销售保证金、保理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
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了25589.58万元,其中银行存
款减少了19484.59万元,其他货币资金减少了6096.12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英特药业偿还了部分债务及利息。
2022年7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了3721.99万元,其中银行
存款减少了4519.81万元,其他货币资金增加了800.15万元,变动幅度较小。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收票据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2109.622440.42445.17
合计2109.622440.42445.17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445.17万元、2440.42万元和2109.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0.21%和0.16%。2021年末,英特药业应收票据较2020年末增加1995.25万元,增幅448.20%,主要系英特药业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9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78190.84536910.58501804.31
较上期末增幅26.31%7.00%3.82%
占总资产比例51.60%46.11%45.37%
占营业收入比例40.10%20.09%20.07%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但与英特药业整体销售规模相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主要原因系英特药业对医疗机构的销售主要采取赊销模式,应收账款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1804.31万元、536910.58万元和678190.8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37%、46.11%和51.6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7%、
20.09%和40.10%,2022年1-7月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为医药流通行业
收款周期导致,通常受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公共假期的影响,医院需要提前备货,但销售回款相对滞后,属于行业普遍现象,符合行业特点。英特药业主要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集中销售,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债务人为公立医院,其行业特点和客户性质决定了应收账款在下半年回款较快。
2)账龄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682896.18100.004705.340.69678190.84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682896.18100.004705.340.69678190.84
合计682896.18100.004705.340.69678190.84
2021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39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预期信用损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540799.08100.003888.500.72536910.58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540799.08100.003888.500.72536910.58
合计540799.08100.003888.500.72536910.58
2020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505431.25100.003626.950.72501804.31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505431.25100.003626.950.72501804.31
合计505431.25100.003626.950.72501804.31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占比占比占比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675170.5198.87536850.8799.27501326.7899.19
1-2年6389.210.942314.150.432214.240.44
2-3年564.680.08471.100.09735.250.15
3-4年268.550.04398.400.07383.050.08
4-5年113.960.02283.840.05705.420.14
5年以上389.280.06480.730.0966.520.01
小计682896.18100.00540799.08100.00505431.25100.00
坏账准备4705.34-3888.50-3626.95-
合计678190.84-536910.58-501804.31-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8%,应收账款账龄较长款项的占比较小,账龄结构合理。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应收账款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3)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各期末前5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客户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39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3795.792.0294.4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10647.761.56112.7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8416.731.2342.08
湖州市中心医院7913.941.1639.57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7592.301.1137.96
合计48366.527.08326.80
2021年12月31日
客户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8458.061.5642.29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7855.001.4539.27
浙江医院7292.591.3541.1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6652.961.2333.33
湖州市中心医院6189.311.1430.92
合计36447.916.73186.95
2020年12月31日
客户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8219.901.6277.9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6989.591.3835.8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6154.841.2230.77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5901.061.1743.1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5398.471.0748.84
合计32663.876.46236.49
2020年末、2021末和2022年7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相对较为稳定。
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46%、6.73%和
7.08%。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2905.415659.435784.22
合计12905.415659.435784.22
39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5784.22万元、5659.43万元和12905.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2%、0.49%和0.98%。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7245.97万元,增幅128.03%,
主要系英特药业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预付款项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付款项20157.1024268.5725221.70
合计20157.1024268.5725221.70
1)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2022年7月31日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航卫通用电气医
184.961-2年未结算
疗系统有限公司
合计184.96--
2)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预付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占比占比占比金额金额金额
(%)(%)(%)
1年以内19345.3295.9723319.5796.0924547.3697.33
1-2年566.692.81516.142.13318.141.26
2-3年89.870.45170.300.70215.120.85
3年以上155.210.77262.571.08141.080.56
合计20157.10100.0024268.57100.0025221.7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账龄1年以内预付账款占比分别为97.33%、96.09%和95.97%。英特药业预付款项账龄较短,对应的采购供应情况良好。
3)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9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占期末余额的日期供应商金额比例(%)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1986.589.86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1550.117.69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846.244.20
2022年7月31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479.982.38
省分公司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03.751.51
小计5166.6725.64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2548.6210.50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1573.556.48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14.676.24
2021年12月31日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1481.606.11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1056.834.35
小计8175.2633.68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2258.938.96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1291.725.12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47.254.95
2020年12月31日
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912.663.62
诗董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835.833.31
小计6546.3925.96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29102.0232639.3923608.35
合计29102.0232639.3923608.35
1)其他应收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分款项性质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往来款25623.3028998.4219990.28
代垫款838.04749.311805.01
39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押金保证金3591.343693.563551.76
个人往来469.90557.38539.81
合计30522.5733998.6725886.86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5886.86万元、
33998.67万元和30522.57万元,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和押金保证金。
2)账龄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514.121.68514.12100.00-
失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30008.4598.32906.433.0229102.02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30008.4598.32906.433.0229102.02
合计30522.57100.001420.564.6529102.02
2021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514.121.51514.12100.00-
失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33484.5498.49845.152.5232639.39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33484.5498.49845.152.5232639.39
合计33998.67100.001359.274.0032639.39
2020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514.121.99514.12100.00-
失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25372.7498.011764.396.9523608.35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25372.7498.011764.396.9523608.35
合计25886.86100.002278.518.8023608.35
39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占比占比占比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27789.1491.0431406.8992.3818908.8073.04
1-2年815.372.67771.782.274408.4917.03
2-3年722.522.37684.332.01872.063.37
3-4年151.220.50190.510.56242.290.94
4-5年214.570.70174.060.51451.581.74
5年以上829.752.72771.102.271003.643.88
小计30522.57100.0033998.67100.0025886.86100.00
坏账准备1420.56-1359.27-2278.51-
合计29102.02-32639.39-23608.35-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账龄1年以内和1-2年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均超过
90%,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款项的占比较小,账龄结构合理。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单位名称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理由
(%)
赵军426.04426.04100.00无法收回
上海谷仓贸易有限公司88.0988.09100.00无法收回
合计514.12514.12--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理由
(%)
赵军426.04426.04100.00无法收回
上海谷仓贸易有限公司88.0988.09100.00无法收回
合计514.12514.12--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理由
(%)
赵军426.04426.04100.00无法收回
上海谷仓贸易有限公司88.0988.09100.00无法收回
合计514.12514.12--
39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报告期主要单位情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各期末前5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2528.508.2812.64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2516.628.2512.58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1978.906.489.89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1960.006.429.80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1272.374.176.36
合计10256.3933.6051.28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728.7963.91108.64
赵军426.041.25426.04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332.750.9834.04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300.000.881.50
兰溪市上华街道办事处254.810.751.27
合计23042.3967.77571.49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10850.4941.9154.2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85.0013.46785.00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496.911.922.48
赵军426.041.65426.04
常州华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03.001.1716.72
合计15561.4460.111284.49
(7)存货
1)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0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占比占比占比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
原材料354.720.11456.220.16472.180.18
库存商品297896.7096.01280315.4496.73251131.1696.62
发出商品11863.643.828833.143.058139.483.13
包装物156.060.05191.800.07166.050.06
小计310271.12100.00289796.61100.00259908.87100.00
减:存货跌
564.51-121.92-121.92-
价准备
账面价值309706.61-289674.68-259786.95-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9786.95万元、289674.68万元和309706.61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与英特药业业务规模逐年扩大相匹配。
英特药业库存商品主要系药品及医疗器械、耗材,系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金额分别为251131.16万元、280315.44万元和
297896.70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62%、96.73%和96.01%。
2)存货跌价准备
英特药业对存货建立了严格的不良库存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期其他报告期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转销期末余额增加
2022年1-7月库存商品121.92442.59--564.51
2021年度库存商品121.92---121.92
2020年度库存商品121.92---121.92
英特药业2022年7月末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可比公司存货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占比
南京医药492565.20882.290.18%
九州通1472459.644480.620.30%
柳药集团193027.710.000.00%
国药一致792081.661563.100.20%
重药控股637248.472312.330.36%
40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可比公司存货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占比
鹭燕医药224495.161519.010.68%
嘉事堂267777.681963.150.73%
平均582807.931817.210.31%
英特药业310271.12564.510.18%
总体而言,医药流通行业存货流转速度较快,行业内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普遍较低,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3)存货存放情况、明细构成、产品特性和存储条件
英特药业药品的存储运输主要委托其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截至2022年7月31日,主要存放地点具体信息及存货余额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占账面余额的仓库方仓库地址存货余额比重浙江英特物流有限
杭州市拱墅区海阔天空康乐路7号177097.4757.08%公司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
23019.597.42%
有限公司区滨海六道478号宁波英特物流有限
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新塘路588号23347.547.52%公司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8
19315.266.23%
有限公司号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周安路1059
21191.296.83%
有限公司号浙江英特物联网有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北一路10972.213.54%限公司
小计274943.3788.61%
其他主要包括各零售门店库存商品等35327.7511.39%
合计310271.12100.00%
英特药业存货主要由药品、中药、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构成,其中,药品又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产西药三类,报告期各期末结构较为稳定,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2.7.312021.12.312020.12.31
药品175706.82164751.57143251.40
中药76777.6770640.4155134.02
生物制品31163.6831464.1925563.87
医疗器械24457.1721231.6734552.71
其他2165.771708.761406.88
40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存货类别2022.7.312021.12.312020.12.31
合计310271.12289796.61259908.87
存货跌价准备564.51121.92121.92
账面价值309706.61289674.68259786.95
根据上表,存货构成中药品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达到55.12%、
56.85%和56.63%,其次为中药,占比分别为21.21%、24.38%和24.75%。
其中,药品类存货周转速度较快,销售价格是由政府招标确定或由供应商提供指导价格,标的公司与供应商按照一定的盈利空间议定采购的结算价格,若药品降价,供应商对公司进行降价补偿,且公司根据国家 GSP 及其他相应规则要求,对药品按近效期(剩余的有效期在180天内的药品)进行针对性管理,近效期的药品会向上游厂商退换货,因此存货可变现净值始终不低于成本,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中药类存货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其可变现净值不低于成本,且部分中药类品种具备稀缺性,如羚羊角、鹿茸、麝香等,属于价值高、保质期长的品种,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未对中药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生物制品类存货主要为蛋白、静丙等血液制品及赛增、特比澳等非血液制品,其中血液制品近年销售价格稳定,毛利率较高,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非血液制品均可以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医疗器械产品品规多、销售周期相对较长且存在更新换代的可能。因此标的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针对部分医疗器械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不同类别存货其产品特性和存储条件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存货类别产品特性存储条件
中药原药材及饮片无有效期,只要储存得当商品质中药通风阴凉为主
量不受影响,部分药材甚至储存越久越好。
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产西药稳定性强,大部药品分药品有效期间在2-3年,部分西药有效期间可达常温为主
5年。
生物血制品一般有效期在2-3年,近年来产品需求生物制品快速扩大,且原材料一般依赖国外进口,产品一直冷藏为主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商品去化较快。
医疗器械在注册证有效期内均可销售使用,产品使医疗器械常温为主用期限长。
可以发现,英特药业大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无特殊存储要求,根据存储条件对各类存货金额占比进行列示如下:
40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储存条件2022年1-7月2021年2020年常温74.9%73.2%77.1%
阴凉14.7%15.2%12.9%
冷藏10.1%11.3%9.8%
冷冻0.3%0.3%0.2%
总计100%100%100%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常温储存药品占比70%以上,特殊环境储存药品的占比较小。对于需存放在阴凉、冷藏环境的商品,英特药业配备了专用设备及场地,能够满足特殊存放需求。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7752.009418.1410747.09
