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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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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杨帆 发表于 2023-1-10 00:00:00 浏览:  6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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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一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40963855股
2、发行价格:4.9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7.9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2367013.1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4096385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目录
特别提示..................................................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2
四、股权结构情况..............................................2
目录....................................................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3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1
第四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22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第五节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24
第六节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25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25
3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甘肃电投/发行人/上市公司指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元的甘肃电
普通股/股票指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指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指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甘肃省国资委指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投集团指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指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保荐指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联席主承销商指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岀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中文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EPIC Energy Development 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72583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甘肃电投股票代码000791法定代表人刘万祥成立日期1997年9月23日上市日期1997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35957668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实收资本135957668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办公地址楼邮政编码730046董事会秘书寇世民
电话号码0931-8378559
传真号码0931-837856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piced.com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以水力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投资开发、高科技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1、2022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5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2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8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11月1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1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787300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
6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2022年12月28日,大信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申购资金验证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1-00189号)。截至2022年1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1199999997.90元已缴入华龙证券指定的账户。
2、2022年12月28日,华龙证券向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12月29日,大信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9-00008号)。截至2022年1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发行新股24096385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90人民币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7632984.7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2367013.14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2409638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951403158.14元。发行人实际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792452.8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1193207545.08元,已于2022年12月28日存入发行人指定募集资金收款银行账户。
3、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
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本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40963855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锁定期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2月21日。本次
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4.32元/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
4.98元/股),即不低于4.98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98元/股。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7.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632984.7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2367013.14元。发行
费用明细表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税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6792452.82
律师费424528.30
审计验资费188679.25
注册登记费227324.40
合计7632984.76
(八)申购报价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2022年12月7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自《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本次
发行申购报价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9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申购报价前(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合计向314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已报送的意向投资者295名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前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19名,合计314名。《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已报送的295名(已合并)意向投资者具体包括:2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239名投资者以及可联系到的前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18名股东。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
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2份有效《申购报价单》及其申购相关文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
本次发行首轮申购有效报价总金额为1085000000.00元,有效申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数也未超过本次核准发行股数上限。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经协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追加认购簿记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17:0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1份有效《追加申购单》,追加认购有效金额为115000000.00元,由于有效申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30提前终止追加认购程序。本轮追加认购对象为首轮已参与报价投资者,无需再次缴纳保证金。
首轮认购情况:
10发行对象申购价格申购金额缴纳保证金是否
序号发行对象类别(元/股)(万元)(万元)有效
1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5.018500.00800.00是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他4.98100000.00800.00是
追加认购情况:
发行对象申购价格申购金额缴纳保证金是否序号发行对象类别(元/股)(万元)(万元)有效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他4.9811500.00-是
(九)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名,本次发行配售情况如下: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706827384999999.546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38955821114999998.366
合计2409638551199999997.90
(十)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对象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11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59号16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杨青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主要经营范围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油经营,食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7068273限售期6个月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号 B 座
注册资本2274185.923万元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主要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23895582限售期6个月
12(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尚未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情况进行了核查,认购对象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前述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不需要履行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四)发行对象之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核查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能力是否匹配
1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13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保荐代表人:董灯喜、柳生辉
项目协办人:无
项目组成员:胡林、王惠民、张琼丹、唐瓅
联系人:姚依沅
联系电话:021-50934087
传真:0931-8815556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组成员:贺星强、王波、田文明、毕厚厚、陈诚、吴忱锴、周大川、李祖
业、潘庆明
联系人员:杨妍妍
联系电话:010-86451547
传真:010-65608456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员:林粒宏
联系电话:021-20370640
传真:010-58328964
14(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赵文通、吴春
联系电话:0931-8260111
传真:010-52682999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负责人: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有全、李积庆
联系电话:0931-8262830
传真:0931-8262999
(六)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负责人: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有全、李积庆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端世、高铭
联系电话:0931-8262830
传真:0931-8262999
15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620502162.24
2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124861.27
3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324660.85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656950.44
5闫修权39899000.29
6潘小峰30695000.23
7苏志华28671000.21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495160.20
9付玉芳19835000.15
10孙娟芬18825000.14
合计89745768466.0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2022年12月20日的股东情况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620502152.87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389558213.99
3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124861.08
4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70682731.07
5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324660.72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656950.37
167闫修权39899000.25
8潘小峰30695000.19
9苏志华28671000.18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495160.17
合计113455553970.8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40963855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57500.001%24096385524097960515.056%
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35956093099.999%-135956093084.944%
股份
合计1359576680100.00%2409638551600540535100.00%
(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中风场、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
17划。
(四)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359576680股,电投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62.24%。电投集团股权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有,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甘肃省国资委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4096385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359576680股增加到1600540535股。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电投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46205021股,股权比例为52.87%,电投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较为良好。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风场、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提升市场占有率。
(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下降,自有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8(八)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不能立即产生效益,在此期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从而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九)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会大幅增加。募集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会逐年体现,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或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19(十二)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有业务拓展,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保持合理的水平,从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公司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十三)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2022年1-9月/20222021年度/20212022年1-9月/20222021年度/2021年9月30日年12月31日年9月30日年12月31日
每股收益(元/股)0.26920.19150.22860.16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
5.225.015.185.00
股净资产(元/股)
注:公司2022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分别是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
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
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上一年末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
0.1915元/股;按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的最新总股本,计
算每股收益为0.1627元/股。
20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证券代码:00079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1月12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21第四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发行严格按照《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机构及人员控制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22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
价格、发行股数、股款缴付、验资过程及募集资金总额等事项符合甘肃电投股东大
会决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23第五节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4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
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
确认文件;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询地点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楼
2、查询时间
25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
26(此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发行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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