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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6证券简称:奥泰生物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泰生物”)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出资与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智资本”)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杭州健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基金目标募集总规模不高于人民币
50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正式成立,各
方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并履行工商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法规、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与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杭州健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基金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一期募集金额为125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一期募集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占基金一期认缴出资总额的14.4%。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首期认缴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首期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深圳前海勤智国际
普通合伙人1501.2%45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25010%375限合伙)
韦玮有限合伙人300024%900深圳宝恒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630050.4%1890公司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有限合伙人180014.4%540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12500100%3750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以目标募集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为限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以吸纳更多后续募集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公司如增加投资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增资主体、认缴出资额及比例等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备案及后续增资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正式成立,各方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3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有关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以及基金管理人处任职。公司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的情形。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0706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57.3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大杰
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汤大杰274.2123.69210
2深圳市勤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17.28026
3深圳聪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79.4115.50126
4深圳勤智道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3.6215.00099
5深圳市前海梧桐投资有限公司113.209.78063
6深圳著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976.13190
7深圳前海满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7.985.00955
8深圳前海星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4.14726
9魏学春403.45605
合计1157.39100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3007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勤智资本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鲲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JKLT8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结构表:
序号合伙人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000049
2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5
3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5
4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1
合计2000000100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17层171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泰鲲投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韦玮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23010319******3220
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公街53号2单元503室
3、企业名称:深圳宝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恒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660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国锋
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厦门宝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100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
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4号楼321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宝恒投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杭州健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四)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五)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六)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七)投资方向:围绕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创新型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数字疗法、智能制造等企业。
(八)存续期:合伙企业经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十(10)年,自有权登记机关
核准登记之日起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视合伙企业具体情况有权自行决定合伙企业延长或缩短合伙期限(为此目的,全体合伙人在此就该等合伙期限延长和缩短事宜已书面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六(6)个周年。全体合伙人特此授权普通合伙人有权视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在报主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自行决定延长合
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仅包括退出期),最多可延长二(2)次,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1)周年。该等延长期限届满后的再次延长应取得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
(九)合伙企业规模及认缴情况:基金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一期募集金额为125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4.4%。公司首期出资540万元,后续缴付资金的时间及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但普通合伙人当且仅当合伙企业届时累计实缴出资金额中不低于70%的金额已被使用或不足以用于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已经通过的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形下方可发出该等缴款通知书要求各合伙人进一步实缴出资。
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首期认缴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首期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深圳前海勤智国际
普通合伙人1501.2%45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125010%375限合伙)
韦玮有限合伙人300024%900深圳宝恒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630050.4%1890公司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有限合伙人180014.4%540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12500100%37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以及基金管理人处任职。
(十)出资进度:各合伙人首期缴付资金比例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后续
缴付资金的时间及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但普通合伙人当且仅当合伙企业届时累计实缴出资金额中不低于70%的金额已被使用或不足以用于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已经通过的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形下方可发出该等缴款通知书要求各合伙人进一步实缴出资。各合伙人应当按照其认缴出资金额等比例地根据届时普通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完成各期出资的缴付。各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根据普通合伙人届时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按时、足额将其出资全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所载明的合伙企业募资账户。未能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规定按时足额缴付认缴出资金额的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逾期缴付出资的责任和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人原则上应提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并要求各合伙人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普通合伙人要求各合伙人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应当基本保持一致,除为满足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特殊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十一)退出机制:除非适用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未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自行退伙。但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当然退伙。
(十二)会计核算方式:依据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规定的科目和口径进行处
理。(十三)投资基金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拟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及管理方式普通合伙人勤智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二)合伙人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有限合伙人依据法律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应当承担的责任,普通合伙人无义务承担。
(三)投资决策机制
管理人将为合伙企业设立一个由5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的投资相关事宜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均由管理人聘任,其中,普通合伙人有权提名五(5)名委员。普通合伙人有权随时重新提名、替换由其提名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管理人应根据提名方的提名作出聘任或重新聘任,并且应在聘任后给予全体合伙人书面通知。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1)名,由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委员担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合伙企业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管理人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于会议召开前五(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委员发出会议通知,并由普通合伙人同步提交项目投决材料。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每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享有一(1)票表决权,并应明确作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任何决策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4)名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均应当亲自出席该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其他未明事项可由管理人另行制订议事规则进行约定。
(四)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任何收入应在扣除合伙企业任何应付未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费用)以及普通合伙人决定合理计提预留以用作合伙企业后续支付的金额(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后,剩余金额为“可分配收益”,于取得后三十
(30)日内尽快按照下述约定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完成。
(1)首先,返还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可分配收益应首先向全部合伙
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时点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已实缴出资;
(2)其次,向各合伙人支付门槛收益:可分配收益在扣除上述第(1)款约定后的
剩余金额,应向全部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以其已实缴出资为基数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以下简称“门槛收益”,如各合伙人存在分期实缴出资情况的,则对应的门槛收益应分段计算);
(3)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可分配收益用于上述支付后的剩余金额,20%向普通
合伙人分配、80%向全部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合称为“违约合伙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和合伙企业、管理人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合伙人应首先寻求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协议引起或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若出于任何原因,该等友好协商不能在合伙人提出书面要求协商之后的三十
(30)日内解决争议或索赔,则任何合伙人有权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以外,败诉方应承担与仲裁有关的一切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投资于新材料、医疗大健康等新科技领域早期项目或成熟期拟上市项目,洞察新科技领域相关产业各阶段发展趋势,力争提升公司科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2)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
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产业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不存在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如公司后续拟与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风险分析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
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正式成立,各
方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并履行工商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法规、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承诺在参与设立该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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