增值税留抵税额0.501.00-
预缴企业所得税10.04117.82246.47
预缴其他税金9.349.431.88
合计7771.879546.3910995.44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联营企业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
958.41961.34980.09
限公司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
142.82210.71244.44
房连锁有限公司
合计1101.231172.061224.53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0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61.5588.3867.59
其中:浙江尖峰集团
61.5588.3867.59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61.5588.3867.59
(1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25310.8226290.6227792.75
土地使用权2644.392644.392644.39
合计27955.2228935.0130437.15
二、累计折旧与摊销
房屋、建筑物9033.208659.548237.50
土地使用权888.93855.50798.19
合计9922.149515.059035.69
三、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6277.6217631.0819555.25
土地使用权1755.461788.891846.20
合计18033.0819419.9721401.46
英特药业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目前物流配套出租等。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1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0081.1459127.5257351.44
通用设备6389.276227.536409.88
专用设备21451.3621602.5621361.08
运输工具4942.734973.824627.81
40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设备1551.592113.052087.26
合计94416.0994044.4791837.47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20603.2319131.4517197.27
通用设备4470.354163.204042.17
专用设备15410.8714631.9812805.12
运输工具2963.492880.592573.33
其他设备1182.011650.861582.82
合计44629.9542458.0738200.71
三、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9477.9139996.0740154.17
通用设备1918.922064.342367.71
专用设备6040.496970.598555.96
运输工具1979.242093.222054.48
其他设备369.57462.19504.44
合计49786.1451586.4153636.76
英特药业固定资产主要为仓储运输及日常办公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等。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固定资产规模保持稳定。
(1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消防工程75.8972.39-
装修工程223.24--
煎药房改造--24.62
B 号仓库屋顶维修工程 - - 50.00
合计299.1372.3974.62
(14)使用权资产
英特药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使用权资产科目。截至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的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40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合计
账面原值21234.98144.3421379.32
累计折旧9200.3447.479247.81
账面价值12034.6496.8712131.51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合计
账面原值20461.79109.6720571.46
累计折旧5809.4025.075834.47
账面价值14652.3984.6014736.99
(1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6858.056858.057412.37
软件3084.792984.922675.33
商标权1.491.49-
合计9944.329844.4610087.70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1766.691687.171668.68
软件1712.111551.971373.90
商标权0.150.04-
合计3478.953239.183042.59
三、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091.365170.885743.68
软件1372.681432.961301.42
商标权1.341.44-
合计6465.376605.287045.11
英特药业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的无形资产分别为7045.11万元、6605.28万元和6465.3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
40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别为0.64%、0.57%和0.49%,占比较为稳定。
(1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商誉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英特一洲(温州)医药
3689.373689.373689.37
连锁有限公司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
1702.491702.491702.49
限公司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
1474.651474.651474.65
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
1202.721202.721202.72
公司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
1015.501015.501015.50
有限公司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
413.58413.58413.58
司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
268.11268.11268.11
司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
207.45207.45207.45
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
144.87144.87144.87
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
140.14140.14140.14
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
130.95130.95130.95
限公司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
120.07120.07120.07
司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
65.4565.4565.45
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
38.8038.8038.80
司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
3.973.973.97
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
2383.322383.322383.32
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
1638.851638.851638.85
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
33.5633.5633.56
限公司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
6.556.556.55
限公司
合计14680.4114680.4114680.41
40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商誉减值准备
英特一洲(温州)医药
---连锁有限公司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
---限公司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
1474.651474.651474.65
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
---公司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
---有限公司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
413.58413.58413.58
司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
---司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
---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
144.87144.87144.87
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
---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
130.95130.95130.95
限公司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
---司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
---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
---司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
---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
---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
517.34464.38373.59
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
---限公司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
6.556.556.55
限公司
合计2687.942634.982544.19
三、账面价值
英特一洲(温州)医药
3689.373689.373689.37
连锁有限公司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
1702.491702.491702.49
限公司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
---司
40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
1202.721202.721202.72
公司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
1015.501015.501015.50
有限公司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
---司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
268.11268.11268.11
司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
207.45207.45207.45
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
---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
140.14140.14140.14
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
---限公司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
120.07120.07120.07
司杭州环东大药房有限
65.4565.4565.45
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
38.8038.8038.80
司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
3.973.973.97
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
2383.322383.322383.32
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
1121.521174.481265.27
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
33.5633.5633.56
限公司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合计11992.4712045.4312136.22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商誉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合理,不存在需计提重大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1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长期待摊费用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装修费2396.322615.911974.35
租赁费282.97293.91606.67
41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改造提升费520.61680.90733.18
其他11.399.81-
合计3211.293600.533314.20
(1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可抵扣递延所可抵扣递延所可抵扣递延所暂时性得税资暂时性得税资暂时性得税资差异产差异产差异产
资产减值准备5572.361393.093971.81992.953741.00935.25
递延收益----216.9854.2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558.11139.531249.50312.38741.46185.36
股份支付1033.97258.49132.5633.14--
资产折旧摊销差异--216.8054.20--
其他235.3758.84----
合计7399.801849.955570.681392.674699.451174.86
2)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应纳税递延所应纳税递延所应纳税递延所暂时性得税负暂时性得税负暂时性得税负差异债差异债差异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
11381.722845.4311888.792972.2012759.483189.87
并资产评估增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0913.2779.9319.9859.1414.78
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11434.812858.7011968.712992.1812818.613204.65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1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收藏品5.685.685.68
预付软件及更新款561.52
合计567.205.685.68
(20)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888.50816.84-4705.3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59.2762.281.001420.56
存货跌价准备121.92442.59-564.51
商誉减值准备2634.9852.96-2687.94
合计8004.681374.671.009378.35
2021年度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26.95261.56-3888.5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78.51-919.24-1359.27
存货跌价准备121.92--121.92
商誉减值准备2544.1990.79-2634.98
合计8571.57-566.89-8004.68
2020年度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53.85276.022.923626.9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54.02325.000.512278.51
存货跌价准备121.92--121.92
商誉减值准备2574.3993.77123.972544.19
合计8004.18694.79127.408571.57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41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2778.3228.26%181079.8820.68%205103.8724.53%
交易性金融负债----525.000.06%
应付票据71427.397.14%83960.899.59%93371.5311.17%
应付账款441592.5944.13%374228.0442.73%344234.0241.17%
预收款项70.970.01%78.400.01%17.540.00%
合同负债5957.900.60%7125.570.81%10447.091.25%
应付职工薪酬26495.692.65%16987.031.94%16536.391.98%
应交税费9151.270.91%16401.501.87%13216.831.58%
其他应付款148440.9014.83%178824.1820.42%147324.6117.6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759.300.48%5090.950.58%--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99.550.06%936.740.11%1364.100.16%
流动负债合计991273.8899.06%864713.1898.73%832140.9899.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2.360.05%500.000.06%--
租赁负债5383.230.54%6888.650.79%--
递延收益629.250.06%705.990.08%864.980.10%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8.700.29%2992.180.34%3204.650.38%
非流动负债合计9373.540.94%11086.821.27%4069.640.49%
负债合计1000647.42100.00%875800.00100.00%836210.62100.00%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负债结构不存在重大变化。英特药业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所构成,与英特药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特征相关。
截至2021年末,英特药业负债总额为87580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864713.18万元,占比98.73%;非流动负债11086.82万元,占比1.27%。截至
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负债总额为1000647.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991273.88万元,占比99.06%,较2021年末增长14.64%,主要系短期借款增长较多;非流动负债9373.54万元,占比0.94%。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主要负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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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短期借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8009.415005.917008.48
抵押借款14768.0914678.3514852.45
保证借款32500.0634130.5926559.38
信用借款206630.84125195.10156683.56
票据融资20869.922069.92-
合计282778.32181079.88205103.87
英特药业作为医药产品批发型企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展,对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加。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短期借款余额282778.32万元,较2021年末181079.88万元增长了56.16%,系英特药业部分借款通常年初借入,年末归还,
因此年度间各月末余额往往高于年末余额。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交易性金融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25.00的金融负债
合计--525.00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付票据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1427.3983960.8993371.53
合计71427.3983960.89933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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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药业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等。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付账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货款438621.90372598.35342414.40
工程款92.04421.56291.65
运输费2878.661208.121527.96
合计441592.59374228.04344234.02
英特药业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货款、工程款和运输费。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344234.02万元、374228.04万元、441592.59万元。英特药业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由英特药业的业务模式决定,医药流通企业通常采用部分赊购方式向医药制造企业进行采购,随着英特药业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英特药业的采购量也相应增加。
(5)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预收账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房租款70.9778.4017.54
合计70.9778.4017.54
(6)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合同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结算期1年以内5957.907125.5710447.09
合计5957.907125.5710447.09
英特药业合同负债主要系部分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截至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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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25549.0116302.2015636.6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946.68684.83899.72
计划
合计26495.6916987.0316536.39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6536.39万元、16987.03万元和26495.69万元,主要包括应付员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费。
2020年末和2021年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7月末,英特
药业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9508.65万元,涨幅55.98%,主要系英特药业已按比例预提绩效奖金等。
(8)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应交税费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增值税3503.107237.935877.43
企业所得税4291.436543.165246.55
个人所得税308.06934.17999.09
城市维护建设税350.13616.99347.18
房产税263.77405.64347.52
土地使用税41.4490.2478.51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256.21443.44226.77
育附加
其他137.14129.9493.79
合计9151.2716401.5013216.83
(9)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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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207.766071.272239.41
其他应付款148233.14172752.91145085.20
其中:单位往来119557.19142396.53114654.63
押金保证金23397.7526711.6326985.98
暂收款4107.182881.622844.63
代扣代缴五险一金1057.93650.05488.51
住房维修基金113.08113.08111.45
合计148440.90178824.18147324.61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和押金保证金。其中单位往来款主要系英特药业母公司英特集团对其提供相应财务资助形成的往来款项,押金保证金主要系为了保障医药采购环节中后续换货处理等事宜收取的保证金。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0.6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759.305090.31-
合计4759.305090.95-
(11)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599.55936.741364.10
合计599.55936.741364.10
(12)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长期借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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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502.36500.00-
