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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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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金股探 发表于 2022-11-26 00:00:00 浏览:  3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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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持有公司股份9262800股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5日,长江资本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公司将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长江资本减持具体情况
表一、长江资本集中竞价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2022年5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6月12.763690000.1748
2022年7月13.532600000.1232
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8月13.88300000.0142长江资本2022年9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0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1月不适用0不适用
合计6590000.3122
注:(1)上表数据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其中,减持比例的基数为公司最近一期披
露的普通股总股本,即211074680股,与下文的总股本、减持比例及持股比例中的基数相同。
1(2)上表中,长江资本减持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与下表中的股份来源保持一致。
表二、长江资本大宗交易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2022年5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6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7月不适用0不适用
大宗交易2022年8月不适用0不适用长江资本2022年9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0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1月不适用0不适用
合计0不适用
注:上表数据截至2022年11月25日。
表三、长江资本协议转让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2022年5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6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7月不适用0不适用
协议转让2022年8月不适用0不适用长江资本2022年9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0月不适用0不适用
2022年11月不适用0不适用
合计0不适用
注:上表数据截至2022年11月25日。
2、长江资本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表四、长江资本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表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股)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9262800.004.38848603800.004.0762
长江资本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262800.004.38848603800.004.0762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2注:上表数据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其中,长江资本变动前的持股比例4.3884%与
之前公司2022年4月29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
中披露的持股比例5.1758%不同系减持比例的基数不同造成。
二、相关情况说明
1、长江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长江
资本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美力转债”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8日提前赎回全部“美力转债”;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2022年半年报,并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长江资本在减持计划时间内实施的上述减持行为,系根据其资金需求、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等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与公司提前赎回全部“美力转债”以及披露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情况等事项无关联关系。
4、长江资本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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