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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德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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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德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半杯茶 发表于 2023-1-14 00:00:00 浏览:  3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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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查阅董事候选人履历,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卓序先生、于天文先生、蔡永珍女士、黄宏彬先生、陈勇先生、黄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查阅董事候选人履历,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胡旭东先生、赵黎明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陈刚李备战胡旭东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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