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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后,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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