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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卫宁沄钥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姚宝敬王蔚松冯锦锋
202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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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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