合计502.36500.00-
(13)租赁负债
英特药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租赁负债科目。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剩余租赁年限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5139.365055.85
1-2年3337.084706.37
2-3年1359.481691.84
3-4年603.97862.32
4-5年208.96289.61
5年以上52.8867.6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559.19694.66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10142.5311978.9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759.305090.31
合计5383.236888.65
(1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递延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629.25705.99864.98
合计629.25705.99864.98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递延收益期末余额分别为864.98万元、705.99万元和629.25万元,均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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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221.221.21
速动比率(倍)0.890.860.87
资产负债率(%)76.1375.2175.6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4543.2984341.1968256.23
利息保障倍数(倍)5.064.573.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15.4923487.6932699.75(万元)
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年折旧及摊销额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业务规模较为稳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系英特药业流动负债规模较大,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流动负债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51%、98.73%和99.06%,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四项合计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4.48%、93.41%和94.36%。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比公司流动速动流动速动流动速动比率比率比率比率比率比率
南京医药1.280.981.341.021.230.94
九州通1.270.961.280.921.290.92
柳药集团1.481.271.551.311.561.34
国药一致1.401.061.421.051.441.10
重药控股1.271.021.301.061.291.04
鹭燕医药1.210.841.190.801.220.81
嘉事堂1.471.091.471.161.461.16
平均值1.341.031.371.051.361.04
英特药业1.220.891.220.861.210.87
注:英特药业2022年相关指标为2022年7月31日数据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处于业务扩张阶段,日常运营积累资金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
41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英特药业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依次为75.61%、75.21%和
76.13%。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资产负债率较2021年末略有上升,主要系英
特药业短期借款受资金运营安排影响增长幅度较大。
英特药业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可比公司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南京医药76.9179.7879.41
九州通69.4768.5068.31
柳药集团66.7163.4263.23
国药一致59.6957.8857.35
重药控股77.4676.3275.30
鹭燕医药74.2674.3871.47
嘉事堂62.5562.1362.33
平均值69.5868.9268.20
英特药业(注)76.1375.2175.61
注:英特药业2022年相关指标为2022年7月31日数据
英特药业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英特药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营业规模和业务范围均有所扩大,相关投资支出、运营成本增加,报告期内仅依靠自有资本和债务融资满足英特药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使得英特药业整体偿债能力相对较低。
总体来看,英特药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均处在正常范围之内,偿债能力于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变化。
3)其他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8256.23万元、84341.19万元和54543.29万元。英特药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盈利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7倍、4.57倍和5.06倍,能够对日常经营和还本付息具有较好的覆盖。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699.75万元、
23487.69万元和-70915.49万元,2022年1-7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值为负数原
因系英特药业主要客户为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
42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客户付款周期较长且存在周期性,应收账款集中在下半年回款,但是英特药业采购付款在全年均匀发生,从而导致上半年度采购付款多而销售收款少,具备合理性。
(2)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偿债能力指标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775.155.08
存货周转率(次)9.039.098.98
注:2022年1-7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8、5.15和4.77,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98、9.09和9.0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营运能力总体较好。
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应收账款存货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周转率周转率周转率周转率周转率
南京医药4.109.494.549.834.879.58
九州通4.348.294.767.434.627.00
柳药集团2.278.672.519.002.548.92
国药一致4.138.234.598.684.899.36
重药控股2.379.652.629.702.698.71
鹭燕医药3.527.653.917.524.157.55
嘉事堂3.189.653.3211.193.199.90
平均值3.418.803.759.053.858.72
英特药业4.779.035.159.095.088.98
注:2022年数据均已年化处理,英特药业为2022年1-7月数据年化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总体而言,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营运能力指标正常,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营运能力较强。
4、英特药业持有的其他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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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四)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表主要科目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收入与利润主要来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英特药业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691101.222672834.502500669.88
减:营业成本1579143.422498502.122345190.69
税金及附加2881.414424.373962.64
销售费用41667.5963508.9059224.58
管理费用20564.8038589.5935616.00
研发费用374.25648.50-
财务费用9018.0413864.4014336.14
其中:利息费用9019.5815343.2615427.87
利息收入598.731166.04944.44
加:其他收益1886.071543.572238.15
投资收益-68.41-50.54-77.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70.83-52.48-112.05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879.12657.68-601.02
资产减值损失-495.55-90.79-93.77
资产处置收益-16.661110.49698.40
二、营业利润37878.0356467.0244504.57
加:营业外收入512.34440.51778.72
减:营业外支出1742.272111.86955.98
三、利润总额36648.1054795.6644327.31
减:所得税费用9729.3314241.8511863.35
42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四、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4213.6335898.8827268.01
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2705.144654.935195.94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收
1688484.7499.85%2662713.1299.62%2495124.6599.78%
入其他业务收
2616.480.15%10121.380.38%5545.230.22%

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99.78%、
99.62%、99.85%,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推广服务费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投资性
房地产处置收入等。
1)分产品的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分产品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药品销售1568637.1692.76%2535762.6894.87%2374288.1794.95%
器械销售115948.716.86%121285.364.54%115549.424.62%
其他6515.360.39%15786.460.59%10832.280.43%
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药品是英特药业最重要的销售产品,医疗器械位居第
42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二,报告期各期两类产品的收入总和分别为2489837.60万元、2657048.03万元和1684585.86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99.57%、99.41%和99.61%。其他收入中除其他业务收入外,还包含房租收入和物流收入。
2)分区域的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按境内外分区域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外-----
境内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浙江1616868.8295.61%2631270.5598.44%2448336.0097.91%
福建28139.831.66%41563.951.56%52333.882.09%
其他46092.572.73%---
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2500669.88100%
从销售区域来看,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均采用内销方式,主要系英特药业为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业务集中在浙江省与福建省,英特药业计划从重点市场覆盖向全省网络覆盖拓展,从以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为主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从批发业务向批零一体业务发展;随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英特药业持续推进区域整合,积极实施组织机构变革,通过母子公司联动,推动浙江省内招标业务的全品种、全客户、全覆盖,实现全省招标市场全网络配送,以求构建立体化区域药品供应体系。英特药业报告期收入结构具有合理性。
3)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批发1560014.9192.25%2450638.9991.69%2311457.0492.43%
零售124570.957.37%206409.057.72%178380.567.13%
其他6515.360.39%15786.460.59%10832.280.43%
合计1691101.22100.00%2672834.50100.00%2500669.88100.00%
42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以批发业务为主,零售业务位居第二,报告期各期两类业务的收入总和分别为2489837.60万元、2657048.03万元和
1684585.86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99.57%、99.41%和99.61%。
4)季节变动情况分析
除了每年一季度受到春节长假因素的影响,销售一般会略低于其他季度外,医药流通行业需求无明显季节性,因此总体来看,产品销售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578529.0399.96%2496336.2599.91%2343766.9099.94%
其他业务成本614.390.04%2165.860.09%1423.790.06%
合计1579143.42100.00%2498502.12100.00%2345190.69100.00%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均超过99.90%,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与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药品销售1468265.4592.98%2379783.8795.25%2235636.6295.33%
器械销售106978.606.77%112184.404.49%104029.304.44%
其他3899.370.25%6533.850.26%5524.770.24%
合计1579143.42100.00%2498502.12100.00%2345190.69100.00%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成本中药品销售占比最高,医疗器械占比次之,报告期各期药品销售成本分别为2235636.62万元、2379783.87万元和
1468265.45万元,占比分别为95.33%、95.25%和92.98%,与营业收入情况相匹配。
42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2%、6.52%和6.62%。各期分产品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药品销售100371.706.40%155978.816.15%138651.555.84%
器械销售8970.107.74%9100.967.50%11520.139.97%
其他2615.9940.15%9252.6258.61%5307.5149.00%
合计111957.796.62%174332.386.52%155479.196.22%
报告期内,药品销售是英特药业最主要的产品,报告期各期药品销售的毛利为138651.55万元、155978.81万元和100371.70万元,毛利贡献占比分别达
89.18%、89.47%和89.65%。
2)分区域和行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区域模式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批发98501.336.31%144327.895.89%133511.175.78%
境内零售10840.488.70%20751.8710.05%16660.519.34%
其他2615.9940.15%9252.6258.61%5307.5149.00%
合计111957.796.62%174332.386.52%155479.196.22%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全部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境内销售,销售模式主要为批发和零售。零售模式下,英特药业以自有零售药店形式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批发模式下,英特药业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提供配送、销售医药产品。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英特药业批发模式下,毛利分别为
133511.17万元、144327.89万元和98501.3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78%、5.89%
和6.31%,英特药业的利润来源于购销差价。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医药批发的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略有增长。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提升零售市场份额的经营策略逐步见效,零售模式下的
42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品毛利贡献较为稳定,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英特药业零售模式的毛利分别为16660.51万元、20751.87万元和10840.4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9.34%、10.05%和8.70%。
3)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英特药业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南京医药6.506.516.36
九州通7.998.048.97
柳药集团11.9911.4212.44
国药一致11.6011.7311.83
重药控股8.479.189.36
鹭燕医药7.727.827.95
嘉事堂7.998.359.18
平均值8.899.019.44
英特药业6.626.526.22
注:英特药业毛利率为2022年1-7月毛利率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主要系英特药业销售区域、产品结构、采购和销售模式以及产品成本和定价模式差别所致。可比公司中,与英特药业产品结构、销售地域最为相近的南京医药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6.36%、6.51%、6.50%,同期英特药业的综合毛利率为6.22%、6.52%和6.62%,毛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4)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税金及附加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180.231742.791686.65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852.641256.201221.68
印花税452.11609.19514.20
42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房产税331.61571.74457.67
土地增值税22.73134.37-
土地使用税37.1298.6476.57
车船使用税4.9711.445.87
合计2881.414424.373962.64
(5)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各期期间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41667.592.46%63508.902.38%59224.582.37%
管理费用20564.801.22%38589.591.44%35616.001.42%
研发费用374.250.02%648.500.02%--
财务费用9018.040.53%13864.400.52%14336.140.57%
合计71624.684.24%116611.404.36%109176.724.37%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期间费用率分别为4.37%、4.36%和4.24%,保持稳定。其中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1)销售费用
英特药业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16663.6023516.6825224.59
仓储费6075.439514.288957.80
信息服务费3289.665813.545246.92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2012.573953.98-
租赁费558.92355.913864.10
差旅费327.85707.73698.14
包装费385.41376.50542.89
会议费-132.48362.66
其他12354.1619137.8014327.47
42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计41667.5963508.9059224.58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销售费用率较为稳定,分别为2.37%、2.38%和2.46%。
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仓储费、信息服务费、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和租赁费构成,该五项费用合计占同期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73.10%、67.95%和68.64%。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管理费用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14975.4227096.0525217.24
折旧、摊销1725.853157.043452.99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509.941613.90-
租赁费256.59272.631732.77
业务招待费315.44796.56891.15
中介机构费191.71637.46432.26
办公费483.87544.48476.01
修理费108.92352.35321.72
保险费89.20169.52131.37
差旅费29.91117.91113.61
劳动保护费61.0478.45162.92
会议费11.3255.68161.07
其他1805.603697.562522.88
合计20564.8038589.5935616.00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管理费用率较为稳定,分别为1.42%、1.44%和1.22%。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和租赁费构成,该四项费用合计占同期管理费用比例分别为85.36%、83.29%和84.94%。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研发费用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2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374.25648.50-
合计374.25648.50-
英特药业研发费用均为研发人员薪酬,主要系英特药业进行电子平台等软件开发所致,涉及的主要研发项目包括温湿度微信报警平台、移动端运输记录查询和电子回单自动扫描引用等。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财务费用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9019.5815343.2615427.87
减:利息收入598.731166.04944.44
其他597.20-312.82-147.30
合计9018.0413864.4014336.14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构成。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其他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852.951510.942079.13
个税手续费返还33.1332.62159.01
合计1886.071543.572238.15
英特药业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财政贴息428.52421.68326.37
递延收益分摊76.74410.33371.24
大项目政策扶持资金21.91193.62328.11
拱墅区财政补助资金59.8473.1775.06
43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税费返还291.2839.16224.98
其他奖励4.0035.7235.81
2020年度嘉兴市服务业领军型企业补
-30.00-助
药品监管处送药上山服务补助5.8929.4618.00
限上入统商贸企业奖励收入20.0020.0020.00
储备补助494.8912.6534.19
以工代训补贴46.328.8067.66
2020年钟公庙街道政策奖励款8.008.000.00
财政扶持政策资金106.297.568.00
疫情补贴4.855.64121.97
商贸流通业扶持专项资金-5.00-
商务促进专项资金--67.21建设高集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资金补
--42.71助
口罩补助款--36.95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经营
--35.34贡献奖第三批服务业发展资金(嘉兴市发展--30.00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现代供应链体系
7.00-25.00
专项激励
外经贸第三批补助(市商务局)11.94-25.00
2019年钟公庙街道政策奖励款20.00-16.21
其他补助245.48210.15169.32
