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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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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3-1-9 00:00:00 浏览:  5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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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23-00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控
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一力”、“甲方”)与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储能”、“乙方”)签订《2023年-2025年三年战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以实际为准),甲方承诺向乙方采购合计15GWh电芯。
2、双方约定,本协议为固定供货量协议,电芯价格按照协议浮动机制调节,
价格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宁波双一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双一力”)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双一力90%股份,第一工业制药株式会社持有天津双一力10%股份。综上宁波双一力系公司控股公司。
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于2023年1月9日签订《2023年-2025年三年战略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以实际为准),甲方承诺向乙方采购合计15GWh电芯,电芯价格按照协议浮动机制进行调节,价格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祖钰
(3)注册资本:17276.8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
(5)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含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原动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五金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海辰储能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海辰储能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近三年公
司与海辰储能发生交易金额39737.22万元人民币。
3、履约能力分析:海辰储能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
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协议为固定供货量协议,预计2023年至2025年期间,宁波双一力向海辰储能采购合计15GWh电芯。其中2023年采购3GWh,2024年采购5GWh,2025年采购7GWh。
电芯价格按照产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单价进行浮动机制调价。
3、结算方式
电汇或银行承兑。
4、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于2023年1月9日签订,自双方签订之时生效。
5、协议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至2024年3月1日。2024年、2025年的采购事宜以双方另行协商一直为准。
6、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固定供货量协议,电芯价格按照浮动机制调价,对未来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供应链生态体系,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固定供货量协议,电芯价格按照浮动机制调价,最终实现的交
易金额不确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后续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协议履行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4、本次交易金额按照浮动机制调价,最终实现的交易金额不确定,受全球
经济形势、贸易争端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
5、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跟进协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交易对手方主要内容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义乌经济技术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0年6月5日正常推进中
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15GW 高效电池+15GW高效组件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2弘元新材料(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0年11月30日正常履行中头)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147)
3福莱特玻璃集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1年1月22日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安徽福莱特光伏 (http://www.cninfo.com.cn)玻璃有限公司、的《东方日升关于签署战略合浙江嘉福玻璃有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限公司、福莱特2021-012)(越南)有限公司及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4弘元新材料(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1年4月12日正常履行中头)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5内蒙古自治区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1年12月27日正常推进中
头市人民政府、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 (http://www.cninfo.com.cn)头市固阳县人民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包头投政府资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6双良硅材料(包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2年5月9日正常履行中头)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7青岛高测科技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2023年1月3日正常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七、报备文件
1、《2023年-2025年三年战略协议》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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