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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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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炒股心态 发表于 2022-12-22 00:00:00 浏览:  3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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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9证券简称:元琛科技公告编码:2022-05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研究院”),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400万元
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申请授信既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元琛研究院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向东莞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根据本次授信担保协议,元琛科技需为元琛设计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元琛设计院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元琛设计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指定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
创谷科技园 A3A4栋 6楼 65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技
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
总资产15315761.34
净资产15315761.34
营业收入-
净利润-2238.66
2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元琛研究院经营发展的需求,拟向东莞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根据银行贷款要求,元琛科技需为元琛研究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元琛设计院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元琛设计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指定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
3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一)《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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