合计1852.951510.942079.13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投资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0.83-52.48-112.0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3.58
43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分红取得的投资收益2.421.931.45
合计-68.41-50.54-77.03
(8)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信用减值损失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坏账损失-879.12657.68-601.02
合计-879.12657.68-601.02
(9)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商誉减值损失-52.96-90.79-93.77
存货跌价损失-442.59--
合计-495.55-90.79-93.77
(10)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资产处置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17.11260.73210.32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853.18488.08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0.45-3.41-
合计-16.661110.49698.40
2021年度,英特药业资产处置收益1110.49万元,主要系出售华龙商务大
厦车库以及政府收储所致。2020年度,英特药业资产处置收益698.40万元,主要系政府收购公司土地使用权所致。
43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1.479.341.71
政府补助2.25356.45488.33
保险赔偿收入19.743.34-经批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418.89-229.07

接收捐赠47.00
其他13.0071.3759.61
合计512.34440.51778.72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和经批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2020和2021年度,英特药业收到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488.33万元和356.45万元。
英特药业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财政补贴-286.95371.61
其他补助2.2558.5010.10
浦江县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10.00-
其他奖励-1.003.20
旧车淘汰补助资金--40.95
经济商务局奖金--30.00
商务企业政策补贴--18.83
拆迁补贴--12.25
小微企业补贴--1.40
合计2.25356.45488.33
(1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表所示:
43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0.9449.3128.93
对外捐赠1249.101928.72763.63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432.6870.2028.85
其他19.5563.63134.56
合计1742.272111.86955.98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系英特药业与各基金会间公益性捐赠支出较多所致。
(1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所得税费用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0313.3814677.3312120.96
递延所得税费用-584.05-435.48-257.61
合计9729.3314241.8511863.35
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132904.03671.1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1888.321900.022726.48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2.421.9335.03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202.70-1987.84-638.37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641.902818.142794.32
43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减:所得税影响额253.74643.36923.8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88.162174.781870.52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8.55267.19222.7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349.611907.591647.73
性损益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获得的政府补助。其中,2021年度英特药业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04.03万元,包括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收益1833.50万元。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647.73万元、1907.59万元和349.61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04%、5.31%和1.44%。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英特药业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915.4923487.6932699.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8.80-2808.78-2992.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67.77-39930.80-5830.2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26.52-19251.8923877.3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691101.222672834.502500669.8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600377.662621222.762558940.9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94.64%98.07%102.33%
金/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70915.4923487.6932699.75
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63.44%57.92%100.73%净利润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英特药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营业收入
43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覆盖比例整体较高。
2020年度,英特药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净利润的覆盖比例整体较高。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显著偏离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主要系英特药业业务规模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支出相对增加,且英特药业主营业务采用信用方式进行结算增加所致。2021年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较2020年末增加了35106.27万元。2022年1-7月,英特药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值为-70915.49万元,原因系英特药业主要客户为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客户付款周期较长且存在周期性,应收账款集中在下半年回款,但是英特药业采购付款在全年均匀发生,从而导致上半年度采购付款多而销售收款少,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加:资产减值准备495.5590.7993.77
信用减值损失879.12-659.31602.6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
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3789.066740.086805.61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3772.025853.90-
无形资产摊销546.96412.61407.6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67.571195.671287.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6.66-2984.64-696.25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9.4739.9727.2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财务费用9183.6514107.8212793.14
投资损失68.4150.5477.0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457.28-217.81-32.6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26.77-217.67-224.96
存货的减少-20474.51-29887.732299.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142156.72-27144.02-18211.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44987.8415419.13-4992.55
43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844.70134.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0915.4923487.6932699.75净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29220.29133746.81152998.7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33746.81152998.70129121.3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
---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
---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526.52-19251.8923877.33额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92.16万元、-2808.78万元和-3278.80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导致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英特药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830.25万元、-
39930.80万元和69667.77万元。英特药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取得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和收到母公司英特集团的往来款。英特药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母公司英特集团的往来款。
2021年度英特药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39930.80万元,主要系当
年度英特药业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英特药业2021年末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少了24023.99万元。2022年1-7月英特药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69667.77万元,系英特药业部分借款通常年初借入,年末归还,因此取得借款所
收到的现金较多,英特药业2022年7月末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了101698.44
43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万元。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股权。假设本公司自报告期初起将英特药业按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纳入备考财务报表编制范围,以英特集团作为主体持续经营。本公司据此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由大华会计师出具《备考审阅报告》。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或供应企业采购产品,然后再批发给下游的医疗机构、药店、经销商等或通过零售终端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英特药业,作为英特集团经营核心单元,全面覆盖浙江省一、二、三级终端并辐射华东区域,
构建了完整、全面的分销渠道,同时,通过普通药店、DTP 药店等医药零售终端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医药产品。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7月,英特药业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500669.88万元、2672834.50万元和1691101.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463.95万元、40553.82万元和26918.7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根据英特药业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盈利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43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384912.681424912.6840000.002.89%
负债总计1013408.801047333.8033925.00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6813.65341661.57144847.9373.60%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1691241.911691241.91--
营业成本1580315.261580315.26--
利润总额37046.1037046.10--
净利润27035.982703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938.0724328.6812390.61103.79%
的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224533.451264533.4540000.003.27%
负债总计872975.25906900.2533925.003.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9585.97321745.98132160.0169.71%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2673097.952673097.95--
营业成本2498595.972498595.97--
利润总额54062.1254062.12--
净利润39613.323961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780.9934980.6318199.64108.45%
的净利润
注:交易后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2年7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196813.65万元增至341661.57万元,增长率为73.60%,2022年1-7月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11938.07万元增至24328.68万元,增长率为103.79%。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会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43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31日/2022年1-7月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1238083.561278083.5640000.003.23%
非流动资产146829.11146829.11--
资产总计1384912.681424912.6840000.002.89%
流动负债944170.29978095.2933925.003.59%
非流动负债69238.5169238.51--
负债总计1013408.801047333.8033925.003.35%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额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1074189.191114189.1940000.003.72%
非流动资产150344.26150344.26--
资产总计1224533.451264533.4540000.003.27%
流动负债772669.29806594.2933925.004.39%
非流动负债100305.96100305.96--
负债总计872975.25906900.2533925.003.8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上升40000.00万元,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增长40000.00万元。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上升33925.00万元,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导致其他应付款增长23925.00万元,同时因英特药业于2022年进行现金分红20000.00万元,需分派给交易对方10000.00万元,导致应付股利增长10000.00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流动比率(倍)1.311.311.391.38
速动比率(倍)0.960.970.980.99
资产负债率73.17%73.50%71.29%71.72%
44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2年7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均保持稳定,整体来看,公司偿债风险可控。
(3)未决诉讼本次交易前,英特药业涉及的未决诉讼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一、交易标的涉诉情况”。
英特药业报告期内涉及的相关诉讼案件未对英特药业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事件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上市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事业”为使命,致力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商”,为服务“健康中国”、“健康浙江”贡献更大的英特力量。
英特集团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提升、创新式发展、生态圈协同”,向客户提供多场景、数字化的健康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进一步增强服务“健康浙江”和“健康中国”的战略能力,进一步优化“一体两翼”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强化“医药流通+互联网”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合发展、创新变革和治理能力。目标通过不断巩固并扩大浙江省内药品销售份额领先的优势,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推进业务并购整合,培育壮大医药流通+互联网创新业务,增强服务“健康浙江”和“健康中国”的战略能力,实现英特集团“十四五”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英特药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单元,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资源的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
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同时,本次交易梳理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两者股权关系,有利于推动后续资源和业务的整合,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4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反映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1-7月2021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56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530.67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上升,主要因为英特药业为所属行业优质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再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因此对上市公司无影响。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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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大华会计师已对英特药业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7月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英特药业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8917.26152639.25178228.83
应收票据2109.622440.42445.17
应收账款678190.84536910.58501804.31
应收款项融资12905.415659.435784.22
预付款项20157.1024268.5725221.70
其他应收款29102.0232639.3923608.35
存货309706.61289674.68259786.95
其他流动资产7771.879546.3910995.44
流动资产合计1208860.711053778.721005874.9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101.231172.061224.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5588.3867.59
投资性房地产18033.0819419.9721401.46
固定资产49786.1451586.4153636.76
在建工程299.1372.3974.62
使用权资产12131.5114736.99-
无形资产6465.376605.287045.11
商誉11992.4712045.4312136.22
44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3211.293600.53331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49.951392.671174.86
其他非流动资产567.205.685.68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498.91110725.78100081.03
资产总计1314359.621164504.501105955.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2778.32181079.88205103.87
交易性金融负债--525.00
应付票据71427.3983960.8993371.53
应付账款441592.59374228.04344234.02
预收款项70.9778.4017.54
合同负债5957.907125.5710447.09
应付职工薪酬26495.6916987.0316536.39
应交税费9151.2716401.5013216.83
其他应付款148440.90178824.18147324.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59.305090.95-
其他流动负债599.55936.741364.10
流动负债合计991273.88864713.18832140.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2.36500.00-
租赁负债5383.236888.65-
递延收益629.25705.99864.98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8.702992.183204.65
非流动负债合计9373.5411086.824069.64
负债合计1000647.42875800.00836210.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42600.0042600.0042600.00
资本公积965.25120.554969.93
44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综合收益39.8259.9544.35
盈余公积21032.9521262.9019181.86
未分配利润213156.88188943.25162597.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7794.91252986.65229393.6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35917.3035717.8540351.74
所有者权益合计313712.20288704.50269745.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14359.621164504.501105955.9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691101.222672834.502500669.88
减:营业成本1579143.422498502.122345190.69
税金及附加2881.414424.373962.64
销售费用41667.5963508.9059224.58
管理费用20564.8038589.5935616.00
研发费用374.25648.50-
财务费用9018.0413864.4014336.14
其中:利息费用9019.5815343.2615427.87
利息收入598.731166.04944.44
加:其他收益1886.071543.572238.15
投资收益-68.41-50.54-77.03
其中:对联营企
