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26|回复: 0

中百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中百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2-12-30 00:00:00 浏览:  4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29日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3.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57名激励对象授予
24992014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张永生郭亚东刘唯姚芸
2022年12月2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0 20:16 , Processed in 0.272347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