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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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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fanlitou 发表于 2022-12-29 00:00:00 浏览:  3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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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
2022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
与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遵循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票用途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票的用途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将回购股票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
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票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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