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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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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好运 发表于 2023-1-17 00:00:00 浏览:  6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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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作为维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上市公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维科技术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本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及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锁定期
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号(月)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257748209999995.2418
2 UBS AG 3752039 22999999.07 6
3郑州明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明泉基1358890721999999.916金春天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342577420999994.626
5徐国新1174551371999994.696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6264219999995.466
7薛小华424143525999996.556
8张伟652528539999997.056
9邹树林326264219999995.466
1序锁定期
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号(月)
10李映辉326264219999995.466
11孔凡波326264219999995.466
12杨岳智326264219999995.466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4094644999998.986
14李天虹522022831999997.646
15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兴326264219999995.466
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326264219999995.466
信安成长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1125612669000052.386
合计114192495699999994.35-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其中16名发行对象持有的锁定期为6个月的共计79934747股新增限售股份已于2022年1月24日解除禁售,上市交易。
剩余限售期为18个月的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34257748股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1月30日限售期届满。
二、本次限售股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411603032股增加至
525795527股。
2、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龙超等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9月29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份于完成注销,上述股份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5795527股变更为525480527股。
3、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2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龙勇及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1元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462901股。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1元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113064股。2022年1月18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份完成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5480527股变更为
524904562股。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且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4257748股。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除剩余限本次解除限持有限售股份数限售股份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售数量
(股)数量占总量
(股)
股本比例(股)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257748342577486.53%-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3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股份34257748-34257748-无限售股份49064681434257748524904562
总股本524904562-52490456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就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关于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维科技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维科技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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