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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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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shenfu 发表于 2022-12-17 00:00:00 浏览:  3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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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依米康股票代码30024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住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孙屹峥四川省成都市园南二路二号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住址通讯地址行动人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张菀四川省成都市园南二路二号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孙晶晶四川省成都市园南二路二号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孙好好四川省成都市园南二路二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依米康指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孙屹峥先生
一致行动人指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孙好好女士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15号准则》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指 A股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孙屹峥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张菀女士
姓名:张菀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二)孙晶晶女士
姓名:孙晶晶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三)孙好好女士
姓名:孙好好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孙屹峥先生与张菀女士为夫妻关系,孙晶晶女士与孙好好女士为孙屹峥先生与张菀女士的女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
股票而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依米康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持有的依米康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向依米康出具了《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依米康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3日—2023年2月2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87494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4.8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
43747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7.41%);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3%的股份(即不超过131241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2.2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屹峥先生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83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尚未实施完毕本轮减持计划。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后的12个月内,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依米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而
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增加、以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股份变动比例达5.0000%。
自2018年4月28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1、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办理完成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1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446121534股变更为44730153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180612664股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40.4851%变更为40.3783%。
2、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8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9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涉及86名激励对象所持131.3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447301534股变更为44598759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180612664股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40.3783%变更为40.4972%。
3、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合计回购注销851.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
445987594股变更为43747019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180612664股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40.4972%变更为41.2857%。
(二)2020年至今减持
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好好女士于2020年1月16日-2022年12月
1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75791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由180612664股变更为155236873股,持股比例由41.2857%变更为35.48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依米康股份180612664股,占依米康当时总股本比例为40.4851%(按照公司当时股本
446121534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依米康股份155236873股,占依米康当前总股本(即437470194股)比例为35.4851%。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股数减持时公司股本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变动比例
(股)(股)
孙屹峥被动稀释2018/6/22-447301534-0.0464%
张菀被动稀释2018/6/22-447301534-0.0446%
孙晶晶被动稀释2018/6/22-447301534-0.0118%
孙好好被动稀释2018/6/22-447301534-0.0040%
孙屹峥被动增加2018/9/25-4459875940.0517%
张菀被动增加2018/9/25-4459875940.0497%
孙晶晶被动增加2018/9/25-4459875940.0132%孙好好被动增加2018/9/25-4459875940.0044%
孙屹峥被动增加2019/10/1-4374701940.3427%
张菀被动增加2019/10/1-4374701940.3292%
孙晶晶被动增加2019/10/1-4374701940.0873%
孙好好被动增加2019/10/1-4374701940.0293%
孙好好竞价交易2020/1/16-1196100437470194-0.2734%
孙好好竞价交易2020/3/11-362000437470194-0.0827%
大宗交易2020/5/15-1260000437470194-0.2880%
大宗交易2020/5/19-1900000437470194-0.4343%
大宗交易2020/5/20-1300000437470194-0.2972%
大宗交易2020/5/21-950000437470194-0.2172%
大宗交易2020/5/22-700000437470194-0.1600%
大宗交易2020/6/2-530000437470194-0.1212%
大宗交易2020/6/3-600000437470194-0.1372%
大宗交易2020/6/11-590000437470194-0.1349%
大宗交易2020/6/12-350000437470194-0.0800%
孙屹峥竞价交易2020/6/16-440000437470194-0.1006%
竞价交易2020/6/17-30000437470194-0.0069%
竞价交易2020/6/18-870891437470194-0.1991%
竞价交易2020/7/1-492000437470194-0.1125%
竞价交易2020/7/2-2460000437470194-0.5623%
竞价交易2020/7/9-80000437470194-0.0183%
大宗交易2020/7/9-327400437470194-0.0748%
大宗交易2020/12/16-3200000437470194-0.7315%
大宗交易2020/12/22-2360000437470194-0.5395%
大宗交易2020/12/23-1000000437470194-0.2286%
孙好好竞价交易2022/2/22-3216100437470194-0.7352%
孙好好竞价交易2022/2/23-537500437470194-0.1229%
孙好好竞价交易2022/2/25-40000437470194-0.0091%孙屹峥竞价交易2022/12/15-320000437470194-0.0731%
孙屹峥竞价交易2022/12/16-263800437470194-0.0603%
合计--25375791--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公司当时股数占总股本
(股)总股本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849550017.5951%5847140913.3658%
孙屹峥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6238754.3988%5847140913.3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5887162513.1963%--
合计持有股份7540450016.9022%7540450017.2365%
张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8511254.2256%188511254.3091%
有限售条件股份5655337512.6767%5655337512.9274%
合计持有股份200000004.4831%200000004.5717%
孙晶晶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1.1208%50000001.142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3.3623%150000003.4288%
合计持有股份67126641.5047%13609640.3111%
孙好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126641.5047%13609640.3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8061266440.4851%15523687335.4851%孙屹峥及
其一致行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18766411.2498%8368349819.1290%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13042500029.2353%7155337516.3562%
注1: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为446121534股;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为
437470194股;
注2:孙屹峥先生原为公司董事长,因任期届满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离任。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董事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孙屹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已于2022年11月15日锁定到期,变更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存在质押股票33260000股,占依米康当前总股本比例为7.60%;一致行动人张菀女士存在质押股票
10000000股,占依米康当前总股本比例为2.29%;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存在质押股票43260000股,占依米康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9.89%。
除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依米康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标记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依米康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址:四川成都科园南二路二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2、联系电话:028-85185206、028-85977635
3、联系人:叶静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菀孙晶晶孙好好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成都高新区科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限公司园南二路二号股票简称依米康股票代码300249
孙屹峥、张菀、孙晶晶、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孙好好址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而总股本变动导致股份被动稀释及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持股数量:180612664股
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40.485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25375791股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5.0000%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55236873股持股比例:35.4851%
时间:2018年4月28日-2022年12月16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方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而总股本变动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导致股份被动稀释及增加、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是□否√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注:不涉及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
12个月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除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依米康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是□否√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是□否√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屹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菀孙晶晶孙好好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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