-70.83-52.48-112.05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879.12657.68-601.02
资产减值损失-495.55-90.79-93.77
资产处置收益-16.661110.49698.40
二、营业利润37878.0356467.0244504.57
加:营业外收入512.34440.51778.72
44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1742.272111.86955.98
三、利润总额36648.1054795.6644327.31
减:所得税费用9729.3314241.8511863.35
四、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6918.7840553.8232463.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213.6335898.8827268.01
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2705.144654.935195.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0.1315.59940.22净额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1315.59940.2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6898.6540569.4133404.18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193.5135914.4828208.23
综合收益总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705.144654.935195.94
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600377.662621222.762558940.98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92.0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4966.7646254.9538796.5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15436.482667477.712597737.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583980.732474573.342413006.19
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28151.3253831.3352149.60
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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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37309.7440526.9937045.8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6910.1775058.3662836.1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6351.972643990.012565037.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0915.4923487.6932699.75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636.4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230.731.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445.084694.851164.91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669.81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4.29--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1.794725.584472.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1528.097271.864664.76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62.50262.502765.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960.00-35.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50.597534.367464.7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78.80-2808.78-2992.16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7457.24353977.97310396.2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81220.27213721.24110882.43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8677.51567699.21421278.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4939.24377464.12307799.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7191.3816247.3711917.84
息支付的现金
44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2603.173316.103271.09
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76879.12213918.52107391.9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009.75607630.01427108.9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9667.77-39930.80-5830.25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526.52-19251.8923877.33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33746.81152998.70129121.37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29220.29133746.81152998.70
物余额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6114.70190248.51
应收票据2109.622440.42
应收账款678204.78536912.69
应收款项融资12905.415659.43
预付款项20264.4524575.82
其他应收款30278.9412176.92
存货309706.61289674.68
其他流动资产48499.0752500.71
流动资产合计1278083.561114189.19
非流动资产:
44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1101.231172.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0.39203.77
投资性房地产18033.0819419.97
固定资产77249.1279724.20
在建工程5411.052651.05
使用权资产12131.5114764.52
无形资产14149.1714408.73
商誉12831.3712884.33
长期待摊费用3211.29360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1898.111433.82
其他非流动资产642.8081.28
非流动资产合计146829.11150344.26
资产总计1424912.681264533.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2778.32181079.88
应付票据71427.3983960.89
应付账款440494.44374330.20
预收款项70.9778.40
合同负债5957.907159.56
应付职工薪酬26782.1817253.05
应交税费9387.4516898.95
其他应付款80437.4294446.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015.795311.91
其他流动负债25743.4426074.79
流动负债合计978095.29806594.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2.3630500.00
应付债券51566.0850519.73
44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5383.236902.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455.12
递延收益8924.69938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8.702992.18
非流动负债合计69238.51100305.96
负债合计1047333.80906900.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50246.2641574.03
其他权益工具10891.7310905.17
资本公积145679.49153618.82
减:库存股3866.883866.88
其他综合收益-39.80-14.76
盈余公积2688.442688.44
未分配利润136062.3211684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1661.57321745.98
少数股东权益35917.3035887.22
所有者权益合计377578.87357633.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24912.681264533.45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1691241.912673097.95
减:营业成本1580315.262498595.97
税金及附加3026.594730.19
销售费用39182.3260335.13
管理费用22137.0041524.67
研发费用517.33856.41
财务费用8844.9014318.26
45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7月2021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8902.9815976.38
利息收入664.51427.04
加:其他收益2291.031967.41
投资收益-50.43371.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52.85-52.48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1100.77-219.00
资产减值损失-495.55-90.79
资产处置收益-16.141110.49
二、营业利润37846.6655877.30
加:营业外收入972.18441.80
减:营业外支出1772.742256.97
三、利润总额37046.1054062.12
减:所得税费用10010.1214448.80
四、净利润27035.9839613.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7035.9839613.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8.6834980.63
2.少数股东损益2707.304632.6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045.76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25.045.76益的税后净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7010.9439619.08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24303.6434986.39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07.304632.69
45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二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在主营业务方面,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下属企业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涉及少量的中药饮片生产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健康产业集团控制的康恩贝下属相关子公司亦存在经营中药饮片加工生产业务的情形。上述企业的经营业务与英特中药饮片和钱王中药存在重合,构成同业竞争。
(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1、解决措施
根据有关方承诺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公司和控股股东积极推进有关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工作。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将英特中药饮片100%股权和钱王中药100%股权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1)英特中药饮片
2022年8月26日,英特中药饮片由非关联第三方摘牌,并向浙江产权交易
所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2022年9月2日,英特集团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与受让方签署《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2022年9月21日,英特药业收到全部交易对价2878.94万元(扣除交易手续费)。
2022年10月26日,英特中药饮片完成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工商信息变更。至此,
英特中药饮片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钱王中药
截至挂牌期满,钱王中药在挂牌期间无摘牌方。2022年10月14日,钱王
45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药股东会决定,停止中药饮片生产业务,注销相关证件,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钱王中药已取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决定书》(浙药监销予字2022007号),同意注销其所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即不再涉及药品生产相关业务。
综上,英特集团与国贸集团、健康产业集团、康恩贝在中药饮片生产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已得到解决。
英特集团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及零售业务,仅有前述2家公司涉及中药饮片生产业务,2021年其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分别为19412.86万元、191.62万元、5215.67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比例分别为0.73%、0.48%、1.48%。从收入、利润、资产规模和业务定位等角度,此次处理中药饮片生产业务对公司影响很小。
2、相关承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英特集团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避免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问题相关承诺函内容(包括2017年11月、2019年3月、2020年6月和2020年10月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进一步规范同业竞争相关事项的承诺》和《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将继续推进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上市公司股东华辰投资做出如下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努力避免或减少从事与英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以英特集团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英特集团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英特集团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英特集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对方康恩贝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
45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具的关于避免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问题相关承诺函内容(包括2020年10月26日出具的《关于解决公司相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将继续推进本公司与英特集团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相应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二、关联交易
(一)英特药业的主要关联方
截至2022年7月31日英特药业的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英特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50%股份,根据英特药业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英特药业董事会设有五名董事,其中四名非职工董事均由英特集团委派,因此实际由英特集团控制,英特集团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英特药业的实际控制人。
2、英特药业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与标的公司关系金华英特一级子公司英特物流一级子公司英特明州一级子公司英特医药药材一级子公司英特电子商务一级子公司嘉兴英特一级子公司浦江英特一级子公司英特生物制品一级子公司英特怡年一级子公司丽水英特一级子公司健业资产一级子公司英特中药饮片一级子公司英特健康文化一级子公司宁波英特怡年一级子公司宁波英特一级子公司湖州英特一级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一级子公司
45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名称与标的公司关系英特卫盛一级子公司淳安英特一级子公司临安康锐一级子公司杭州英特一级子公司台州英特一级子公司温州英特一级子公司英特一洲一级子公司英特盛健一级子公司嘉信医药一级子公司英特大通一级子公司英特海斯一级子公司钱王中药一级子公司金华英特物流二级子公司温州英特物流二级子公司浦江恒生二级子公司宁波英特物流二级子公司英特医疗科技二级子公司新城卫盛二级子公司北门卫盛二级子公司东门卫盛二级子公司淳安健民二级子公司嘉信元达物流二级子公司英特华虞二级子公司华润英特中药参股子公司嘉兴华氏兰台参股子公司
3、持有英特药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与标的公司关系
标的公司母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国贸集团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标的公司母公司之主要股东,持有标的华辰投资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与标的公司关系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5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2年7月31日,在英特药业及控股股东处任职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任职的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英特药业的关联自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6、英特药业的其他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标的公司关系华润医药商业控股股东的主要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国贸集团东方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国贸云商控股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香港泰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温州仁道医药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国贸乳制品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惠灵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中非国际经贸港服务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塔牌国酿绍兴酒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
45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英磊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国贸集团控制孙金玲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方浩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杭州源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关键管理人控制的公司黄晓秋子公司少数股东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程旭华子公司少数股东方海越子公司少数股东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江有龙子公司少数股东沈海波子公司少数股东余丽萍子公司少数股东章卫耕子公司少数股东钟华飞子公司少数股东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傅红照子公司少数股东王秀钦子公司少数股东郑云伟子公司少数股东绍兴大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胡建初子公司少数股东蒋武子公司少数股东邹萍子公司少数股东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子公司原少数股东瞿华子公司原少数股东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浙江检捷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子公司关键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与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华润医药商业及标的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企业亦为标的公司关联方。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8711号),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359413541.25444049912.06199073154.91
45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浙江天道医药有限
采购商品3535081.605367485.464583871.36公司常山天道中药饮片
采购商品412128.42441599.00659770.66有限公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
采购商品2502934.133802716.85750897.09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及其
采购商品112468377.66186978663.20156923322.85子公司浙江畅购天下电子
采购商品--2238513.28商务有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中
采购商品--127018.34药饮片有限公司浙江国贸乳制品有
采购商品--10089.91限公司浙江惠灵对外贸易
接受劳务--15564.22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化工进出口
接受劳务--2293141.59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保健品
进出口有限责任公接受劳务--99744.00司中韩人寿保险有限
采购商品-27192.901015197.54公司
英特集团接受服务21916361.91--浙江英特物联网有
接受服务2565111.48--限公司浙江英特物联网有
采购商品2496075.07--限公司浙江英磊联信息技
接受服务399448.17--术有限公司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1996901.474102627.301283683.15温州仁道医药有限
出售商品675513.771397563.97-公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
出售商品215625.30141932.53141.51团股份有限公司
45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7月2021年度2020年度浙江省医药保健品
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出售商品414449.561434477.871782857.97司浙江天道医药有限
出售商品147769.10389713.791009982.50公司华润医药商业及其
出售商品45172175.2652341158.4869032782.54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医药药
出售商品--320621.50材有限公司杭州友安物业管理
出售商品--663.72有限公司浙江畅购天下电子
出售商品--911964.58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
出售商品10176.99-2123.89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
出售商品--4973.45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商业保
出售商品1805.31--理有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中
出售商品--3318.58药饮片有限公司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提供劳务73547.16--浙江中非国际经贸
出售商品76928.00--港服务有限公司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2022年1-7月2021年度确认2020年度确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确认的租赁费的租赁费认的租赁费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62435.52107032.32111160.94
有限公司(注1)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125620.19215348.88191314.31
有限公司(注2)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17740.1430720.0017920.00
有限公司(注3)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10583.799071.82-
