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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欧科亿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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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欧科亿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苏晨曦 发表于 2022-12-3 00:00:00 浏览:  7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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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8证券简称:欧科亿公告编号:2022-08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067222.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9号),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科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股票 12616306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63.4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455598.8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情况投资项目情况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调整前募集资金拟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投入金额拟投入金额株洲欧科亿切削工具
1有限公司数控刀具产748900000.00600000000.00600000000.00
业园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200000000.00186455598.88
合计948900000.00800000000.00786455598.88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28067222.1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募集资金置换金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入金额额株洲欧科亿切削工具有限
1600000000.00228067222.16228067222.16
公司数控刀具产业园项目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791147.45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858369.6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067222.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8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22年11月29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欧科亿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84号);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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