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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安徽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荣杰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荣杰先生,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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