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73|回复: 0

中环装备: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复制链接]

中环装备: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2-12-20 00:00:00 浏览:  6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140证券简称:中环装备公告编号:2022-85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环保”)持有的中节能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下属公司较多,涉及地域面较大。自
2022年5月以来,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所处地区均存在阶段
性的新冠肺炎疫情且经常反复;2022年10月以来,该等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愈发严峻,防疫政策千变万化,严重影响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2022年10月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同步开展加期审计工作,为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加期审计等现场核查工作存在一定延后。因此,公司拟将本次重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再次延长1个月,特发出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环装备,证券代码:300140)自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6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发布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41号、2022-43号、2022-49号、2022-57号、2022-64号)。
2022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6号)。
2022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与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
2022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3)、《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7号)。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81号)。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2)、《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84),公司拟于2023年1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即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0日;本次交易的加期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与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11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下属公司较多,涉及地域面较大。自
2022年5月以来,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所处地区均存在阶段
性的新冠肺炎疫情且经常反复;2022年10月以来,该等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愈发严峻,防疫政策千变万化,严重影响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2022年10月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同步开展加期审计工作,为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加期审计等现场核查工作存在一定延后,从而导致整体交易进程受到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市疫情相关情况及影响
北京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之一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
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办公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组成员也多处于北京市。2022年11月以来,北京市新增感染人数呈快速上升趋势,北京市疫情出现多源输入、多链并行、多点面广的状态,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及尽调相关工作的推进受到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月中下旬,受疫情影响,节能大厦对现场办公到岗率上限制定严格标准。项目推进过程中,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项目的部分领导及员工,先后多人次被采取居家隔离措施,项目加期审计工作推进严重受限。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均处于北京市朝阳区,受北京疫情影响,尤其2022年11月中下旬,北京市朝阳区疫情严重,项目组成员长期处于居家办公状态,部分项目组成员先后居家隔离,对项目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成员多位于北京市,受北京市疫情影响,项目组成员长期处于居家办公状态,部分项目组成员先后居家隔离,加期审计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4、受北京疫情影响,2022年10月至11月下旬,北京市人员进京、出京等都
受到严格管控,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京;函证、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走访资料通过快递寄送时,快递常存在停运情况,重要资料难以及时递交至项目组。
因此,北京疫情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
(二)河北省疫情相关情况及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均位于河北省。2022年,石家庄、保定、沧州、秦皇岛、承德等地疫情频发,多个区域由低风险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疫情管控政策十分严格。2022年10月至12月上旬期间,保定、沧州、承德、秦皇岛等地疫情反复,防疫政策变化迅速,中介机构人员差旅受到影响,难以持续正常在现场开展工作,现场盘点、银行函证等工作推进受限、加期审计资料邮寄缓慢。
(三)西安市疫情相关情况及影响
上市公司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自6月以来,多次遭遇疫情冲击,并采取了各类临时性管控措施。特别是10月及11月,西安市内曾同时出现上百个中高风险地区,累计感染人数数千人,公司多名员工亦被居家隔离。西安市自11月23日起,各外省市来返西安市的人员使用“一码通”时会有弹窗提醒,从西安市返京也需视情况进行居家隔离或居家观察。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办公及沟通等方面工作受到了较多限制,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的推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四)其他疫情相关情况及影响除河北省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之一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分布于山东、安徽、云南、四川等省的多个地区,标的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位于全国各地,包括天津、河北、江西、四川等地。
该等地区自2022年10月至11月经常出现疫情反复,所在地方根据自身的疫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包括居家(集中)隔离和静态管理等,部分客户、供应商无法正常办公,无法对函证等资料进行及时处理,快递业务受阻,因此对客户供应商的尽职调查及函证等加期审计工作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上述疫情管控对本次重组整体工作时间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规模较大,标的资产下属共46家项目公司,遍布全国16个省。加期审计等工作繁多,整体工作量繁重,任何一个项目受疫情影响滞后,
都将影响合并层面的整体进度。
2022年10月以来,各方全力以赴,加班加点,持续推进财务加期审计工作。
项目组每周召开工作会盘点进度,不定期召开专项会调度难点问题,克服了一定疫情影响,但是由于项目遍布全国,11月起全国“点多面广、局部集中”的疫情态势发展迅速,导致本次项目的加期审计相关工作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今年以来,各地疫情此起彼伏。且11月加期审计等工作启动时,北京疫情逐渐严重,多个区域为中高风险区,新增感染人数居高不下。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的主要工作人员均居住在北京,各项目公司所在地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较严格,不接收由北京出差至当地的到访人员。此外,本次标的资产的加期审计亦需要开展银行、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函证工作,覆盖范围十分广泛。因疫情影响,中介机构发出函证受到快递管控,无法及时将函证送到收件人处。而地方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为各项目主要函证单位,这些部门往往为各地疫情主要管理部门之一,在疫情期间还承担着区域防疫工作的职责,因此在疫情突发期间基本全员基层抗疫,无法及时进行函证回复。
上述情况严重影响了函证回收进度,对中介机构的现场加期审计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再次面临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的问题。
三、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时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2022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号)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2022年6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深证上〔2022〕575号)加强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弹性,“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具体影响后,依规申请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申请3次。”根据上述规则,公司已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2022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与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已将本次重组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11月30日申请延期至
2022年12月31日。受上述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事件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公司拟
将本次重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再次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四、本次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4 18:16 , Processed in 0.281429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