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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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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ingkuses 发表于 2022-12-23 00:00:00 浏览:  5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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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8证券简称:三诺生物公告编号:2022-104
债券代码:123090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苑路265号,公
司71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少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1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796786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24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44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876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54865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55056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4865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685%。
3、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下方式或
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李少波先生、车
2宏菁女士、李心一女士、李晖(LI HUI)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李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227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4497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26%。
1.02选举车宏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227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4497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26%。
1.03选举李心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227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4497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26%。
1.04 选举李晖(LI HUI)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2277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4497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2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康熙雄先生、袁洪先生、陈纪正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康熙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754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0246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0%。
2.02选举袁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754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0246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0%。
2.03选举陈纪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754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0246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欧阳柏伸先生、陈春耕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欧阳柏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877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8147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542%。
3.02选举陈春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227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
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44976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2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75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502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3%;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49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6%;反对3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弃权1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976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104%;
反对3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9556%;弃权1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4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781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同意35505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6%;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651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66%;反对9313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192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3.7689%;
反对9313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6.2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6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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