有限公司(注4)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车辆22018.3516513.76-
有限公司(注5)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注房产782697.071350000.001350000.00
6)
45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1-7月2021年度确认2020年度确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确认的租赁费的租赁费认的租赁费
黄晓秋(注7)房产107583.00180000.00142321.64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房产-955000.00955000.00
8)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注房产147000.00252000.00252000.00
9)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房产19833.3334000.00-
10)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房产177333.33364000.00483000.00
11)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
房产875000.001500000.00-公司(注12)绍兴大通超市有限
房产26250.0045000.0037500.00公司(注13)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9729.06--
有限公司(注14)杭州临安康锐科技
房产27310.38--
有限公司(注15)
合计2411134.165058686.783540216.89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注1: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2楼第5层用于办公,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111160.94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107032.32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64843.89元。
注2: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村上坞里69号4楼三至四层房屋用于仓储,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191314.31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
215348.88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37277.78元。
注3: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2幢第一层左边三间,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1792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30720.00元;
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7920.00元。
注4: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2幢第一层右边两间,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应承担租金9071.82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1200.00元。
注5: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协议》,向该公司租赁车牌为浙A2R0R9牌依维柯轻型封闭式货车,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应承担租金16513.76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4000.00元。
46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6:根据子公司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签订
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后庙路835号、837号房产,面积约7000平方米及其装修附属物(包括电梯、电力、消防设施等),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135000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1350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782697.07元。
注7:根据子公司英特一洲(温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黄晓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个人租赁位于温州市双乐住宅区 B 幢 105、107 号房产,租赁面积为 133 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142321.64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180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07583.00元。
注8:根据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
《仓储场地租赁协议》,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经济开发区鸿雁路478号仓库,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95500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955000.00元。2022年1月1日起不再租赁。
注9:根据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百官街道凤山路489号北3-4层房屋用于办公,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25200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252000.00元;2022年1-
7月应承担租金147000.00元。
注10:根据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签订的《仓储场地租赁协议》,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松下镇大街15号一楼西一间营业房,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应承担租金34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9833.33元。
注11:根据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签订的《仓储场地租赁协议》,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市经济开发区鸿雁路478号仓库及其他共7处,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48300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364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177333.33元。
注12:根据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与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步行街219号桃园商场1-2楼营业房产,根据合同约定2021年应承担租金1500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875000.00元。
注13:根据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与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解放路步行街219号桃园商场4楼8间房屋,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应承担租金37500.00元;2021年应承担租金45000.00元;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26250元。
注14: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4幢5层房屋用于员工住宿,根据合同约定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9729.06元。
注15:根据子公司杭州临安康锐药房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上坞里69号2幢6层房屋用于办公,根据合同约定2022年1-7月应承担租金27310.38元。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标的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46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担保是否已经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履行完毕
英特集团300000000.002020/6/302023/6/29否
英特一洲15819662.082022/3/252023/3/22否
医疗器械公司20000000.002021/12/82022/12/8否
医疗器械公司15000000.002021/3/82023/3/17否
淳安英特6700000.002021/12/302022/11/30否
宁波英特10000000.002021/8/102022/8/9否
宁波英特19000000.002022/6/32023/6/3否
宁波英特43330000.002021/11/192022/11/19否
宁波英特19600000.002022/2/182022/8/18否
宁波英特20000000.002022/3/212023/3/29否
温州英特148500000.002021/10/212023/6/15否
温州英特48500000.002022/2/282023/2/24否
英特生物制品3564000.002022/3/102022/11/13否
英特生物制品3011900.002022/2/92023/1/6否
英特大通24000000.002022/4/282023/5/5否
英特大通9000000.002022/6/272022/9/27否
英特海斯9600000.002022/3/312022/9/23否
湖州英特9996000.002022/4/152022/10/25否
英特盛健16886769.552022/7/112023/7/19否
嘉信医药60000000.002022/2/82023/7/27否
英特卫盛9500000.002022/4/142022/11/24否
英特医药药材18000000.002022/4/82023/4/6否
(2)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担保是否已经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履行完毕方浩(注1)2400000.002022/7/82027/7/6否
孙金玲(注1)2600000.002022/7/82027/7/6否
王秀钦(注2)8000000.002021/3/82022/8/10否
郑云伟(注2)8000000.002021/3/82022/8/10否绍兴大通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70000000.002020/4/102023/3/9否公司(注3)绍兴上虞大通
资产经营有限45000000.002021/6/152026/6/15否公司(注4)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6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1: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方浩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贷合同2021-026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愿意将台州市新东方商厦3001、3011、3012号为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6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2400000.00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7月31日,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520.00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
子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孙金玲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贷合同2021-026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愿意将台州市云顶佳苑雅园6幢1002室为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6日期
间不高于人民币2600000.00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7月31日,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520.00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
注2:2021年3月8日,英特药业、郑朝龙、王秀钦和郑云伟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授 WY2021001-DB1/2/3/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内容,英特药业、郑朝龙、王秀钦和郑云伟为子公司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借取的借款期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10日短期借
款18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
1800.00万元。
注3:2020年4月10日,绍兴大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控股”)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3310052020001428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大通控股为保证人,为子公司绍
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9日期间的所签署合同的债权
提供最高额为7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500.00万元。
注4:2021年6月15日,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2021年上虞(抵)字015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百官街道解放街
13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为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自2021年
6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4500.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标的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元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英特集团250000000.002018/4/132023/4/13注1
英特集团461937337.472020/1/12020/12/31注2
英特集团300000000.002020/6/302023/6/29注3
英特集团60000000.002020/1/12020/12/31注4宁波市鄞州医药
10360000.002020/1/12020/12/31注5
药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大药房
26000000.002020/1/12020/12/31注5
有限公司
46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英特集团180000000.002021/1/192022/1/18注6
英特集团180000000.002021/12/102022/12/9注6
英特集团38668800.002021/12/272022/12/26注7
英特集团462177276.142021/7/12022/6/30注8
英特集团250000000.002021/10/222022/5/30注9宁波市鄞州医药
2021/1/12021/8/22注10
药材有限公司
4000000.00
宁波明州大药房
2021/1/12021/8/22注10
有限公司
英特集团325000000.002022/6/282023/6/27注11
英特集团250000000.002022/5/192022/12/29注12
关联方拆入资金说明:
注1:英特集团发行中期票据筹集资金2.50亿元,2018年4月13日与标的公司签订《中期票据统借统还借款合同》,将2.50亿元资金全部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置换银行贷款或补充营运资金,并按签订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布的短期融资债券同期同档次利率向标的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2020年归还中期票据上期利息16825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尚有12758958.21元利息费用未支付,2021年已归还本金及利息。
注2:英特集团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2460295.01元,2019年7月1日与标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461937337.47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4.35%收取利息;2020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5358964.31元。
注3:标的公司本期从英特集团拆入300000000.00元,系2020年6月30日英特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复工复产达产专项借款合同》,取得的30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由标的公司于担保期内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0.00万元。本次借款所获取的资金全部用于标的公司采购复工复产达产所需原材料等日常资金周转需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尚有
4933333.34元利息费用未支付。2021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9733333.32元;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5653333.35元。
注:4:标的公司2020年从英特集团拆入往来款60000000.00元,2020年归还往来款
140000000.00元。
注5: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就
子公司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明州”)股权转让事由签订协议;
双方约定,除注册资金外,因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由各股东方按比例提供,利息费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英特明州负责支付。英特明州2020年度累计向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借入10360000.00元资金,归还29000000.00元资金,支付利息1999409.83元;累计向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借入26000000.00元借款,归还本金2000000.00元,支付利息53166.67元。
注6:英特集团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1月19日与标的公司签
订《借款合同》,将180000000.00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4.3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本期已归还;2021年12月10日与标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180000000.00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4.3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
10日至2022年12月9日;2021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合计7611050.00元;2022年
46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5225800.00元。
注7:英特集团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取得资金38668800.00元,2021年12月27日与标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38668800.00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3.8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2021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2406.24元;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876707.61元。
注8:英特集团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62177276.14元,2021年7月1日与标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462177276.14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4.3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
30日;2021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0906615.69元;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
利息费用7285046.63元。
注9:英特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50亿元,2021年10月22日与标的公司签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短融资券统借统还合同》,将2.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并按签订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期同档次利率2.8%向标的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2021年度,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380555.55元;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
3071955.86元。
注10: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
就子公司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明州”)股权转让事由签订协议;
双方约定,除注册资金外,因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由各股东方按比例提供,利息费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英特明州负责支付。英特明州2021年度累计向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归还24000000.00元资金,支付利息678600.00元;累计向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借入4000000.00元借款,归还本金28000000.00元,支付利息725483.33元。
注11:英特集团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62177276.14元,2022年6月28日与标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325000000.00元提供给标的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4.3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
27日;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217395.83元。
注12:英特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50亿元,2022年5月19日与标的公司签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短融资券统借统还合同》,将2.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并按签订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期同档次利率2.29%向标的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2022年1-7月,标的公司确认利息费用1205555.56元。
(2)标的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元关联方拆出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浙江英特物联网
77504866.002020/1/12020/12/31注1
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物联网
450000.002021/1/12021/3/1注2
有限公司浙江华润英特中
19600000.002022/3/162025/3/16注3
药有限公司
注1:标的公司2020年度向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拆出往来款77504866.00元。
46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2:标的公司2021年度向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拆出往来款450000.00元。
注3:标的公司2022年度按持股比例向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拆出往来款
19600000.00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1100884.00-----
(2)应收账款
单位: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
温州仁道医药有限公司151350.00756.75727996.003639.98--
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38500.00192.50104840.00524.2064787.00323.94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
