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80|回复: 0

岳阳兴长:岳阳兴长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岳阳兴长:岳阳兴长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

屠城狐闹闹 发表于 2022-12-30 00:00:00 浏览:  6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名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YYXC/QG-6.1-05-2-2022-QY
制度文号岳阳兴长企字〔2022〕23号制度版本2主办部门企业运营部
管理/业务类别证券事务/内幕信息管理会签部门/
下位制度制定者/审核部门企业运营部监督检查者企业运营部签发日期2022年12月29日解释权归属董事会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9日
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制定目的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制定依据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约束对象内幕信息登记备案、保密适用范围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涉及的相关制度/原《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废止说明理制度》(2013版)同时废止
11基本要求
1.1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公司各部门、业务中心以及各控
股子公司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文档、音像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将相关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事项报董事会审核确认。
1.2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1.3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
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本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业务中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2职责
2.1企业运营部
2.1.1企业运营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统一负责证
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2.2研发中心
22.2.1按照本规定对研发领域相关的且对公司证券交易价
格有显著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本规定第3.1.2条规定的其他
内幕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采取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2.3投资发展部
2.3.1按照本规定对投资发展领域相关的且对公司证券交
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本规定第3.1.2条规定的
其他内幕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采取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2.4各部门、业务中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
2.4.1按照本规定对开展本单位产生的业务且对公司证券
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重要信息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并采取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3.1.1本规定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
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上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3.1.2本规定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
3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
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八)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九)证券发行;
(二十)公司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前,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的内容;
(二十一)公司回购股份、高比例送转股份、股权激励草案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十二)重大资产重组;
(二十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1.3本规定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三)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
的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资产部
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
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
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
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十)由于与本条第(一)项至第(九)项相关人员存在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6(十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3.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3.2.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均有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内幕信息的义务,应当积极配合企业运营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企业运营部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3.2.2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企业运营部应当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格式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
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3.2.3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7(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2.4公司进行3.2.3条规定的重大事项时,除需填写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5.1)外,公司还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格式要求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5.2),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2.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当内幕信息发生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二)董事会秘书委托企业运营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对内幕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三)经企业运营部核实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3.2.6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送工作由企业运营部组织实施。企业运营部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2.7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3.2.8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积极配
合企业运营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企业运营部有权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或补充其他有关信息。
3.2.9公司应当要求下列单位在下述事项发生时,填写其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一)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
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二)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9(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
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企业运营部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汇总。
3.2.10公司各部门、业务中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在披露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政府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103.3保密
3.3.1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在监管部门规定的窗口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3.3.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
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保管和报送,并须将扩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
3.3.3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3.3.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在启动前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应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和该重大事项参与人员、知情人员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如公共媒体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立即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13.3.5公司依法需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
在提供之前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经公司企业运营部报备,同时确认已经与其取得其对相关信息保密的承诺,将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违反保密责任告知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3.3.6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内
幕信息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等行为,禁止未经授权的复制、记录、存储内幕信息,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内幕信息。
3.3.7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
或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3.4其他
3.4.1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不一致,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2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3.4.3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4检查与考核
4.1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对外泄
露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4.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
12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对其作出的处分。
4.3公司外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规定泄露公司
内幕信息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与其终止合作,报送有关部门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追究其责任。
4.4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5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
在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本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湖南证监局。
5记录
5.1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5.2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13记录5.1: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所在知悉内知悉内内幕
序息知情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知悉内幕信幕信幕信内幕
信息信息内幕信息公号人员姓/部岗位息时间息地息方所处开时间登记时间登记名门点式内容人阶段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注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注2: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注3: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注4: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注5: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14记录5.2: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公司代码:内幕信息事项:
交易阶地筹划决参与所属单商议和决时间段点策方式人员位议内容
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15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8 20:11 , Processed in 0.112986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