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702|回复: 0

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fanlitou 发表于 2022-12-29 00:00:00 浏览:  7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肖远斌先生具备相应任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肖远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
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其顺利开展业务。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刘微芳、涂连东、邵聪慧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涂东
涂连东: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邵聪慧: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刘依芳
刘微芳: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12 21:21 , Processed in 0.156208 second(s), 46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