15955703.2279778.526956963.9234784.829400202.1448479.64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894599.534473.001726682.008633.41792263.003961.32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
241640.001208.20185900.00929.53000.0015.00
限公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
38780.72193.90----
份有限公司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华润医药商业及其
166204.08831.0236869.00184.35204499.931022.50
子公司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19789014.2598945.07787.573.94712900.833564.50浙江奥托康制药集
--210.301.05399.802.00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集团--217287930.011086439.6534850000.007850000.00浙江英特物联网有
--1385447.386927.24108504866.00542524.33限公司浙江华润英特中药
19600000.0098000.00----
有限公司
46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预付账款
单位:元
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105522.63-2864180.56-1963505.13-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8473.91-995.94-272369.33-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物流
--14235.00---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
301884.94-212004.68-130688.35-
限公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
108.52-54.26-54.26-
有限公司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
----0.02-限公司
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509.73-
黄晓秋----47440.50-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
----227381.00-限公司
(5)应付票据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4855660.69--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1476783.50--
(6)应付账款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52797108.7729484477.1616167515.11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17827326.6638666008.9624457231.02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
97707.0072227.00194587.00
公司
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32087.1765107.36222963.60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1602589.06780595.481313053.28
公司
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3363744.91899388.65925282.41
浙江国贸乳制品有限公司-0.020.02
浙江塔牌国酿绍兴酒有限公司496.55496.55496.55
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66.2766.27576.00
46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杭州源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5564.105564.105564.10
浙江检捷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4866.66
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16522.3916522.3916522.39
英特集团10024644.08652713.56330954.21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2893363.90--
(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106309.576309.576309.57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98431.9298009.9598120.54
程旭华31225.0040750.0020000.00
方海越-18500.0017800.00
江有龙30000.0030000.0030000.00
瞿华7438.591684341.413811515.26
沈海波44750.00470350.0032500.00
余丽萍-10000.0038000.00
章卫耕22145.0028125.0020500.00
钟华飞22145.0028125.0020500.00
宁波明州大药房有限公司--24000000.00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
--24000000.00司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
9721.359721.359721.35
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
1186.801186.80101186.80
限公司
英特集团1098044099.201238115706.71911511182.14
(8)应付股利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英特集团-27500000.0011196402.44
国贸集团-14300000.005822129.27
华辰投资-13200000.005374273.17
傅红照--516.12
方海越--774.19
沈海波-2400000.00-
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312711.67-
46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黄晓秋1066784.00
胡建初583424.00
蒋武212424.00
邹萍214968.00
(9)合同负债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2022年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3162.6164366.4258424.81
康恩贝及其子公司1788.0012405.1212640.96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少数股权,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产生影响。
(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贸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英特集团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与英特集团关联交易承诺函相关内容,并将继续推进减少与规范本公司与英特集团之间关联交易的各项解决措施。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华辰投资做出如下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46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英特集团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募集资金认购方康恩贝做出如下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与英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英特集团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
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在本公司作为英特集团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英特集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英特集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470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三节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批准或核准:
1、康恩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47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
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英特药业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英特药业100%股权评估值为339000.00万元,与英特药业单体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215780.8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23219.12万元,增值率为57.10%;
与英特药业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262627.87万元相比,评估增值76372.13万元,增值率为29.08%。
虽然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但仍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2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9200.00万元、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27400.00万元。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3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478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36000.00万元。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标的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同时,尽管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对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进行约定,但若未来发生标的资产未达到承诺业绩、且业绩承诺方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以履行相
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关联方康恩贝发行股份募
47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采用定价方式发行,尽管募集配套资金的潜在认购方康恩贝对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具有充足的信心,但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募集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预期,则可能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整体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聚焦医药流通环节,在浙江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医药物流设施和配送网络。浙江省医药市场规模和人均用药水平在国内排名前列,全国性企业和其他区域性企业也持续加大对浙江市场投资和销售网点的布控力度,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虽然标的公司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标的公司多
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但由于市场竞争因素,标的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一定会继续长期维持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关系并保持竞争优势,则标的公司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降,对标的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不利的影响。
(二)业务资质无法展期的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在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前办理换证或展期。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亦会不定期更新相关资质取得、存续的要求和标准。标的公司一直以来合法合规经营,重视质量控制,但仍无法完全保证能够换发、展期相关资质证书,或在未来完全满足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取得或延续所需的资质证书,标的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影响。
47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医药流通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业务覆盖范围从重点区域市场向浙江全省网络拓展,在浙江省的公立医疗机构覆盖和渗透能力较强,但一旦该区域的医药招标和配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政策和法规调整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包括药品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规范、两票制、带量采购、一票制、分级
诊疗、医保控费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引发医药市场的分化与重组,不规范运营、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网络较小和服务能力较弱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或整合。
标的公司在行业政策和法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和管理,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扩大在区域市场中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随着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和法规也将随之变化。若标的公司目前的经营策略跟不上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则标的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将失去优势地位。
(五)药品价格下调风险近年来,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出台相应政策推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启动带量采购(在招标时承诺药品销量,支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共同分享市场,通过促使中标企业降低推广费用、非中标企业低价竞标降低药品价格)试点工作等多项措施降低医药产品终端价格。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预计我国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将压缩整个医药生产行业的利润空间,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盈利也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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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医药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药品质量及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标的公司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各类经营活动,但标的公司在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及其他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担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标的公司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声誉受损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七)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通过收购完善在区域和终端市场业务布局,加强物流服务能力。随着英特药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网点的不断完善、医药物流中心的不断增加,英特药业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将会逐步提高,对英特药业已有的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一定挑战。如果英特药业管理层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英特药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可能会带来管理风险,并削弱英特药业的市场竞争力。
(八)应收账款风险
在我国医药商业行业,医疗机构等终端处于优势地位,拥有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主要体现为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加,占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2020年末、
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01804.31万元、
536910.58万元和678190.8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5.37%、46.11%和
51.60%。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且占比较高,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标的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尽管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较强,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标的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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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货风险
因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医药流通企业的药品仓储及配送必须满足终端需求的及时性、不确定性及突发传染性疾病的急迫性要求;同时,医药流通企业还需应对商品在途运输的不确定性,因此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对药品保持一定的库存量。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9786.95万元、289674.68万元和309706.6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3.49%、
24.88%和23.56%。
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所制定的《存货购销核算细则》《库存盘点管理办法》《近效期商品损失管理办法》《商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发出商品规范管理。标的公司目前已具备较高的库存管理能力,但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实行库存管理,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十)流动性风险
由于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7月末,英特药业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61%、75.21%和
76.13%,均处于高位。
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银行贷款政策全面收紧或银行利率大幅提升,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经营资金可能出现短缺,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稳定经营。
(十一)房产土地相关风险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在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上述房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瑕疵资产”)共涉及房屋建筑物面积7173.40平方米,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标的公司将积极主动完善产权权属。
标的公司上述瑕疵房产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该等瑕疵资产不属于重要经营性资产,而且相关土地总面积较小,未取得该等房产的权属证明不会对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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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对于上述事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已出具《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瑕疵的承诺函》,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房产和土地存在相关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仅取得划拨土地证、使用未征收集体土地等情形),如上述情况致使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将按照其在标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标的公司目前部分经营场地为租赁方式取得。如果租赁期满后不能续租,标的公司将要重新寻找合适的办公及仓储用地并进行搬迁,从而对公司的药品批发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连锁药店门店将面临暂时停业、迁移、重新选址装修等情况,对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部分经营用地依赖租赁房产的风险。就标的公司租赁房产相关事宜,国贸集团与华辰投资已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如英特药业及其子公司承租及出租房产、土地存在任何瑕疵,可能导致英特药业相关资产发生任何损失、无法使用或因此导致英特药业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其将按照在英特药业中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二)同业竞争风险
为解决同业竞争,国贸集团、英特集团、康恩贝及健康产业集团于2020年
10月均已分别就解决中药饮片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出具明确承诺,英特集团应
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转让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问题,且相关承诺已由出具方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但仍存在相关承诺无法履行,或履行时间晚于预期的风险。
英特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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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誉减值风险
标的公司由于前期收购英特明州、英特一洲和临安康锐等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商誉金额。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7月末标的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12136.22万元、12045.43万元及11992.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
1.03%及0.91%。虽然本次交易不产生新的商誉,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政治环
境、市场条件、产业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被收购公司未能适应前述变化,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标的公司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
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理性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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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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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之“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整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仍处于相对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交易,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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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英特集团《公司章程》已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进行明确约定,具体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投资、购买
