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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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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独归 发表于 2023-1-18 00:00:00 浏览:  7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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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0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因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2022年4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
2、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和佳”变更为“*ST 和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编号:2022-134)。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在进行预重整,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7000.00万元-127000.00万元亏损:37830.02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0000.00万元-120000.00万元亏损:38534.82万元
营业收入20500.00万元-26000.00万元73404.70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25000.00万元73310.17万元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6000.00万元–115000.00万元221805.30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
1、疫情防控常态化、公立医院需求放缓、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入预重整程序等
因素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基层公立医院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医保支付等大环境影响,回款能力趋弱,无法按期足额给公司回款。公司重点对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客户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加大了对该等客户的计提比例,导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3、公司累计诉讼大幅增加,因诉讼导致的预计营业外支出及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和佳”变更为“*ST 和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
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若公司2022年度未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2年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编号:2022-134)。
4、2022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04破申48号之二】,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15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珠海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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