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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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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小基友 发表于 2022-12-20 00:00:00 浏览:  6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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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申万秋李常伟卢耀祖唐军武韩复龄
全体监事签字:
杨海琳黄平李振宇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晔汤华董中新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345678目录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2
目录....................................................9
释义...................................................10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4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21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0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3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3
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4
发行人律师声明..............................................35
审计机构声明...............................................36
验资机构声明...............................................37
第五节备查文件..............................................39
一、备查文件目录.............................................39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39
9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海兰信
本次发行、本次创业板发行人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3058103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指
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象发行
《公司章程》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定价基准日指即2022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0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1、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2年6月14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30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11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1(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彭铁缆、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汪涓、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杜景玉、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1家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8日向上述11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12月12日17时止,上述11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82号《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2月12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申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99999992.59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
玖拾贰元伍角玖分),已划入国泰君安开立的账户内。所有申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2年12月13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83号《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海兰信本次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058103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2.59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981132.07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18860.52元(大写:贰亿玖仟肆佰零壹万捌仟捌佰陆拾元伍角贰分),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3058103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63437821.52元。
12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22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通过发行人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30581039股,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彭铁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汪涓、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杜景玉、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1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海兰信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加的相应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参与认购海兰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13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0581039股,全部采取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33670033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23569024股)。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81元/股。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9月26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8.91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23家投资者提交《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14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
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8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8.11%。
(六)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2022年9月23日,本次共向125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2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7家;其他机构50家;个人投资者16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
1)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3)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9月28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23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5家公募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定
15金外,其他18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
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
(元/股)(元)有效
1彭铁缆自然人11.0020000000.00是
10.3121700000.0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0.1153000000.00是
9.6788900000.00
10.2955000000.00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是
9.8977000000.00
10.0120400000.00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9.5123000000.00是
8.9226700000.00
5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10.0020000000.00是
10.0020000000.00
6汪涓自然人9.5030000000.00是
9.0030000000.00
9.9520000000.00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9.7298100000.00是
9.53119450000.00
8杜景玉自然人9.8824000000.00是
9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8120000000.00是
10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8120000000.00是
11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8120000000.00是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9.70 20000000.00
12 QFII 机构 是
ASSOCIATION 9.52 43000000.00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丹寅优
13其他9.3820000000.00是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
9.3125000000.00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
14其他9.1928000000.00是
券投资基金
8.9230000000.00
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3
15其他9.30100000000.00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1922000000.00
16李天虹自然人是
9.09250000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
17其他9.1340000000.00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9.1020000000.00
18其他是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8.9125000000.00
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8.9535000000.00是
16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
(元/股)(元)有效
8.9520000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
20其他8.9320000000.00是
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120000000.00
21王国裕自然人8.9220000000.00是
22李振龙自然人8.9220000000.00是
23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8.91200000000.00是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9.81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30581039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2.59元。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23569024股)。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锁定期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金额(元)
(股)(月)
1彭铁缆自然人203873519999990.35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540265052999996.506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07951020399993.106
4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203873519999990.356
5汪涓自然人203873519999990.35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03873519999990.356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784913376999994.736
8杜景玉自然人244648323999998.236
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
9其他203873519999990.356
资基金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10其他203873519999990.356
金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11其他5708535600067.936

17获配股数锁定期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金额(元)
(股)(月)
合计30581039299999992.59-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彭铁缆、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汪涓、杜景玉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18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海兰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海兰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彭铁缆 普通投资者(C5)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5 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6 汪涓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是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8 杜景玉 普通投资者(C4) 是
9 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10 盈帆花友稳健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
11 盈帆花友稳健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 是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
19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
核查:
本次发行11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七)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8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
《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12日17: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2.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981132.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18860.52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3058103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263437821.52元。
(九)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6552.9821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35552.983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
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规模为30581039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2.59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10号文同意注册的股数上限以及向
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1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彭铁缆
身份证号:430105************
住址:长沙市开福区********
认购数量:2038735股
限售期: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21认购数量:5402650股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认购数量:2079510股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4、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安阳市厚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中州路熙城都会9楼9号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77995596Y
法定代表人:冯竹新
认购数量:2038735股
经营范围:钢材、生铁、铁矿粉、焦炭、铁合金、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及危
22险品)冶金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国家控制物品)销售。经营本公司所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
限售期:6个月
5、汪涓
身份证号:150204************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认购数量:2038735股
限售期: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认购数量:2038735股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认购数量:7849133股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8、杜景玉
身份证号:132828************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认购数量:2446483股
限售期:6个月
9、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4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94WN9K53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认购数量:2038735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4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10、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26号楼4层401内42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2726880X2
法定代表人:王小葵
认购数量:2038735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11、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公司名称: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26号楼4层401内42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2726880X2
法定代表人:王小葵
认购数量:570853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限售期: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6(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保荐代表人:张铎、王立泉
项目组成员:陈新义、卢东为、汤菀晨、曹家玮、汪佳瑞、李三禄
联系电话:010-83939268
联系传真:010-6616260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负责人:张学兵
签字律师:汪华、刘云祥、薛祯
联系电话:010-59572006
联系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住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会计师:张丽雯、吕玉芝
联系电话:010-85665448
联系传真: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会计师:张丽雯、吕玉芝
联系电话:010-85665448
联系传真:010-85665120
28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申万秋86192091.0012.42%75298729.00
2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31000000.004.47%-
3汪涓11260000.001.62%-
4隋熙明7392773.001.07%-
5杜月姣6177100.000.89%-
6高雅萍5427400.000.78%-
7冯明珠4985689.000.72%-
8王国裕4982799.000.72%-
上海亥鼎云天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亥鼎云
94700000.000.68%-
天长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4312434.000.62%-
投资基金
合计166430286.0023.99%75298729.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申万秋86192091.0011.90%75298729.00
2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31000000.004.28%-
3汪涓13298735.001.83%2038735.00
4隋熙明7392773.001.02%-
5杜月姣6177100.000.85%-
6高雅萍5427400.000.75%-
29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7冯明珠4985689.000.69%-
8王国裕4982799.000.69%-
上海亥鼎云天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亥鼎云
94700000.000.64%-
天长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4312434.000.60%-
投资基金
合计168469021.0023.25%77337464.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0581039股限售流通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93899186.00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724480225.00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7190932.0011.12%30581039.00107771971.0014.88%
无限售条件股份616708254.0088.88%-616708254.0085.12%
股份总数693899186.00100%30581039.00724480225.00100%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
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30(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有利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的行业地位、业务规模都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生产提供农村水利产品及服务,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31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2年12月8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32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
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3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陈新义
保荐代表人:
张铎王立泉
法定代表人:
贺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4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汪华刘云祥薛祯
负责人:
张学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5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丽雯吕玉芝
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6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丽雯吕玉芝
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37(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8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82号《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83 号《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5层501
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联系人:杨晔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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