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
48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元。
(三)现金分红比例与时间间隔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当年度应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投资支出等各种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与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
48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机制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以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公司在制订与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方案过程中,
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调整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作出利润分配方案或现金分红比
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层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董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年度报告和指定媒
48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体上予以披露。
8、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六)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七)子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为提高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发挥对子公司的控制力,通过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审议其利润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积极督促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保障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规划的有效实施。”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英特集团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
停牌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0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英特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和康恩贝(作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方、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英特药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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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5、前述4项中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在英特集团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知情人
及其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英特集团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承诺书等文件,在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如下:
1、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英特集团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发行63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共计21名自然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序号姓名职位
(股)
1应徐颉英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0000
2杨永军英特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150000
3吴敏英英特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50000
4吕宁英特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50000
5刘琼英特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50000
6何晓炜英特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50000
7谭江英特集团董事会秘书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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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序号姓名职位
(股)
8金小波英特集团财务负责人90000
9其他13名人员英特集团或英特药业员工900000英特集团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的总股本255431982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
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1.999562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增加。
2)英特集团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21名激励对象发行9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2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共计3名自然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序号姓名职位
(股)
英特集团董事、总经理;
1汪洋120000
英特药业董事长
2其他2名人员英特集团员工72000
上述人员系因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而取得限制性股票,不属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活动。
(2)英特药业董事杨谧之亲属在核查期间内买卖英特集团股票行为如下:
姓名与本次交易的关系变更日期交易方向买卖数量(股)
2022-04-25买入500
王智军英特药业董事杨谧配偶
2022-05-26卖出-500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药业董事杨谧出具如下承诺:本人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标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人配偶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配偶于自查期间买
48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配偶及其他近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或建议
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及本人配偶及其他近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
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本人配偶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药业董事杨谧配偶王智军出具如下承诺: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的配偶未向本人泄露有关信息或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建议本人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
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
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3)英特药业副总经理陈炫之亲属在核查期间内买卖英特集团股票行为如下:
姓名与本次交易的关系变更日期交易方向买卖数量(股)
2021-12-15卖出-40000
2022-01-05买入5000
2022-01-06卖出-5000
英特药业副总经理2022-01-13买入2000陆又芬
陈炫母亲2022-01-25买入5000
2022-02-22买入10000
2022-03-04卖出-5000
2022-03-07卖出-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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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与本次交易的关系变更日期交易方向买卖数量(股)
2022-03-08买入5000
2022-03-09买入10000
2022-03-10卖出-10000
2022-03-15买入10000
2022-03-16买入10000
2022-03-16卖出-10000
2022-03-17卖出-5000
2022-04-18买入9800
2022-04-21买入10200
2022-04-22买入15000
2022-04-25买入10000
2022-04-26买入10000
2022-05-09卖出-25000
2022-05-10卖出-82000
2022-04-11买入20000
2022-04-12卖出-20000
2022-04-21买入50000
英特药业副总经理2022-04-27买入30000张虹
陈炫配偶2022-05-06卖出-30000
2022-05-09卖出-50000
2022-05-27买入10000
2022-06-16分红75000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药业副总经理陈炫出具如下承诺:本人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人母亲、配偶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母亲、配偶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母亲、配偶及其他近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或建议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母亲、配偶及其他近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本人母亲、配偶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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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药业副总经理陈炫母亲陆又芬出具如下承诺: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的子女未向本人泄露有关信息或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建议本人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药业副总经理陈炫配偶张虹出具如下承诺: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的配偶未向本人泄露有关信息或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建议本人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4)英特集团战略管理专员吴蕙之亲属在核查期间内买卖英特集团股票行为
如下:
姓名与本次交易的关系变更日期交易方向买卖数量(股)
2022-4-26买入2200
英特集团战略管理专员吴2022-6-16卖出-1000周静波
蕙母亲2022-6-16分红240
2022-6-21卖出-1440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集团战略管理专员吴蕙出具如下承诺:本人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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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专员。本人母亲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之时,并不知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母亲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母亲及其他近亲属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或建议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母亲及其他近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
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本人母亲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英特集团战略管理专员吴蕙母亲周静波出具如下承诺: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个人对英特集团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非法途径获悉英特集团将进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的子女未向本人泄露有关信息或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建议本人买卖英特集团股票、从
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查期间,除已出具报告中所述的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若上述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英特集团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上缴英特集团所有。
2、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行为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相关方出具的说明以及
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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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根据自查结果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声明与承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而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准则第2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且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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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185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1-7月2021年
财务指标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490.56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460.530.67
注:2021年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7元/股和0.63元/股,因上市公司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故对交易前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得到提高,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2、上市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上市公司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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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但英特药业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上市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切实保障所募集的资金最终用于既定并经证监会最终依法核准的用途。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相关主体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49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作出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十三)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1、上市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以及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资料上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
2、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六)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深证上〔2022〕20号),本公司对公司股票本次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深证成指、医药流通(申万)的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1日)
49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英特集团(000411.SZ) 13.55 13.68 0.96%
深证成指(399001.SZ) 11959.27 11109.48 -7.11%
医药流通(申万851542)3309.073113.37-5.9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8.0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6.87%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相关标准,英特集团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已召开2022年第6次董事会议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及关联方华辰投资出具的说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将不会主动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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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就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相关议案经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为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为国贸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涉及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签订的附条件生
496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贸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7、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50%且
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8、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英特集团股份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9、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0、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为调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根据《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本次交易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相
497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中介机构均具有从事审计、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
12、本次交易定价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
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项目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
在利益关系;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的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的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保证了标的资产价格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5、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1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交易具体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498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
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8、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10、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1、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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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2、本次交易的主体均具有相应的资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
资产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该等协议经签订且生效条件具备后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在现阶段已经履行了能够履行的全部必要的手续,本次交易在获得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所述必要核准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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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经办人员郑瓅、熊文峰、厉量、吴云建、由亚冬、狄希、林艳、曹力
二、法律顾问公司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靖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819
签字律师孔瑾、盛敏、陈建春
三、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梁春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电话010-58350090
传真010-58350006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勒、胡超
四、资产评估机构公司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0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负责人俞华开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签字资产评估师黄祥、柴铭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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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英特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英特集团与国贸集团、华辰投资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英特集团与康恩贝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4、财通证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大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6、天册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坤元评估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
11:30,下午2:00至5:00,联系本公司查阅上述文件: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
电话:0571-85068752,0571-86022582
传真:0571-85068752
联系人:谭江、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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